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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实证纪实小说学生恋爱报告-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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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对。在当今大学生恋爱中,对男女性行为的认识发生变化的时候,若选不准男朋友,受伤害最重的还是我们女性。”一位女生道出了要害。    

  在场的所有女生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代雨老师笑着望了望在场的女生说:“这位同学说的确实是一句实话。但是,应该看到,这种伤害,多数是由男方造成的,而女方自制不严,自食其果的案例也是为数不少的。所以,借此机会,我想给女生们说说心里话。”    

  代雨老师说着从手提包里掏出一份材料说:“为了进一步丰富我的这个讲座的内容,最近我专门对女大学生性越轨、偷食‘禁果’的心理进行了认真分析,我想把其中的一些观点,包括一些性心理学专家的看法介绍给大家,或许会有一定的启发教育作用——”    

  有学者曾专门对高校女大学生的性心理进行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当代女大学生对男女性行为的认识在过去的十年里发生了巨变。在20世纪90年代初,女大学生认为只有在相爱的两人之间才可能发生性关系,这也暗示了他们的关系将进一步发展,直到确立婚姻关系。而最近几年,某些女大学生虽然仍然认为两人如果相爱才会发生性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和他结婚。也有的女大学生认为,即使两人不相爱,只要不是相互利用,也可以发生性关系。研究者曾对500名女大学生进行了为期四年的关于从处女到非处女转变的心理研究,发现女大学生体验过性活动的比例随年级递增。比例分别为:大一7%;大二13%;大三20%;大学四年级,约有1/4的女性经历过性生活体验。    

  研究者认为,女大学生的性行为并不单纯地取决于年龄的大小。青春期性激素分泌,固然可以对某些行为的启动和追求起到生物学上的催化作用,如女子月经初潮的提早及男子青春期的提前,都加速了年轻人的性觉醒。然而,除此之外,一些与之相关的社会原因,也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并在大学生性行为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如:(1)商品经济的冲击,文学艺术(诸如电影、电视、录像、流行歌曲、刊物等)的潜移默化。(2)如同男性一样,女性也可以把自己的性需要看成是正当的,而且现代避孕方法的发展,也导致了女性性活动的增加。(3)社会对女性性活动越来越采取任其自然发展的态度,也为她们追求感官快乐抑或别的目的而采取的性行为大开方便之门。(4)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那就是心理原因,即导致其性行为的心理因素。女大学生正是在各种心态的诱使下,才越过了“雷池”,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性越轨事件。    

  这些心理因素是:    

  其一,显示爱情的忠诚。    

  有的女生在恋爱过程中,对男友很满意,视对方为梦中的白马王子,对方却对她若即若离。姑娘生怕放跑了骏马,于是主动献出贞操,试图以最宝贵的圣地换取最忠诚的爱。    

  “我怕失去了他。”某高校的一位女生说道,“我很爱他,我几乎是一见他就被他迷住了,但他总是犹豫不决。而且,他太理智,他想得最多的不是我,而是以后的分配以及家庭是否干涉等等。可我一刻也离不开他。”这个女生很自信,“他是个老派男生,只要我们发生了性关系,他就会负起责任,再不会离开我了,因为如果那样他就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而永远背上沉重的十字架。”其实,这位女生并没有领悟到爱的真谛。爱是相互吸引的,她即使用祭献式的真诚拴住了他的肉体,却不可能唤醒他心灵深处酣睡的爱。换一种角度讲,她最多只懂得爱的给予,却并没有弄明白爱的真意,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第二部分倾情抚慰受伤的心灵(5)

  其二,追求情欲的快乐。    

  现在,随着性科学的发展,性需要已被人们认为是正当的欢愉与渴求,奥古斯特·倍倍尔在他的《妇女和社会主义》中指出:“在人的所有自然需要中,继饮食的需要之后,最强烈的要算是性的需要了。”性学家科马列克更是妙语惊人:“性交实际上就是输送一些爱情的细胞。”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社会更是爆发了一场性解放和性自由运动,使许许多    

    

