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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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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互相瞧不起,但是又互相离不开。

那时候我还不能意识到,尘世中饮食男女的爱情,大都是这样的。

那时候,我也像很多女孩子那样,爱上过现实生活里的“风”。未必是艺术家,未必长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只不过固执地张扬着一些莫名其妙的骄傲。认为只有自己是最聪明的,只有自己看得透红尘。这些男孩子中,有一些长大了之后会开始笑着回忆那时候闹别扭的自己,有一些,永远不会。

还是说我自己的故事吧。其实也简单——我把我自己变成一个燃烧弹,抛到那个我心目中的“风”眼前。自以为自己在半空中的姿态曼妙无比,画出了一条无懈可击的抛物线。殊不知所有的陶醉在旁人眼中只是可怜。我以为我可以成为他的“阿雪”,他眼睛里代表所有美好所有骄傲的所在。可是他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花儿”。或者说,他能看得到一些我自己无法预料的未来,我最终只能成为一个“花儿”。倒不一定总是喝醉,到不一定总是沉迷在夜晚的灯红酒绿里——那些都是一个小姑娘用来想象成熟“女人”的贫乏道具。时至今日,我才想明白,花儿代表的其实是所有渴望在现实世界中得到一席之地的女人。这必然和孤芳自赏的风格格不入。

但是那个时候,我不明白这个,我只是以为,只要我愿意,什么都可以。

多年之后的今天,我看见了冬天里的大海。灰蒙蒙的天空下面,海鸟的叫声又凄清,又明亮。虽然我脱胎换骨了好几回,我却依然喜欢着那些既温暖又荒凉的东西。远处的悬崖静静地看着更远的远处,和我一样。我走过堆积着的鹅卵石,看见海浪在陆地的边缘粉身碎骨。每次全神贯注地看着大海,我都想死。我的意思是说,我都觉得,海真的很伟大,伟大得让我这个孤独的生命无处话凄凉。曾经我以为爱情应该是像大海一样辽阔的东西,其实我错了,爱情之美,就在于它狭隘。

后来,其实也就没有后来了,我的那个风终于遇上了他的阿雪。旁人于是又有了话题——就像当年他们谈论着奋不顾身的我。他们在饭桌上齐心协力地窃笑,对我挤眉弄眼地说:“天哪,这个女人她哪点儿赶得上你?”谈笑间,他们又把我当成了同盟。但是我想我知道,因为那个“阿雪”,她愿意只绽放在风的眼睛里。她愿意成为风灵魂深处的一点点静静的光。——我不行,我动不动就要用星星之火来燎原。他们可以一起维持和世界相处的温度,不管旁人怎么不解怎么笑,那是他们二人的模式——这些都是我做不到的,我所没有的,因为我天生就不是一个能和世界保持距离的人。

凝视着烟波浩渺的海面,我总有种错觉,海的那一端,和天交融的地方,一定存在着过去的时光——多年前的我就活在那个海天之间不可能被触及的时空里。于是我就有种冲动,想要用尽力气,对海的那边少女时代的自己大声地喊叫:你知道吗,那个风花雪月的故事,其实预示了日后所有的事。

她一定不知道。她觉得这不过是个故事。

因为那个故事后来的内容是,花儿借着酒意,砸了阿雪——但是未能成功,阿雪重重地摔在地上,却完好无损。花儿疯了一样地砸,其实只是恐慌,阿雪只是底座上裂开了一点缝隙而已,精致的脸庞依然完好无损。

你去抱着她过一辈子吧。花儿绝望地哭。风沉默不语,其实是发自内心的蔑视。

这真的只是故事而已。其实生活里的我从没有允许自己,像花儿一样不堪。我只是想说,你的绝望,有可能只是别人眼里的丑态——知道了这个你还想让他知道你已经支离破碎了吗?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在花儿眼里,风的所有骄傲和坚持都是孩子的撒娇——这也是风无法从内心深处接受花儿的原因。如风那样,不自信的男人,尤其不能忍受一个女人向他露出嘲讽的笑容。知道了你信仰的神像在这个女人眼里只不过是个粗制滥造玩笑,你还能让她霸道地占据你的生活吗?当我长大以后,当我可以放下曾今的剧痛的时候,我对于那年风的处境,多少有了一点点理解和原谅。

