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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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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遗憾的是,她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几十年后的那一天。她最终选择离开了我,原因是她无法接受一个我这样的人,我会给她太大的压力,毕竟在我这里她必须小心翼翼,不能犯错,不然这样一个残缺的她就会永远留在我的回忆里,无法抹去。 



 如冰走后,我又回归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每天发呆,看书,打游戏,睡觉,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隔绝。朋友们都来劝我,试图给我点安慰,但他们最后却都无奈地走了,毕竟他们也知道,“时间会治愈一切”这句话对我并不管用,我不是一个会自动痊愈的人,我的伤口会不停地流血,直到流干的那一天为止,只因为我没有一种叫做“遗忘”的能力。 



 我时常想,或许她比起我来,要幸运得多,因为她至少和所有人一样,都在时间的洪流中,不停地被冲刷着,总有一天会淡忘关于我的一切,而我却只能站在岸边,在一个所有情感都被凝固成一堵大堤的港口,直到生命的终结。 



 但事实上我却比他们想象中要来得坚强,我只要一直在做事,不给自己留下时间空间去回忆,自然也不会感觉到悲伤。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写文章,把自己二十年的记忆改编成小说,有如此清晰的回忆,加上自己曾经看过那么多的书,这是一个并不困难的过程。而且我发现,写文字的速度要远远慢于自己思考的速度,因此只要我的笔在动,我的思维就会跟着一起慢下来,它让我不再沉浸在那些冰冷的回忆中,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于是我无端想起了如冰对我说的那句话:“发生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既然无法改变,不如给它赋予属于你的意义。” 



 合上自己写完的稿子,闭着眼睛想象她第一次吻我时候嘴唇的温度,我的嘴角竟然开始微微上扬。 



 未曾想过,这个“像冰一样”的姑娘,让我二十年冰冷的回忆,顿时变得温暖了起来。 



 5、 



 今年我三十一岁,现在是一名作家,我的书卖得很好,却没有人记得我是一个超忆症患者。 



 前天跟出版社的编辑一起吃饭,他问我现在新书写得怎么样了,让我说一下大致的剧情,然后我就把最近一章的内容完完整整背出来给他听了一遍,把他怔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话说你竟然把你自己写的东西给背下来了,你真是太有时间了。”他的表情像极了二十二年前幼儿园里孙老师的模样。 



 “时间这东西,留着不用,也不能省下来以后再用,不是吗。”我笑道。 



 “背东西不是很浪费时间吗,我从小到大记忆力都超级差的,前一天晚上背的课文,第二天老师一抽背就忘了,那时候经常抄课本,就总琢磨着,要是真有那种记忆面包该多好啊,想要记住的东西,吃下去就马上记住了,而且永远都忘不了。”他摇头晃脑地说着,像是陶醉在了自己的幻想中。 



 “那要是有想要忘记的事情呢?” 



 “貌似不用刻意去忘记吧,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是永远忘不了的,在当时看起来再了不得的一件事情,总有一天你都会什么也不记得了不是吗,人的记忆力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一个东西了。” 



 我喝掉杯里的咖啡,笑着摇了摇头。 



 “对了,我这段时间在做一个读者调查,也想把这个问题问问你,看你怎么回答。”他说道。 



 “什么问题?” 



 “如果有一个机会让你询问死神自己死亡的具体时间,你会不会去问他?” 



 “当然问了,为什么不问。”我很干脆地回答道。 



 “那你知道了以后呢,要做什么?”他似乎觉得很惊讶。 



 “我会提前1年零7个月18天躺在床上。” 



 “然后呢?” 



