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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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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富也有富的吃法。



 



我因为小说出版的事认识了一个土豪,而且土豪愿意和我做朋友。



 



土豪是山西人,家里开酒店的,能吃能喝能玩儿,我也借他的东风,蹭吃蹭喝不亦乐乎。其实有钱的确是个好事情,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食材的等级以及最终的质量。



 



托他的福,我曾经吃过一道菜,叫做“翠盖鱼翅”。这道菜的主要原料选用的是上等的小排翅,事先把鱼翅发好,然后再用鸡汤文火清炖。这道菜的辅料也很不一般,把整个的紫鲍连同云腿和鸡皮一起,摘了新鲜的荷叶包起来,将佐料放入,然后烧。且那鸡皮还需是已经过油的油鸡鸡皮。就这么连同一起,放火上烧,至少得烧两三个小时,中间还要不断换新鲜荷叶,最后一道步骤是摆上笼屉蒸上二十分钟,才起锅。上桌的时候,把荷叶摆在桌子上,再把菜呈上去,颜色碧绿,鸡油滑润,所以才有个翠盖鱼翅的名字。



 



经土豪介绍,我才知道,实际上所谓的鱼翅本身其实并不鲜美,想把鱼翅做好,就一定要在辅料上下足功夫,让鱼翅充分浸透美味,才能醇香细润。这道菜就是典型的“借味菜”,把鸡肉云腿紫鲍荷叶的香气都糅在鱼翅里了。



 



我问土豪,是不是这吃的东西,越是豪华,越是大菜,才越好吃。



 



土豪摇摇头说,我虽然土,但是好歹还有个豪字好么。这美食要看功力,其实恰恰是从小菜上琢磨出门道来的。他给我举了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原来老北京的“桂花皮炸”(最后一字读音如渣)。这道菜不是大菜,只是属于盘中小食,说白了就是猪皮做的。选用猪脊梁上那么一小条儿,切下来,把毛去了,然后用花生油炸至起泡。之后就是捞出来透油晾干,放瓷坛子里密封起来。等到第二年就可以吃了。做菜的时候,先把它拿温水泡了洗净,再用高汤进味儿,切成细丝下锅炒了,伴着鸡蛋火腿下锅,出来之后鲜香扑鼻。



 



第二道菜叫做“上天梯”。这道菜是取鸭掌作为原料,先把厚皮去了,再用绍兴产的黄酒泡着,等到鸭掌发胀的时候再拿出来,拆骨抽筋,只留下那层鸭掌的细肉和皮。这个时候加火腿两片,春笋数片,叠在一起,把鸭掌夹在中间,浸了蜂蜜,文火蒸透。吃起来糯软可口。



 



这两道菜都不是大菜,却都精彩至极,唐鲁孙老先生都在书里写过。



 



我听后拜服,这位土豪确实在吃上有研究,而且吃出学问来了。我问土豪,那你有没有觉得最好吃的东西?他笑而不答。



 



之后数月,未与他联络,听闻是家中变故,急急返乡去也。



 



等再次联系我,已是年末,土豪约我至大同会馆。等我到时,他已经坐在位子上了。汾酒一瓶,桌上菜数盘,皆是山西家乡菜。



 



酒过三巡,土豪夹着莜面鱼鱼,突然泣不成声。这道菜其实很简单,就是莜麦面切成细条,加葱花姜片爆香,混入土豆香菇西红柿。餐馆里这道菜的价格不超过二十五元。我不解土豪为何如此失态。



 



他抬头对我说,这味道不一样,我妈做的好吃啊。我走之前,我妈给我做的最后一道菜就是莜面鱼鱼。老母得了癌症,住院前在自己屋里开灶做的一道菜。



 



再次食之,何其痛彻心扉!



