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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喷泉的周围躺着一群狗。我手里紧握着棍子,等待着合适的时机,同时缓缓前进。有几条狗醒了过来。它们打着呵欠,拉长身子,互相看看,又看看我,冲我吠叫起来,在我行进的路线旁排成一列。杀死某个特定的对象,已经选中的对象,还要容易些。但要从一堆目标中决定哪一个应该死,则需要时间,还需要经验。是杀最老的,最漂亮的,还是最凶的呢?我得慎重地选择。我可以肯定,“鼹鼠”正从他的车里笑着打量我。他肯定以为除了他们,没有人有能力杀死什么东西。
狗群围到我周围嗅嗅,有几个厌烦地走开,又回去睡觉了,完全无视我的存在。这一幕穿过车窗的黑色玻璃和墨镜的黑色镜片,落到“鼹鼠”眼里,会显得我是多么渺小可笑啊,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棍子,周围围了一群狗,而且有几条现在居然又回去睡觉了。一条带斑点的白狗在对着另一条黑色的狗吠叫,黑狗咬了它一口,这时第三条狗跑过来,露出牙齿,吠叫着。第一条狗反咬黑狗一口,黑狗则露出利齿叼住对方的脖颈来回摇晃。我举起棍子,一棍子打在那条斑点狗的背脊骨上,它嗥叫了一声倒下去。这会儿周围静了下来,要把它运走也容易些。但当我去拉它的爪子时,那条狗忽然反击,一口咬住我的胳膊,我立即就流血了。我又一次举起棍子敲了它的脑袋一下。那条狗这才再一次倒下去,它躺在地上望着我,气息微弱,但不再吠叫了。
我把那条狗的爪子并拢,一开始动作很慢,之后则做得更有自信。我扛起狗的身体向车子那儿走去。从树丛中闪出一道阴影:一个醉汉探出头来。他说我这样做不对,事后狗群都会知道是谁干的,会叫那人付出代价的。“它们可是有灵性的。”他说,“它们会知道是谁干的。明白吗?”
他说完后就又回去倒在椅子上了。
我走近汽车时看见“鼹鼠”坐在那里等我,姿势跟我离开前一模一样,但我注意到标致车的后备厢已经打开了。我把那条狗像扔一个笨重的袋子般扔进去;我关后备厢时它一直看着我。
我回到车上,“鼹鼠”依然直视着前方。“如果您把它放到地上,它会站起来跑掉的。”他说。“对,”我说。“不对,”他说,“您离开前就应该先把后备厢打开。”“对。”我说。“不对,”他说,“您应该那样做的,但您没有那样做。”“对。”我说,但我立刻就对自己的回答后悔了。不过这次“鼹鼠”倒没再说什么;他把视线转到我的手上。我看看我的手,又看了看方向盘,才注意到到处都被我弄得血迹斑斑了。“您应该戴手套。”“鼹鼠”说。这会儿我的伤口开始痛起来。“您去杀狗,却没有戴手套。”“对。”我说。“不对,”他说。“我以后知道了。”我说完便不再说话。我宁愿别提伤口痛的事儿。我发动引擎,汽车缓缓驶离。
我试图集中精神,无须“鼹鼠”的指导,自己从四周的街道中找到通向港口的路。我可没有再犯一次错误的充裕。也许我该找个药房去买一副手套,但药房的手套不怎么管用,而五金店此刻又都关门。尼龙袋子在这种情况下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也许我可以脱掉夹克衫,裹在手上当手套用。对。我打算就这么办事儿。我想着我说的:“办事儿。”我很高兴自己能用他们那种口气说话。我开到卡塞洛街上,我相信沿这条街往下可以开到港口。“鼹鼠”没有看我,他不动,不说话,视线直直地盯着前方,呼吸柔缓。我相信他们叫他“鼹鼠”是因为他墨镜底下掩藏的那两只眼睛肯定特别小。
我沿着卡塞洛街开过好几个街区,穿过查卡布克街,然后转向通往港口的巴西街。我猛打方向盘,车身倾向一侧。从后备厢里传出狗的身体撞击到什么东西的声音,然后是一些杂音,听起来那条狗好像还在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我觉得“鼹鼠”似乎也被那动物顽强的生命力所震惊了。他冷笑一下,指了指右边。我一个急刹车拐进巴西街,车身又一次倾斜,后备厢里响声大作,那条狗在试图躲避砸向它的棍子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鼹鼠”说:“刹车。”我就刹车。他说“加速”,我笑了笑,开始加速。“再快些。”他说。我猛踩油门。然后他又说“刹车”,我又刹车。这时那条狗已经被撞得七荤八素了。“鼹鼠”这才平静下来,说,“继续开。”之后他就不再说什么了。我继续向前行驶。现在我经过的街道上已经既没有交通灯也没有斑马线,街旁的建筑也越来越老旧。我们即将到达码头。
