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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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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改变的只是生活的外套,比如你在哪里工作,在什么地方住,穿什么衣服开什么车,和什么人来往……就算这些全都被你改变了,你也只是为“生活”换了件光鲜些的衣裳而已,里面的千疮百孔是你永远没法更换的。某天黄昏,坐在乘客稀少的公共汽车上,晃晃悠悠地穿越了夕阳下面的协和广场——我终于想明白了这个,在一瞬间,醍醐灌顶一般地,想明白了这个。

这就是我的十年。说来惭愧,没什么可写的。只好嘲笑一下自己,这才到哪儿啊,好日子还在后头呢。我相信未来,所以很多时候不敢妄言人生,只不过,确实地感到,当初那种灼热的追逐幻象的自己已成往事。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发第三版的时候,我在后记里对自己说:“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对于一个人的生命来讲,挣扎跟和解,到底哪个更珍贵。其实直到今天我仍旧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我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了不再用这样的方式提问。那个时候我还固执地坚信着,无论如何,飞蛾扑火都是一种高贵的姿态。可是今天,我只能微笑地眺望着当初的自己。我不是在嘲笑她,我怎么敢。我只是羡慕,她那时候那么自信,自信自己是澄澈的,是纯粹的,是打不败的。而今,我已经被打败过了,我用曾经的飞蛾扑火,换来今天手心里握着的一把余温尚存的灰烬。值得庆幸的是,我依然没有忘记,这把灰烬的名字叫做理想。”

变成灰烬了也没有关系,总比没有好,只要存在过,就好。

注:李老师跟我说,你愿不愿意说说你自己的这十年。我说,可是我好害怕写散文的,我自己看到我的散文就觉得还不如全烧了好。李老师说,你就随便聊自己这十年来的变化,可以写得理论些,也可以感性些。我是个坏学生,理论不起来,只好写自己了,灰姑娘的南瓜车,刊载于《天涯》杂志2010年度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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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深蓝色

你知道么,去年冬天那只奔忙的驯鹿已经死去

是夏日的太阳让它绝望了:因为没有白雪,没有红色的铃铛,没有圣诞节

我用它残留的骸骨做了一条船

带我去那个渴望着溺死黎明的湖泊

蓝色的,深蓝色的,是前世的深蓝色

你知道么,那个湖泊

是由死去的驯鹿们垂危的眼泪构成

可是我已经没有眼泪了,我的眼泪全都给你了

从现在起我可以纵身一跃

沉溺在这个湖泊里,变成一样不会有眼泪的东西:

一条没有表情的清冷的鱼,或者是一些象征堕落和狂欢的垃圾

又炙热又绝情的你

你的名字叫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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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亲爱的小女孩

我已经把自己关在屋里整整七十二小时。在密闭的空间待久了,人会变得不安。电话铃声就可以吓到我,更别提送外卖,或者送快递的人敲门的声音。独自一人的时间会把周遭的寂静放大很多倍,所以门上传来的那种沉闷的声响就会让我产生一种凶猛的错觉,如果我不去开门,他们会破门而入的。

我曾经接到过那种恶作剧电话。接起来是一个人工的声音说:“您好,您将于今日下午四点接到一张刑事法庭传票,咨询详情请按‘#’字键……”我想若是此时的我接到这样的电话,估计会尖叫吧。

这三天来我只和你在一起,我亲爱的小女孩,南音。

你就在那里,近在咫尺,我看得见你的脸庞,看得见你微笑的时候白皙的牙齿上的亮光,甚至看得见你飘在绒线帽外面的头发丝。可是我总觉得,你不愿意靠近我。我和你之间就像是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我伸出手,触到的是冷冷的、坚硬的一层。你在那边调皮地对我微笑,但我听不见你的呼吸声。

你知道吗?对我而言,每一次写小说,就相当于用尽全身的力气,挥起拳头,把你们和我之间的那层玻璃打破。总会有一个契机、一个细节,让我清晰地听见那种破裂的声音,然后,你们那个世界的风和阳光就都涌进来了,所有的真空里的风景全部在破裂的声音之后变成了真实,每次都是这样的,亲爱的小姑娘,我把滴着鲜血的手藏在背后,贪婪地呼吸者来自你们那边的空气。对我而言,这就是唯一的真实。

