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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看小电影_沈宏非-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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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呼朋唤友,结伴过岗,进而拖家带口、扶老携幼。也就是说,北上消费的人群,已从男性扩大到女性,再延展至合家之欢(适合女性及家庭消费的项目,有量体裁衣,吃饭饮茶,做头发,购正版书,买翻版名牌手袋、波鞋、内衣裤,等等,就连传统上只向男性提供的按摩业,也顺应潮流地推出了家庭套餐)。网上说,香港名作家李碧华在节假日“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一身便装呼朋唤辈,齐齐过境到深圳,先去书城拣书,然后开着车在市区绕来绕去,寻觅美食,她说深圳什么菜都吃得到,且物美价廉,在深圳吃什么去哪吃,她比一般深圳人都清楚。”

据港府统计,2001年香港居民前往内地达5200万人次,较96年增加80%,年度在内地的消费为276亿元,其中单在广东省的消费已达203亿元,占内地旅行消费总开支大半。做为港人北上消费的首选,从罗湖入境的年人流量已逾7000万人次,平均每天有20万人次。联检大楼附近的罗湖商业城日均客流量高达二万多人次,节假日且高达七至八万人次,顾客中九成以上是香港人。很显然,与其说去深圳旅游,不如说是去消费,与其说是消费,不如说此事正在内化为香港人的生活方式。其实,地球上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之就近的“境外”都存在着一个“深圳”,例如直布罗陀之于西班牙人,泽西岛之于英国人,当温哥华市民于周末纷纷越境涌入美国,美国人则纷纷越境涌入了墨西哥。虽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过,天下的此类“旅游者”相信也不都是会为了买便宜货而来来往往,香港人应该也不例外。深圳的物价低是低,但是加上旅费和时间这两样最珍贵的东西,账一点也不难算,遑论新界地区的同类消费品价格正在向下赶超深圳。再亲眼看看罗湖那“爆棚”的人潮,切肤地想想人潮中的百般皮肉之苦(今年复活节假期,21万人经罗湖进入深圳,拥挤中,六旅客当场晕倒),任何正常的旁观者都有可会生出与我一样的疑心:欲养成这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壮游”精神,除了账面上的利益,想必还另有所图。

一个专程到深圳做头发的香港女人承认,如今在香港做个头发,也不过六、七百元,但她还是宁愿上价格差异不大的深圳去做,因为心里“舒服”。有一些重要的背景资料这个女人没说出来,或者,她自己心里也不很清楚:深圳的发型师,月薪几千,而他在香港的那个同行的月入,随便就是数万。这很可能就是“舒服”的根源。中文大学市场学系今年进行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北上消费的市民主要分三类:“享乐一族”、“面子一族”及“节俭一族”。其中“面子一族”的族群最为庞大,占43%,并以低收入人士为主。其北上消费的主要动机是“为了追求被尊重的感受。”受访者在小组分享时透露,他们在香港消费时很有挫折感,不受尊重,例如不满小费少、光顾金额低等,但他们却在深圳重拾这些尊严,感觉自己“是一个大款”。一名长者说,在香港做脚底按摩,给(按摩者)二十元小费,“唔该(多谢)都没一句”,深圳却“当我是老爷,鞠几个躬都不止”。

性别研究专家指出:只有当一个女人混得不如另一个女人,这两个女人才有发展亲密友谊的基础。消费者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尽如此,但是,如果我们仍相信股市和楼市都是“信心”产业,那幺二十世纪以来的旅游业,就很有可能与“自尊心”有着密切的关联。上世纪四十年代末,眼见欧洲游客群起涌入巴西,利维斯史陀(c。levi…strauss)因在《忧郁的热带》一书中断言:“旅游的时代已经结束”。事实上,旅游的时代非但未曾结束,反而因利维史陀深恶痛绝的那种“宾主互相之间的做作”而蒸蒸日上。圣诞新年在即,罗湖桥头,鹏城内外,想必又是一番人山人海的万民欢腾。在此衷心地敬祝宾主双方各得其所,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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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扒垃圾