多的年轻人深受其害,成了性的奴隶,一味地追求感官的刺激,视神圣的性如儿戏,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位女大学生在日记中如此写道:“我愿意,我要以此表达我的爱。只有他才能引起我感官的兴奋。在这种兴奋的欲流冲击下,我不能自持。我渴望同他结合,融为一体,在爱的催化下肉体的结合使我的幸福体验达到巅峰……我已经离不开他,渴望得到他的雨露润泽,惟有这样我才真正体会到生命的茁壮和温馨……没有性爱,我会变得疯狂。”短短的几页日记,一种唯性主义者的心态便赤裸裸地暴露在人们面前。    

  其三,为了个人的私欲。    

  性欲既可以使一个人高尚起来,也可以使一个人走向堕落的深渊。为了达到个人的私欲,有人不择手段、不顾廉耻她献出自己的贞操。为了追求物质享受,满足吃喝玩乐等感官的需要,获得穿戴等时髦用品,有的女子也甘愿与别人发生性关系,用低级的卑鄙手段去赚来脸上肮脏的胭脂。一位来自贫穷老区的乡村姑娘在铁窗里洒下了悔恨的眼泪:“入校后不久,作为女大学生的自豪感已荡然无存。我的智商并不比城市女孩差,我缺少的只是物质,在装饰品上我感到羞涩。我没有优越的家庭做后盾,在物欲横流的冲击下,我内心失去了平衡,我只能以自己仅有的青春肌肤来抗争,以此来换取城市姑娘所拥有的时髦和优越感。”而一位来自城市的家庭条件非常优越的女孩在悔过书中却如是说:“进入大学以后,家里人再也无法约束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大把花钱,可以尽情地吃喝玩乐。尽管家里给的钱并不少,却经不住如此的挥霍。刚开始,对于我频繁的经济赤字,家里尚能及时救急,再后来父母终于忍无可忍,对我实行限额供应,多一分都不给。然而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的我如何忍受得了这一招。于是在社会上‘姐们儿’的开导下,我开始开发自己的‘自然’资源,主动到歌舞厅做起了‘三陪’,从此陷进罪恶的泥潭而不能自拔。”更有一些女大学生为了获得保送研究生或留校任教的名额,不惜以自己的肉体作为交换条件,频频向自己的恩师奉献自己。    

  其四,避免孤独。    

  现代人的性格组成,为每位心理研究者所关注,而孤独则是大家一直头痛的问题。观察表明,知识层次越高的人越易产生孤独的感觉。告别父母、背井离乡的女大学生,初来乍到,人地生疏,孤独之感油然而生,为了排遣寂寞无聊的光阴,她们总是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试图他乡觅知音。有一位从小城镇去大连求学的女大学生小丽,刚入校时就体验了没有什么朋友的孤独,于是便加入了摄影协会。是摄影活动把她引入了人生的又一圣地,她的孤独很快被热情所融化。会长是一位擅长摄影、善于交际的大四男生,在频繁的活动中,他渐与小丽混熟。一个学期末,摄影协会全体会员在餐馆会餐,嬉闹了半天,会长喝多了,小丽担心他会在半途出岔子,索性把他送回宿舍。小丽扶他回宿舍躺下后准备离去,会长突然握住了小丽的手,一把将她拖了过去,强行占有了她。从此,会长常乘大家去看电影或自习之机,去小丽的宿舍对其提出肉体的要求,小丽如果拒绝就有被逐出影协的可能。软弱的小丽害怕冷眼,更害怕与孤独为伍,只得半推半就,从此一发而不可收。还有一些女生,随着恋爱的逐渐深入,双方的感情进一步加深,恋人间的身体接触也会由少到多,从起初的互相拉拉手,逐渐发展到拥抱、接吻及肉体的抚摸,再进一步,有的男性就会提出过分的要求——进行性的尝试,而女方可能怕拂了对方的意而有损于两人的恋爱关系,于是只好半推半就成全了自己的男友。    

