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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自己行走在夜空之中。
最后一次见李媛,是在我升了初中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当然,我也已经搬出了虎石胡同,她突然给我打电话让我出来说要宣布一件大事,那阵我们已经不常见面了。因为我妈说她搬去了南城,没什么好学校,大拨轰去了一地儿,初一就跟男同学亲嘴儿了。我妈跟我说这件事儿的意义很明确,就是让我不要跟男生亲嘴儿。后来我在电话里说什么大事,她说你出来就知道了,于是刚一见面她就跟我很神秘地说——黄大壮死了。我说,傻子?她说,傻子。你还记得吗?我说记得。接着她说你猜怎么死的,我还什么都没说她就把嘴贴在我耳朵上讲——摔粪坑里了。说完,还用手扇了扇鼻子,好像味道很不好闻一样。当时我用我的手捂着嘴长久地盯着她,并不是因为我不相信眼下的事实,我说傻子不是搬到了一个非常远的地方吗。李媛说远到有粪坑的地方,我说你怎么知道的,她说那你就别管了,接着她做了一件比傻子被淹死还叫我吃惊的事,她竟然从校服裤子里掏出一根儿烟点了起来,可是没抽,看上去很熟练,她也已经没必要在我面前证明她还会更多。她用手拿着烟说——傻子被人找到的时候,已经泡坏了,泡了三天三夜。我说那是不是看上去比原来更胖了,她说,而且肯定也比原来更傻了。接着我们两个人哈哈大笑,尤其李媛,她的笑声简直像银铃一般。她的烟都笑掉了,一口没抽全浪费了。我笑得肚子疼,弯下了腰顺便把那个烟捡了起来,我原来在工地上捡过不少烟头,可是还没有一个像现在这么长,直到快烧到我手指头的时候,我才突然扔掉,我重新抬起头来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吓坏了,有一件事我们谁都没说,我们害怕傻子变成一个浑身冒着臭气的粪坑鬼过来找我们玩儿。
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当年了:当年,傻子一家搬走的时候,我奶奶让我去跟傻子再见,我因为不想握傻子软呼呼的手,就跟李媛一直吃冰棍看着他们什么也没做。随着“嘟嘟”几声,他们的黄色面的发动的时候,傻子一个人坐在灰色的棉被上突然“嗷嗷”大叫起来,我们所有人都离他越来越远,估计很快就要变成了几个黑点儿的这时候,车子突然停了下来,傻子从车里跑了出来,就像他一贯的跑步姿势,腰板儿挺得特别直,仓促不自然。因为太高兴的缘故,还摔了一个大马趴。我当时突然很想过去扶他,但我知道这么做李媛肯定会笑话我,从此以后我的一生都会被她用这件事儿笑话,于是我就什么也没做。但是傻子就是傻子,他一点儿也不疼,重新爬起来之后,整个脸蛋变得更加红扑扑了,于是就在原地怪叫了几声突然朝我冲过来,很快就有一排牙印隔着我的衬衫印了出来,可是我并没有哭,我突然觉得很伤感,后来傻子就被小美阿姨拽走了,这次,他就再没从车上下来。看着他们的车开远我们也就散了,我妈问我疼不疼,我说疼,再后来我听见我妈和周围几个人说,说的大概是:等小美自己孩子出来,傻子还能有人疼吗?
于一爽,作家。@于一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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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08 消失
t:xt。小‘‘说〃。天 堂
作者/那可
李路那天在公园散步,不知怎的,想到了自己也会在某一天从这个世上消失,于是他在太阳地儿下面杵了一会儿,感觉非常难过。
他雷厉风行的老婆小赵,去年“吧唧”一声就没了。一辆老态龙钟的金杯面包车,居然奋起劲儿冲到了人行横道,撞飞了几个人,小赵也跟着飞了。那天团结湖的冰场刚关门,柳条铆足了劲儿想绿,他记得风也没那么刺骨,自己穿着一件羽绒服,走急了还流汗。早上,小赵开始抱怨床罩的颜色实在太恶心了,就决心去商场退货。她出门前搽了粉,换了靴子,她在回家的路上买了份杂志,两个鸡蛋灌饼。后来她飞了出去,头破了,咽了气。他有时候觉得小赵在那天的每一个动作一定都是活生生的,包括咽下最后一口气。这怎么能跟死相关呢?