小…说…t…xt…天。堂
 paparazzi,中译“狗仔队”。毕竟港式译法,总觉不甚妥贴——“狗仔”二字虽然传神地表现出paparazzi那种以超灵敏嗅觉穷追不舍之专业精神,但以我个人所见之香港“狗仔队”,虽然大都偏瘦,却并不总是采取劳动密集型的作业方式,故一个单干的独行“狗仔队”便不可以复数的“狗仔队”称之,同理,亦不可将一位只身救火的孤胆英雄称为“消防队”,或者“朕即国家”。当然,也不可将“狗仔队”一词自行非团队化为“我是狗仔”,这样说未免流于自我“卡哇伊”美化,并且也很容易招惹爱狗人士的反感。

按照通行的解释,意大利文 paparazzi出自费里尼1960年作品《甜蜜生活》。马斯杜安尼饰演一名专做上流社会花边新闻的记者,这种职业,电影里叫paparazzo,为paparazzi的单数形式。一时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故“狗仔队”现已通用于华语世界。曾有人将paparazzi音译为“帕帕垃圾”,“垃圾”很精到,“帕帕”却不知所云。以我之见,与其“帕帕垃圾”,不如“扒扒垃圾”:一来, 比较符合汉语的构词习惯;二来,以在垃圾堆上“扒扒”之情状,对“狗仔队”一词做了充份的观照。

“垃圾”不难理解,关键在于“扒扒”这种姿态。垃圾本来是一大堆无价值的东西,一经“扒扒”,便有了另一堆垃圾中的垃圾,由“扒手”们亲手撕给我们看,或者,看完了由我们自己来撕。如果你觉的“扒扒垃圾”也不够好,我们还可以慢慢切磋,一名之立,旬月踟躅。但是,恐怕这一次不能等得太久——上个月,我在一份周刊读到这样的大字标题:“狗仔队离我们有多远?”感觉是一记当头棒喝,份外警醒,大有“wto离我们有多远?”或者“蓝牙离我们有多远?”之意。众所周知,在中文的媒体语境中,“离我们有多远”经常就隐喻着“我们十分向往”或者“我们已经等不及了”。也就是说,中国现在也有了垃圾,并且也很值得去“扒扒”。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的的垃圾自有中国特色,中国味道以及中国扒法。我发现,与港台和外国同行相比,中国内地“扒扒垃圾”们在境界上来得个高:他们总是盘踞在一个事先抢占的道德高度之上,居高临下地扒扒之。更有意思的是,无论是按照专业操守还是职业道德,本应隐身的“扒手”却总是热衷于把自己也“扒”成垃圾的一部份,令“扒扒垃圾”带上了扒灰的色彩。“记者暗访”是目前最流行的中式“扒法”。充斥于报端的这类“暗访”其实是有一个固定模式的:在进入某一“不道德交易平台”之前,记者一定是假装得既单纯木讷同时又表现出略带邪恶的好奇心,进入交易程序之后,转换成一付傻头傻脑的样子问东问西,一旦入港在即,便借机开溜。谨借重庆某报的一则试析之:记者推开某茶楼大门“探头朝里望”,突然,一“中年男子不由分说,抓住记者拖进茶楼。”此刻,传说中的小姐出场了,“小姐突然抓住记者的手往其胸前拉,脸跟着贴了过来…………记者走出茶楼,小姐尾随而至,(把记者)推进门外的一间宾馆客房。‘和我做爱!’小姐关门后脱口而出,并动手解裤子纽扣。‘你干啥子?’记者喝斥,却被她推倒在双人床上。记者慌忙中,她已将长裤脱至膝盖。”

说句老实话,每读这类报导,我总是为那个从头到尾都在表演着甘地式自我考验的记者捏一把汗。正应了费里尼自道:“我渴望取悦于人,引人注目并教育他人。使自己成为一个预言者,一个目击人,一个醒世的丑角。”相比之下,另一种纯属狗(仔队)仗人势的“扒法”,不但太不专业,而且明显地把广大垃圾消费者当成傻瓜。上海某电视台播出过一则新闻,只见记者在大批公安的簇拥之下“突然”闯入一家ktv,客人和小姐一个个都乖乖坐在原处接受记者的采访,并且一路保持着被破门闯入之前的姿式和身段,记者把话筒伸向一个掩面坐在客人腿上的小姐:“请问你为什么要坐在他的大腿上?”

