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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学记_三毛-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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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肯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那把柄千真万确的在转动。有人正在进来。 

    一个影子,黑人,高大、粗壮,戴一顶鸭舌帽,穿桔红夹克、黑裤子、球鞋,双手空着,在朦胧中站了几秒,等他找到了我的床,便向我走来。 

    他的手半举着,我猜他要捂我的嘴,如果我醒着,如果我开始尖叫。 

    当他把脸凑到我仰卧的脸上来时,透过窗外的光,我们眼睛对眼睛,僵住了。 

    “老兄,我醒着”我说。 

    我叫他brother。 

    他没有说话,那时,我慢慢半坐了起来。我可以扭亮我的床头灯,不知为什么,我的意念不许我亮灯。我听见那个人粗重的喘息声——他紧张,很紧张。 

    在这种时刻,任何一个小动作都可以使一个神经绷紧的人疯狂,我不能刺激他。 

    “你不想说话吗?”我又说。 

    他的双手不放下来,可是我感觉到他放松了。他不说话,眼光开始犹豫。这一切,都在极暗的光线里进行着。“你坐下来,那边有椅子。”我说。 

    他没有坐,眼睛扫过我伸手可及的电话。 

    “我不会打电话、不会叫、不会反抗你,又请你不要碰我。要钱、请你自己拿,在皮包里——有两百块现金。”我慢慢的说,尽可能的安静、温和、友善。 

    他退了一步,我说:“你要走吗?” 

    他又退了一步,再退了一步,他一共退了三步。“那你走了。”我说。 

    那个人点了点头,又点了一下头,又点了一下头,他还在退,他快退到门口去了。 

    “等一下。”我喊停了他。 

    “你这个傻瓜,告诉我,你怎么进来的?”我开始大声了。“你的大门开着。钥匙放在第十四号邮件格子里,我拿了,找十四号房门——就进来啦!”这是那人第一次开口,听他的声音,我已了然,一切有关暴行的意念都不会再付诸行动。这个人正常了。 

    “那你走呀!”我叫起来。 

    他走了,还是退着走的,我再喊:“把我的备用钥匙留下来,放在地板上。你走,我数到三你就得跑到街上去,不然——不然——我——” 

    我没有开始数,他就走了。 

    我静听,那脚步声踏过木板楼梯,嗒嗒嗒嗒直到楼下。我再听,那扇门开了又合起来,我凝神听,雪地上一片寂静。我跳起来,光脚冲到楼下,冲到大门,把身体扑上去,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去压那个锁,我再往楼上跑,跑过二楼,跑到三楼自己的房间,再锁上门。 

    我往电话跑去,拿起听筒,一个女人的声音立即回答我:“接线台,接线台,我可以帮助你吗?” 

    我发觉自己的牙齿格格在响,我全身剧烈的发抖好似一片狂风里被摧残的落叶,我说不出一句话,说不出一个字。我把电话挂回去,跑到衣柜里面,把背脊紧紧抵住墙。用双手抱住自己的两肩,可是我止不住那骨头与骨头的冲击。我一直抖一直抖,抖到后来,才开始如同一个鬼也似的笑起来——听见那不属于人的一种笑声,我又抖、又抖、又抖……。



 爱马落水之夜

    在我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时,已经会开车了。当时的交通工具仍然是以三轮车为主的那最后两年的台北,私家车并不多见。我的家中自然也没有汽车。 

    回忆起开车的学习过程实在很简单。在当时,如果一年中碰到一个朋友恰好手上有辆车,那我必定抓住机会,低声下气的请求车主让我摸摸驾驶盘,那怕是假的坐在车里不发动车子,也是好的。 

    偶尔有几个大胆的好心人肯让我发动了车子开,我必不会辜负人家,把车当当心心的开在台北市空空荡荡的马路上,又会开回来。 

    开了两三次,就会了。那时候用的大半是天母一位美国朋友的车——当然也不属于他的,车属于他做将军的爸爸。爸爸睡觉去,儿子就偷出来慷慨的做好国民外交。 

    我是开了好久的车子,才去进驾驶学校的。那个往事被写成一个智斗警察的短篇,叫做《天梯》,已经收到书本里去了。 

    好的,从此做了一个养马的人。 

    我叫我的车子马儿,对待每一匹生命中的马都很疼爱,常常跟车讲话。跑长途时拍拍车子,说:“好马,我们又要跑罗!” 