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打扫浴池的时候总是忽略那么一点点污垢,洗碗的时候常常会忘记把干净的碗盘收起来以后,去往水槽里倒一点儿消毒液——我其实只是想说,每一次,我都会不小心,把我手上的血,滴落在你们那里。

我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看得出,反正我自己知道的,每一次,我抚摸着那些崭新的书页,那是你们生活的地方,可是字里行间,我看得出,哪里残存着我变了色的血迹。

打破玻璃的过程如此漫长,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会像是困兽那样在笼子里走来走去。就算你想流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有时候玻璃就是不碎,就是纹丝不动。我并没有我自己以为的那么有力气——不,还是坦率一点儿的好,我并没有我自己以为的那么有才华。这种时候我就会恐惧,会害怕,会怀疑,我以为上帝权衡再三,终究还是选择抛弃我。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恨意。

当然不是恨你,小姑娘,不可能的。我怎么也舍不得恨你。事实上,我没有真正恨过任何人,我有生以来最强的恨意,都是给了自己。南音,你看,满手满臂的疤痕,世人看不见的,只有你们才认得出。我已经伤痕累累了,可是你,却依然无辜地微笑着。

南音,我有种错觉,写完你的那一天,结束这个“龙城往事”三部曲的那一天,我会从此不同,因为会有一个时代无声无息地在我身上结束了——也许我沉下去,也许我能重生。所以南音,我把你当成是最后一本小说来写,为了你,我什么代价都不怕。

人生是艰难的。亲爱的小女孩,我懂得这个,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也许我会让你也懂得这个。生命最残忍的地方,其实就在于没有人可以无辜。你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作了所有的努力,你惩罚自己,你净化自己,你以为这是有用的——可你最终还是会掉进一个更大的陷阱。我帮不了你。我创造了你出来,却和你一样无能为力。

我最讨厌的,莫过于那些居高临下地面对自己的人物,以为自己全知全能的作者。你知道区别在哪里吗?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那是因为上帝知道光是什么,但是我不知道。我最多,最多,只能带上你们一起去寻找光,我希望你们的运气比我好,你们找到了就好,要是这旅途太艰难,你们就自己走,把我丢下,没关系的。

我习惯了昼伏夜出,晚睡晚起;我早已学会了面对这谎话连篇的人群的时候,撒一个同样的谎;我钟爱那种饮酒至半醉,用微醺的眼睛慷慨地给这个糟糕的世界送上所有的柔情——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允许自己沉溺。

你就是我的修行,南音。

愿我们真的能够一起去到我们都想去的地方,看见良辰,看见美景,然后你能转过脸,对我认真地说:“我认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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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

楔子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爱是诚实,善良和牵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然而

也许爱会有种种罪无可恕,比如荒淫奢靡,比如挥金如土,比如任性,比如不顾大局肆意妄为。

爱是疼痛之源,爱是恨之母。

曹雪芹说过:宿孽总因情。

那,为什么要爱?

妙米姐说:因为我爱他的那个冷笑话。

肥美的钰姐说:因为爱他,是我去上高中的支撑。

radio说:桃啊,我在想要爱的时候,只会想到爱的好处。

我最小的莲莲姐姐说:冬天这么冷,不爱的话,怎么熬过去啊?

