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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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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到底为什么爱上他啊?”每个人都这么问。



 



“是不是人生太通达太顺利了想换一换口味?”有人小心翼翼地说。



 



“不是的,听说非洲那里兴巫术,能把人迷得死心塌地的。”有一个女生压低声音,招手让大家过去,她拿出ipad,找出非洲的神秘图腾和巫毒之术给大家看。有几个人立刻舒了口如释重负的气。



 



我一时怔住,然后胡乱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我身旁的男生突然站起来想问我要电话,我近乎粗鲁地推开他,还不小心被裙子绊得趔趄一下。我一出包房门就立刻打给她,却一直没人接。



 



到了半夜她心急慌忙地打电话给我,呼吸急促,语无伦次,压低声音在电话那头说了很久我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连猜带蒙才明白原来她将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她妈妈哭得几乎要昏倒在地,她的爸爸恨铁不成钢地拍着桌子,掷地有声地说如果她嫁去了摩洛哥,信了穆斯林,就再也不是他们的女儿了。



 



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能约她出来喝酒。替她打电话给她妈妈说她的女儿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去机场准备私奔。



 



她真是越喝越清醒,喝到第五杯的时候她告诉我:“无论如何,我的婚姻和我之后的人生都是我自己的决定,好坏都是我自己承受,和任何人无关。”我目送着她踩着高跟鞋威风凛凛地从兰桂坊里走了出去,长发飘扬成了一面旗帜,然后第二天她打电话告诉我,她骗她爸妈她已经分手了,甚至还答应了她妈妈给她安排的相亲。



 



我后来瞒着安妮加了她男朋友的脸书,想要看看他到底有多么好。他英语不太流利,对于金融业也知之甚少。他一听到安妮的名字便很兴奋,跟我讲她大学的时候一直考第一名,她参加了好几个舞蹈比赛,在“星光大道”上跳过探戈,工作上的业绩非常出色,但一听到我和她是旧同窗,立刻求着我问我安妮的各种小习惯。他告诉我安妮是那么特别的一个人,自信开朗活泼幽默的异族女孩,来自一个陌生的世界,带他看许许多多崭新的风景。他说那些话的时候,我眼前浮现出安妮的样子,她握着一杯威士忌壮士一般地一饮而尽,她在所有工作或者谈话的间隙查看手机短信,她一听到手机铃响就立刻掏出来查看然后忍不住抿嘴笑起来。我想那个卡萨布兰卡的午后,她走在桥上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一定迷人极了。



 



“他是个好男孩,祝贺你。”我发短信给她。



 



我拿着冷掉的咖啡,怔怔地望着手机上她的网志更新。



 



我上一次见到她是在圣诞节之前。她告诉我她等不及第二年复活节去摩洛哥接受求婚了,她要立刻见到他,被他抱在怀里。



 



她找了她妹妹打掩护,她的妹妹飞去日本过圣诞节,她却转机直接去了摩洛哥。他在机场接她,一看到她的人影就扑过去把她搂在怀里。那个怀抱比梦中想的还要温暖,他的唇舌比言语所能描绘的还要甜蜜,他开车载着她兜风,他拉着她的手在沙滩上奔跑,不用相机,他用彩笔画下她翩飞的裙裾。他们互相喂食当地产的乳酪和水果,夜夜相拥而眠,根本不能分开一分钟。



 



她给我发来的照片里除去摩洛哥的蓝天白云,就是他和她,他望着她的眼神是那么温柔,接吻的时候她闭起的眼睛扬起的脸颊是那么甜蜜,所有的照片里他们都是灿烂地微笑着的,以至于我觉得他们两个可以就此白头到老。



 



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拨通了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很淡然地说,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为什么?”我尖叫起来,吓得路人纷纷侧目而视。



 



“因为我从一个浪漫美好的梦中醒来了。”她这么说。



 



她一直像所有人那样意识到这段爱情在现实上的差距和障碍,她像灰姑娘一样穿着水晶鞋努力跑向自己的王子,然后在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突然惊醒在现实世界里。



