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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6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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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了他的名字。他充满怀疑地看着我,他女友手指上的钻戒大得惊人。确实是他,和一年前同学发给我的视频链接上看起来一模一样。那个视频,是他在飞机上跪下求婚,有同机人惊赞浪漫,拍成视频,放上网,一时传播甚广。非常有趣,他女友也是中国人,他跪下后说的求婚辞却是英文,听不太清,拍摄者从他背后拍去,视频里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女孩子处在众人掌声和唿哨中,她惊讶而有点尴尬的样子。视频里,空中小姐笑着鼓掌,但很快飞机摇晃,她就推他的背,请他不要跪在过道中间,尽快回到座位。被护着走回时,他尚未将手中的戒指给女友戴上,镜头中他从空姐肩膀上举过戒指,伸长手臂,非要把它递出去给女友接住不可,脸晃动着时隐时现,显得勇敢,又有种焦虑得近乎绝望的神情,像此刻若不捉紧,便会逝去。



 



他说他在一家私募基金工作,住在纽约,一切都好。他看起来也像过得很好。我听说过他事业成功,据说颇有钱,虽然我不知道说话人口中的比较对象会是谁。绿灯亮起,裹挟人流,他匆匆说再见。我不确定他是否记得我。



 



我走回剧院。几个小时后《人鼠之间》将结束,我将与朋友在剧院门口的栏杆外围观,挤成蜂巢的众人在等待中兴奋呼喊,少女狂热,巨星詹姆斯·弗兰科将戴一顶棒球帽和一副墨镜从剧院侧门走出,到栏杆边与崇拜者合影,在他们手中挥舞的戏单上签名。我们将看到那些幸运的少女欣喜若狂,一手紧按兴奋于梦境的心脏,一手举着手机合影照片,秀给朋友和路人。她们将在激动中不断大口吸气,睫毛翘得像蝴蝶的翅膀。



 



而詹姆斯·弗兰科将平静,摆出亲切的冷酷,就像我曾在香港机场见到的谢霆锋那样,就像一切巨星面对陌生大众时那样。他们的身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仿佛未来什么都不会发生,凝聚在壮丽的、光芒的、纹丝不动的此刻。似乎随时,就要飞升。



 



 



 



淡豹,人类学博士生、作家。@淡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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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98 你喜欢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

\t=xt**小/说天^堂%

作者/吴惠子



 



1、



 



路过公主坟,我没看见过坟。



 



但是长坂坡真的有道坡,二十多年前我就是在那里投的胎。



 



有一年我回去,发现他们居然把长坂坡的塑像拆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小片极丑的街心花坛,非常丑,让我一直耿耿于怀。



 



从小我妈就跟我说,塑像是骑马的赵子龙,他怀里的小孩是刘备的儿子阿斗,当年赵子龙跟着老大逃跑又掉头,单骑救主,突出重围,是个英雄。虽然我妈做饭好吃,却不懂三国,以前的女人都这样,热衷于给丈夫孩子织毛衣,所知甚少,不问战事,也不会跟我多说一句阿斗的妈妈甘梅。



 



书上都说甘梅长得好看,肌肤如玉,我没见过,不过男人不论当不当老大,都喜欢皮薄馅儿厚的漂亮姑娘,这个我信。书上还说,刘备刚开始娶一个死一个,后来很迷信,结婚的时候决定纳甘梅为妾,不敢给她转正,怕她又死。甘梅有一回做梦,梦里吞了一颗北斗星,结果后来就怀孕了,就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阿斗。做梦吞星星这件事,听起来好文艺。



 



但你说甘梅倒不倒霉,曹操追来了,她老公急忙扔下她和儿子,带着兵跑了。无语。



 



还有那个糜贞,也是刘备的老婆,为了让赵子龙救下阿斗,怕他的战马不够那么多人坐,为了腾地方,自己投井死了。糜贞在过去绝对是富二代,家里殷实巨有钱,但是我估计她没有甘梅长得好看。但是她也爱刘备,所以爱屋及乌可以舍命救情敌的儿子,真伟大。



 



