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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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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黄金可成,不死之药可至”。这纯粹是胡说八道。后来不知道怎么一来,灶王爷又和人的生死搭上了关系,成了“东厨司命定福灶君”。但是民间的说法殊不同。在北方的农民的传说里,灶王爷是有名有姓的,他姓张,名叫张三(你听听这名字!),而且这人是没出息的,他因为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什么事,我忘了)钻进了灶火里,弄得一身一脸乌漆墨黑,这才成了灶王。可惜我记性不好,对这位张三灶王爷的全部事迹已经模糊了。异日有暇,当来研究研究张三兄。 



 



或曰:研究这种题目有什么意义,这和四个现代化有何关系?有的!我们要了解我们这个民族。 



 



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葵·薤 



 



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浚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浚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浚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邠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浚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浚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浚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下面多于括号中注明“(音“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实在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藠头”。“藠”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藠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藠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藠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藠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藠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藠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藠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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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黄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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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 



 



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 



 



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 



 



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 



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她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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