 “回忆我的整个人生。” 



 



 



 



 陈谌,90后作者。微博id:陈谌cc。已在「一个」app发表《冰箱里的企鹅》、《口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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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35 越狱者

。txt小。/说天堂

作者/大冰



 



 很多年前,路平在丽江的第一个女朋友从美国来,祖籍广西南宁,叫菲菲。 



 她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胳膊和腿又白又细。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基本不怎么动,走路也很慢,再着急的事也像散步。说话也很慢,北方人听来,她的普通话有着浓浓的白话口音。 



 由于中气不足,她有种别样的温柔。 



 菲菲很会煲汤,货真价实的靓汤,卖相和口味都上佳,她对瓦罐的耐心比对任何人都持久,可以盯着慢火一盯一整个下午。 



 蓝幽幽的炉火吞吞吐吐,她就那么盯着出神,一出神出一个下午,手里捏着一本书,却并不读。丽江的阳光隔着窗棂晒在她脸上身上,她穿着紫围裙,短发齐耳,像个古典的民国少女。 



 路平和她相处的头一个月,她煲了二十多种配方不同的汤,迅速地让路平喝胖了。路平很惊讶汤养人的程度,同时欲罢不能。 



 菲菲不出神煲汤的时候会很勤快,穿着拖鞋吧嗒吧嗒地走来走去,热衷于杯杯盏盏洗洗涮涮,却从来不让路平进厨房。 



 “妈妈说不要让男人干厨房的活儿。”她对路平这么说,于是路平只负责喝汤,生生喝成了个品汤的行家。 



 男人总有些虚荣心,那时路平经常领着不同的朋友回家喝汤,他不是很懂炫耀的技巧,喝汤的时候咕嘟咕嘟发出各种声音,来的人越多,声音就越大。 



 路平整整喝了一年的汤,从冬天到冬天,然后再没喝到菲菲的汤。 



 菲菲头一天晚上默默收拾好了行囊,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和路平道珍重:要开车去西藏。 



 我问过路平,你们当时在吵架或冷战吗?他说没有,没有吵架没有分歧甚至没有一点儿征兆,她说走就要走了,头都不回地走了。 



 菲菲就像是一个潜伏许久的特工,带着满腔秘密要去执行一项惊天的任务。 



 冬季走滇藏线是种玩命的举动,菲菲想玩儿命,没人知道是为什么,路平也不知道。路平劝了半天没劝动,就没死拦着她,他不是一个善于说服别人的人。 



 为此,他终身都在后悔。 



 菲菲自驾到雨崩时,被暴雪阻路,人和车迅速地被圈禁在天地乾坤一片混沌的白色中。她没什么自救经验,也不懂得烧备用轮胎取暖,感冒引发的肺水肿让她开始咯血,整整三天四夜才被解救。一到暖和的地方就休克了,额头都摔出了血。抢救的时候发现,重症感冒加高烧已经直接诱发了严重的心脏病。 



 医生用她的手机打回丽江,路平只穿了一件衬衫冲去接她。一路上,每隔十几分钟就打一个电话问情况,值班大夫耐心被耗尽后,关了手机。他打不通,以为白床单已经盖在了菲菲脸上,差点崩溃在大具桥头。  



 回到丽江后,换做路平给她煲汤。 



 路平心急,灶火开大了,煲出来的汤她并不爱喝。她侧躺在床头出神,神情和在厨房时一样安静。汤摆在床头,一会儿就漂起了白白的油花。 



 路平应该是那时学会了做饭,他吃了三十多年的面条,一辈子西安男人的胃,粥粉肠饭本不爱吃。为了她,他专门去买了菜谱,研究做细活慢工的广式菜,刀切了手,弹吉他的时候裹着纱布,上面一点红。 



 整整三个月,血色才重回她面上。但元气伤得厉害,偶尔会吐血,殷红的一小口团在木地板上,像块儿南红玛瑙。 



 她开始和路平吵架,吵得很凶。  



 路平很痛苦,他总弄不清吵架的原因,总不明白自己哪里错了。他试着沉默以对,但觉得委屈无比。她好像是为了吵架而吵架,像完全换了一个人。 



 我目睹过一次他们的争吵,两个人面对面蹲着,菲菲猛地站了起来,摇晃了两下,晕了过去,顾虑到她的心脏病,没人敢去动她,任由她躺在冰凉青石板路上朝天仰着煞白煞白的嘴唇,我忙着打120,一回头,路平手指插在头发里,一脸死一样的阴郁。 



 菲菲晕倒的次数越来越多,每一次都好像活不过来的模样,脚踝和膝盖永远是淤青的。她好像不是很在乎自己下一次晕倒是否能醒过来,开始每天晚上换着酒吧去喝酒。整瓶的澜沧江矮炮,一仰脖就倒了进去。一开始还会有人劝,但很快就没人劝了。 



