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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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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灰回忆起说,虽然长胖了很多,但跟第一次见到毛虫时身手没什么区别,我第一次在回家路上无意靠近它的时候,它也是像这样跳起来飞一般跑开。她顿了顿说,“但这一次不一样,它在跑向我。”



 



毛毛虫走丢的那一年,小灰二十三。



有一天加班,来家过年的爷爷带它下楼去遛弯,爷爷听到前方传来一声很大的炮仗声,赶过去的时候毛虫已经不在了。接到电话的小灰从公司飞奔回家,一整个通宵,在片区里挨家挨户地问啊找啊。只有零零碎碎的线索,“有一只土狗好像路过”,“身上穿个红背心”,“我还纳闷呢,谁给杂毛狗穿衣服了”,“好像被抓狗队带走了”“花狗是吧,往那边跑了!”



从它走丢的那一刻,它又变回了一只没有名字的土狗。



像十二点钟声响起,魔法退去,一切又变回最笨拙的样子。



 



但小灰没有放弃。



小灰请了一个月的假,满大街的找狗。她拿出存款悬赏所有提供消息的人,承诺每个看到它来提供线索的人都给一万元酬谢。找毛虫的消息登上了厦门晚报的头条,毛虫巨大的照片印在每天发行量25万份的报纸上,印成铅字,静静地散布在每一个大街小巷。她注册了专门用来寻狗的微博,像走投无路的病人,白天在家发求助消息至厦门所有的官方账号。见报后很多热心人来留言,一时又燃起了小灰的希望。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但我清楚地记得这消息轰动一时,也许你也看到过吧,一时间满微博的人都在开玩笑,说:“还上什么班啊,找狗去。?”



不过是句玩笑,哪个笨蛋真的会去做呢。



大概也只有小灰了吧。



她眼看着希望越来越渺茫。辞掉了工作,印了几千张传单,每天一等到凌晨就出去贴传单。一个区一个区地找,一条一条地街找。小灰说只能在半夜找,街上的人散去了,流浪狗都出来找食物。凌晨三点的中山路,你叫上它一声,整条街都会回荡着“毛毛虫”的声响。如果它在,它就一定能听见。



其实这才是真正的童话吧。在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后,有人用强大的爱持续着整个魔法。



 



小灰试了无数种方法,甚至去见了那些所谓很灵异的狗语师,说他们可以和动物通灵。遇见的大部分都是江湖骗子,其中有一个朋友说很灵验,小灰连忙赶到岛外去拜访了她,通灵师大概是个很聪明的人,说的关于毛虫每一句话都很准,小灰也开始将信将疑。她说毛虫被带到墓地去看园子了,后来咬伤了人抓它又跑了,去了一条繁华的街,隔壁有个红墙的寺庙。小灰按着电话里通灵师讲的一路找过去。一路小灰越来越激动,几次走不稳差点摔倒。直到走到前面没有路了,只有一个涵洞。小灰跟通灵师说:前面没有路了。通灵师沉默了几秒,小灰接着说:只有一个涵洞。通灵师立马接过话说,“对,毛虫就是进了这个涵洞,我还能感觉它很怕。”



小灰说,当时通灵师讲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就已经确定她是个骗子了。但我还是疯了一样冲进那个涵洞,因为哪怕有一点点可能呢。



涵洞右转出去是一个居民区,小灰出来又去居民区一家一户地找,什么也没有。想起来是很可笑的,小灰以前总觉得那些得了癌症给小孩喝符水的家长是多么愚昧啊,那一刻她突然能体谅了。体谅那种身处荒野的绝望,体谅在冰天雪地里划亮的最后一根火柴。



小灰跟我说过,“如果是一只金毛或者萨摩耶,我也会像现在这么难过,却不会这么迫切地一定要找回它。因为它们有价值可以被贩卖给好的主人,捡到的人也会善待它。可毛虫是土狗,又不会讨人喜欢,它的生存就更艰难,所以我就更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找它。”



我顿了顿,问她:“那你恨爷爷吗?”