先是没人相信小赵死了,然后大家愤怒又悲伤。每个人都要抱着李路哭,想抱他的人太多,有人排不上队,就随便拉个人抱着,“嗷嗷”地,他们哭成了世界上最恣情且不幸的一屋子。后来大家精疲力尽,瘫倒在墙角、沙发和床上。李路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婴儿,大哭了一阵子,世界还是同一个样子,他好像做足了一场跟悲痛相关的努力,就暂时释然了。那些抱着他哭的亲朋好友,看到李路重归平静的样子,就不好意思继续烘托这种悲苦,也都觉得算了。如果你突然闯进那个房间,会看到很多人都带着同一副木然的表情,那场景更像保育院,一群婴儿结束了哭闹,准备各自去睡了,而李路是最先睡着的那个。
……
“谁是家属?” 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大爷说,“烧好了,来装骨灰!”
蓝衣大爷把罩子打开,喷出一阵热气来。李路凑过去的时候,觉得脸烫。上次他脸烫的时候,是七年前他第一次把手伸进小赵的内衣里。
“是不是太小了?”小赵当时问。
“啊,是不大呢。”李路说。他在下一刻发觉说错话了,就把小赵抱得更紧,慌张地去咬她的耳垂。李路这个时候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里,闻到了榉树和泥土的香味。然后他就硬了。做爱的时候他先是觉得自己是一个乐手,在拉一首曲子,陶醉。可不久,小赵就被唤醒了,变得更加主动,她把李路压在下面,又让他起来,靠在床头。李路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任她拨弄的乐器。在不被察觉的时刻,李路伸手试图把灯光调暗,可是怎么也够不着。这时候,大灯粗暴地亮了起来,他觉得有人要冲进来把他们捉奸在床。李路的脸更烫了,想一头扎进小赵的头发,要做一只把脸埋进沙堆的鸵鸟,可小赵的头发像沙一样的散了。然后他听到有人用指骨敲了几下他的背,有个声音说:“你先捧着盒子,让我把头骨装进去。”
李路见到眼前的热浪下面,小赵变成了一具烧透了的骨架。肋骨什么的,压一压就碎了。头盖骨是硬的,被取出来,先放置在骨灰盒的底部。蓝衣大爷拿着一个带着把手的大铁饼,朝着骨头敲啊敲,有的地方骨头硬,他就身体前倾,脚尖点地,把自己的重量压上去。然后大爷擦了擦汗,对李路说:“你要不要也来试试?”
李路虔诚地拿起工具,慢慢地把小赵的骨头碾碎,扫进一个铁簸箕,往骨灰盒里倒的时候荡起了很多灰,他跟大爷就一起咳嗽了一阵子。
李路把骨灰盒抱回家之后就只想坐着,抽烟,又被呛着了。天黑了,他也没开灯,就让自己静静地暗下去,好像在扮演一副家具。后来他的肚子开始叫,他就重新动起来,煮了速冻水饺,吃完以后他觉得功德圆满,居然在一阵密织的悲痛中体会到了一种不恰当的得意。
然后他突然听到小赵在他耳边讲:“傻瓜,你瞎得瑟什么呢。”
李路发现死去的小赵就在对面的沙发上坐着,嗑瓜子。他去摸,摸不到。他去叫,不应。他欣喜,有点怕,快慰,但最多的是委屈。他觉得小赵再一次的冤枉了他,他自己明明不傻,也没得瑟。两个小时之前,他思念过度,几近昏厥。而他自己心情稍微平复一点,就被抓了个正着。他想,妻子死了,连句遗言都没有,于是就去问坐在沙发上那个摸不到的小赵。小赵只是盯着他,眼睛忽闪忽闪的,还笑。
后来他就习惯了小赵坐在那里,虽然死了,但是看着挺真的,偶尔还会换件衣服,除了嗑瓜子,她还会打毛衣,看书和文学期刊,李路打开电视的时候,小赵也会去瞅瞅,如果是日剧,她就看起来开心一点,如果是足球的话,就一脸苦相。李路不自觉的时候,会想搂过去,可是总是扑空。这个时候,他就从稍微展开一点的甜蜜里醒过来,想到妻子的确是已经死了。
一个月后,李路下定决心去整理小赵的遗物。他先翻到一摞信,他跟小赵不在一个城市的时候,会定期写点什么给对方。他想起来在那些挺热的夜里,他只开一盏台灯,把电扇开到二档,奋笔疾书,把自己掏得干干净净,他并不怎么诉说自己的想念,而是热忱地倾诉自己对事物的看法。他不敢去看这些信,这只会让他羞愧,但他在里面却发现了小赵自己写的,没有寄出去的一封,他鼓起勇气打开了,有一段话,让他热泪盈眶。
