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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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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他时常骑着他的破车,把我从交大送回外院,然后再自己骑回去。春天的时候,一起在交大看樱花,看女生。那时候不觉得自己穷,也不苦恼,只觉得傻乎乎的劲头很足,吵架,和好,哭,赚钱,偶尔下馆子,去什么地方玩一玩。



 



写起来很浪漫的样子,其实完全不。我婚后不适应,常找茬跟他吵架,又没钱,一年搬了8次家,最后一次房租是每月50元。那一年冬天又冷,我瘦得只有100斤,每天拖着两筒鼻涕四处上课。有一次鼻窦炎发作,眩晕得不能下床,他来领着我去打点滴,坐在校医院阴冷潮湿的被褥上,给我讲《熊的故事》。他讲得绘声绘色,还带着表情动作,把邻床的女孩都逗笑了。那女孩说:你们真好啊,他还给你讲故事。我很领情,但我想:如果现在有个暖和的家,喝口暖和的汤,安静地睡一觉,自然醒而不是被四人一间的宿舍吵醒,也许我会更领情。



 



那段日子一点也不浪漫,我不敢感冒,否则嗓子会哑掉,不能去赚外快,手头就更紧。我们也很少逛街,偶然去逛,也是四处看看,就走开了。我的研究生同学对我的印象,就是一个灰暗的已婚女人,常年病着。我妈也因为结婚的事不顺意,和我长期僵持着。我虽然算不上豪门千金,但从小也属于小康之家,出门时不时也有车坐的。婚后劈面而来的生活,把我掴个措手不及。



 



但如果我再仔细想想,三年里我们没有洗衣机,但我从来没有洗过一条床单,一幅被套,一件外套或者是裤子。都是耳东陈骑自行车从我这里拿走脏的,送来干净的。吃饭时他也扒拉扒拉,把肉扒拉出来夹我碗里。我跟他在街上吵架,甩手就走,把他扔在大街上,他也是默默跟上来,一言不发,走一阵子就默默再拉着我的手。



 



我俩都不是苦情的人。我神经很大条,天生对物质不甚热切,对浪漫也没什么爱好,对锦衣玉食无可无不可,他神经则更大条。我记得那时常常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好玩的事情也很多,夏天坐在屋顶吃西瓜、纳凉,脚下就是西安城中村里脏乱差的泥巴地,偷看街对面窗户里的一对狗男女,手很贱地捉屋檐里的猫,拿西瓜子丢脚下的行人。城中村的网吧。澡堂。恶臭熏人的厕所。朝西的屋子墙壁都发烫,在地上铺上席子,两人并排躺下不能动弹。白鹿原。吃樱桃。假期去北京。在西安做入户调查。去陕北,金灿灿的小麦饼。不通风的窑洞。黑政府的钱。封不住的炉子。笔直地站在一只绿色水桶里,他慢慢给我洗澡。夜里的雨,他熟睡了。我做噩梦。他说:别怕别怕我在这儿呢。我哭醒了,他捧着我的脸问:怎么了梦见什么了?于是我就更大声地哭。



 



那三年我们穷得衣食无忧,穷得坦荡,穷得快乐。我们都不是苦情的人。那时候有很多没头没脑的快乐。我记得好多笑。他在学校球赛里进了三个球,我们偷走了别人埋在冬青下的饮料,笑个半死。我在车上偷了一根管子,回家锯开了当晾衣杆,我下楼偷砖头,来垫快塌掉的床脚,我把床板锯开,搭成凳子,耳东陈偷了房东至少四张椅子。冬天房间里没有暖气。我们的纸篓被偷了。衣服也丢过。我记得在被窝里我们也笑得死去活来的,可能是他说了个什么笑话。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只会背笑话给我听,都是从网上抄下来的。他的领导有时过来,请吃饭,我只管埋头苦吃,把他的脸都丢尽了。但他又夸奖我说:好,这才是咱媳妇。



 



