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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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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像狗也不像猫,要是非得找个类比的话倒是有点像鸭子,害怕或者兴奋的时候,叫声是嘎嘎嘎嘎嘎,如果吃到了什么好东西,或者被抱在怀里的时候,就变成了哼唧哼唧。”



 



“听上去真不错,我以为养猴子就够奇怪的,原来还有养狐狸的人。遇见同类的感觉真是好啊。”



 



“怎么,你养了一只猴子?”



 



“是啊,每天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地找桃子吃,顽皮得很,只有桃子成熟的时候才露面吃上一顿,其他时间都不知道躲到哪玩了。可是你要知道,在猴子的世界里,桃子是每三小时成熟一次的,所以好多时间我都见不到猴子。唉唉,早知道当初就应该养吃香蕉的猴子,因为香蕉每两小时成熟一次。”



 



“看来,你家的猴子很爱玩喔,我家的狐狸也爱玩,即使在笼子里的时候,也一刻不停地对着球练习捕猎。”



 



“哎呀,说来,谁家的宠物都挺调皮啊。”



 



此时我家的狐狸绕着养猴子少女的裙子转来转去,想必是嗅到了少女身上的香气,耳朵都顺起来了,围着她左转右转,不时用还没长齐牙的嘴去啃她的裙脚,小小眼睛眯起来,像是要笑的意味。



 



玩了一会儿,狐狸忽然发力狠咬裙子,想要扯下来的样子。



 



我连忙替它道歉,说狐狸只是由于天性喜欢漂亮女孩子而已,并没有非礼的意思。



 



女孩子并不恼怒,反倒笑得蛮开心:“哎呀,它估计是想跟猴子玩了,现在桃子估计也熟了,猴子该露面了。你想看看我的猴子吗?”



 



“那当然好!”说实在的,在此之前,我还从来没见过养猴子的人。



 



少女把七彩灿烂的裙子稍微提起来一点,露出两只白色鞋子来,果真左脚鞋面上有一只猴子,而右脚是挂在树枝上的桃子,粉红粉红明显成熟了的样子。



 



“呀!”我说,真是一只漂亮猴子,皮毛闪闪发亮呢!“



 



少女很得意:“那是当然。”



 



狐狸没见过猴子,跟这个小生物玩得不亦乐乎。我和少女交换宠物经也交换得开心,就在我快要到她电话号码的时候,狐狸突然闷闷不乐地过来趴在了我脚边。



 



我问:“怎么不跟猴子玩了?”



 



狐狸只是摇摇头,不理睬我。



 



少女说:“估计是吃完了桃子又跑去森林深处了。”



 



我低头一看,果真,养猴子人左脚上只剩下刚才猴子攀援过的树枝,而右脚的桃子,也呈现未成熟的青色,猴子确乎跑远了,唉唉。



 



之四 白犀牛



 



动物园新来了白犀牛。



 



作为一个住地和动物园只隔一条马路的人,这个消息从别人口里听来,简直是太惭愧了。



 



可是真的,都不好意思说出口,这个消息,千真万确,是从住地离动物园150公里的樊哙处听来的。



 



樊哙当然不叫樊哙,可是他以屠狗为业,见到的人,自然只有管他叫樊哙的份。这乃是几千年来屠狗者的共名,就好像所有的老顽固都要叫鲁仲连,所有的负心人都要叫陈世美一样自然。



 



那天樊哙打电话给我,说动物园新来了白犀牛,要来看看,顺便拜访家里与动物园只有一街之隔的老同学我。



 



我拿着话筒简直无地自容:“是吗?真的来了白犀牛吗?”



