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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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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后者则质问凯尔特人球迷,“the famine is over; why don’t you go back to dublin?”(暗指19世纪爱尔兰大饥荒时逃亡苏格兰的移民)。



暴力的阴影挥之不去,不断爆出的赌球丑闻,作为公众人物的球星也常常有非分之举,不仅给足球蒙上阴影,也使得球迷落下了“90…minute…bigots”的恶名。外人不知内情,只道英国乃现代足球之滥觞,足球乃国民运动,人民骄傲,可要跟那些生活优渥的中产阶级聊天时,一开口便谈足球,马上就落了下乘,免不了被人暗暗嘲笑一番。我就犯过不止一次这样的错误,后来经好心人提醒方才恍然大悟,迅速转向橄榄球和园艺,虽一窍不通,但显然稳妥了许多。



英国的足球比赛大多在周末,每逢比赛日,城市里到处是赶路的球迷。往北开的piccadilly line里挤满穿着红白色球衣的阿森纳球迷,往南开的district line里则是穿着切尔西蓝色球衣的拥趸。若路过火车站,就会被从外地赶来看球的客场球迷问路。大街小巷的酒吧更是早早开门,不到中午便人满为患。酒吧如球场,球迷各自为营,若要傻乎乎地穿着自家球衣撞进敌队球迷聚集的酒吧,就得面对公开的嘲笑和奚落,最终也只得灰溜溜地落荒而逃。遇到中立酒吧,球迷就各自守着一台电视,其间不断嘲讽对方几句,像斗嘴的孩童。最有趣的场面则是,前一场主队的比赛仍未完,后一场死敌的比赛便要开始,门里是一拨人眼巴巴守着电视,门外则已聚集起了敌队的支持者,若这时主队比分仍是落后,那就得忍耐着门外传来的讥讽歌声了。



我喜欢足球,得益于飞跃重洋终究是抹平了时差,我渐渐变成一个酷爱足球的人。球队如人,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球队,这几乎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真理。阿森纳的支持者里不乏喜欢足球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热刺的支持者大多是当地的犹太人;资历老的切尔西球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保守党和女王的支持者;而西汉姆联和利物浦可能代表了最纯正的工人阶级品味。喜欢足球,就能碰到许多来自不同国家喜欢足球的人。西班牙友人nico,生在马德里长在首府中,是个马克思的忠实信徒,对弗朗哥政权恨之入骨,加泰罗尼亚独立运动的狂热支持者,用中文讲便是个大大的“西奸”。他自然是巴萨球迷,也成了我最忠实的看球伙伴。nico有一美国朋友nelson,则是忠实的皇马球迷,两人互通学业,平日里形影不离,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一道看球时则马上人格分裂,寸土必争,毫不相让。二人时而恶语相向,互相鄙薄,“西奸”总爱拿美国友人国籍说事,尝曰:“你们大美帝呀总是这样,自己犯规不管,别人碰一下你就要死要活。整天对他国人权指手画脚,自己在中东诸国作奸犯科却视而不见,比弗朗哥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后者则一脸无辜,慢条斯理地说,“没必要扯那么远吧,这他妈只是个角球啊!”



爱看足球的人多,踢足球的人更不少。伦敦市内,公园的密度极高,有公园就有草坪,有草坪就有人踢球。数园之中,我独爱摄政公园,那里无愧于踢球爱好者的天堂。记不清有多少个周末,我睡至中午,一睁眼便兴冲冲提着鞋子裤子球衣奔去坐公交车,在群魔乱舞的卡姆登镇胡乱吃点东西,又向西直奔摄政公园。公园西北角有一块巨大的草坪,大得能容得下十来个球场,专门给全伦敦的踢球者用。周末人最多,从儿童到老人,各自游戏,其乐融融。在我看,那些稚气未脱的小孩的比赛最为吸引人,英国重视不同年龄段球员的培养,孩子们也有自己的正规联赛。小球员们平日训练有素,一举一动无不一板一眼,有模有样,配备专业裁判,比赛气氛认真而严肃。那些父母们则牵着自家的狗带了躺椅和零食,时站时坐,围在场边给自己的孩子加油。看他们奔跑或是进球,看他们欢呼或是跪倒在点球点上大声哭泣,把欢笑与泪水托付给自己球队的胜利与失败,初步领略到人生的乐与苦喜与悲,旁观者除了感动,唯有感想两点:一,自己有朝一日若有了孩子,有什么理由去阻止他们去踢球呢?二,英格兰队虽多年大赛低迷,但永远不会是足球弱国——那里有那么爱足球,踢足球的人。



