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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_三毛-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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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腋下紧紧的夹着她的皮包,双手重沉沉的各提了两个很大的超级市场的口袋,那些东西是这么的重,使得母亲快蹲下去了般的弯着小腿在慢慢一步又一步的拖着。 

    她的头发在大风里翻飞着,有时候吹上来盖住了她的眼睛,可是她手上有那么多的东西,几乎没有一点法子拂去她脸上的乱发。 

    眼前孤伶伶在走着的妇人会是我的母亲吗?会是那个在不久以前还穿着大红衬衫跟着荷西与我像孩子似的采野果子的妈妈?是那个同样的妈妈?为什么她变了,为什么这明明是她又实在不是她了? 

    这个憔悴而沉默妇人的身体,不必说一句话,便河也似的奔流出来了她自己的灵魂,在她的里面,多么深的悲伤,委屈,顺命和眼泪像一本摊开的故事书,向人诉说了个明明白白。 

    可是她手里牢牢的提着她的那几个大口袋,怎么样的打击好似也提得动它们,不会放下来。 

    我赶快停了车向她跑过去:“姆妈,你去哪里了,怎么不叫我。” 

    “去买菜啊!”母亲没事似的回答着。 

    “我拿着超级市场的空口袋,走到差不多觉得要到了的地方,就指着口袋上的字问人,自然有人会拉着我的手带我到菜场门口,回来自己就可以了,以前荷西跟你不是开车送过我好多次吗?”母亲仍然和蔼的说着。 

    想到母亲是在台北住了半生也还弄不清街道的人,现在居然一个人在异乡异地拿着口袋到处打手势问人菜场的路,回公寓又不晓得走小街,任凭堤防上的浪花飞溅着她,我看见她的样子,自责得恨不能自己死去。 

    荷西去了的这些日子,我完完全全将父母亲忘了,自私的哀伤将我弄得死去活来,竟不知父母还在身边,竟忘了他们也痛,竟没有想到,他们的世界因为没有我语言的媒介已经完全封闭了起来,当然,他们日用品的缺乏更不在我的心思里了。 

    是不是这一阵父母亲也没有吃过什么?为什么我没有想到过? 

    只记得荷西的家属赶来参加葬礼过后的那几小时,我被打了镇静剂躺在床上,药性没有用,仍然在喊荷西回来,荷西回来!父亲在当时也快崩溃了,只有母亲,她不进来理我,她将我交给我眼泪汪汪的好朋友格劳丽亚,因为她是医生。我记得那一天,厨房里有油锅的声音,我事后知道母亲发着抖撑着用一个小平底锅在一次一次的炒蛋炒饭,给我的婆婆和荷西的哥哥姐姐们开饭,而那些家属,哭号一阵,吃一阵,然后赶着上街去抢购了一些岛上免税的烟酒和手表、相机,匆匆忙忙的登机而去,包括做母亲的,都没有忘记买了新表才走。 

    以后呢?以后的日子,再没有听见厨房里有炒菜的声音了。为什么那么安静了呢,好像也没有看见父母吃什么。“姆妈上车来,东西太重了,我送你回去。”我的声音哽住了。 

    “不要,你去办事情,我可以走。” 

    “不许走,东西太重。”我上去抢她的重口袋。“你去镇上做什么?”妈妈问我。 

    我不敢说是去做坟,怕她要跟。 

    “有事要做,你先上来嘛!” 

    “有事就快去做,我们语言不通不能帮上一点点忙,看你这么东跑西跑连哭的时间也没有,你以为做大人的心里不难过?你看你,自己嘴唇都裂开了,还在争这几个又不重的袋子。”她这些话一讲,眼睛便湿透了。 

    母亲也不再说了,怕我追她似的加快了步子,大风里几乎开始跑起来。 

    我又跑上去抢母亲袋子里沉得不堪的一瓶瓶矿泉水,她叫了起来:“你脊椎骨不好,快放手。” 

    这时,我的心脏不争气的狂跳起来,又不能通畅的呼吸了,肋骨边针尖似的刺痛又来了,我放了母亲,自己慢慢的走回车上去,趴在驾驶盘上,这才将手赶快压住了痛的地方。等我稍稍喘过气来,母亲已经走远了。 

    我坐在车里,车子斜斜的就停在街心,后望镜里,还是看得见母亲的背影,她的双手,被那些东西拖得好似要掉到了地上,可是她仍是一步又一步的在那里走下去。 

    母亲踏着的青石板,是一片又一片碎掉的心,她几乎步伐踉跄了,可是手上的重担却不肯放下来交给我,我知道,只要我活着一天,她便不肯委屈我一秒。 

    回忆到这儿,我突然热泪如倾,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父亲,母亲,这一次,孩子又重重的伤害了你们,不是前不久才说过,再也不伤你们了,这么守诺言的我,却是又一次失信于你们,虽然当时我应该坚强些的,可是我没有做到。 

    守望的天使啊!你们万里迢迢的飞去了北非,原来冥冥中又去保护了我,你们那双老硬的翅膀什么时候才可以休息? 