我那时瘦了很多,但还是比他胖。于是他常常用小指尖轻轻戳我的大屁股,假装一只小蚂蚁的声音,从下往上呼号着喊:大象!大象!请让一让!我狂笑着捶他。或者两人静静地平躺,他又用指尖轻轻戳我,说:大象!大象!让一下撒!你挡着我手机信号了!我又狂笑。我是个很糊涂的人,常常转弯过早,一头撞在墙上,或者转身过急,一头撞在门上,或者走路太横,一头撞在窗框上。因此身上常有不明来路的淤青。但直到他看到了,用手一压,我疼得叫一声自己才发现,他问我怎么弄的,我也很苦恼。这时他又气馁又无奈地说:亲爱的大象,你屁股太大了,碰伤自己都不知道啊。



 



他从来都没说过甜言蜜语。有一次被逼不过,说了半拉句,把我俩都恶心个半死。人家一接电话,都是“喂,亲爱的”“喂,宝贝”,他一接电话,从来就是“喂,胖墩”或者“喂,大象”,从婚前,到婚后,从来没升级过。我从来没享受过钻石巧克力的夜晚,没有烛光晚餐,没有玫瑰花束,旋转餐厅,没有甜言蜜语,名马香车,没有旋转木马和一江的烟火。



 



我不是苦情的人,更不喜欢歌颂苦难和不幸,或者拿它去考验什么人,压榨出什么扯淡的真理。我坚决支持每个人都应该富裕,有钱。只是我们那时恰好没什么钱,也恰好不是极度缺钱,所以就没什么热望去挣钱,如果我肯死去活来地打工,他肯没日没夜地写程序,我俩多少会有几个钱了。但我们都不是那类人。我们这对柴米夫妻,常常晃晃悠悠,从市场提着一捆韭菜,或者一捆蒜苗,顺着一条路,慢慢走回家。



 



苏美,大学老师。微博id:@苏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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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86 老天送我的那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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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升



 



“老天确实是送了我一首歌。”我总是跟旁人这样说。但是如果在闪烁的灵念扬起时,你并没有站上前去迎取,终究也是随风而逝的一抹感动而已。



 



“是最后一场雪了。”门房老爹倚着门说。哆嗦的身形,叫人耐不住地起了反感。92年,西单……新街口喧闹不止,这片大地像是一个即将要苏醒的巨人,每个人都怀揣着一个梦,我们笑话着南方的乡愁,汇向这崛起的潮流。



 



录音棚的活儿,已经停滞好几天了。“老爹要来赶人了,如果我们的工作再没有进展……”对着我的编曲正帆,玩笑话是那样说的,没准儿,心里还有些阴霾的嘀咕,“老爹你别麻烦了,待会我就把他给杀了,然后我再自杀,就死在新街口这浪漫的雪夜里……”但是我没说出口。知道这一季灵感之神,再也不眷顾我们了,无颜回去南方见父老,真的不如死了算。



 



“去喝酒吧!”我下了收工的指令。走在录音棚外窸窸窣窣的幽暗胡同里,巷子口有一块惨白的路牌,在昏弱的路灯下泛着光,“百花深处”。老爹说这胡同深处的录音棚,在旧时代还是个王爷府,住着格格,养着满庭园的花儿!所以就有了这样的来由……



 



踩在刚下的新雪上,发出呜咽的怪声,突地感觉是不是老北京这些漂亮的灵魂,都依着你的脚印,跟了过来讨酒喝。真想我南方温暖的小城镇啊!酒过三巡,不自觉地用闽南话引着胡同门缝里泄出来的段子,怪异地哼着:“我哪帖北京?我哪帖北京?”凄苦无比。



 



“one night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迎着胡同幽暗的深处,越唱越是带劲。“就这个啦!等的就是这个啦!”我跟正帆两个人伫立在百花深处胡同里,唱着唱着有种泫然欲泣的快感。于是三步两步地赶回录音棚,重新架起了器材,着了魔似的就录了起来。后来门房老爹说:“见鬼了!前儿个来了好些天,也没录出点成绩来,怎么着喝完酒跑回来吵着要录音,个把钟头,就完了那首歌唉!”



 



我就想老爹你别费神了,我就那么个无心的痴念,念去了那百花深处。当闪动的灵念出发时,完成一首歌又需要多少时间呢?