“鼹鼠”指了指右边。他叫我再开三个街区,然后向左转,往河那边开。我照着指示做,转眼间我们已经到了码头。我在沙滩上的一处停车场停下,这里堆满了大型的集装箱。我看看“鼹鼠”, 但他没有看我。我争分夺秒地走下车,打开后备厢。我没有脱下外套裹住胳膊,不过现下也不需要手套了,反正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我想尽早结束这一切走人。在一片空旷的码头上,只能看见远处几艘船上昏暗模糊的灯光。也许那条狗已经死了。我想那样会更好,如果我第一次下手时能重些,它现在肯定就已经死了。那就省了很多事儿了,跟“鼹鼠”在一起的时间也可短些。如果我可以自由决定的话,我会直接杀死它,但“鼹鼠”之流却要搞什么码头杀狗的名堂。这帮人简直不可理喻。把一条半死不活的狗带到码头上来杀并不能增加任何人的勇气。当着其他狗的面前把它杀掉反而要更难一些呢。
我碰了碰那条狗,当我抬起它的爪子,把它拎出车时,那条狗张开眼睛看了我一眼。我一松手,它又掉回到后备厢里。它的后腿刨着血迹斑斑的地毯,试图站起身来,身体前部在不停地发抖。它还有呼吸,尽管气息很微弱。“鼹鼠”肯定已经不耐烦了。我重新抓起那条狗,肯定有什么地方弄痛它了,因为那狗呜咽了几声,但它没有动弹。我把它放在地上,尽量拖到离汽车远一点的地方。我走回来找棍子时,“鼹鼠”下车了。他站在那条狗的旁边看着它。我握着棍子向他们走去。我可以看见“鼹鼠”的后背,在更远处的地方,躺着那条狗。如果我杀了一条狗不会有人知晓,那我若做了什么别的,也一样不会有人知道。“鼹鼠”没有回头对我发出指令。我举起棍子。就是现在。我想着。但我没有下手。
“就是现在!”“鼹鼠”说。我既没有砸向“鼹鼠”的后背,也没有下手打狗。“就是现在!”他又说了一遍。这一次,棍子划过空气,砸在了那条狗头上。它倒在地上,惨叫着,抽搐了好一会儿,最后一切归于平静。
我发动了引擎。现在“鼹鼠”将会告诉我,我将为谁工作,该叫什么代号,报酬是多少:最后一条是最最重要的。“沿着乌埃尔科街开,然后到卡洛斯·加尔沃街转弯。”他说。
我开了一会儿后,“鼹鼠”说:“下一个路口停在右边。”我依言照做。这时我发现,从开始到现在第一次,“鼹鼠”正看着我。
“下车。”他说。我走下车。他移过身子坐到驾驶座上。我朝着车窗口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没什么。”他说,“您犹豫了。”他发动引擎,标志车静静地驶远了。我回头环顾,才发现他把我丢在了一个广场上。就是我们之前来过的那个广场。在广场中央,喷泉旁边,一群狗渐渐拱起身子,向我望来。
萨曼塔·施维伯林,阿根廷女作家,生于1978年。曾获胡安·鲁尔福国际短篇小说奖。
本文译者:姚云青,西班牙语译者。微博id:@姚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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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57 愿你因爱而欢喜
t xt+~小<说+天>堂
作者/安意如
一
尹爱喜不知自己怎么摊上了这事。
不过是陪自家小姐去了趟不丹,参加了个婚礼,参拜了一下上师,时隔五年,她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居然还有和尚找上门来。
哦!抱歉,应该尊称他为活佛,小活佛。可这厮哪里像个活佛?生得一副好皮囊,眉眼比那些整容过的男明星还要强许多。更兼言语犀利,嬉皮笑脸,哪有半点修行人的端庄。
虽然她一个不小心踏入娱乐圈,转行成了经纪人。又一个不小心被当红明星某小姐看中,视为心腹。虽然她自认见惯了娱乐圈风波迭起,对很多事早已见怪不怪,心理承受能力甚强,但是,但是,但是,让她领一个和尚回家长住……跟和尚同居,还要安排一个新的身份给他,跟自己一起工作——这件事还是有些许超越她的理解和适应能力。
这是个追星的时代,普罗大众追星,明星追活佛,说起来都是我的上师如何如何——比传承,比地位,比名气。大家都流行供养活佛,只恨僧多粥少,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
尹爱喜是能理解自家小姐的。万众瞩目的光环之下,内心的空虚和不安,没事找个活佛上师指点下迷津也无可厚非,毕竟也算修身养性了。可是,她大小姐欠下的人情债凭什么转嫁到她身上来?
