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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不能傻乎乎地归结为“永恒的爱情”。
爱情从来就不永恒,也很难永恒,与婚姻更没有必然联系。事实上,原始时代的男女这样约束自己,一开始可能是两情相悦的爱情,后来就是冒名爱情的婚姻。这里面,无疑有着实用和功利的考虑。一个直截了当的原因是社会分工:男人必须狩猎,女人必须看家。结果是,女人不能任由男人在外寻花问柳,自己和孩子则饥肠辘辘,嗷嗷待哺;男人也不能容忍自己历尽艰辛带回战利品,却在家里看见了“她的他”。
所谓“对偶关系”,就这样形成了。
与之相适应或相配套的生理变化,是女人即便怀孕,甚至在月经期,也能接受并满足男人的求欢。因为让男人长期性饥渴,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女人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做出调整,以免爱情或婚姻崩溃;而当女人能够这样调整时,人类距离动物便已经十万八千里。
此时的伊甸园,堪称天翻地覆。
起先是生殖变成了性,然后是性变成了爱情。再然后,爱情异化为婚姻,婚姻产生了家庭,家庭构成了氏族,氏族变成了部落和部落联盟,最后又产生了国家。我们原来的那个猿群,也就在这不知不觉中变成了社会。
本文选自《易中天中华史:祖先》,「一个」app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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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22 为了告别的聚会
txt?小?说?天堂
作者/荞麦
2003年我们大学毕业,正逢sars,所有程序都显得随便而且匆忙,答辩也只是抽了几个倒霉蛋,我没有被抽上。当时我恰逢青春期廉价得万念俱灰,在北京待了两个月,就一声不吭逃回了南京,什么都不想做了。
《新华日报》当时招人,我也去面试了,主编问:“你愿意到下面的记者站去吗?”指的是去遍布江苏各地级市的记者站。我说:“不愿意。”很多同班同学都去参加了这次面试,不同的是他们说了愿意,于是离开南京,在各地的记者站待了好几年,有几个现在依然待在那里。我每天晃晃悠悠地玩儿,在中山陵草地上打牌打一个下午。
末日的气息轻微地弥漫着,但谁都知道正常的生活迟早回归。有朋友帮我把简历递给本地一家报社,我被押送着去参加了面试,不久就去上班了。接着一位南方系的记者老师因为各种原因找到我,邀请我去上海参加一份正筹备创刊的报纸。我真的去了上海一趟,在新租的办公室里晃了一圈,头昏脑涨地横穿马路,然后,退缩了。
毕业的散伙饭我去吃了,酒也喝了一点。新闻系当时还算是个热门专业,我们是大学扩招的第一届,一个班竟然有50多个人,都是81年左右出生,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几乎都来自江苏省内,这使我们有一种集体性的淡漠,并未产生太多离愁。手机和网络在2003年已经开始发达了,我们可以随时找到对方,我们不再散落天涯,我们随时都能见面。
结果,这十年间,除了个别同学,其它的人我一面都没再见过。
毕业后我没有参加过任何同学聚会,后来其它人也不再聚了。接到同学的婚礼邀请函我就扔进抽屉里,装作一无所知。有同学打电话问我怎么没出现,我就装作很忙、忘记了、有急事。即使在同一幢大楼里上班,我们也没有相约见面、吃饭。
我猜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有热心同学组织“毕业十年聚会”,我竟然一反常态很热切地想去参加。在聚会的前一天,组织者——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给我打电话,接通之后他的第一句话是“打扰了”。电话结束时,他竟然又跟我说了一声“打扰了”。