“我们应该是共同成长态,而不是敌对态,对吧。敌对态就是你老是担心自己喜欢对方是不是太多啊,对方喜不喜欢自己啊,她(我)是不是对你失去兴趣了,之类的啦,任何发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情,都不应该是我动摇和你交往的原因。所以,李路,我发现我居然想一辈子跟你好了,你可千万别吓着了。”
与此对照,李路去读了自己的一封信,觉得自己表达爱的方式非常低端而啰嗦——
“晚上7点钟,回家的路上,居然因为天气冷,沿街的积水有点结冰的趋势。我忽然有个模糊的念头,就是绕了一个圈,什么都会回到一个样子。人类的情感经历虽然多种多样,但大体不过那几种,程度虽然可以非常激烈,但是也都被设计在肉体能承受的物理范围内。只有实际的知识是无限的。那个没有感情色彩,但是可以保证不重蹈覆辙。可是我对你是控制不了的,我想跟你好,我认为这既像新的知识的获得,又好像可以突破旧式的情感模式。我很庆幸认识你。”
他觉得小赵当年怎么看上自己的,也真的是个谜。可是这个已经不重要了,李路想,那个成天精力充沛、发着光的小赵已经烧成了骨渣,封在了客厅的檀木盒子里。她停了,自己还在朝前跑,他想伸手抓她一把,也抓不住。他觉得自己的比喻庸俗,感受强大而钝,但是大脑已经被悲伤击垮。他只能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树杈慢慢摆动。
李路把信烧了。第二天,他感到沙发上小赵似乎面目模糊了一点,李路擦了擦眼镜,也还是看不太清。他去拥抱了那个幻影,然后回到卧室,他打开了小赵的衣柜,像一个重新打起精神的战士。他迅速地把那些衣物装进了箱子里,如果他不小心看到了那个在第三层中间放着的他们在异国蜜月时买的纱巾,他一定会愈加神伤。可他没给自己这个机会,半个小时之后,快递就过来了。小赵的所有衣服,都被他匿名捐赠了出去。
这些事做完之后,李路发现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小赵的模样就更难以辨认了。六个月后,她就变成一团黑影。
死后一年,小赵终于从李路家里完全消失了。李路觉得时候差不多,该找个新的伴侣了,不是恋爱,就是伴儿。他注册了婚恋网站,填婚姻状态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没说自己丧偶。然后他平和地出门走了走,直到意识到某天自个儿也会像小赵一样没了,才觉得有些崩溃。在这个时刻,李路感到自己也终于开始消失。于是在我们眼里,他每走一步,样子就更模糊一点。
那可,金融工作者。@那可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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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09 再远也远不过生死
t@xt‘小说天〃堂
作者/耀一
上、
01
我喜欢写故事,也喜欢听故事,这是一种必然的联系。
我到现在还记得听过的第一个童话故事,是妈妈说给我听的。
这个童话是迄今为止我听过的最有想象力最温馨也最伤感的童话故事。我决定把它默写出来和你们分享。
现在是晚上10点,当时妈妈给我说这个故事的时候,也是10点。
那时我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希望现在的你也一样。
02
故事发生在一座森林里,这是座很大很漂亮的森林,同时也是座具有传奇色彩的森林。不同于别的森林,这座森林四周的围墙都是用瓷器堆积而成的,精美而坚固。而它另一个传奇之处在于,这里的森林之王不是老虎,而是一条蛇。据说他之前曾和一头猪争夺森林之王的位子,最终,他赢了。
小兔和她的家人就生活在这座传奇森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