小灰鼻子一下就红了:“不恨,怎么会怪他。”她抽了一张纸巾,声音变得异常温柔:“我没有资格怪任何人,从我把毛虫捡回来那一刻起,这个世界上就只有我对毛虫是有责任的。它生病,它吃得不好,它现在不能好好地睡在家里,都是我的责任。”



 



整整一年,小灰去过所有的抓狗大队,狗肉铺,花鸟市场,流浪动物中心,问了又问,杳无音讯。最有希望找到线索的公安局不让调出街道的录像,说因为丢失的不是人口。



小灰没有半点办法,咬咬牙继续去贴传单。



接下来只有漫长的等待,这样的碌碌终日中,朋友为了缓解她的难过,拉她一起开了一家公司,跟她说努力赚钱就可以建一个机构专门去收养全厦门的流浪狗,听到这个想法,小灰才强打起精神投入到工作里。但不论几点,只要接到电话那边的人说某条狗像毛虫,小灰都二话不说地赶过去。可它们都不是。小灰去了太多太多角角落落的地方,她把街上看起来像是走丢的狗随手拍照下来,传到网上,希望能帮助同样焦虑的人们。一个又一个主人在她的帮助下找回了自己的狗,而毛虫却一直没有回来。



现在是第二年了,公司经营得很好,小灰在设计公司的logo时加了一只小狗,大家都觉得很可爱。小灰的生活也好像回到了正轨,只是每次和她走在街上,遇到小狗闪过,她的眼神就会不自觉地追上去看。然后立马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接着和我们聊天。没有人说破,我们都知道她一刻也没有忘记过。



 



这个故事在心里放了很久,因为总觉得里面沉甸甸的,怕自己盛不起。



有时候我们会做很多无用功,比如爱一个不回来的人,比如等一只走丢的狗,心中那么执拗地盼望,你生命里的每一天我都想参与其中,无论悲伤喜悦,无论是沮丧成功,每一刻我都应该出现在你身边,为你付出一切。如果把这个称作愚蠢的话,那大概就是爱人的专利吧。



 



之前提到陈升的那首关于小狗的歌,叫做《思念者之屋》。



他在结尾唱着,i am living in the “house of missing you〃。



 



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一只小花狗,请转告它,小灰还住在那。



 



 



 



颜茹玉,90后写作者。@silver是水果味儿的






VOL。591 年少不再时,才敢怀念你

t;Xt;小;说天;〃;堂

作者/张皓宸



 



阿豪是个富二代。



我12岁刚遇见他的时候还不懂“富二代”这个词儿,只知道他可以一夜之间变出很多我们要吃上半年才能凑齐的奇多英雄卡,过不了几天就会换一个新的书包。那个时候,我经常跟他混在一起,深刻体会到《无极》里的那句台词,跟着他,有肉吃。



 



当时我是个胖子,但是虚胖,没什么力气不说,还隔三差五地生病,几乎每个月都要打一次点滴。最痛苦的是护士找不到我手背上的血管,所以每次都一针一针从手上扎到脚上,但我又喜欢生病,因为阿豪放学一定会来病房给我玩他的gba。



 



因为胖,所以运动会是噩梦,当时每个人必须报一个项目,阿豪就鼓动班主任让我丢铅球,结果比赛那天闪了腰,落下童年阴影,每逢运动会都腰痛。我当时写作文特快,质量也高,后来找到了用武之地,在运动会的时候当通讯员,写100多字的广播稿。阿豪参加长跑和跳远赢了一堆礼品和奖状,为了不输他,我一个人写了几百篇稿子,最后拿了年级的积极奖,上台领奖的时候,不忘给他使眼色瞎得瑟。每次说到这,他都会酸我:那么早就开始写微博了,怪不得现在段子这么作,看来是练出来的。



 



我第一次被阿豪领去网吧是在初二,当时就快吓尿了,觉得未成年人进网吧就跟下地狱一样,但当我跟他玩人生中第一款网游的时候,又觉得自己身处天堂。毋庸置疑,我变成了网瘾少年,上课下课都跟他泡在一起讨论游戏。当时我没钱买点卡,他就一下甩给我几十张,他的装备都是花钱买的顶级,我就常常偷开他的号把装备换上去打怪,后来他买了限量坐骑,全服都没几只,我一上线就吵着跟他组队,感觉走在路上,所有玩家都是羡慕嫉妒恨,自己脸上跟贴了金箔一样亮堂。



 



