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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家丁-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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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看您说的,我哪知道您好这口啊,要是我早知道,我能不拿出来让您尝尝?”
    贾一脸上也是挂着那副笑容,只是说出来的话听在王老板的耳朵里却是变了味,“你丫又没给钱,我凭啥拿给你吃。”
    “呵呵,好啊,好啊,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啊,说个数吧。”
    贾一二话不说,伸出一只手掌。
    王老板猛的觉得一阵心疼,之前油泼面片算是正餐,五十贯也就五十贯了,可这小小的肉渣不过就是个配菜,怎么也要五十贯,可转念一想,没有这肉渣,他来福客栈就甭想干过四方饭馆,任凭他万般不乐意,也只能咬着牙认了。
    又是五十两进账,贾一随手抛了抛钱袋,看着王老板离去的背影,觉得这人就是自己的财神爷。
    算上这五十两,贾一觉得自己的计划应该能够开始施行了,只要等到工具做好,那么接下来他将引领饮食界的一场大变革。
    林美玉看着贾一手里面颠来颠去的钱袋,她是真想给他一把抢过来,五十贯啊那可是,爹爹辛苦好几年都不见得能够挣到,贾一只是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这么赚到了,羡慕嫉妒恨说的就是她现在的样子。
    “贾一,你这钱准备怎么花?”林如玉走到贾一跟前,貌似关心的问了一嘴。
    其实从这里来看,这林家确实是算的上良善人家了,这要是换成别人家,仆人手里赚了外快,抢过来自己花都是好的,强迫仆人接着去赚就是黑心的。
    “我自有用途,放心不会乱花的。”
    林如玉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压下了心头的话,看着贾一拿着钱回了自己的房间,微微蹙起的眉头宣示着她定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只是碍于情面,实在是张不开这个口。
    贾二收拾完了大厅,也回到了贾一的房间,看着眼前的小大人,贾一觉得这一间房子实在是太挤了,是时候扩建一下饭馆了。

第九章 放良的条件

    “这该死的奴籍。”
    自从来到唐朝之后,贾一不止一次的咒骂过自己的身份,一个奴籍让他很多事情都干不成,奴籍成了套在他身上的枷锁,甭管他挣多少钱,到最后都是林家的,毕竟连他自己都是林家的财产。
    摸索着下巴,看着贾二耗油,贾一琢磨着是时候从林老爷子的嘴里抠出良民证了,一直这么下去,他挣再多的钱也是白搭,虽然在林家当个家奴现在看来并不是什么坏事,可这以后还是不是好事,那可就难说了。
    现在有了小弟,耗油这种枯燥无味的活计,当然交给小弟去做,贾二年纪不大,可人非常机灵,又肯干,贾一琢磨着这小子以后要是不出什么幺蛾子的话,他会真的把贾二当亲弟弟看待。
    “小二,好好干,家奴的身份不会在咱们身上按多久,你大哥我有的是办法让咱们过上好日子。”贾一的脑子里装着无数种来自于后世的东西,小到吃喝拉撒,大到战场厮杀,他都有能够发财的好办法,到了这会儿,贾一也不得不感谢后世的应试教育,只有这种教育才会让每个人的脑子里装下许多东西,后世或许没啥大用,可放在唐朝,这些东西随便翻出来一样,都能直接换成黄金。
    在贾一说好日子的时候,贾二的脑子里第一时间展现出来的是就着小米粥吃葱油饼和肉渣的美好生活,只有天天吃这种饭,那日子才算是好日子。
    贾一不知道贾二的想法这么简单,他现在还在琢磨着该怎么取得良民证,直接拿钱去买?不可能,他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是他们林家的,包括他身上的钱,拿着钱在几个小姐的面前晃悠还好说,要是贾一敢拿着钱在林老爷子的面前晃悠,保证林老爷子会在第一时间把钱抢过去,还是名正言顺的那种。
    “算求,想的太多脑袋疼,有时间了过去问问得了,不浪费那脑细胞了。”
    贾二确实很聪明,贾一只是跟他简单的说了一下耗油需要注意的地方,这小子第一次就能成功的把肥肉耗成油,虽然肉渣有点糊,可这玩意只要不是糊的没法吃,依旧非常美味。
