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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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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在宾利车里等着他,然后非常友好地带他去参观自己的制药厂,吃了当地最昂贵的西餐,并承诺会爱她一辈子。如同坐了一次跳楼机,心情直上直下,阿ken面如死灰地默默飞回国。



 



女生结婚之后,因为老公抽大麻闹得有些不愉快,找过阿ken几次,但对方的手机成了空号,一切聊天软件的头像都是黑白,问身边的朋友,也说他就跟消失了一样杳无音讯。后来,她老公的制药厂被警方查出来做毒品加工,背后竟牵扯起由她老公牵头的国际贩毒链条,女生被证实清白后吓得跟他离了婚,跟家人搬到纽泽西的一个小镇上生活。



 



故事到这里暂且划上句号。



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流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



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他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



 



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就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20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纽泽西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动荡的那几年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



 



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张皓宸,作家。微博id:张皓宸






VOL。428 深蓝色夹克

《t》xt小说天堂

作者/朱肖影



 



1。



我被随意地搭在椅背上,外出了一整天,虽然有些疲倦,但我喜欢待在这里。



 



毛衣似乎得了相思病,一直在掉头发,衬衣由于经常生气,总皱着一张脸,它们最近都不太愿意讲话,或许是呆在衣柜里的时间太久,黑暗滋长了它们的孤僻。而我的最佳搭档,一条不愿意洗澡的牛仔裤,总爱向我炫耀它的中美混血,但在我看来它只是取了一个外国名字而已。



一年前,在这间单人公寓里被唤醒,我看见了我的主人,刚刚大学毕业的大男孩,迫不及待地穿上我后,他走到毗连厨房的一个闷热拥挤的小卫生间里,撒尿,并照镜子。他拉了拉领口,似乎很满意我的样子,我便明白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享受到他的偏爱。



 



很快,我就见到了我的女友,是款女士的黑色皮衣。它的纹路又浓又密,像带有孩子气似的,真是张可爱的面孔。



当在摩托车上,我绅士地用身体为它挡风,它会用温柔的黑色皮肤紧紧抱紧我,很多时候我都像给裹进了一团温柔惬意的爱情云朵里,四周的衣服川流而过,我都不愿意多看它们一眼。



我喜欢我们在一起的任何地方,它总是有着最善解人意的心,即便是被馄饨店的大蒜味弄了一身,它也可以笑得无拘无束,线条会全部舒展开,每每这样,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皮夹克了。



 



而到了夜晚,在床脚处它会压在我身上,露出深藏于表皮内的布料,让我尽情地去抚摸它的每一个凹陷和隆起,而我的身体会像裁缝工人的手一样富有经验,重新塑造它,磨平它的皱褶。伴随着床上弹簧的节奏,会飘来一股淡淡的甜兮兮的鱼腥味,有时我们甚至会兴高采烈地跌落在地板上,等待着又一天阳光照亮房脊,让我们重新变得温煦、亲密起来。



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随着主人们去很多地方,直到主人们变老,我们也开始变旧、褪色。



 



2。



就在不久前,我闻到了它身上有一股不熟悉的古龙香水味,它似乎想告诉我些什么,但欲言又止,我试图讲讲关于牛仔裤的笑话,可是它也提不起精神。



直到在那条我们曾无数次相拥而过的大街上,我遇到它和一件灰色西服走在了一起。



这件西服我当然认识,它是我们服装圈的贵族,领口那一排来自意大利的纽扣总会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它一出生便注定摆在橱窗的聚光灯下,而贴近胸口的吊牌区别着与我们这些工厂量产货物的不同。



面对陌生的西服和熟悉的皮衣,我不敢往前,我害怕在它们面前成了一个一文不值的笨蛋,于是我就在街角安安静静地看着它们,看它们穿过马路,径直走进一辆银色的轿车里。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主人的摩托车停在一棵高大的橡树下,迟迟没有发动。



 



那是一个艰难的夜晚,床一直凌乱着,杯盘就让它脏着,窗帘永远低垂。我没有被换下,而是钻进被子里,同主人一起在床上辗转反侧,床头还有着一张我和黑色皮衣在星巴克的合照,那时的我还是崭新的模样,而它吐出金属拉链,朝镜头做着鬼脸。



 



第二天,我被放进了衣柜里,衣柜里樟脑丸呛得我无法入睡,其他的衣服安慰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能摆得上专柜,谁还会迷恋路边摊,像你这样做工还算精良的皮夹克迟早会遇到更好的。”



而之后几天,那些被遗忘了的衣服要我讲讲外面的世界,我告诉它们,“衣柜里其实挺好的,虽然暗了点、小了点,但都是自己的朋友,生活也不会太累,而外面的世界……”



或许对我而言,那件黑色的皮衣就是我外面世界的全部吧。



 



3。



过了一个月,先是在黑暗中听到雨声,然后柜门被拉开,一道光照进来。我被急急忙忙地拿出来,主人里面没有穿衣服,直接把我套在身上,他的胸膛很光滑,一缕黑线从肚脐发源,像一道高山溪流没入裤带以下。



 



摩托车发动,油门的嗡嗡声盖过了水滴声。对了,它总是忘记带雨伞。红灯亮了,我们停在一幅巨大的内衣广告前,胸罩对我露出诱人的微笑。绿灯亮了,车轮下是飞溅的泥水,我们到达了一栋写字楼下。



在这里,我曾无数次等着黑色皮衣姗姗而来。终于又可以见到它了,我的身体又变得温暖起来,主人心脏的跳动声和我融为一体。



 



可是出现的却是一件精致的女士粉红风衣。



“请问一下,你见过那件黑色的皮衣吗?”