大小姐一声令下,她就必须收养一个来自异国,刚从山上下来的和尚,还要给他安排工作!幸亏他已经成年,不然她还得落个雇佣童工的罪名。
事情要从一个婚礼说起。她代表自家小姐去参加那个婚礼,自然也是很低调的明星婚礼了。她都不知道,如今圈内的婚礼都流行请和尚出场加持。
当格隆小朋友风姿卓然地出现在婚礼上,念诵了一段她虽然听不懂,但觉得很悦耳的真言之后,她就听到身边低低的不断的惊呼声——好帅!
……长得帅果然容易让人跑偏啊!
然后,格隆小朋友翩然下台来,再翩然走到她身边坐下,说,哈喽!又见面了!
她盯着他看了半天,憋出一句,你谁啊!
虽然今天她戴了隐形眼镜,虽然她必须承认面前这位清俊少年有那么点面熟,可是,搜索完记忆库,她还是想不起来他是谁。
格隆倒也没有尴尬,闲闲递过一张名片。瞬间,尹爱喜的脑子里不着边际地飘过一个念头,现在和尚出门也带名片?
低头一看,是自己的。还是五年前的旧名片,当年那设计做得比较难看,想不记得都难。手欠才会到处散啊!
讪讪地瞥了一眼格隆,只见他眼望着台上一对新人,八风不动地说,劳驾,往五年前想……
五年前,那就是不丹了,那个寺庙里的小和尚,尊者身边的侍者。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格隆,就是出家人的意思。
她立马换了一副亲切的嘴脸,格隆!你长这么大了!说着,手就想往他光溜溜的头上摸,想起和尚的头和老虎屁股一样摸不得,生生遏制住冲动。
格隆嗯了一声。她听着像是嫌弃她反应迟钝,记忆力衰退似的,又心有不甘地补了一句,咦!你没穿袈裟!
格隆漫不经心地嗤了一声,似是笑她少见多怪,那是工作服,今天我穿便服。
她在心里默默kao了一声,继续堆起笑脸,语气温柔地问道,找我什么事。
格隆笑咪咪地说,你等一下。说着拨通了电话,过一会让她接,她接了过来,就听自家小姐娇滴滴的声音,爱喜呀,你把格隆带回家去住,他是我上师的得意弟子,你要照顾好他,另外,你在公司里给他安排个职务,就让他当你的助理吧!
犹如一个雷当头劈下。她尚未反应过来,就听自家小姐说,我要准备上台了亲,你和格隆慢慢聊。说着挂了电话。
真是温柔霸道得不可抗拒啊!聊什么聊!就格隆那塑料普通话,说句话能急死她!英语说得倒是溜,可是两个中国人在一起飙英文,太装了有没有?宗喀语她又不会。明显有交流障碍嘛!
挟天子以令诸侯啊!她悻悻地挂了电话,悻悻地吃完饭。悻悻地去开车。坐上车,关上门,才拍着方向盘说,到底怎么回事,你跟我说清楚!别以为你小,我就不敢欺负你。
回头太猛,嘭的一声和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