“没有啊,我只是想看他衬衣的牌子而已”。

去年圣诞,赵薇与吴大维在上海复兴公园被香港狗仔队拍到“躲在一个阴暗角落激吻”的照片。事后,赵的保姆解释说激吻只是为了互相取暖而已——我绝无试图把发生在上海的这两件事做横向联系之意,我想说的是,香港“狗仔队”把“扒”的目标锁定为名流,他们在内地的同行则偏爱去扒”些不入流的大众化垃圾。做为八卦新闻的忠实读者,我其实一直都环保地遵循着个人的垃圾分类法:后者不可回收,前者可以回收。我比较敬重的,是那些专扒可回收垃圾的“扒手”。唯有如此,“扒扒垃圾”才能完全不拘形式地由技能上升为精神。再说,parazzi的本义其实是“追踪摄影队”,虽不一定视美国的间谍卫星为“空间扒扒垃圾”,却不妨尊《万象》上最可读的陈巨来先生为“文史狗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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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

小<说<t<xt>天?堂
名人因群众的“名人崇拜”而成为名人,但是此过程是否可逆、也就是说,名人能不能因为群众的“名人不崇拜”而变回不名之人,除了在娱乐业有极个别的孤证之外,社会学和传播学上目前尚未形成相关的理论——这个问题不是我吃饱了撑出来的,发问者乃是姚明,当今大大的名人。

盛名不仅累,要命的是,它好象正在要姚明的命——最近出版的《姚明闯荡美利坚》一 

书,字字血,声声泪,深受那种怨气的感染,看得人痛不欲生。其实,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的,按理说目标读者是少年儿童,应属“励志”类图书。但是,至少在像我这种六根不净者看来,实效基本上是“丧志”的,甚至还不如明代的a小说或a戏文那样假模假式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正是姚明在本书序言中提出的那个“无语问苍天”式的疑问。

天,这算是哪门子的问题?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能回答姚名人此问的人是否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姚明的问题是“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那么出名或比那么更加那么出名?”我相信,除了“姚之队”之外,这个世界上能够回答、并且能以各种语言来踊跃作答这个问题的人,肯定比nba在全球的观众还多,滚滚红尘之中,一抓就是一把。如此看来,出名好象是中了一种毒,而且这种毒好象还没有任何解药。

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做了名人以后不想再做名人,更是难上加难。抱着豁出去的态度,我拼了老命替姚明想出了以下可能具有参考价值的办法:第一,尝试去想一想nba老鸟级名人的苦?吧,例如比自己至少还要红上10倍的michael jordan,在后者的一部自传里,尽管像“连逛百货公司都要等打烊之后”,“连理发店也不敢去,只好操刀自裁”以及“走在路上随时会被群?包围”等等待遇,姚明已经“享受”过了,但是,像“女人躺在地上央求乔丹开车辗过她的身体”这种场面,姚明应该还没有碰到过。姚明更不敢像jordan那样愤怒地写道:“老实说,好几次我快被烦死了,很想对球迷大喊:他妈的,滚开!”

当然,不幸地,还有女人。一向被视?青少年偶像的kobe bryant在这个夏天的惨痛经历,还是不去说它了,据magic johnson的痛陈:“当你在nba打球,无论在哪个城市,总会有女人在路上等着你,她们的目的是‘收集’球星,与愈多球星发生关系,她们就愈有成就感。”johnson本人正是这些女人最大的“受害者”,不但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女人在路上等着‘收集’他,还喜欢和他搞多p,最后搞出了爱滋。当然,johnson若说自己惨,宣称曾和两万个女人睡过觉的wilt chamberlain就笑了,不过是在天堂。比较而言,shwan kemp算是幸福的,只须在全美所到之处随时防着那些突然冲到面前?且叫他爸爸的黑皮肤小孩可以了。曾有nba经纪人透露,保守估计,平均每名nba球员都有一个私生子。

一位姚迷在网上说:“除了他的工资,我实在很可怜他。”如果你像我一样也站在替姚明着想的角度,就会发现除了崇拜者之外,这种想法对于被崇拜者未尝不也是一种自救之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真正是的英雄,群众是真正是的名人,名人应该努力地去崇拜群众,一时崇拜不起来,至少也应该尝试去同情一下群众——除了他们的私生活自由。群众、尤其是“害”了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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