    那车子就听得懂,忠心的水里去,火里来,不闹脾气。 

    说到“水里去”并不只是形容词,开车时发生最大的事件并不在于一次国外的车祸,而在台北。 

    我的经验是,每次车子出事,绝对不在于马儿不乖。决定性的出事原因,必然在于主人不乖。 

    那是一个狂风大雨的寒夜,我姐就选了这种天气去开“学生钢琴发表会”,地点在植物园畔的“艺术馆”。天不好,姐很伤心。 

    这是家中大事,当然全体出动参加捧场。 

    大雨中我去停车,停在“艺术馆”和以前“中央图书馆”之间的一块空地上。对于那个地方,我不熟,而且,那天太累了,眼睛是花的,累的人还开车,叫不乖。 

    当我要停车时,看见一个牌子,白底红字中文,靠在一棵树边,写着——“停车场”。没错,就停在牌子下面。可是其他的车辆都驶得离我远远的,停在二十几步路边的地方。 

    “好笨的人,这里那么空旷,怎么不来停呢?”我想。等到钢琴表演结束,家长和小朋友们捧了一些花篮出来,各自上车走了。我的车内派到爸爸和妈妈同坐。看见那倾盆大雨,舍不得父母淋湿,就说:“别动,我去开车来,你们站在廊下等。”又因为天气酷寒,我怕父母久等会冻着,于是心里就急了一点。发足往雨夜中冲去。 

    停着的车子必须来个大转弯才能回头,我看了一下左边的宽度,估计得倒一次车才能全转。我看一下右边,右边树下那块牌子又告诉我——停车场。那个停车场一辆车也没有,雨水中平平坦坦的。那就向右转好了,不必倒车,一个大弯就可以改方向了。那时,我念着父母,又急。 

    好,发动车了,加足马力,驾驶盘用力一扭,马儿跳了出去,是匹好马。 

    不过一秒钟吧,我听见不算大声的一种冲击声,然后我发现——车窗外面不是雨水,而是一整片大水在我四周。车子在沉——是在沉,的确在沉。在沉——。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不惊慌,我根本莫名其妙,我以为自己进入了一种梦境。这不可能是真的。 

    车子还在沉,四面部是大水、大水。 

    我一定在做梦。 

    那时小弟带了他的全家人往他的车子去,夜寒,大家挤在伞下埋着头疾走。就在那时候,侄女天明三岁,她一回头,看见小姑的车子沉入“停车场”中去。她说:“小姑——”手中一朵菊花一指。 

    这一来,正往自己车去,也带着妻女的大弟听见了,猛一回头,忙丢掉了雨伞就往池塘水里跑。这都是外面发生的事情。事后说的。 

    我无声无息在水中慢慢消失。 

    我仍然在对自己说:“这一定是在做梦。” 

    这时,水渗进车子里来了,水快速的浸过我的膝盖,水冻醒了我的梦,我又对自己说:“我正在死,原来是这种死法——真是浮生如梦。” 

    就算是梦中吧,也有求生的本能,我用力推开被水逼住的车门,用力推,车门开了,水淹过了我。我不张口。我踩到椅背上去。我露出水面了,我看见四周有科学馆、艺术馆,还有那向我远远奔来的大弟弟。 

    “救命呀——”这才不必要的尖叫起来。 

    大弟拖我,我又不肯被救了,说了一声:“我的皮包。”又钻进水中去摸皮包。 

    等到我全身滴水站在地上时,开始跟大弟激辩:“明明是个停车场,怎么突然会变成一个大水塘?我问你,这是什么鬼?” 