 



我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答应了樊哙的来访,电话那边,声音很高涨似的说:“好呀好呀,到星期天,我就去看白犀牛。”



 



星期天的时候,为了弥补之前不知道白犀牛到来的过错,我早早起来洒扫庭除,正襟危坐在客厅里等待樊哙的来访。



 



岂料从早晨等到中午,又等到傍晚,又等到半夜,当我几乎失去意识躺在沙发上睡着的时候,敲门声才响起。



 



原来是樊哙,一身泥水狼狈不堪的样子。



 



他跟我述说一路的麻烦,从他家到动物园,先要坐两个小时长途汽车。到一个半小时的时候,车胎爆了,换胎不果只好走到城里。而在这座蜘蛛巢城,想从汽车站到动物园,要换两趟地铁,三趟汽车。已经多年以屠狗为业甚少进城的樊哙,活生生坐反了两趟地铁,好不容易坐上公交车,恰好遇到交通肇事,被堵在立交桥上三个小时已经饿得成了空心炸面圈。下了车,要换的另一班已经没有车,只好顶着外面大作的风雨徒步走到我家来。



 



“你究竟为什么,要来看白犀牛呢?“我泡好一杯热茶,端给他。



 



“唉”,樊哙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只是屠夫做久了,以前总是杀狗什么的,还从来没看到那么大一坨肉呢!”



 



我顿时肃然,对樊哙和白犀牛分外尊敬起来。



 



 



之五 萤光人



 



同萤光人分别,是在中元节后的第三天。外面闷闷的要下雨,萤光人像往常一样来店里买面包,穿了一件裁剪非常合体的套装,衣服看上去非常舒适,连她身上一贯闪耀不停的萤光也显得淡了几分。



 



萤光人无不惆怅地说:“在这里买了这么多年面包,忽然就要搬到加拿大和女儿住了,怕是不会习惯的。也不知道在那里还有没有萤光人。”



 



我说:“别担心,虽然文化不同,可是萤光人到哪都会有的,说不定用心找找,还能在大西洋那边找到萤光人联合会什么的。”



 



说来认识萤光人也有不少年头了。



 



虽说是萤光人,可绝不是街上穿着锐舞鞋挂着小熊项链耳朵上有很多洞的少女之流,反而是很纯和的良家妇女,平时连衣服都很少有腰身的那种。若不是身上罩着一层朦胧的绿色荧光,怕是杀人放火都不会被人记住脸的类型。



 



她刚来店里买面包的时候,还是个年轻少妇,刚嫁了人,选面包的时候总是惴惴不安,怕不对公婆和丈夫的胃口。我好心过去推荐了几款,刚好都合她家里人胃口,自此我们的关系近了起来。



 



在认识三年后的一天,我终于忍不住,问了关于萤光的问题,毕竟身上发出绿色荧光的人,实在是不多见。



 



萤光人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总归都是性格使然。从小到大,我就不喜欢丢弃东西,每次别人要扔什么破烂,我总是跑去拦住,把它们捡回来。什么都不舍得扔,只剩一只眼睛的青蛙垃圾桶也不舍得扔,染了果汁洗不掉的裙子也不舍得扔,被虫吃了一半的李子也不舍得扔,天天都说:‘别扔下来,给我吧!’说着说着就发现嘴边出现了一圈淡淡萤光,像是涂了新上市的唇彩,于是也没有在意。岂料没过几年,满身都发出绿色的萤光了,越说不舍得扔,萤光越盛,我们搬家那一年,简直可以在晚上照亮一条马路呢。”



 



“难道你没想过要去掉萤光?”



 



“只是照镜子有点不习惯而已,不痛不痒的,街坊四邻也早就习惯了,就是我丈夫,当年没结婚的时候,还说就喜欢发出绿色萤光的女孩子呢。”



 



半年之后,我接到了萤光人寄来的照片。她和几个加拿大妇女站在草地上,虽然隔着相机镜头,仍然可以看到身上都发出淡淡的萤光,有绿色,还有黄色和粉色。



 



真高兴萤光人在加拿大也有朋友。



 



 



之六 忘言



 



胡安的咖啡店招新伙计,两个穿白衣黑裤的哑巴过来应聘,胡安想想,好像做伙计也不用说什么话,就把他们收下了。



 



据他们两个自己写出,一个叫不能说,一个叫不想说。



 



由此看来,估计也不是天生的哑巴,哪天心情好了也会和人大谈天气也说不定呢。



 



某一天胡安正在煮皇家咖啡,白兰地刚好用完,不能说跑过来,写道:我这里还有点酒,不过喝了之后会做梦,要紧吗?