可是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风永远是风,花儿终究绽放成了花儿,阿雪心甘情愿地只做永不融化的阿雪——其实没有人能选择自己成为什么人,每个人都不过是变成了他们只能变成的人而已。至于爱情,我依然愿意相信爱情是样好东西,只不过,你不能以为为了它,你什么都做得到。没有什么东西能拯救我们的灵魂。唯一的办法是,承认我们是不能被拯救的,承认我们永远只能沉沦。然后在这种无边无际的苍茫里,试着寻找一点点光。

对的,这故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一直都没能登场——月亮。关于这个人物,我已经忘了我当初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只记得,我在她的名字下面画了重重的两条线,代表她最难写。故事里,月亮是风过去的女朋友,是个美丽动人但是没有双腿的女孩子,也是风的第一个模特。月亮死于一个风和日丽的春天的下午,她拖着半截美丽的躯体,在高楼大厦的丛林里飞翔而下。阳光打在她光洁的脸庞上,砰然落地的时候围观的人们都说,这个女孩在微笑。

现实中,月亮不是一个具体的人物,只不过是风的理想。风照着这个理想执著地寻找,直到他认为阿雪就是月亮。故事里,月亮成了风永远的缪斯,哪见名为阿雪的雕像其实就是以月亮为蓝本创造而成。

其实我无非是想说,我们无论怎样,都说孤独。

这个世界的确存在着美好的爱情、邪恶的爱情、波澜壮阔的爱情,但是我的,永远锈迹斑斑,就像一个看上去很神秘的灯,但是再怎么用力地擦,阿拉丁的灯神都不会出现。穿越了多年的岁月,我终于洞悉了一个秘密,其实风和阿雪的爱情,也是如此。

那么,你还想直到那个剧本里人物们的结局吗?

当年我设定了三个结局:结局一,花儿在绝望中哭喊出来真相,当年是她杀了月亮,风扼死了花儿,落幕的时候警车开到舞台上,代表着现实世界颠扑不破的秩序;结局二,花儿在绝望中哭喊着,是她杀了月亮,风暴怒地打伤了花儿,两人从此决裂,后来在花儿的婚礼上,望着已经形同陌路的风,花儿说,我当然是骗你的,月亮是自己跳下去的,我说我杀了她不过是为了毁灭你;结局三,花儿在绝望中哭喊着,是她杀了月亮,风暴怒地打伤了花儿,两人从此决裂,后来在花儿的婚礼上,望着已经形同陌路的风,花儿说,你心里再清楚不过我撒谎了,因为杀了月亮的人不是我,是你。是那个第一眼看到我就移情别恋的你,你为什么不肯面对真相。

我说了,那不过是个故事。风花雪月的故事只是隐喻。你们愿意相信哪个结局,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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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月亮

其实在近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看过很多凯茵的短篇。那个时候,我对她的作品有种很强烈的印象,就是清冷。她总是用一种非常细腻的笔触描绘细节,但是同时,却又能做到不动声色,你很难想象她在呈现这样的细腻时,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这种特质让我牢牢地记住了萧凯茵这个名字,后来,就看到了《迷津》。

《迷津》是部让人惊讶的小说。因为我怎么也没想到,它表达的主题不是我原先以为的残酷青春,或成长的代价。读罢全文,我有一瞬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如果一定要以“主题”这个僵硬的词汇来概括一个小说复杂生动的心脏的话,我只能说,《迷津》想要表达的,是满目疮痍的人生。这再一次地印证了我早些时候对凯茵的判断,她有宽阔的视野,对自己的作品有很高的要求,她想要证明一件事:一个年轻人也可以拥有一双深邃的眼睛。

说实话,阅读《迷津》的过程对我而言,并不轻松。我总是习惯性地想在这个故事中寻找属于年轻人的滚烫的理想,寻找为了幻灭而燃烧的爱情,寻找追梦的过程,寻找那种青春赐予一个人的飞蛾扑火的美感——这些的确是一般人头脑里的属于“青春”的审美诉求。可是凯茵的小说里面,这些东西统统通通不存在。她的主人公不是没有过梦想,只是和惨淡沉重的现实比较起来,他的梦想太不堪一击;她的主人公不是没有过爱情,只是最终他发现所谓的魂牵梦萦只不过是幻觉;她的主人公性格有着极其明显的弱点,最终从一个普通的小孩,历经了种种难堪的蜕变,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老人,仅此而已。所有那些蜕变都没有那么多的戏剧性,没有那么多的柔肠,没有那么多“把美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的惊心动魄——似乎在凯茵的世界里,人生原本就是荒芜。其实我也是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她这种一针见血的清冷:她拒绝所有自欺欺人的美感,想要抵达生活苍白而又荒凉的内核。