    明天的材料准备完毕,贾一贾二也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来到院子里,坐在蒲团上,喝点水享受一下阳光浴,这年头的臭氧层还没有遭到破坏,天蓝的过分,周围的温度虽然有点热,可那灿烂的阳光照在身上给人一种暖暖的感觉,只是晒了一小会儿,整个人都显的慵懒了几分。
    还有几个月就要入夏,在没有任何制冰方法的唐朝,对贾一来说意味着就是另外一个发财的机会,被太阳晒的迷迷糊糊的贾一,正舒服着呢,就感觉什么东西挡住了明媚的阳光,睁眼一瞅,大小姐林如玉正低头看着他。
    “我爹叫你过去。”
    老爷传唤,作为家奴,贾一自然应该麻溜的跑过去,只不过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奴隶看待的贾一,则是晃晃悠悠的从蒲团上爬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朝着大小姐做了个请的时候,这才跟在大小姐的身后一瘸一拐的朝着林府走去,刚才在蒲团上盘腿坐着的时间有点久,腿麻了
    “咳咳”
    未见其人,先闻其咳嗽声,贾一都已经习惯了这种特殊的接见方式。
    “老爷您找我?”低眉顺眼的弯着腰,看着靠坐在床上由林宝玉照顾着的林老爷子,贾一不由想着他找自己来会是因为什么事情。
    “咳咳,贾一啊,这段时间你表现的不错,饭馆照顾的也很好,短短几天的时间已是赚了两贯钱,很好很好啊。”
    贾一明白,一般开场说的好听,那么接下来一定有什么事情安排。
    “全凭老爷教导的好。”
    “行了,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就不要说了,我今天找你就是想跟你说一下你放良的事情。”
    贾一满脸难以置信的抬起头来,看着靠坐在床上对着自己笑意涔涔的林老爷子,实在是想不明白,前几天还一副卖自己没商量的架势,这怎么一转眼就要给自己放良了呢?自己能赚钱,这绝对不可能成为自己放良的理由,自己只是一个家奴,不管如何能赚钱,到最后这些钱都只会落入林家手中,林老爷子没道理放走一个能够赚钱的摇钱树,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林老爷子坚定了给自己放良的决心,贾一心思百转,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咳咳,怎么,我要给你放良,你还不乐意是怎么地?”
    “乐意乐意,老爷的大恩大德,小子永生不忘。”贾一忙乐呵呵的接过话头,可不能把这放良的事情错过了,不然后悔死。
    “不过,在你放良之前我有几个要求,你要是答应的话,我明天就可以去县衙给你出具放良文书。”
    果然,天下就没有不要钱的午餐,放良文书也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得到的。
    “还请老爷示下。”
    “第一,你必须跟如玉缔结婚约,待你放良之后不日完婚。”
    听到这话,贾一傻了,林如玉也傻了,这哪里是放良的条件,这件事就是放良的福利啊,艰难的侧头看了看俏脸通红一片的林如玉,漂亮的脸蛋,婀娜的身条,这要是放在后世就是绝对的女神啊,没想到现在却轻轻松松的就得到了。
    贾一毫不理会林如玉的意见,要知道在这会儿,父母之命,是成婚的第一个条件,只要父亲把这话说出去了,就算是还没有订婚,你俩也已经算是两口子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和快捷。
    虽然心情激动,可贾一还是强自压下心头的激动,快速的点头答应了下来:“老爷怎么说,小子怎么办就是。”
    “好,咳咳,第二,你要接手四方饭馆,妥善经营。”
    得,又一个福利,接手四方饭馆本来也在贾一的考虑范围之内,只不过之前想的是买过来,现在到省了,接着干就是了。
    “行,小子一定将四方饭馆的名头在全大唐打响。”
    “呵呵,咳咳,有志气,第三嘛,我要你接下美玉和宝玉以后的婚配嫁妆。”
    说白了,就是让贾一把美玉和宝玉以后嫁人的事情全包下来,这勉强才算是一个条件。
    “好,没问题。”
    “我不需要你出具任何书面的保证,你只需要对天按着自己的良心发誓就行。”
    好傻好天真,贾一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用来形容林老爷子的词,甭管是在什么朝代,誓言永远都是用来违背的,没想到这么大岁数的人了,竟然还相信这一套。