 



于是我知道,那年的最后一场雪里,老天确实送了我一首歌。百花胡同里那些漂亮的灵魂,在胡同深处体贴又温柔地讪笑着。那样的夜里,没有人不是动了真情,也留下了许多的真情。



 



而闪动的灵念发生时,如果我们没迎取它,那它也不过就是雪夜里一抹感动而已。



 



许多年过去了,老北京早已脱胎换骨,有了更强壮的面貌。录音棚那胡同深处,偶尔也会经过,朋友们总是见我像是有什么话要说似的笑而不语。



 



我在想,“你就别问百花深处在哪儿了”,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百花深处的,你要起了闪念,何不自己去看看呢?



 



陈升,歌手、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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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87 河面下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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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嘉佳



 



张萍烙在我脑海的,是一幅油画般的造型,穿着七八个破洞的t恤,蹲在夕阳下,深深吸一口烟,缓缓吐出来,淡淡地说:我也想成为伟大的人,可是妈妈喊我回家种田。



 



这个故事和青春关系不是很大。



青春是丛林,是荒原,是阳光炙热的奔跑,是滂沱大雨的伫立。



张萍是河面下的少年。被水草纠结,浮萍围绕,用力探出头呼吸,满脸水珠,笑得无比满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视天空,云彩从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涤着年轻的面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在初三才接触26个字母,是被母亲硬生生揪到她的学校,我当时的梦想是做足球运动员,不济也要成为农村黑社会,拗不过长辈还是跳进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最后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学习成绩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张萍。我对他何以迅速解开二元二次方程很震惊,他对我放学直奔台球室敲诈低年级生很向往,于是互相弃暗投明,我的考试分数直线上升,他的流氓气息越发浓厚。



我们喜欢七龙珠。我们喜欢北条司。我们喜欢猫眼失忆后的那一片海。我们喜欢马拉多纳。我们喜欢陈百强。我们喜欢今宵多珍重。我们喜欢乔峰。我们喜欢杨过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们喜欢远离四爷的陈淮秀。我们喜欢笑看风云,郑伊健捧着陈松龄的手,在他哭泣的时候我们泪如雨下。我们喜欢夜晚。我们喜欢自己的青春。



我们不知道自己会喜欢谁。



 



毕业班周末会集体到学校自习,下午来了几个社会混混,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脸到教室门口喊女生的名字,说不要念书了,去跟他们一块到镇上溜冰去。



 



他们在喊的林巧,是个长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闲事的兴趣。张萍眉头一皱,单薄的身体拍案而起,两手各抓一支钢笔,在全班目光注视下,走到门口。



 



混混吹了声口哨,说,让开,杂种。



张萍也吹了声口哨,可惜是破音,他冷冷地说,are you crazy?



接着几个人撕打成一团,混混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拼尽全力,奋力用钢笔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转眼混混满脸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笔刀上去的时候,小流氓们汗水混着墨水,气急败坏,招呼着同伴去洗脸。



 



张萍吐口带血的唾沫,淡淡地说,书生以笔杀人,当如是。



 



从那天开始,林巧隔三差五找他借个东西,问个题目,邀请他去镇上溜冰。张萍其他都答应,只有溜冰不同意,他说,不干和流氓同样的事情。



 



初中毕业临近,同学们即将各奔前程,大部分都要回去找生活。这里是苏北一个风尘仆仆的小镇,能继续读中专已算不错。女生们拿着本子找同学签名,写祝语。林巧先是找所有人签了一圈,然后换了个干净空白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找到张萍。



 



张萍吐口烟,不看女生,淡淡地说:are you crazy?



林巧涨红了脸,举着本子坚持不收回去。张萍弹开烟头,凑到女生耳边,小声说,其实,我是个同性恋。



林巧眼泪汪汪,默默收起本子走开。



 



大概三四天后,上次的混混埋伏在张萍回家路上,把他从自行车上一板砖砸下来,打了足足五分钟。



大学毕业后一次回老家,我从另外的初中同学嘴中偶然知道,林巧初中一毕业,就和那几个混混成天在一起,十八岁嫁给了其中一个混混,十九岁生小孩,二十一岁离婚,又嫁给了其中另外一个混混。



 



张萍脑袋绑着纱布参加中考,结束那天黄昏,我们一起坐在操场。夕阳染得他面孔金黄,叼一根烟,他沉默良久,说,家里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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