这就是她的野心。作为另一个小说作者,我深深地佩服凯茵的勇气和视角。我终于明白了,她文字里的不动声色从哪里来。其实在整部小说里,我自己最为感动的地方,就是余栋和那栋月色里的烂尾楼之间的情感交流。那真的是整本书里屈指可数的温情的场景。我似乎看见了,凯茵从头到尾都在冷静地控制着自己的叙述,但是就在余栋和烂尾楼独处的时候,她终于在那个段落里面,情不自禁地,对自己的主人公微笑了一下。

千疮百孔的人生终究变成和烂尾楼差不多的东西,真正辉煌的不过是还没有被人们使用过的余生。只有那首古老的歌谣一成不变,不会随着生命的颓败而消逝::“……月光光,照四方,偔屋耕田谷满仓;阿哥娶回娇娇女,阿姐嫁个状元郎……”这是非常理想的画卷,不只描绘着完美的人生,也在想象着一种更好的生命。可是没有几个“阿哥”娶得到“娇娇女”,也没有几个“阿姐”有运气嫁“状元郎”——更残忍的是,即便娶了“娇娇女”,嫁了“状元郎”,又能怎样?人生终究会被我们过得陈旧污浊、,破败不堪。我们能做的,只有把这个美好的歌谣教给孩子们——他们是崭新的生命,可以暂时给我们一种“更好”的幻觉。凯茵专注地凝视着这轮回,眼神在某些时刻,像城里的月亮,轻柔却冰凉。

《迷津》不是一本能让人轻松愉快的小说,不是一本为了消磨时光而存在的小说,这位年轻的作者看似轻松实则沉重地踩灭了所有青春的星星之火,行走在一片更宽广也更荒凉的原野。你可以不认同她选择的道路,可以不认同她呈现出来的人生,但是请你记得,她一定能越走越远。

让我们,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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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流层的小樱桃

十年前的春天是我们最美好的时光,我亲爱的小樱桃。明媚的阳光里翻涌着所有奇迹的可能,至少对于十六岁的人来说是。你坐在学校体育馆的看台上,眼睛亮亮的,整个人像个饱满的水果,我们都嘲笑你有天使脸孔和天使身材——新鲜、晶莹,嘴唇和脸颊都鼓鼓的,为赛场上的男孩子们加油的声音轻而易举就穿透了广阔的蓝球场,好听的要命。我知道那个时候的你在悄悄地注视着谁,虽然你从来没有提起过,但是就是知道,你所有的事情,我都知道,我的小樱桃。

“你说十年以后的我们在干什么呢?我们在什么地方啊?”你转过头,用你一贯无辜的眼神看着我。

“我——我想到欧洲去。”我撕开了手里的雪糕,很认真地咬一口。

“要死啊,”你打我一下,“你去那么远,我怎么办?”

“那时候你一定有老公了啊白痴,十年以后,我们都二十六了。”我瞪你。

“二十六,我想象不出来是什么样子,那么老——要死喽——”你出神地托着腮。

那时候我们都活在平流层里,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都活在对流层,那里离地面最近,所有的风、霜、雾、雪、雨,都发生在那里。那里的人们疲于应付各种各样的气流,渐渐地,面对着大同小异的气流变化,养成了不同的感情和表达方式。他们像所有人那样,该高兴的时候笑,该悲伤的时候哭,该愤怒的时候睁大眼睛挥拳头,然后慢慢忘记他们原本可以站在一个更高的地方观察这把人变得卑微的生活。

我们自认为我们是不同的。我们是平流层里的人。我们的心居住在一个刚好比对流层高的地方,那里万里无云,那里的空气浩浩荡荡长驱直入,那里没有那么多的天气变化,所以我们可以用安宁的、不那么丰富的表情来应对所有的喜怒哀乐,所以我们可以用一些沉默的方法表达我们对世界的依恋和失望。最重要的是:平流层是飞机飞翔的地方。亲爱的,我们平流层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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