    这时候家人都来围观啦!弟说:“你——难道不知道这里有个池塘啊?”我尽可能不使牙齿打抖,说:“是刚刚变出来的,存心变出来淹死我的,从来没有什么池塘的,这是奇幻人间电视剧——。” 

    爸爸当时立即指挥:“妹妹和弟弟回去——全身湿的受不起这种冻。有小孩子的也都快回去。妈妈坐别人的车也回去。这个车,明早请人来吊——。” 

    我舍不得我的马儿,一定要跟它共患难,我坚守现场,不愿离开,不但不离开,硬逼家人快快去打电话,请修车厂立即就来救马。 

    那种情形下,弟弟们也不肯走了。爸爸说:“要有理智,这种大雨里,都得回去,况且大家都淋湿了,快快给小孩们回去泡热水。” 

    在那个摄氏六度的冬夜里,爸爸和我苦等吊车来,弄到清晨三点半,马被救起来了。 

    我只差一点就跟那两位见义勇为的吊车好手跪下叩头。中国同胞真好真好。我不是说爸爸。 

    过了几小时,我才真正弄懂了。 

    那是个真真实实的水池,以前就在的,偶尔水池里还有朵莲花什么的。我身上满布的浮萍也是真正的浮萍,不是幻象。那天下大雨,水池在夜间我停车时已经涨满了水,所以,看上去就成了一块平坦的地。再有那么一个神经病,就把“停车场”这块牌子给搁到水池边上去。 

    来停车的台北人,全不上当,很小心的避开这片告示,停得远远的,不会见山就是山。 

    然后,来了一个回国教书的土包子,很实心的一个“初恋台北人”,就相信了那块牌子,把车恰好停在牌下。过了两小时,自愿落水。 

    “这是一次教训,你可懂了吧?”爸爸说:“在台北做人,不要太相信你的眼睛。斑马线上是压死人的地方,好味阴花生是送你到阴间去的,宾馆请你进去休息不是真正休息,马在此地是用来杀鸡的!” 

    我说:“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 

    那次之后,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金面的人来对我说:“谁叫你看见别人夫妻吵架就去多管闲事呢,自己功力全无,还弄神弄鬼替人去解。结果人家夫妻被你解好了,你自己担去了他人的劫难——落到水中去。” 

    家人后来说:“如果不是天明回头得早,过两秒钟你的车子可能完全没顶,水面又会合起来。我们绝对不会想象你在水底,总以为你突然开车先走了,也没讲一声;这种事在你做出来很平常,不会奇怪。于是我们挤一挤就上别人的车回家,三天以后再报失踪。你呢——在水底泡着呢——。”我说:“放心,会来托梦的。” 

    后来梦中金面人又来了,说:“舍掉你的长发吧,也算应了一劫。”梦醒,将头发一把剪成国中女生。等我过了数月,经过新竹一间庙,突然看见梦中金面人原来是尊菩萨。沉思了一会儿,我跪了下去,心里发了一个大愿,这个愿,终生持续下去,直到天年了结,不会改变。 

    至今还是拥有一匹爱马,跟我的马儿情感很深很密,共享人间快乐,又一同创造了许多在此没有讲出来的故事。我又想,那一次,应该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怎么没有去法院呢?那个没有去,是人生角度取舍问题,没法说了。



 我要回家

    那一年我回台湾来九个月。 

    当时手边原先只有一本新书打算出版,这已经算是大工作了,因为一本书的诞生不仅仅表示印刷而已。 

    虽然出版社接手了绝大部分的工作,可是身为作者却也不能放手不管。那只是出一册书——《倾城》。 

    后来与出版社谈了谈,发觉如果自己更勤劳些,还可以同时再推出另两本新书——《谈心》以及《随想》。这两本书完全没有被放在预期的工作进度里,尤其是《随想》,根本就得开始写,而愚昧的我,以为用功就是积极,竟然答应自己一口气出三本书。这种痴狂叫做绝不爱惜身体的人才做得出来。 

    也是合该有事,小丁神父也在同时写完了他的另一本新书——《墨西哥之旅》——后来被我改成《刹那时光》的那十二万字英文稿,也交到我的手中。我又接下了。一共四本书,同时。 

    也是在那个时期里,滚石唱片公司与我签了合同,承诺要写一整张唱片的歌词。 

    我快快的写好了好多首歌词去,滚石一首也没有接受——他们是专家,要求更贴切的字句,这一点,我完全同意而且心服,制作人王新莲、齐豫在文字的敏镜度上够深、够强、够狠、够认真,她们要求作品的严格度,使我对这两个才女心悦诚服。她们不怕打我回票。我自己也不肯懒散,总是想到脑子快炸掉了还在力求表现。常常,一个句子,想到五百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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