和人踢球也是一门学问。首先要挑好对手。英国自诩绅士与淑女之国,即使在足球场上也不忘记展示其优秀品质。大多时候,踢球的双方非常友好,赛前要握手,赛后更要握手,还要表扬对方踢得不错。伦敦国际友人众多,摄政公园更是吸引了很多外国人前来切磋技艺,踢得多了,便能判断来者方向,在这种条件下,人无法拒绝成为一个文化决定论者。北欧人都人高马大,爱好头球,技术粗糙;南欧人脚法细腻,但不免动作有些花哨;东欧人基本功最扎实,速度身体俱优,就是差了点礼貌;穆斯林友人整体业务素质较高,只是防守比较黑暗;亚洲人里,日韩球友团队意识极好,小配合小技术强悍,身体对抗偏弱;中国人则是不同球员之间水平相差最大,基本功差和体力偏弱是通病,优点则是热情有加,球风高古,整体印象套用那英的话说就是:辨识度比较高。



其次是要找好队友。记得有次踢野球,一群不知来自何处的阿尔巴尼亚人占了队伍半数,开场之后便无奈发现自己与一帮“完美主义者”为伍,哪怕犯一点点小错,就有人迅速提出严厉批评,半场之内己方球员被无端指责无数次,非阿裔无人幸免。指责完我们后他们便开始内部指责,喋喋不休,令人无言。更为过分之处在于他们并非用英语,而是用类似于意大利语的母语开骂,让我们身处尴尬之中,却始终找不到方向。半场过后我们尽数离开,留下他们在那里吵闹着散发出一阵阵的浩然正气。队友愤愤不平地骂:“怪不得这帮孙子天天打仗!”妙就妙在我们随后马上加入了一群日本人踢球的队伍,瞬间那种清风拂面的感觉仿佛是从第三世界国家来到了第一世界国家,令人受宠若惊,久不能忘。



同在一所大学的友人francis是尼日利亚后裔,目睹近年来中国在非洲日益增长的存在感他颇为好奇,对中国萌发浓厚兴趣,我俩在球场上相识,很快成了朋友。闲时聊足球,忙时谈中国,唯一的不同是他是枪手死忠。后来他邀我加入了facebook上一个名为“jumper for goalposts”的足球群组,每周两场,都在摄政公园。群组建立三年有余,组员将近100人,来自社会各行各业,有固定人员组织比赛,确定比赛人数,分好队伍,准时准点开球。赛后还会在群里回顾一番。在伦敦的最后几个月,我每周必去。开始的时候,我深深苦于比赛强度之高,对没有速度没有技术只有身体的自己一直是极为严峻的考验,只能死死把自己压在后防线上动弹不得。我屡屡犯错,却能获得众人的指导和鼓励,虽然累,但也觉得振奋。后来踢得多了,摸透了一些人的特点,自己就在不知不觉的进步中感受到沉重的身体灵巧了不少,体力也得到了提升。



人身上的物理变化是最为直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到了周末我的身体便像是在接受召唤,向往着摄政公园的草地,蓝天,还有英伦三岛上变幻不定的风和雨。我虽只踢了小半年,和他们也未能来得及告别就匆匆离去,但那些有关英国的足球记忆却日渐清晰,常使人忍不住回忆。真想用老舍的口气对那些熟悉的面孔们说一声啊——“哼,希望有机会再到摄政公园去,在这草坪上踢他一下午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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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87 爱情记忆碎片

t(xT小说〃//天;堂/

作者/覃仙球



 



1999年2月14日,除夕前,我终于下定决心给小冰写了一封信。信寄出去之后,我就知道自己失败了。再过两个月我将满12岁,正在陷入我人生第二场狂热的爱情,头昏脑胀,好像生病发烧。



请永远不要随便耻笑一个12岁大龄儿童的爱情。请回头想想你们12岁时的样子,是不是几乎都是一个模样,瘦瘦伶伶的身体,站在人前面有赧色,眼泡也莫名其妙地鼓起,似乎充满了泪,两只手局促地下垂着永远不知道该往哪里摆。那时侯你也在偷偷喜欢着谁吧。ta的声音,气味乃至一个隐约的影子,都能令你的心脏轻微抽搐一下。就像一只生活在原野里的敏感小动物一样,你调动起全身的感官,追踪所有关于他的蛛丝马迹。你会变得优柔寡断多愁善感,情感丰富而且廉价,你平生第一次尝到一种苦涩而火辣的情欲味道——那是因为你体内的荷尔蒙开始旺盛分泌了。如果你还能记起这些哪怕只有一点点,就足以原谅我在这里一再地,反复地,语焉不详地回忆这些幼稚夭折的旧情事。