网游一直玩到高三,意识到升学压力之后,我才重新啃书,于是整个高三都没怎么搭理阿豪,不过他那个时候初恋,跟他们班班花腻在一起,也没时间招呼我。高考成绩下来那天,我去找他,我想当然他可以靠家里的钱去最好的大学,但他告诉我他要转校复读了,因为他想考艺术,于是我们的人生轨迹第一次产生分支,尽管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为了追随那个班花。



 



我们被时间牵着,恍然有一天发现当时歪着头幻想到不了的地方,已经被自己甩在身后,才意识到,长大真的是一夜之间的事。



大学毕业后我来了北京,阿豪还在浙传读大四,听说他的班花早在三年前就跟他分了手,然后就一直空窗。



那年所有人都等着末日,我跟他开玩笑,哪怕你再忙也要抽时间来看看我,否则等我们都成了灰烬,在宇宙里可碰不上面。后来他真的来了北京,而且在双井租了套房,请我搬过去住。一打开家门我就震惊了,超大的家庭影院,欧式沙发,满墙都是我最喜欢的绿,我呛他,你不会是喜欢我吧!他十个白眼翻过来,说,老子要考雅思,过来上课的。



那个时候,“出国”这个词语从他嘴里说出并不奇怪,只是总觉得还是很久远的事。



 



跟他住在一起后,我的生活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他办了两张vip健身卡,他跑步增肌,我就在对面蒸桑拿,他到了北京疯狂冒痘,于是买了一堆大牌护肤品,洗手台上摆一排我每天用都不重样。我当时追美剧,他没事就喜欢跟我凑一块,然后总把焦点放在演员的动作和表情上,最后无论什么题材都会变成一部喜剧片。



好景不长,阿豪这个土豪交际花,来北京短短几个月就认识了一堆朋友,常在我们家办趴体,一来因为阿豪会买一堆吃的喝的孝敬大家,二来不用客气随便胡闹因为第二天会有阿姨打扫。从桌游趴到家庭ktv,最后直接变成打牌趴,我们喜欢玩干瞪眼,起初就一张牌一角钱图个乐子,自从阿豪加入以后,一张牌升值到几块钱,有时候看着自己一千多块血汗钱在牌桌上来回的时候,我非常想离开这个家。



 



末日当天,我们去酒吧庆祝,几个人找准时机想撮合阿豪和一个女生朋友,于是玩起用嘴撕纸的游戏,但巧的是偏偏都是我跟阿豪亲得最欢。那晚我们所有人都醉了,原本朋友安排让阿豪跟那个女生去酒店睡的,但我当时已经不省人事非嚷嚷着阿豪带我回家,后来变成了我、阿豪和那个女生挤在一张床上。半夜我被尿胀醒,刚想起身,就听到旁边阿豪和女生在接吻,吧唧吧唧的,我愣是气都不敢出憋到睡着。



第二天一早趁女生去洗澡的时候,我不怀好意地开他玩笑,他却不以为然,告诉我不会跟她怎样的,我说你就那么不想找女友啊,他挠挠头说,没必要啊,反正明年都要走了。



末日没来,但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时间好像开始追我们了。



 



去年三月份,他第一次考雅思,结果第二天的口语直接睡过了头,他回来安慰自己反正也没准备好,我就抱有侥幸地说那就再学几年,陪我几年,他笑笑,我本科的学校都选好了,就等着我雅思成绩呢,今年必须走。那一下,我有些失落,我说你有的是钱,不像我们,永远被钱绊着,如果你飞走了,应该就不会再想要回头看了吧。



他埋着头玩手机,没有回我的话。



 



后来第二次考试,他运气好到听力和阅读几乎全是背过的机经,然后时间再一推,他连去英国的机票也买好了。走之前刚好是他22岁的生日,几个最重要的朋友陪着他,游戏玩着玩着,大家就哭了,平时没见阿豪流过泪,但他哭得最惨。我举着麦克风大吼,出国读书这么好的事,有什么好哭的啊,他们看着我干涩涩的眼睛,肯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阿豪吧。



 



我没有理会他们,蜷在液晶屏前默默点了歌,歌名叫《我最响亮》。想起我跟阿豪急急忙忙下自习回去看快男的日子,我跟他打赌如果张杰拿了冠军,他就请我吃一个月的麦当劳,最后我输了,但他还是请了我。



我边唱边抠自己的脸,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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