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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6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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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对话应该就停在这里,因我从未试过吼着跟姑娘搭讪,邓等似乎也不想被搭讪。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上了太多职教班却还没有学到一些什么,上天对我这个差生的念念不忘,终想要给一个参考答案吧。



放学的时候,下雨了,我把车从停车场开出来时,发现没带伞的邓等百无聊赖地在学校门口边等雨停,边扒拉镇宅石狮子嘴里的石球。



我摇下车窗,隔着淅淅沥沥的雨幕,大声招呼她上车。



邓等也没推脱,直接上了车:“谢谢。”



我大喊“不用谢”,邓等说“什么”,我再增大几个分贝大喊“不用谢”……光是这一声寒暄,我跟她就纠缠了一个红灯的时间。终于搞清楚彼此的意图,我们默契地没有再挑起新的话题。漫长的沉默中,只有雨和发动机的嗡嗡声。我下意识地想,跟这样一个姑娘谈恋爱得多么费嗓子啊,所有情话最终都变成喧哗。



 



上海的交通并没有因为下雨受到多大影响,延安高架上的车井然有序。邓等沉默地看了车流好久,忽然说:“这路真好。”



我大声附和:“是啊。”



她接着说:“国内大部分城市的路都不错。”



我点头,不明白一个耳背的姑娘为什么会对路况感兴趣。



她继续说:“你知道我怎么聋的么?”



我很好奇,却审慎地掩藏了自己的好奇。但邓等还是讲了下去,她在学手语之前,就是翻译了。只不过,做的是另一种形式——法语同声传译。十年间,全国考到同声传译资格的不超过100人,邓等是其中之一。



一年前,邓等在苏丹跟一个项目。那天是个看起来什么都不会发生的周末,邓等跟司机开车去工地。黑人司机很健谈,一边在土路上风驰电掣,一边不断追问邓等钥匙上各种小配饰的作用。毫无预兆的,一颗炸弹在两人乘坐的车附近爆炸了……他们遇到武装分子和政府武装的交火。



我脑中旋即浮现悲情画面: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巨大气流掀翻了车子,邓等在火光中昏倒在车内,血慢慢地从她耳中流出。



我问邓等是不是这样?邓等一脸纠结地看了我好半天,告诉我实情,我以为的打仗是电影里那种红天血河,可她经历的那次交火不过是土炮互射,炸弹在土路上炸出几个浅坑,农村结婚放二踢脚的威力没准都要大一些。



可好死不死,她当时正在给那个好奇宝宝托生的司机演示她那个多功能刀的挖耳勺功能,车从弹坑上颠过去的瞬间,邓等把自己左耳的鼓膜戳破了,等她辗转回国医治的时候,耳朵早已感染……



她在战火中掏聋了耳朵。我其实挺想笑的,但又觉得自己挺牲口的,一个靠听说吃饭的人,忽然不让她听了,这种事情大概只有体育题材的电影里才经常出现吧。



不过我忽然想到这里面似乎有点不对:“那你右边耳朵又是怎么回事!”



邓等没有说话,我从后视镜里打量她的脸,天已经黑了,窗外霓虹、车灯的光影在她脸上穿梭,看不出是什么表情。



她说:“右耳很小的时候就不太好,几乎听不见什么声音,我高考就是为争口气才学了语言,又靠左耳考到了证,当了那么多年的传奇,现在……”



命运真是黑色幽默段子手,我也不知道该安慰邓等什么了,在她面前我哪好意思卖弄自己的挫折呢?不过是一个闲极无聊的人,吃饱了撑得小蝌蚪找妈妈一样的要找理想。



 



那天之后,我跟邓等自然而然成了同桌。我们保持着周六见面上一天课,她中午请我喝咖啡,我晚上顺便送她回家的习惯。渐渐的,没有课时,我也会叫她出来一起无聊。比如,随便搭上最先驶来的公交车,去商店用比价软件把所有条码扫一遍,赌下一个经过我们的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一个寻找人生意义的人和一个失去人生意义的人比着无聊,最终,我以发明了“抛硬币看谁的先立起来”的游戏,胜出。因为失去人生意义的邓等,总是想不到原来做人真的可以这么无聊。