  其五,逃避社会的压力。    

  自然赋予姑娘以美丽,而庸俗的社会压力却使她们迷失了本性,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一位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在日记中写道:“我是家里的老幺,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平时家人对我都十分溺爱。考上大学的时候,父母鼓励我要多交朋友,他们灌输给我的是年轻时可以挑人家,再过几年就换成人家挑我了。他们告诉我,现在大龄姑娘太多了,不要只顾学习,有了男朋友,也就有了依靠。一些长辈也对我说,找对象重要,这是一辈子的大事,要把握住时机。女孩子青春太短暂,再丑的女孩只要年轻,有青春气息,就不愁没有人要;再漂亮的女孩,过了结婚年龄就讨人嫌了。我被周围的‘高论’潜移默化了。就这样,为结婚而找对象成了我大学四年必修的学分,无形中在我的心里产生了很重的压力。”“我是个文静而柔顺的姑娘,同学们都说我会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追求我的男生虽然很多,可我最后选择了他,因为他风度翩翩,待人热情。我们的感情增进得很快,我俩的足迹踏遍了校园的每个角落。一个天气闷热的晚上,他邀我出去兜风。在一个僻静的郊外公园,他对我提出了性要求,我没有一点戒备之心,因为社会连同我的父母早已把我驯服。当我找到一个很爱的人,我便认定他是我未来的依靠,后来我怀上了他的孩子。谁料他原来是一个衣冠禽兽,在占有了我的身体并玩腻之后,最后一脚把我踢开……”


第二部分倾情抚慰受伤的心灵(6)

  其六,作为个性成熟的标志。    

  在青春期到来后,女性和男性一样,要求与具有丰富的性知识和性经验的伙伴交往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有的姑娘觉得自己貌美绝伦,身心发育成熟,富于性感,该是展露风流的时候了,急于要得到成熟异性的认同。某校一位大一女生与一男生交往了几个月,每当这位男生用赞赏的目光凝望着她时,她就觉得自己长大了,瓜熟蒂落,该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的    

    

时候了,大有“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感觉。于是,她主动与这位男生发生了性关系,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成熟和魅力。    

  其七,病态的交往手段。    

  在一夫一妻制社会中,夫妻性爱是十分神圣的行为,是夫妻感情的最高表现形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年却奉行泛性主义,认为只要双方情愿,就可随意发生性关系。在这里,性行为已演变为禽兽的乱交行为,不仅无任何美可言,且简直是其丑无比。一位失足女大学生这样表白:我出生于一个教师家庭,父母日夜忙于工作,我们很少深谈。但父母的思想又非常保守与古板,固执而又严厉。平时我若与男孩子一起出门,父母规定我必须很早回来,并常由弟弟陪着出去。要想与心爱的男孩在一起,我就得编许多谎话才行。尽管父母严密监视,在15岁时,我还是设法与男朋友在公园里会了几次面,他吻我,抚摸我,他乐意这样,我也高兴这样。我本来打算在23岁以前不与人发生性关系,我想长大些再担负这个责任。我可以允许男友拥抱我,亲吻我,甚至抚摸我,但决不轻易失去最后一道防线。奇怪的是大二那年,刚过了22岁生日,我去博物馆,在那里遇见了见多识广的年轻画家,我终于被他那美妙的绘画及博学多才的谈吐吸引了。虽然处女的羞涩妨碍了我对交际的好奇,但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萌发了与人做爱的念头。实际的效果妙不可言,我的交际面也从此拓宽了。从这时起,我知道肉欲并非罪孽,而是一种既可享受又可交往的手段,人们可以相爱,可以发生肉体关系,但不一定非得结婚。后来我又与一位年轻歌手相识、相爱,并频频做爱……在我心目中,与自己喜欢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其实很平常,就和吃饭、撒尿一样简单。然而正是这种荒诞的观念最终导致我陷入了罪恶的深渊。    

  其八,报复和惩罚社会的一种手段。    

  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曾提到过这么一句话:“性欲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如果失去控制,它就可能成为社会的一种灾难。”如果说欺骗行为是人类两性关系的一大误区,那么性报复是这一误区的沉重沦落。生活的经验启示人们:当人的性爱目标受到阻碍或干扰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情绪,当受害者遭受某种欺骗而产生了损伤性刺激后,有可能造成心理崩溃,进而产生报复行为。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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