 她不在路平的d调酒吧喝,经常会跑到我的酒吧来买醉,一开始,我说,菲菲,我不能卖你酒喝,出了人命我负不起责任。 



 她会当真找来纸笔写生死文书:我今天在大冰的小屋喝酒喝死了和任何人没任何关系……一边写一边还问要不要按个手印。她不笑,我分不清她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较劲,只能任她喝。 



 路平没什么对付她的招数,只好在她经常出没的很多地方都放了速效救心药。我也是因为这件事情,才对如何照料心脏病患者有了些基本的认识——都是路平一次又一次告诉我的。 



 从她开始喝酒起,就不怎么和路平吵架了,甚至也不怎么讲话。 



 路平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或许在某个层面羁绊了她的脚步。于是,他不再拦着她,他说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记得回来就好。 



 她不说话,盯着他出神儿,忽然两大颗眼泪渗了出来,吧嗒吧嗒滴在路平手上,滚烫的眼泪烫伤了两个人寒冷清冽的年华。 



 她最后给他煲了一次汤,忘记了放盐,然后去了新加坡。 



 接下来的故事,几乎等同于电视剧。路平是个悲情的男主角,到剧终都没翻身。 



 菲菲走后,路平给她打电话她还会接,但她从不会主动打给路平。偶尔通话的时候也是淡淡的,路平问她过得好吗,她说:“喔喔,还好还好。” 



 菲菲到新加坡后重新找到了一份工作。在试用期结束后的一天,她毫无征兆晕倒在了茶水间。新加坡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她最多还有一年的生命。 



 这一切,路平当时都不知情。 



 等一个星期后,他辗转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联系不上她本人了。她的同事说,菲菲的父母亲接她回了美国,着手准备心脏移植手术。 



 他给她发邮件,msn留言,一直没人回复。他跑去给自己的手机充了足够两年用的话费,24小时开机等着。有时候,他在街头卖唱时如果手机电池报警,他吉他也不带,满世界跑去找插座,随身带着充电器。 



 终于,有天早晨她打来电话,说了一声“路平”就不再说话,只是用指尖在听筒上轻轻敲着,敲三下停一下,敲三下停一下。 



 他喊:“菲菲你要记得回来,就算是死了也要记得回来找我!” 



 她不讲话,小兽一样,一口一口粗重的呼吸,指尖在听筒上继续轻轻地敲着,敲三下停一下,敲三下停一下。 



 路平后来说,菲菲的敲击是在说:我爱你。 



 他坚信这是她对他的表白……  



 可我猜她是想对路平说:忘了我。 



 那个电话是菲菲在进行心脏移植手术的前一天打的。我想她延续生命的信心或许已经衰竭到寂灭边缘。她是想向爱过的人告别吧,最后一次听听他的声音,喊一喊他的名字。 



 她或许内疚过自己给路平留下的拓痕,希望他磨去痕迹忘记她的存在吧。至于路平能否做到,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个电话之后菲菲就杳无音讯了,路平当她死了。 



 他在丽江古城走夜路不再打手电,半夜抽着烟,独自去灵异事件倍出的北门坡散步,总希望她能来找他。那时候,北门坡老有人遇见打着红伞的游魂,但据说不是女人,是个白须老头。 



 时间过去了很久,当路平预存话费慢慢花完,他又要每月充值的时候,菲菲又打来了电话。那时候,d调酒吧已经有了新的女主人。 



 这是个阴郁而奇特的电话。 



 一个中年女人先在电话里说:“你好路平,我是菲菲的妈妈……” 



 然后,电话被抢过来,菲菲的声音隔着万重山水响起在他耳边:“喂,你叫路平是吗?他们说你是我的男朋友。” 



 一切事物荒诞得好像跌进了八点档的台剧:菲菲经历了接连数次的深切治疗,重新有了一颗能长期跳动的心脏。但长期大剂量药物治疗,以及手术中的某种操作原因,大脑机能部分受损,丧失了一大段人生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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