最后赵子龙好不容易杀回去救了甘梅和阿斗,不料老大接过劫后余生的儿子,不仅没有喜极而泣,反倒一把摔在地上,对下属振振有词,大概是说小小犬子不足挂齿,差点害死他一员猛将。这个看起来也挺无语的,如果我是甘梅,就跟刘备拼命,敢摔我儿子,定睚眦必报摔他的汗血宝马。但我猜其实刘备为人父亲,肯定也是爱子心切,但是碍于江山社稷,君王面子薄,喜怒也不敢形于色。



 



长大后我懂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其中必有一枯,是心地纯良童叟无欺的自己。



 



2、



 



我家住在长坂坡附近的熊家山顶,我奶奶活着的时候住在太子桥边。我们县城里的人,去远郊的玉阳镇,必经一座破败的张飞亭,亭下立碑,刻着“张翼德横矛处”,小商贩把擦汗的毛巾搭在碑上,借着阴凉卖甘蔗和茶鸡蛋,石碑周围都是踏烂的紫色甘蔗皮。每逢触及此景,必定心疼张飞,我觉得自己的多愁善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这座小县城曾经到处都是三国古迹,英雄战马的铁蹄踏出的珍珠泉至今还在清澈远播的梵音中冒着白白的雾气。只不过寺里山上的兔子和野鸡,都在大雪纷飞的时候让当地的地痞流氓烧杀掳掠,变成了特色火锅。



 



寺里的和尚就知道念经,也不知道出来管管。



 



我总是像这样瞎操心,所以刚上小学的时候成绩不好,不好好写作业,十个拼音八个不会,我妈教完我,还不会。她就生气,罚我在厕所跪搓衣板,跪着写作业,还一边气哼哼地说我是扶不起的阿斗。我问我妈是什么意思,她心情好的时候就解释说恨铁不成钢,心情不好就解释说烂泥巴扶不上墙。



 



年纪小,听不懂。觉得汉语拼音就是恶魔的爪子,在它把我的膝盖刨烂之前,我的语文成绩迅速蹿到班里前列。八岁的时候我妈带我去了趟桂林,回来后我文思泉涌写了一篇游记叫《桂林山水甲天下》,在课堂上被老师诵读,同学们都投来嫉妒的目光。我自此立誓,长大后要变成一代文豪。



 



但是后来发现文豪的下场似乎都不怎么好,先说外面的,据说荷马是瞎的;但丁家族没落从小他妈就没了,最后自己还客死他乡;莎士比亚家里有钱,但是没毕业他爸就破产了,还要去肉店打工。再说回来,曹雪芹的小儿子去世,他自己一病不起到最后都没钱治病;李白等一行诗人都是酗酒狂人古今皆知;屈原投江,一心求死,所以抱着大石头,生怕自己跳下去后又浮出汨罗江;司马迁的故事大家也都在书里看到过。



 



啧啧啧。



 



不忍卒读,想想就疼。



 



长大后我懂了,做人还是不能想太多,没用。



 



3、



 



南方冬天没暖气,冷起来要人命。我家有。



 



因为是烟厂家属区,有自己的锅炉房,冬天大炉子烧得滚烫,家里的暖气片也滚烫。从小我妈就偷偷放暖气片里的热水让我烫脚,厂里的人都这么干,锅炉房的师傅一急,经常往水箱里倒煤渣,后来水变成黑色,混着一股二氧化硫刺鼻的味道,我妈就让我先泡,泡完用干净的热水再冲一遍,太机智。



 



我现在怀疑小时候总生病可能是因为洗脚洗多了,中了锅炉房下的毒。



 



那时候隔三差五就发高烧,加上爸妈离婚,家里没男人,都是我妈自己背着我去医院。我家在熊家山顶,医院正好在长坂坡顶,从烟厂的后门走小路,穿过几个鱼塘就能到医院的后门。



 



鱼塘主人养了几只羊,每次我都趴在我妈背上,让她捡地上一颗颗的豆豉,回家后爆炒辣椒,很下饭。我妈就说,打完针回来再捡,这会儿捡了没东西装。



 



一来二去医院的护士都认识我了,好几回烧成肺炎,医生都摇摇头,让我妈把我背回去,说孩子没救了之类的。我妈就边哭边把我往回背,到家就把我扔在沙发上。然后急匆匆跑去找隔壁单元的张师傅。



 



长坂坡上神人多。



 