 



毕竟我们还是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



 



现实世界里,她的摩洛哥爱人也因为要迎娶一个异族女子而饱受家中长辈的质疑,她的母亲不断给她安排相亲对象,她无法在摩洛哥找到工作,他的艺术天分也不适合功利的香港,价值观的差异,远距离的煎熬,他送她去机场,流着眼泪吻别,看到落地窗外飞机振翅而起的时候,他们突然觉得到了放下的时刻了。



 



他们都不想看到最爱的人放弃家人和前途,也不愿意美好的爱情在世俗的眼光和内心的不安全感中消磨殆尽。



 



并不是求而不得然后退而求其次的放弃,“我很庆幸我们是在仍然深爱着对方的时候说的分手,所以现在回想起来,也只有甜蜜和美好,没有抑郁和苦涩。”



 



我在安妮的舞蹈教室外面等她,那枚戒指现在成了她的吊坠,在她每一次旋转跳跃的时候高高扬起。



 



“不舍得藏起来,但也不能戴着啊,不然别人以为我订婚了怎么办。”她耸耸肩。一点儿都不像刚刚分手的人,她挺胸抬头,姿态比任何人都要骄傲。



 



在露天的酒吧里,她信心满满地告诉我,这段这么难以维持的关系让她想了很多,懂得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她轻轻含住杯沿的一颗草莓,眼神清澈宁静,脸上有淡然的笑容,和当年在洗手间泣不成声的她判若两人。



 



当然,也有坐在角落的一位绅士看出了她的卓绝,拜托酒保送给她一杯特调鸡尾酒。



她举杯碰了碰我的杯沿,暗地里比了个胜利的手势给我。



 



“我从来没有像爱他那样爱过其他人。”她对我说,“我以为之前那么多次伤害之后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但我现在意识到我还是可以去相信,可以去体会,可以去付出,可以去爱。我非常非常感谢他。”



 



她的手机震动起来,她冲我吐了吐舌头,埋首回复起来,我可以看到屏幕上他的头像。



 



“我并不是不爱他了。我是换了一种方式去爱他,给他自由,也放我自己自由。”她和我一起走在树荫下的马路上,路旁杜鹃花都开了,原来已经是春天了。



 



“那之后呢?”我还是忍不住要问。



 



她拍了我一下:“着什么急,我们过好自己的生活,就一定会遇到最好的安排。”



 



爱情这个过程是如此复杂,心如小鹿乱撞,头脑却融化成一片黄油。但无论是在最艰难还是在最快乐的时候,安妮总是说:“一定会有人来爱如此真挚又赤诚的我们的。”



 



当然了,我也确确实实爱着她。



 



 



 



刘文,青年写作者、审计师。@刘文tracy


wwW、。



VOL。561 拇指时代的小偷

t;Xt;小;说天;〃;堂

作者/王深



 



所有人低头看着手机。每次进入地铁或者公交,总是这样的画面。我们知道,现在进入了拇指时代。



 



在地铁里,我喜欢躲在别人背后,偷偷盯着他们手机上的动作。当一个西装革履、提着公文包的中年男子在微信里同时跟三个女孩说“宝贝,吃饭饭了吗”时,我会故意从鼻孔里哼出一个冷笑,造成他大约一秒钟的慌乱。而当我看到一个身材与面孔俱佳、衣着也颇有气质的女白领在看玄幻穿越小说,我又特意盯着她,长叹一口气,她就会给我一个白眼。



 



偷看得久,我就总结出了规律:双手捧着手机的女生,十有八九在看韩剧;轻飘飘对着手机小声说话、不时流露微笑的男子,玩陌陌的居多;表情严肃、时而皱眉的,常常是爱国青年在刷新浪微博。



 



窥人隐私,这是败人品的事情,为求心安,我骗自己说这是新闻记者的职业习惯。我擅长自我宽慰。比如,虽然厮混了这个行当十年,未写出一篇值得记住的稿子,但我常常告诉自己,天下新闻一大抄,我能坚持不抄,这就是成功了,写得烂又如何?