 



此时皇家咖啡之于他,就像糖尿病人的胰岛素一样,若是不喝下去,已经到了要危及生命的地步,于是胡安不在意地接下来不能说的酒。



 



煮好咖啡一口气喝下去,果真心情平静下来,脸上也不苍白地冒虚汗了。胡安还想着要好好感谢不能说一番。当天晚上,他就梦到了托尔斯泰在海边跳舞。他想,可能是酒的作用吧,第二天问伙计,不想说写道:酒是好酒,只是一点副作用而已,没有关系的,像头痛一样,几天就自然会消退。



 



第二天晚上,梦到了台灯旁睡得香甜的鲸鱼。



 



第三天晚上,却是和小女孩玩得高兴的懒熊。



 



到了第四天,梦见了不能说和不想说。



 



他们果真是会说话的,声音低沉得好像圆号似的,两人异口同声说:“欢迎来到不说话世界。”说罢转身就走。



 



胡安茫茫然地跟上; 像贾宝玉遇到了警幻仙子。



 



其后的日子,胡安在他们的引领下夜夜畅游不说话世界,逐渐领会了其中的各种妙处。



 



两个月之后,镇上传来流言,说咖啡馆的老板胡安,被两个哑巴伙计引诱,就要变成第三个哑巴了。






高山远海

t@xt‘小说天〃堂

登高丘,望远海。



 



六鳌骨已霜,三山流安在。



 



扶桑半摧折,白日沉光彩。



 



银台金阙如梦中,秦皇汉武空相待。



 



——李白



 



罗八尺是不是真的有八尺那么高,我无从得知。



 



当我走进罗八尺店里时,他已经是一个风干皱缩的老人,守在满屋子大大小小的钟表里,就着一瓶梅子酒吃炒豆。



 



嘎嘣嘎嘣,滴答滴答。



 



听说他年轻时真有八尺那么高,可是,谁见过年轻时的他呢? 市长高糖很早以前就来了目光城,那时候照相机上还没法装闪光灯。兰登咖啡馆的老板胡安据说比他来得更早,可他们,都不知道罗八尺和他的钟表店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这个高山之下,远海之滨的小城的。



 



那年来我来到目光城,穿着一身湿透的绿裙子,身无长物,胸前没有半两肉,想要找一份糊口的工作。 谁知被高糖看中,花言巧语地诱惑,让我当了这城里的作家。



 



是的在我之前,目光城里没有作家,这是高糖很以为耻的事情。一个像目光城这么美丽的城市,背靠着最巍峨的山脉,面对着最温柔的一片大海,有咖啡馆老板,有图书管理员,有蝴蝶标本收集者,有说故事爷爷,有预言家,甚至还有巫女,居然,没有作家!



 



高糖这个老流氓文艺犯,在当市长的若干年间,费尽口舌,花了无数心思,仍旧没有一个人肯当作家。一开始,我也不想当来着,要知道,在之前,我唯一会写的,就是计算机代码。 至于他是怎样终于成功诱惑了我,让我变成了作家,还是终身职业,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我当了作家,整日在城里游荡,享受作家的福利——蓝登咖啡馆里面对大海的固定座位和免费咖啡,babylon酒吧不要钱的烈酒,随意进出任何开着门的人家,却没有写出过哪怕半个字的作品——整整三年。



 



“观察,你只要观察,观察一切你觉得有趣的东西,一切细节,然后某一天,作品会找上你的。”



 



其实我是个比较无耻的人,对于这样混吃混喝的生活也很满意,并不觉得作为作家一个字都不写有什么不好,毕竟,我还是在观察,算不上渎职。



 



比如某一天,我照例窝在兰登咖啡馆里,吃胡安的黑森林蛋糕,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着天。那穿法兰绒西装加高领毛衣,英俊落拓如六十年代明星知识分子的咖啡馆老板,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关于一个男人怎样卡在书和现实之间动弹不得的故事。



 



我听罢突然来了精神,一瞬间花枝春满天心月圆,巨鲸跃出海面,花栗鼠敲开松子,无数想法喷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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