他们尽力联系了所有人,但在这样一个很容易被找到的时代,依然有3个人下落不明。一半儿的人留在了南京,大多从事跟媒体有关的工作;一半儿的人回了老家,基本都是公务员;还有两三个在北京、上海。零星几个人在国外,一个女生嫁了德国人,一个女生留在了新西兰,一个男生在非洲。还有一个男生去印度出差没能参加,他彻底转行了:成了一个it青年。最后来了一半儿的人,坐了三桌。
在这之前,大学曾经是改变人命运最多的场所。而差不多从我们开始,大学失去了这种魔力。这十年里,因自身努力而变得富有(但也有限)的同学从事的都是跟房地产有关的行业:房地产公司、房地产网站、跑房地产广告的人。大学不如房产改变命运。或者说个人的命运越来越难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这是时代最强烈的缩影。
我以为我会看到一些巨大的变化,但每个人竟然都没有怎么变。有几个女生变美了。仅此而已。男生也并没有变胖。好像这十年,时间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只是带来了很多的小孩。几乎每个人都生了小孩,除了我,还有另一个单身的女生,索性去法国游学了。大大小小的小孩在包间里跑来跑去,很快玩成一片,一度打起架来,后来又和好了。除了谈论小孩之外,大家不停地说:“要多组织这样的聚会,至少南京的同学应该经常聚起来。”每个人都附和,但每个人都知道这是假的。大家拼命合影。
这十年里,如果回头去看,我关于人生的所有决定几乎都是错误的。同时又跟我相称。就在前一天,因为雅虎邮箱要消失,我整理邮箱里的邮件时竟然翻到十年前,那个劝我去上海的老师发给我的邮件,他说:“我知道想让你下定最后的决心很难,但以我职业生涯的经验,原来与我程度差不多的人,现在大多数还在一些小媒体混日子,意气消沉,他们少的就是关键时刻,迈出人生关键一步的勇气。不过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在另一封信里他又说:“在南京的报纸服务,时间长了会有惰性,想保持高格调,比较困难。”
很不幸他说的每句话都对,只有一句话不对: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
2003年,还是用新闻改变社会的理想鼓舞我们的时代。10年过去之后,当年这么鼓舞我的人,恐怕也不会这样豪迈地讲话了。
与其说令我惊讶,不如说令我平静:最终我们都仅仅是变成了普普通通的人。伴随着这一切的是:传统媒体的缓慢衰落。新闻系再也不是什么令人感到有趣的专业了。据说某广电新闻今年只招到一个男生,而他估计还没办法扛起摄像机。职业的理想早就丧失了,命运却还没有展示太多威力。再等十年,我们可能才会看清楚命运的轮廓。现在我们言笑晏晏,意识到自己是被很多无奈和平庸所包围的一代,却透露出一种集体性的不焦虑。
有个同学说:“这么单纯的聚会,单纯到令我受不了。”确实太单纯了,没有利益关系、谈不上多么深刻的友情、同学间没有谈过恋爱,连八卦都欠奉。我们仅仅是因为种种巧合,一起在当时还鸟不拉屎的新校区待了三年,后来又在老校区待了一年,宿舍里经常有耗子。有些人偷偷读了我那本写青春回忆的《最大的一场大火》,里面也几乎找不到同学们的影子,但还是有人声称看得掉下泪来。只有我还没有结婚生子,但因为我写字,他们也觉得可以理解。
不能理解的是我自己,我不知道还在挣扎什么。
十年之后,又遇到禽流感,但大家没有那么恐慌了。每个人都好好地活了下来,脸上也都能恰当地浮起笑意。相聚的意义是我们可以为对方的青春证明。背景音乐当然是《致青春》的主题曲。横幅上贴着一些老照片,一些新照片,放在一起才知道我们确实经历过了时间。也要对着照片互相提示,我们才能完整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我们拥抱、微笑,彼此什么都不谈论,不谈论这十年各自经历过怎样的幸福、快乐或者失落、痛苦。我们不倾吐心事。我们举了举杯。但没有人醉,没有人哭,也没有感慨。所有想象中“毕业十年聚会”会出现的时刻,都没有出现。