 



但窥私还是导致了人品崩盘。上个月底的晚上,我旁观一个背带裙小女生在微信上对其追慕者欲擒故纵的调情,乐在其中十多分钟,回过神来低头才发现,放在地上的两个书包丢了一个。要命的是,丢的正是放了钱包的那个。



 



和寻物启事里通常说的那样,我这个钱包“里面的钱不重要,但对本人意义重大”——比如,有一张十多年前和女友赶往这座城市的火车票,那张车票已经泛黄发脆,每看一眼总让人想起“我们呼啸而过的青春”之类说辞。除了钱包,剩下的是几本小说,伟大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我最近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刚刚看到一半。



 



是绝对意义上的“一半”。我那个版本的书一共401页,我刚好看到第200页。作为一名卓越的处女座选手,我坚持每天看20页——即使分页时遇到断句,也坚决不看下一页。



 



第200页的第一段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更喜欢待在灯塔,破晓时分,从那里可以隐约看见整座城市,海上渔船那一串串的灯火,甚至还有远处的沼泽。”



 



不知为何,这段话令我想起了我的爷爷。过世之前的黄昏,我的爷爷常常搬了赭黄色布条的马扎,坐在我们县里最古老的菜市场角落,看着身边的屠夫麻木地驱赶案板上的苍蝇。



 



我把这个联想写到了这一页的空白里。身为卓越的处女座,我还保持了初中时代养成的笔记习惯,并坚持不写错字。



 



不扯这些,现在重要的是,得试试找回丢失的包,第二天上午,在派出所我录了一个小时的笔录。民警估计也是处女座,她事无巨细,甚至问及钱包里十年前车票的具体座次,我答得愈发兴奋,持续萌发能找回钱包的信心。最后她郑重地双手收起我的名片,说,记者同志你先回去,有消息我及时通知你。



 



回到报社,我把关于找回钱包的爆棚信心转述给我的主任。主任叹了一口气打断我说,别扯淡了,我们还不如谈谈新闻理想吧。



 



主任毕竟是主任,她又一次判断对了——快两个星期过去,再也没有警方的人联系过我。



 



昨天整整一天,我奔波在补办各种证件的路上。垂暮时分,我耷拉着双肩,疲劳地挤上地铁,像一只斗败了的野狗回到乡间老路。



 



所有人低头看着手机。车门关上,我往里挤去,倚在一排座位的扶手旁。走了一天,鞋里又湿又热,脚心里传来一波又一波的烦躁,手机也没电了,距离目的地还有十多站。



 



地铁经过一个商业中心,涌上来又一拨人,站定之后,他们拿起手机,继续像僵尸一样垂下头去。



 



一个模样斯文的眼镜男挤到了我前面,刷起了微博。他的拇指一下一下地向右上方向滑动,熟练地往下拉动屏幕。入眼的内容大同小异,连续十几条都是关于马尔克斯的离世。是的,又是一次铺天盖地的刷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一则书评吸引了眼镜男,他看了整整两站地铁的时间,看完之后,点击了转发,输入框弹出,他双手捧起了手机。



 



我紧抓了一下扶手,盯住他的手机,静候他的发言,我想好了,如果他说得太烂,我会及时启动鼻腔,给出一个欠揍的嘲讽。



 



好像有谁说过,世上的所有罪恶,都是偷的变种。抄袭正是小偷的行径。自小学写作文开始,我就看到有人抄袭作文,如今也有一些同行,抄袭新闻连标点符号都懒得一改。



 



是的,懒惰的小偷,在拇指时代,又一次出现了。



 



“这本书曾让我想起我的爷爷。过世之前的黄昏,我的爷爷常常搬了赭黄色布条的马扎,坐在我们县里最古老的菜市场角落,看着身边的屠夫麻木地驱赶着案板上的苍蝇。”



 



眼镜男在手机上敲下这段话之后,轻盈地按了一下“发送”,就这样,网络上又增加了一条关于马尔克斯的微博。



 



我的手有点抖,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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