网友城墙上的痴呆说:还有比爱更坏的事情吗?可你明明知道这是一件坏事,你却把它当成了你在这个世界上存活的理由,没有它,你会和这个世界一起变得更坏。

小葱葱说:因为我觉得她太可爱了。

我最美的裴佩姐说:因为爱他能让我在世界上有一种存在感。

我认识的一个编辑说:沉浸在爱的过程中,你并不知道那是坏事,还是会想方设法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兰若斯说:对于来人世这个地方探监的人们来说,不沉迷又有什么意思?是的,爱是坏事,仍然去爱,会更痛苦。可是如果不选择痛苦,好像活着,也没有多大乐趣。

作家孙频说:爱对人类来说就像呼吸一样重要,是生存的需要。有时候爱得越深就越是残酷,因为血液里骨头里的爱会让人选择一些有毒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抵消掉爱的疼痛感。真正的爱都很痛,可是我们不能没有它,因为它让我们躲开了生命中的虚无。

还是去爱吧

不然这个世界多么荒凉

我们的罪名是脆弱,所以,在“爱”和“被爱”的牢狱中,被判处终身监禁。

可是,任然爱吧。纵使爱再荒唐,爱再残缺,荒唐不过奥林匹克山众神,残缺不过心灵一无所有的荒瘠。诸神尚且为爱沉沦,况且凡人。在所有沾染人性负面的修饰里,爱变成瘾,变成伤痕,变成覆灭的借口,然而我们这些被困于“自私”的囚徒,所希望的,也是终有一天,贪,嗔,痴,都各得其所,再也无法影响,爱本身的完整。

我会永远记得这是我在高二的十七岁明白的——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爱是诚实,善良和牵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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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城传

“你多大?”婚纱店的女经理弯腰蹲在我脚下,在层层叠叠的白色花瓣上扎别针。她的姿势让我心生不安,我其实不大喜欢别人这么周到但是小心的对待我。“25岁。”李瞳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一边懒洋洋地翻着时尚杂志,一边替我回答。我面前的大镜子映出她的后背,瘦削,有点儿驼,但是无意中摆出了一个曼妙的角度。“真好,花样年华。”女经理扬起脸,一绺卷发从她的发髻里滑下来,微微地垂着,搭住了她的睫毛,她甩甩头想把它甩来,可惜没成功,倒是她的身子不听话的晃了一下,因为穿着15厘米的高跟鞋蹲久了,毕竟是辛苦了些。我笑了笑。极力地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婚纱云雾缭绕地上了身,但是头发却没盘起来,依然是清汤挂面地垂在耳朵边上,就算再怎么用力地看,也不觉得这一刻有多么神奇或者美好。“好看的。”李瞳地语气毋庸置疑,她总是能在一瞬间看明白我在想什么,“到时候头发一弄,化好妆就焕然一新了。”那语气像是在说,我这个人需要使劲地装潢一番,才配的上这件衣裳。她柔软地、深深地看着我,然后笑笑,“明明,你惨了。穿上这身衣服,漂亮这么一回,以后你这辈子就这么完了。再也不能谈恋爱。”接着她补充道,“当然,我是说,原则上讲是不能。”女经理笑着转过脸看她,就连站在我身后那个替我量腰围的姑娘也跟着开心地笑,娇俏地捂着嘴。我知道李瞳地目的又一次打到了。她总是不自觉地希望自己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后她又得意扬扬地跟了半句,“除非你老公早点儿死。”我们从婚纱店出来,已经黄昏了。我们路过南极城。它依然故我,一栋灰色的楼,其实只有三层而已。不过我们心照不宣地把目光转向了路的另一侧,那一侧,没有南极城。几秒钟而已,车窗就滑过了那些景色。我们转眼就安全了。就在这时,李瞳叹了一口气,她那一点点悠长的余韵让我没了主意。我不知道是该继续若无其事地沉默,还是还语气平淡的谈起什么。李瞳却在此时说“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咱们小的时候,穆成指着南极城的大门,欢天喜地的跟咱俩说:‘你们看你们看,我爷爷当时就是在那里投降走出来的,然后龙城就解放了……’他就像是讲一件多么骄傲的事情。”往事让我们的笑容由衷的舒缓,我一边笑一边说:“他就是傻嘛,其实他到今天也是这样的。”手机就在此时绽放出蓝色的小信封,说曹操,曹操就到了。李瞳慢慢的说“怎么也没想到,你就这样要嫁给他。”

那年我十二岁,我的表姐李瞳比我大两岁零八个月。在那个年级,这个年龄差足以造成某种难以逾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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