“那件过时的皮衣吗?当然。”它扬了扬袖口。



“那么它现在过得怎么样?”虽然风衣很漂亮,但我不太喜欢它,我尽力保持着礼貌。



“老实说,我只见过它一次,可惜估计也是最后一次。”



“它怎么了?”



“当然是被压在了箱底,你知道,我们女士的衣服是老得很快的。何况现在主人需要的是一件配得上灰色西服的衣服。”



 



粉色风衣最后还是没有坐上摩托车后座,但主人却把我们的雨衣披在了它的身上。



在汽车引擎声靠近时,我们按原路返回了。



 



阴郁的云层下,喧嚣的马路间,雨水冷冷地从立起的领口流了进来,和炽热的汗水混合在一起。想到再也无法见到黑色皮衣,一种深深的内部痉挛像海浪一样漫过了我。



 



… 4。



我是一个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正是工作忙碌的年龄,爆炸式的生活让我没有时间停顿。又到了即将来临的寒冬,现在是我在这所单身公寓的第二年,我即将搬到离公司近一点的公寓。



清理公寓时,我找到了一些关于前女友的东西,她的毛绒小熊、我们的合照、一些电影票根。她是一个爱穿黑色皮衣的女孩,笑起来的时候,眼睫毛也会跟着扇动,仿佛夜色中的飞蛾。可惜的是她在一年前离开了我,有了比我更好的伴侣。



现在她已生活在别处,但在我记忆里她永远穿着我喜爱的那件衣服。我会努力工作,相信自己会成为更优秀的男人。



 



我找出去年冬天最爱穿的深蓝色皮夹克,它身上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但不知怎么的,一整个衣柜里,只有它严重的受潮、发霉。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决定在出门后把它放进楼下的垃圾桶里。或许就像谁说的,如果不学会舍弃一些东西,就永远无法前行。



 



4。



我不是一件坚强的皮夹克,我伤心了一整个夏季。



 



现在一切如我所愿,我被丢进了一个充满臭气的垃圾桶里。我期待着在某个废品回收站里,在变成碎片之前,再遇见它。



 



朱肖影,青年作者,已在「一个」发表《四十年前的愉快下午》、《喜欢,就继续下去》、《阿泉、阿泉》。微博id:@朱肖影


wwW、。



VOL。429 九月十三

t。xt。小。说。天。堂

作者/七堇年



 



今天是9月13号么?



……是啊,怎么了。



八年了吧,得有。



什么八年?



我俩认识八年了——2005年9月13号到今天,刚好八年了。



嗯。



我们走错了路,在北京的三环上瞎绕着,夜色很深,老孙困了,一呵欠就是一汪眼泪花儿。当我说完这是相识第八年之后,我们更沉默了。车内狭小的空间里,空气凝固起来,我们像两只弱小的昆虫,突然被困成了一块琥珀。



 



八年,抗战都结束了。



我很希望打破这寂静,说点儿什么,就没头没脑扯了这么一句,却像根钝得不成样子的针,没能刺破这一层沉默。



 



怎么办,我想上厕所了。老孙说。



刚才怎么不上?现在这哪儿有啊,只能你把我送到酒店了再去大堂上吧。



还有多远?



估计快了吧,你到前面掉头,然后别上桥,就走辅道,再往前一段,拐弯就到了。



气氛舒缓了下来,往事们却纷纷站起了身,一眼望过去,如同人头攒动的操场,凌乱,拥挤。



2005年那会儿,我的日子还像清澈的溪水,叮叮咚咚地流着。到如今,已经成了浑浊的河,许多事已被囫囵席卷而去。



我望着他侧脸,问,你后来还回过天津么?



好像回过一次,也就那一次。



去了尖山么?



他一笑,说,早没了吧……那地方。



 



尖山是过去天津一个卖便宜货的地方。那一带全是小商贩们租住的破烂旧楼,吃的卖的什么都有,摊位像满口龅牙,参差不齐地挤着,人们摩肩接踵,三教九流。屌丝这个词在当时还没有,网购也还没成气候,所以我还特拿去尖山引以为豪。



他比我大两届,天津已混熟了。也许是为了逃避对大学生活的失望,我疯狂逃课,经常和他在城市里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自诩上得了友谊商场,下得了尖山市场。



当然,如青春年华中所有转瞬即逝的好日子,我们并没能走多久。



后来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个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油麻地夜市。正坐在地摊上吃扇贝什么的,脚下爬来了一只小强,探头探脑,吓得我心跳骤停,扔下一桌菜就要逃。朋友特淡定,她提着筷子夹着菜依然往嘴里送,说了一句,做人就要能屈能伸,上得了海港城,下得了油麻地。那一刻我哭笑不得,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天津,有关那座城市的一切应声跃入脑海,在那个夜晚,像绳子似的把我捆了个严实。



 



经常能听到别人说,在一起五六年——分了;在一起八九年,十几二十年——离了。我就在想,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又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之后,还是分开了。



我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从来没能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一点。最多只能算是个半年抛,年抛型吧。



 



老孙家境比较好,可我知道他的钱也不是自己挣的,花父母的算什么英雄,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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