    终于有泪了。那么我还不是行尸走肉,父亲,母亲,你们此时正在安睡,那么让我悄悄的尽情的流一次泪吧。 

    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背着你们,你们向我显明最深的爱的时候,也好似恰巧都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影。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面对面的看一眼,不再隐藏彼此,也不只在文章里偷偷的写出来,什么时候我才肯明明白白的将这份真诚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向你们交代得清清楚楚呢。



 荒山之夜

    我们一共是四个人——拉蒙、巧诺、奥克塔维沃,还有我。 

    黄昏的时候我们将车子放在另一个山顶的松林里,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过了两个山谷,再翻一个草原就是今夜将休息的洞穴了。 

    巧诺和奥克塔维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无云的天空那样广阔的托着他们的身影,猎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里时隐时现。 

    山的棱线很清楚的分割着天空,我们已在群山的顶峰。 

    极目望去,是灰绿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黄的茅草,是秃兀的黑石和粗犷没有一棵树木的荒山,偶尔有一只黑鹰掠过寂寞的长空,这正是我所喜欢的一种风景。 

    太阳没有完全下山,月亮却早已白白的升了上来,近晚的微风吹动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气里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发的气味。在这儿,山的庄严,草原的优美,大地的宁静是那么和谐的呈现在眼前。 

    再没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将绑在鞋上以防滑脚的麻绳解开来,远望着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来时的路,真有些惊异自己是如何过来P的。 

    拉蒙由身后的谷里冒了出来,我擦擦汗对他笑笑,顺手将自己掮着的猎枪交给了他。 

    这一个小时山路里,我们四人几乎没有交谈过。这种看似结伴同行,而又彼此并不相连的关系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说话更是能使我专心享受这四周神奇的寂静。于是我便一直沉默着,甚而我们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见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还能走吗?马上到了。”拉蒙问。 

    我笑笑,站起来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绳子好似陷进两肩肉里似的割着,而我是不想抱怨什么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过我又大步走去。 

    齐膝的枯草在我脚下一批一批的分合着,举头望去,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已成了两个小黑点,背后的太阳已经不再灼热,天空仍旧白花花的没有一丝夕阳。 

    这是我回到加纳利群岛以后第一次上大山来走路,这使我的灵魂喜悦得要冲了出来,接近大自然对我这样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着旷野的生命,踏在厚实的泥土中总使我产生这么欢悦有如回归的感动。跟着这三个乡下朋友在一起使我无拘无束,单纯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块石头。 

    事实上那天早晨我并不知道自己会来山里的。我是去镇上赶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挤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摊子旁碰到了另一个村落中住着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镇来买木材。“这里不能讲话,我们去那边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里对拉蒙喊着。 

    “就是在找你呢!电话没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拉蒙是我们的旧识,四年前他给我们做过两扇美丽的木窗,以后便成了常有来往的朋友。 

    这次回来之后,为着我开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乡下的家里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里帮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个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头发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卷曲,连颜色都像松木。两眼是近乎绿色的一种灰,鼻子非常优美,口角总是含着一丝单纯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衬着一个大头,给人一种不倒翁的感觉。他从不说一句粗话,他甚而根本不太讲话,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觉到浓浓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里,土气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气质。 

    在镇外十几里路的一个山谷里,拉蒙有一片父母传下来的田产,溪边又有几十棵杏树,山洞里养了山羊。他的砖房就在田里,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艺使得这个孤伶伶的青年过得丰衣足食,说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对,因为他没有离乡过一步,村内任何人与他都有些亲戚关系。“不是昨天才见过你吗?”我奇怪的问。 

    “晚上做什么,星期六呢?”他问。 

    “进城去英国俱乐部吃饭,怎么?” 

    “我们预备黄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来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还有谁?” 

    “巧诺、奥克塔维沃,都是自己人。” 

    这当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两个学徒一个刚刚服完兵役回来,一个便是要去了。跟巧诺和奥克塔维沃我是合得来的,再说除了在工作房里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里一同练枪的。 

    拉蒙是岛上飞靶二十九度冠军,看上去不显眼,其实跟他学的东西到也不会少的。 

    “问题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犹豫。 

    我还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里的律师、工程师、银行做事的,还有一些在加纳利群岛长住的外国人。都是真诚的旧友,可是他们的活动和生活好似总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别游说我,只是去柜上叫咖啡了。 

    “你们怎么去?”我问。 

    “开我的车直到山顶,弯进产业道路,然后下来走,山顶有个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骑车去好吗?”我问。因为我们四个人都有摩托车。“开车安稳些,再说以后总是要走路的。” 

    “好,我跟人家去赖赖看,那种穿漂亮衣服吃晚饭的事情越来越没道理了。”我说。 

    “你去?”拉蒙的脸上掠过一阵欣喜。 

    “下午六点钟在圣璜大教堂里找我,吃的东西我来带。要你几发子弹,我那儿只有四发了。” 

    回到家里我跟女友伊芙打电话,在那一端可以听出她显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为了你临时失约,问题是拿我们这些人的友情去换一个乡下木匠总是说不过去的。”“不是换一个,还有他的两个学徒和一只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着说。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好谈的嘛。”伊芙说。“又不是去谈话的,清谈是跟你们城里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说。 

    伊芙的优越感阻止了她再进一步的见识,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随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后她说。 

    放下了电话我有些不开心,因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过一会我也不再去想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 

    事实上我所需要带去山上的东西只有那么一点点;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绳和一条旧毯子,为了那三个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条长硬面包,一串香肠,两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榄,这便是我所携带的全部东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帐篷。毛毯团成一个小筒,将食物卷在里面,两头扎上绳子,这样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门的时候我细细的锁好门窗,明知自己是不回来过夜,卧室的小台灯仍是给它亮着。 

    虽然家中只有一个人住着,可是离开小屋仍使我一时里非常的悲伤。 

    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里有些不惯和惊惶,好似做了什么不讨人欢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宁。 

    在镇上的大教堂里我静悄悄的坐了一会儿,然后拉蒙和奥克塔维沃便来会我了。 

    我的车弯去接乡下的巧诺,他的母亲又给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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