    不过贾一倒是真的没有想要违反誓言,这些在他眼里都不能算是条件的条件,他完全没必要去违反誓言,麻溜的伸出三根手指,直指苍天,满脸严肃的对着林老爷子庄严发誓。
    贾一的誓言才落,林老爷子不知道是激动的还是怎么的,竟然剧烈的咳嗽了起来,看他痛苦的样子,就像是要连肺一块咳出来一样。
    “噗”
    当咳嗽达到巅峰的时候,一口鲜血猛的从林老爷子的嘴里喷了出来,不偏不倚的喷在了贾一的身上,喷出这口鲜血,林老爷子明显舒坦了很多,笑呵呵的看着贾一,可说出来的话,却是让贾一的后脊梁一阵发寒。
    “你要是敢违反誓言,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您看您这话说的,不就是咳嗽两声么,不碍事的,您一定能够长命百岁,说什么鬼不鬼的,忒不吉利。”
    林老爷子没说什么,趴在床上帮着林老爷子顺气的林如玉却是接过了话头。
    “贾一,我这也有一个条件需要你答应。”
    这就是自己未来的媳妇了,亲媳妇说话哪能不听,别说是一个条件,就算是一百个,那也得听听再说。
    “好,你说。”
    “治好我爹的病。”
    “额”
    贾一知道林老爷子的病是什么病,虚痨病,这要是放在以前,凭借着各种高科技药物和设备,一段时间就能够搞定的事情,只是这病放在眼前,就直接变成了听天由命的大病,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治这病的贾一,倒是有办法能够延缓林老爷子的病情,可说到根治,他也是束手无策啊。
    “要是你不能治好我爹的病,我死也不会嫁你的。”林如玉看到了贾一脸上的迟疑,不由歇斯底里的大吼了起来。
    孝心可嘉,可这事确实难坏了贾一,脑子里闪过所有跟医学有关的资料,突然间一个人名的出现让他的眼前一亮,他是没有这个本事治这病,但是这年头刚好有这么一个人有这本事。
    “额,大小姐,老爷这病我是真的没办法治,不过我知道谁能治。”
    “谁,我这就去请来。”林如玉很着急,看着自己的爹爹整日被病魔折磨,她恨不能以身代之,如今听到有人能治这病,当时就想出去找寻。
    “别着急,这人住的有点远,在秦岭的外围,是一个道医,名叫孙思邈”

第十章 药王孙思邈

    延缓病情说起来其实挺简单,无非就是清肺顺气,一枚小小的梨子就能达到这种效果,当然这年头要是有冰糖的话,效果或许会更好一些,至于治愈这种病,那也只能交给神仙般的人物,孙思邈来完成了。
    “好,那我现在就去。”
    贾一这个汗,眼瞅着外面的天色都快暗下来了,先不说你能不能找到,就这大晚上的,你可上哪去找去啊。
    “大小姐且勿着急”
    “我怎么能不着急,一天治不好我爹的病,我一天就不能不着急。”
    得,还是个急脾气,之前怎么没看出来啊,感觉挺精明的一个人,怎么在自己老子病情这件事情上,就变的这么不理智了呢。
    “我这就去找。”
    没办法了,大小姐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大晚上肯定不适合外出远行,这种劳累的活,也就只能落在了贾一的身上。
    “那你快去快回。”
    瞅瞅,刚才还一副不亲自去找不罢休的样子,这才一转眼的功夫就变成了早去早回,摆明了是那捏住了贾一的脾气,对症下药很准嘛。
    “好。”
    这天色眼瞅着就要黑下来了,贾一虽然没有出去过,可也知道这年头的深山老林,熊瞎子野狼什么的,可有不少,这要是一个没准备妥当,非落个身死兽腹的结局不可。
    回到饭馆的后院,贾一把劈柴的斧子别在腰间,火折子拿了仨,葱油饼包了一个小布包,吩咐贾二照顾好店里的生意,这才出了门来。
    杜曲县距离秦岭少说也有几十里地的距离,就靠贾一的一双腿,走到天明都不见得能走到秦岭的外围,所以租匹马,就显的十分关键了。
    幸好身上还有九十两银子,租匹马足够了。
    上辈子外出旅游的时候,贾一也骑过马,虽然不是很熟练,至少知道一些要领,在驿站租了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之后,翻身上马,朝着秦岭的方向飞驰而去。
    据传言,孙思邈的行踪根本就没个稳定,他在方圆百里之内的所有村庄小镇都有可能出现,不说这是大海捞针也差不太多,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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