其实一点意义也没有。每一段感情事件——我甚至怀疑可以称之为事故,无非都是这样。相互的谨小慎微的好感过后,开始摩擦,碰撞,分裂,进入休眠期,直到下一次再被人唤醒,带着火山一般的毁灭性喷发。



我和小冰也仅仅是相处了短暂的一个月,肉体上浅尝辄止。我们尚未知道如何深入。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仍然主要是一个儿童,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成人世界的问题。而小冰已经开始步入那个以情欲取胜的环节。



有一年清明,我生日。好像已经是初三了,清明放假回来,我回学校,在自己的床铺上发现了一个信封,打开来,里面是几张照片。小冰和他的表弟。他父亲。他母亲,坐在一块岩石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给我这些照片。宿舍里刚好陆续有人返回了,我慌张地把照片塞回信封,一下压在席子底。后来我再见到他,就慌忙掉开头。春日和暖,开始拍毕业照,我穿上白色衬衫,站在人群里面,眯着眼睛,小心翼翼作出一个微笑。小冰站在很远的后排。我已经开始比他高了。



2002年2月14日,我坐了一个小时的汽车,终于来到猪的房间里。我特地买了一大袋的徐福记巧克力——我只买得起这一种巧克力,当时在超市里的标价是16元一斤。我攥着一袋五颜六色闯入县委大院那座陈旧的家属楼里,和猪玩了一个下午的大富翁。那是我唯一会玩的游戏。我看着猪的眼睛,眼角下垂,眼球是晶莹的浅褐色,眼睛下是丰润的双颊,柔软的嘴唇如同一枚新鲜的苹果。彼时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小冰,完全沉浸在一场全新的迷恋里。那是2002年春季,仿佛天地初开,万物刚刚被创造出来,一切都散发出浑然的光。什么都可以变得更好。



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开学后,几乎所有人都猛然发现我和猪的关系变得异乎寻常地神秘。在上一个冬天里,他偶尔会和一群无聊的男生去我位于教室角落的单人座位那里。如果有人对我的嘲弄过了头——其实我非常习惯了这种嘲弄,他就会为我激动地辩解。到了春天,更多的时候他和我单独在一起。春天的风很大。有时在阳台上聊天,他会突然抓住我的手臂。把我吓一跳。这时他说,你这么瘦,风会把你吹走的。这是我从小到大听到的,最为甜蜜的话。所以后来不管我的朋友们不停在我耳边说他有多么难看多么惹人讨厌,我都不为所动地爱着他。直到今年,他24岁了,老得非常之丑,已经要和女朋友谈婚论嫁,我还是忍不住在给他的电话里恨恨地说祝你本命年倒大楣。可见我有多爱他。



2004年2月14日,我和班里的一众男生坐在某个肮脏的小饭馆里,大呼小叫地喝酒,吃大盘鸡。我紧紧挨着何,他说着好听的普通话和其他男生拼酒,偶尔转头过来对着我笑,令我产生错觉,以为他异常优雅,而且是爱我的。后来我喝了很多酒,如愿以偿地醉倒了。回学校的路上,何一路搂着又唱又跳的我,平安无事地回到了学校里。然后我们就一起睡觉了。第二天早上起床,每个人都去教室了,剩下我和何两个人。何光着身子在水房里洗澡,我就像个流氓一样倚靠在门边看着他。那是南方少年才有的身体。他洗完澡,我招手叫他过来,待他站定,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放进他口齿间,再指指自己的嘴巴,他顿时明白了,俯身下来,把巧克力送进我嘴里。我闻见他头发上的海飞丝香气,蓬松得好像梦一样。



那个春天我生活在无止尽的慌乱和嫉妒里。快高考了,我变得十分焦虑。我的成绩似乎已经到了一个尽头,再也没有提升的空间,而距离我预想的学校还相距甚远。但其实更多的还是嫉妒——十分疯狂的,刻毒的情绪。我知道何喜欢着某一个女生,她皮肤黝黑,胸部丰满,是个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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