这天下午我在书店有个活动要参加,一个现在依然很瘦的男同学自告奋勇用他的电动车从地铁站送我去书店。在滚滚车流中我把手放在他的腰上,摸到他腰部一圈薄而结实的赘肉。就在那一刻,我或许一阵轻松,放下心来:时间带给我们的东西,原来都在每个人自己才知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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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23 云精灵
。t|xt。小。说天+堂
作者/马伯庸
很久很久以前,天空并不象现在这么热闹,星座也没有现在这么多。一到夜里,天空就好象铺开一张大大的黑天鹅绒毯,上面只点缀着几颗不起眼的小星星,孤独地闪啊闪啊。就连小鸟也不愿意在天上飞过,因为实在太寂寞了。
神看到这番情景,也觉得应该让天空更热闹一点。这是当然的呀,谁会愿意自己家的庭院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丝快乐的气息呢。
于是,神就扯下天空中最洁白的一片云朵,和彩虹混在一起,捏出了很多云精灵,并用晨风为它们每个人都做了一对透明如纱的翅膀。这些云精灵只有一个人的拇指那么大,身体轻盈,甚至可以站在一朵花的花蕊上面跳舞。
神让这些云精灵到人间去找一些最美好的东西,把它们都搬到天空装饰起来。精灵们很高兴,不由得歌唱起来,因为他们终于可以去人间游戏了。于是这些云和彩虹的孩子们纷纷拍打着羽翼飞过云层,飞到下面的世界去。当他们都离开以后,神忽然发现,在云彩的边缘还有一个云精灵在独自徘徊。
这只云精灵的体形要比其他精灵小很多,就连一阵最细微的风都能把它吹走。神走过去,认出她是用最后一丝云朵做成的,所以才会生得这样小巧。神对着这只云精灵问道:“你为什么不去人间,却在这里徘徊呢?”那只云精灵回答说:“我不知道我该去哪里,也不知道什么是最美好的东西。”神想了一下,告诉它说:“能够感受到你的,能够触摸到你的,那一定就是最美好的。”
于是这一只云精灵记得了神的话,鼓动着自己的透明羽翼向下面飞去。她穿过云层,穿过雨滴,穿过海风和阳光,来到了一个与天空充满了不同的新奇世界。这个世界的花朵拥有它们独特的颜色,花团锦簇,色彩斑斓;而在天空,只有彩虹和彩虹的孩子才会带着七彩之色,于是她认为这些花朵就是地上的精灵。
“你好。”
她向其中一朵大波斯菊鞠躬,可是大波斯菊不理睬它;她把头转到另外一束向日葵去,可是向日葵却把脸转到太阳的方向去。正好两只蜜蜂飞过来,云精灵想追过去,他们却把屁股的针竖起来,然后嗡嗡地飞走了。
云精灵没有办法,只好拍打着翅膀飞到别处。可是无论是毛绒绒的松鼠还是跳来跳去的野兔,它们也全都不理睬云精灵,自顾跑开来去。只有几只蚂蚁听到了云精灵的歌声,可是它们只是匆忙抬头望了一眼,然后继续背着树叶和毛虫上路,云精灵甚至还没唱完第一个小节。
她就在这个世界里飞啊飞啊,飞过旷野,飞过田园,飞过茂密的森林和山岭,脏了就在三叶草的露水里洗个澡,累了就趴在悬浮空中的尘埃颗粒上睡一觉。无论她怎么样歌唱和舞动,始终没有人注意到它,也没有人告诉它什么是最美好的事物,因为它实在是太小了。
这一天,她飞到了一座城市里。这座城市很大,人潮汹涌,建筑高大而阴郁,天空和地面之间漂浮着一层灰色的烟雾,她不得不小心闪避,以免被烟雾中的颗粒撞伤。
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把自己裹在黑色或者灰色的大衣中,行色匆匆。云精灵希望他们能够注意到她,于是她飞到城市里最高最高的钟楼上,然后唱啊跳啊,哪怕有一个人抬起头来看着她也好。
可是这时候北风吹起,所有人将衣服裹得更紧,步履更加匆忙。云精灵疲乏地伸出双手,从嘴里滑出最后一小段旋律,脚下踩起最后一段舞步;就在此时,一位诗人走过街道,就和所有的诗人一样,他是一个年轻人,穿着一件旧夹克衫,胳肢窝下面夹着几页手写的诗稿。
他在云精灵的下面停住了脚步,缓缓抬起头向上望去。
“你在看什么?”他的朋友推推他。
“我好象听到了天使在歌唱,就在那钟楼之上。”
他回答说,一脸的惊讶和迷醉。
“快些吧,我们还有工作要作。我们只有三枚铜子了,只能买两块面包。”
他的朋友又推了推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