邓等有天生的语言天赋,不出一个月就成了班里的模范学生,每次老师请聋人来交流,她都充当我这种半吊子学生的翻译。我学得不好,但也很快弄懂了,我刚遇到邓等的那天,她对老师比的中指根本不是什么粗鲁手势:



中指放在唇上,是手语称谓中代表“哥哥姐姐”的顺序。小指放唇上,则代表“弟弟妹妹”的顺序。摸耳朵代表女孩,在耳边挥手代表男孩。所以中指加摸耳朵代表姐姐,小指加挥手代表弟弟……如果完整做完“兄弟姐妹”这个词,需要8个动作。邓等那时是在问老师,能不能简化为4个动作,老师则回答了她可以。只不过,那是我上午错过的半节课的内容,我才龌龊地误会了。



我告诉邓等,我当初对她有“粗鲁冷漠烦人”的印象。邓等无所谓地用手语给我打了一串话,我没看懂。



她解释:“想了解一个人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



我说,只看懂了她打的单词,连起来完全不懂。邓等认定我最后肯定考不到证,并自嘲自己天生是做聋人的料。她这样惨烈的自嘲,我又不知如何接下去了。



 



让邓等说中了,我最后真的没有考过,这是我职业培训史上唯一的惨败,拥有钳工、数控车床、挖掘机等诸多证书的我,终于还是败给了手语。



考试结束那天,我照例送邓等回家,上海的路照例像我第一天送她那样好,好得照例十分钟就抵达目的地,好得让人讨厌。



邓等跟我道别,下车,我想叫住她,可偏偏她是一个耳背的姑娘。透过后视镜,她已穿过一群广场舞阿姨向我招手。我跳下车,向她大喊:“邓等,等等!”



嘈杂的音乐,她听不到我的声音,读唇以为我在叫她的名字,还开心地回应我:“方天戟,方天戟!”



我只好隔着一群热舞的阿姨,用磕磕绊绊的手语问她:我爸要谈一个法国的分销商,能不能帮我做翻译。她摇头,指指自己的耳朵。我补充,分销商是个聋人,让她来翻译手语。她说,手语也有方言,她又不懂法国手语,让我别编故事了,问我到底想说什么。



热舞的阿姨们没见过手语隔空喊话,一时间都停了舞步,左右看齐一样两边转着头看我们俩对话。



我说:“邓等,我喜欢你。”



 



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比较委婉的“邓等你长得像我未来女朋友。”但这个句子太复杂,我不会打。原来人在被迫用一门不熟悉的语言表达时,才会直面自己的内心。我们很多时候,被自己的委婉、掩饰遮蔽了内心。邓等说得对,想了解一个人,不要看他说什么,要看他做什么。



邓等摇头,她打了一大段话给我。手指翻飞,我费力地读着,读不懂却已了解对方的意思:她压根就没想让我读懂,也无需懂。这串动作的意义叫“拒绝”。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邓等。倒是收到了她一封信,把她那天的话原文翻译如下:我不想恋爱并不是针对你,而是因为自己。我从未有任何一个时候像现在这样,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我在自己内心的绝境里,除了想找到出口外,没有其他欲望。别急着反驳我,假设你落难沙漠、森林、海洋、星空,身边纵有美人陪伴,你唯一想要的也是生存而非爱情。



我很难过,邓等这个骗子,手语中级的词汇,她初级就学了算什么意思!



我再也没有去上过任何职训班了,我知道我不会碰见学氩弧焊的邓等、会汽修的邓等……我终于还是接了我爸的班,他说你去一线先实习吧。但不到一个月,他开得了卸货车、操作得了机床,还会勾毛线帽子的儿子就被赶了出来。他们说我不需要实习,因为我什么都会。我爸说,那你进管理层吧。我说,我不想干这个,我想做电子耳蜗。他说那玩意能赚多少钱。我说,你知道中国残疾人中聋人比例是各类残疾之首么,耳聋是最常见的出生缺陷……我讲了一堆数字,我爸听后十分感动,但还是拒绝了我想要转投电子产品的要求。最后我说,那我跟你断绝关系。他说,投电子耳蜗需要多少钱?