张师傅是做拖把的,他个子不高,脑袋很圆,鼻头很红。平常总能在我们那栋楼尽头的空地上做拖把,五颜六色的拖把穗几乎都是附近楼上的人淘汰的秋裤或者被单。我家的拖把,十几年都是从他手上买的,我不穿的秋裤也会拿给他,剪碎了给别人家用。他除了做拖把,还会替人算命。医生救不了我的时候,都是他救我。



 



每次我妈喊他来家里,他都要做法发功,摇头晃脑,嘟嘟囔囔,完全听不懂,结束后还在黄纸上画两张符,烧一张让我喝,然后在我的床头贴一张。做完法,张师傅依然回去坐在小板凳上继续做拖把。



 



就这样我家到处都贴着符,那时候是用糨糊贴,特别牢,粘上之后真的撕不下来。有时候半夜上厕所,看见黄符,能把我吓个半死。



 



那家总说我救不活的769医院,后来被改了名字,叫长坂坡医院。但是他们这帮莫名奇妙的人,为了盖楼,居然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奶奶家门口的太子桥给拆了,换成了一座碑。



 



又是一座碑。



 



我奶奶说,我喜欢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她说得好抽象,我没太懂。但是我奶奶去世后,真的变成了一座碑。



 



长大后我还懂了一则小百科,以前我让我妈捡的那玩意根本不是豆豉,是羊屎,是后来我看到家里兔子拉屎后觉得似曾相识,就跑去问我妈,她才告诉我的。好险。



 



4、



 



自从发现自己无法从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中体悟人生变成文豪之后,我就一心想当官。尤其是我小学三年级当了一学期的路队长,便从此一发不可收。



 



路队长就是放学后举着小黄旗带路的,我带的那条队伍都是住在子龙路上的孩子,人员结构很简单,因为子龙路是爬上熊家山唯一的路,山脚下是市政府,山顶是武装部,再往里就是卷烟厂。



 



放学后大家在教室门口站成一队,清点人数后就出发。路队长负责带头过马路,等红绿灯,谁先到家,谁就先离队。我经常走到人多的地方就故意停下来整整队伍,立正稍息立正,大家都听我的,感觉很威风。



 



一般队伍到山脚下,就只剩烟厂的孩子了。我们互相都很熟,便立刻一窝蜂钻进山脚下的大铁门,从山上抄小路。小时候觉得什么都很好玩,队伍里的男生经常会给我们女生表演吃蚂蚁,对,就是抓一只蚂蚁放进嘴里咽下去。真蠢。



 



每次吃完蚂蚁一定会砸马蜂窝,砸完就背着书包拼命跑,我一般都是提前跑出很远看他们砸。终于有一天,他们扔出去的石头砸到了大树深处别人家的玻璃,再后来马蜂窝就不见了。



 



我从小就看格林童话,所以坚定地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会有一大笔宝藏。有一次我和一个姑娘捡了两把钥匙,我和她高度一致地认为钥匙可以开启某处暗藏的金银珠宝,于是我俩就背着队伍里的其他人,偷偷把钥匙包起来,埋在了以前挂着马蜂窝的大树下。我们挖了个坑,约好找到地图后再回来拿钥匙,不然拿回家怕被别人发现。这是真的。



 



可能是小孩子忘性比较大,厂里有了统一的班车后,我们第一小分队就解散了,我俩也没去找地图。大家都坐班车回家,很少再从小路爬熊家山。



 



后来我稍微长大了一些,和我表姐有一次路过那棵大树,我说你信不信,这棵树下有两把钥匙,是我埋的。她不信,我说我挖给你看。那两把挖出来的钥匙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收在铅笔盒里,最后被我妈卖废品的时候卖了。



 



当路队长的时候,还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敢说,怕我妈知道了骂我,所以憋了很多年。那会儿我们队伍里有个男生姓毛,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毛毛虫,我特别喜欢让他单独表演吃蚂蚁给大家看,那半学期他老老实实吃了很多只,我还回家跟我妈说你知道那谁谁谁吗他居然吃蚂蚁,我妈说是吗?他脑子是不是有病啊?我说没有啊,他数学成绩很好的。



 



小时候我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很喜欢当官,颐指气使,爱欺负人,长大后我懂了,原来那种感觉叫喜欢。那时候长坂坡上有赵子龙和他的骏马,阿斗还在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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