 



口味的改变有很多原因,地域、时间、年岁增长,有时候也因为其他人。



 



杨淼和胡一凡都是我的朋友,两个人恋爱已经有六年了,从大一开始一直到毕业后两年。杨淼是北方姑娘,胡一凡是川渝小伙儿,在我看来两个人吃饭的口味实在有点儿不搭界。



 



比如杨淼喜欢吃面食,胡一凡偏爱米饭。杨淼吃的偏咸且不吃辣,但胡一凡喜麻喜辣。这两人出去吃饭挺逗,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不同做法,就连出去吃麻辣香锅,都是点两个小份儿,一个微微辣,一个超级辣。



 



不过好在两个人感情还算稳固,杨淼成了老师,胡一凡在企业里发展。虽说居京城大不易,可他俩也算一起奋斗一起拼搏,至少在我看来,难能可贵。



 



前年冬天,我们几个朋友一起找地方吃饭,作特务状四处搜寻,终于确定了一家店。老虎庙内小店林立,但是这一家却有些卓尔不群。其他店铺都是用的透明玻璃门,唯独这家选用的是棉门帘子,颇有一些破旧小馆的味道。掀帘入内,店里除去炒菜外,主营铜锅涮肉,值此寒冬,确实也对胃口。



 



胡一凡问这涮肉和火锅到底有什么区别。我说其实区别挺大的,第一个是锅不同,一个肚大,一个肚小,第二个是配料不同,重庆火锅喜用牛油提香,而涮肉却是靠味碟蘸酱后提香。这涮肉还是以清汤涮羊肉为主,吃菜为辅,而且菜品也不如火锅的丰富。用的炭火锅子膛大火旺,外面西北风呼啸,内里肉香菜香扑鼻,何其快哉!



 



上桌点菜,为了照顾杨淼,我们点了鸳鸯锅底,等铜锅端上,这一下胡一凡和杨淼又显出不同来了。



 



杨淼是标准的北方吃法,拿麻酱、酱豆腐、韭菜花拌匀了做调料,而胡一凡则是要来一个空碗,内里不着他物,只是拿汤勺一点一点地舀着锅里的辣油,以此作为调料。等正式吃的时候,杨淼一小会儿就满头大汗,而胡一凡却面不改色尤嫌辣味儿不足。



 



杨淼看着胡一凡碗里的辣油,拿筷子尖儿蘸了一点儿放在嘴里,才几秒钟就面色通红,咕咚咚一瓶北冰洋下肚了。旁观者莞尔。酒足饭饱,迈步帝都街头,虽天寒地冻,却心中暖和。



 



去年冬,再聚老虎庙的那家小馆,却独独缺了胡一凡。他和杨淼分手已经有两三个月了。



 



我们问杨淼原因,她却摇头冷笑:由他去吧。照例点的铜炉火锅,我说点鸳鸯的吧,杨淼摇头说,就吃辣的。



 



等锅子上来了,杨淼也不用调料,就拿着小碟,一点点从锅里舀辣椒油。



 



羊肉涮好,她吃了一口,立刻满面通红,却憋着不去喝水。我们几个光看着她的样子,都能感觉到那份难受,想给她递水,杨淼却只是摆手说不要。



 



她喃喃说,能他妈有多辣啊?能有多辣?



 



再吃几口,眼泪鼻涕都出来了。



 



我却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辣还是因为胡一凡。



 



我低声对旁边的朋友说,我想起一句装逼的话,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杨淼耳朵很尖,听见了我的话,抬起头看着我,此刻已经哭得妆都花了。



 



她哭着说:放屁,只有美食不可辜负。



 



当然,也有人口味数十年如一日,再不改变。



 



一个远房亲戚,我应该喊阿姨的,离婚的时候和前夫闹得不可开交,打离婚官司,两个人就连一张地毯都要争得你死我活。想想当年海誓山盟,而如今这么丁点儿东西都要明确得划分个权限,想想确实让人心凉。



 



最开始他俩结婚搬家,从丰台到海淀,我还去他们新家做客。



 



那一顿吃的饭没让我留下什么太大的印象,倒是他们小区门口有一个老太太卖的肉夹馍让我魂不守舍。那天我在外面跑了一天,晚上去他们家里。到的时候他俩正好出门买菜,我也进不去门,只好在小区门口溜达。



 



我确实饿了,闻着那老太太做的肉夹馍喷香扑鼻,肚子里馋虫乱转。



 



说起来,肉夹馍当然不是北京本土小吃,这是老陕的特色美食。我瞅着老太太把五花肉从煮得咕嘟嘟响的大锅里捞出来,实在按捺不住,就去买了一个。



 



肉夹馍的做法我知道,五花肉要选那四分瘦六分肥的,焯水后取出,扔锅里煮。这煮的汤是特制的,高汤料酒酱油冰糖辣椒盐桂皮香叶姜片八角花椒,大火开后转小火慢炖。至于那饼,小火烙熟,外脆里软。把肉从锅里捞出来切碎,夹在饼中,浇上汤汁。



 



我咬上一口,美!