 



一年以后,我当然没有投资研发出国内领先的电子耳蜗,但我也再没感到过无聊,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事需要太多人去做,根本没空无聊。我甚至,没什么时间休息。最近一次进电影院,是等旁边医院耳鼻喉专家下手术台的间隙,我买了一张票,想进去补个觉。



没想到,那部电影我看完了。电影里有一小段手语,全场人都因为那个幽默的段落在笑。我笑完,却又想起邓等,邓等打手语时动作表情总是很夸张,她却总觉得不够夸张。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像被禁锢在一个说不出、听不见的单人牢笼里,必须要比比划划冲破一些什么,才能被了解。



电影散场后,我坐了很久才缓过来,起身离开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



我转身,邓等站在我身后。我还没开口,她率先制止我:“不用那么大声,我现在学会读唇了。”



她不问好,也不寒暄,说话的方式像从没离开过。



她已能很好地控制自己说话的分贝数,她说:“方天戟,你面瘫治过了么?”



我笑了,左右嘴角一起牵动。从她走后,我再也没有故作过什么姿态。



她赞许地点头:“康复得不错。”



我打手语问她,我们这是巧合遇见么?



她只说,在门口遇见你,就跟进来一起看电影。



我问,你人生的意义找到了么?



她说,现在活得很开心。



我说,你还是单身么?



她说,不想耽误别人。



我忽然想起当时邓等跟我说过的那句话:“想了解一个人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



我真是太傻了,如果一个女孩在她人生最无助的时候,还愿意陪我一起做了那么多无聊的事儿,我干吗要纠结于她的拒绝呢。



 



我说,你长得像我未来女朋友。



她笑了,你手语进步很快。



我说,我一直在练习,我怕再遇见你,还是不知如何表达。



 



 



 



滕洋,作家、编剧。「一个」常驻作者。@短短滕


WWW。xiAosHuoTXT。



VOL。689 总要有荒唐的事,来完整你的人生

_t_xt,小说天堂

作者/张皓宸



 



这个世界有那么多未知,每一天时间都不够用,只是我们习惯了,把自己活成不了解自己的人,想要什么,想去哪里,就连想爱的人,都不确定。天南地北转啊转,遇见太多人经历太多事,但都毁在一颗不够坚定的心上。



 



red说:人的命过一天少一天,爱的人见一面少一面,根本没时间矫情。



 



我跟red是在大学学生会认识的。凭着我中学画了6年黑板报的傲人战绩,刚进学生会宣传部,就扛下了画活动海报的重任,于是大大小小的活动都要我苦逼地蹲在办公室门口画海报,往往一画就直奔了零点去,当然我不孤单,那时陪我的还有red。



 



red是个伪文艺妹子,the killers乐队死忠,听歌会跟着抖的那种,但穿的衣服都是素色小清新,看的书是安妮宝贝,最关键是有一头自带柔光的长发,拿去拍洗发水广告都不用做后期。



 



她卡通字体画得好,经常就是我排版,她写字。刚认识那会儿,碍于她女神属性太明显,我这等屌丝只得站在一旁看着,她蹲在地上头发铺满了整个后背,美好得像一幅画。后来熟络了,才知道她骨子里的女神经本色,于是我俩一人一耳机听摇滚,边画画边玩她的头发。她头发从不保养,只用一个绿色瓶子的洗发水,她说那些发膜啊护发素啊都是骗人的,她这头发经不起折腾,每天给它喝杯凉茶就特高兴。



 



我当时就觉得,这头发跟她人一样。简单,好满足。



 



大二那年,red在他们摇滚同好会里跟一个外校的好上了,那个男生表面看上去肌肉胡子一米八,实则是个“林黛玉”,隔三差五地去医院吊点滴,说是家族病,从爷爷那一辈开始身体就不好。刚开始热恋阶段,red还会常去医院陪他,时间一久,就变成口头慰问,无论对方大病小病,都以“多喝水”搪塞,两人靠着手机联络感情,维系一个月一次的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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