 



正吃着呢,他俩回来了,瞅见我都动嘴了,一个劲儿直乐。阿姨说,这老太太做得确实好吃。我们有时候晚上不想做饭,就买上四个,一人吃俩。



 



可惜,他俩2000年离婚,至今已经有14年了。她前夫就此出国,再未回来。



 



去年年中,那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要去机场,问我能不能开车送她。我说好,就开着车去了她小区,没承想那小区门口的老太太还在,依然在卖她的肉夹馍。



 



阿姨拎着箱子出来,对我说公司要安排出差,想来想去只能麻烦你送了。



 



我说没事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阿姨把行李放好,刚准备上车,突然转身去老太太那儿买了俩肉夹馍。



 



我说,您这还把干粮提前备好啊。



 



阿姨笑笑,说多少年了,还是喜欢吃。



 



等到了候机厅里,我俩坐下。有人行色匆匆拖着行李,坐到了旁边。



 



我看了一眼,愣住了。有时候不得不感慨世界太小,那是我阿姨的前夫,尽管十几年未见,但我还是认识他,面色苍老了许多,头发也白了。我略微有些尴尬,在犹豫是否和他打招呼,毕竟虽然他们婚姻散了,但我和她前夫当初的关系还不错。



 



他好像也认出了我们,脸上一瞬间闪现出一丝惊讶。



 



他朝我笑笑说,真巧,我刚从美国回来,准备转机,一会儿就走。



 



阿姨没有说话,只是从手边装肉夹馍的塑料袋里拿出来一个,用纸巾包住,递给了他。



 



他们俩低头吃着。



 



过了一会儿,阿姨的前夫站起来,对我说,我走了,有机会再见。从始至终他和她没说一句话,我扭头看着阿姨。她小口吃着。



 



面色平静。



 



未言一语。



 



泪流满面。



 



我突然想到了拜伦的那首诗: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以肉夹馍。



 



 



 



戴正阳,青年作家。@抽风手戴老湿






VOL。579 一瞬万世

》txt



VOL。580 超级马里奥的爱情

txt!小!说!天。堂

作者/水格



 



有些人一辈子只谈了一次恋爱。



 



有些人一辈子谈了一百次恋爱。



 



你知道两者的区别吗?



 



你歪着头,想都没想就说,谈一百次恋爱的肯定是情圣,而谈一次恋爱的是“情痴”吧?嗯,情感白痴。



 



我笑而不答,开始慢悠悠地给你讲故事。



 



说有个大学毕业生,靠父亲的安排才在小城找了一份工作,年轻气盛的他厌倦尔虞我诈又死气沉沉的公务员生活,意气用事地辞掉了工作南下打工,那一年他流落到广东新会,距他离家南下已过去两个月,身无分文的他终于在电子厂找到了一份工,他没想到,南方的冬天竟也这么冷,夜里十一点,躺在厂里光床板上的男生仅有一张薄毡,被冻得牙齿咯咯直响,索性半夜起来在厂里靠跑步御寒。



 



有个上晚班的姑娘经过被吓了一跳。



 



男生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说,我在锻炼。



 



姑娘不明白,后半夜锻炼?都夜里两点了,你明天不上班吗。



 



男生只好实话实说,没想到南方也这么冷,被冻醒的。男生抓着头笑笑说自己体格好,跑几圈就ok。



 



姑娘听完就走了。



 



男生仍自顾自地跑着。跑着跑着就听见有人“喂喂”地叫着,清冷的夜色中,男生喘着气,朝路灯下看过去,抱着棉被和毯垫的姑娘说,我上夜班,你睡吧,白天你上班我再拿过去睡。



 



男生的脸腾地就红了。



 



那天晚上,男生睡着散发着少女芬香气味的被子,梦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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