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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精选集-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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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文字生涯孩子都是死亡的镜子

    老实说他有点故作高尚:这个十九世纪的人物如同很多同代人一样自诩高尚,连维克多·雨果本人也不例外,维克多·雨果自诩是雨果主义者马克思夫人燕妮曾说过:“雨果是一个吹牛专家,用海涅的话来说,雨果不仅仅是利己主义者,而且是雨果主义者。”。我外祖父是美髯公,总喜欢哗众取宠,一场戏刚下场便准备重新上场,好似酒鬼喝完一杯又想着下一杯,我认为他是两门新艺术的牺牲品:摄影艺术和做外祖父的艺术。他的尊容很上照,这是他的造化,也是他的不幸。屋子里到处是他的照片。因为当时还没有发明瞬间摄影,他津津有味地摆出固定的姿势和连续的活动姿态,动辄停住动作,一动不动地摆一个优雅的姿势,从而留下一个一成不变的形象;他醉心于这些永恒的瞬间,以便为自己塑像立影,流传千古。由于他喜欢照连续的活动姿态,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好似幻灯上硬邦邦的画像:一个小灌木丛,我坐在一个树桩上,时年五岁,夏尔·施韦泽头戴巴拿马草帽,身穿黑条乳白色法兰绒西装,白绲条背心,怀表的链条横贯其间,夹鼻眼镜悬系在一根细绳上,他向我俯着身子,抬起一只戴金戒指的手指,说着话。画面阴暗,潮湿,只有他的大胡子放出白光,犹如绕下巴围着一圈光轮。我不知道他说些什么:我过于战战兢兢地聆听,反而什么也没有听进去。我猜想这个帝国时期的老共和党人在向我传授公民的义务,在给我讲资产阶级的历史:从前有国王、皇帝,都是坏东西,人们把他们赶跑了,于是万事如意,一切皆好。傍晚我们到大路上去等他,我们很容易在走出缆索铁道的乘客中认出他来:高高的身材,迈着小步舞领舞的步伐;他在更远的地方先看见我们,早已拉开架式,听任某个无形的照相师摆布:胡须迎风飘悠,身板挺拔,迈着内八字步,挺胸凸肚,两臂大摇大摆。信号升起,我一动不动地停住,身子向前倾斜,我是起跑的赛跑运动员,是即将飞出鸟笼的小鸟。片刻间我们面面相照,活像一对漂亮的萨克森瓷人。然后我带着水果和鲜花,满载外祖父的幸福,向他扑去,撞倒在他的双膝间,假装上气不接下气。他把我从平地抱起,举向云霄,然后手臂一弯,把我降落在他的心房上,一边轻声说道:“我的宝贝!”这是第二个画面,颇受行人注目。我们俩大演特演滑稽戏,足有一百个种类不同的场面:调情,很快消除的误会,敦厚的戏弄和善意的责怪,多情导致的气恼,柔情绵绵的故弄玄虚和痴情。我们竟然设想有东西阻碍我们相爱,以便享受排除障碍的快乐。我有时蛮不讲理,喜怒无常,但这遮掩不住我那细致入微的敏感。他所表演的高尚而忠厚的虚荣心很适合外祖父的身份。他表现出雨果所推崇的糊涂和溺爱,要是别人只给我面包,他一定给我加上果酱,所以那两位夫人切忌只给我面包。再说我是一个乖孩子,觉得我的角色非常合适,决不肯出让分毫。    
    确实,我父亲过早的引退使我成为一个不完全的“俄狄浦斯”俄狄浦斯,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其宿命为杀父娶母。这里作者以玩笑口吻说自己独占母亲,但已不可能杀父。:我没有“超我”,不错,但我也没有杀气腾腾呀!我母亲是属于我的,没有人与我争夺这个安稳的所有权,因此我不懂得暴力和憎恨,我不必学会妒忌别人。由于没有碰过钉子,起初我只是通过靠不住的笑容认识现实。我能造谁的反呢?我能反对什么呢?别人纵使为所欲为,可并没有侵犯我呀!    
    我乖乖地让别人给我穿鞋,往我鼻子里点滴剂,给我刷衣服、洗脸、穿衣服、脱衣服,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听凭别人对我爱抚备至。我觉得再没有比做好乖乖更有趣的事了。我从来不哭,很少笑出声,不吵也不闹。四岁的时候,我弄脏了果酱,被人抓住。我想,那是因为我爱科学,而不是出于恶作剧。总之,记忆所及,我就干过这么一件坏事。星期天夫人们有时去望弥撒,去听美妙的音乐,听有名气的管风琴演奏者演奏。老夫人和少夫人并不修行,但别人对宗教的笃信造成一种气氛,使她们也在音乐声中恍若出世,她们听托卡塔曲时才信上帝。我感到这种超凡入圣的时刻其乐无穷:大家都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时我懂得应该干什么。我双膝跪在跪凳上,把自己变成一尊雕像,连脚趾都不应该动一动;我瞪着眼睛直视前方,连睫毛都不眨一眨,直到眼泪流满双颊为止。当然我在进行提坦巨人提坦,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族。乌拉纽斯(又译乌拉诺斯)和地神格伊阿(又译盖亚)所生的子女,共十二人,六男六女,他们是力大无比的巨人。式的搏斗来忍受双腿发麻,但我坚信一定胜利,充分意识到我的力量,毫不犹豫地在心里招来各种罪恶的诱惑,然后一一击退。我要不要站起来高喊“巴搭彭”象声词,一般在讲述冲锋陷阵时使用,意思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呢?要不要爬到圆柱上往圣水缸里撒尿呢?一会儿母亲一定会赞扬我,因为这些浮现在我脑子里的可怕念头被我阻止了。我自欺欺人地装作受苦的样子,以便增添我的荣誉。其实我的邪念并非不可收拾。我太怕出丑了,我只想以我的美德使世人惊诧。这种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胜利使我确信我天性善良,我只要任其自然,就能受到赞扬。动坏脑筋,出坏主意,即使有这样的事,也是来自外部的,刚一沾上我,就失去生气而衰退。我这块土壤不宜生长邪恶。由于我善于表演德行,我不需要花力气也不需要强迫自己,只要任意编造就行了。我可以演得像公子王孙那样潇洒,使观众屏住呼吸,我把这个角色演得精益求精。人家喜爱我,所以我是可爱的,再简单不过了。世界不是安排得妥妥帖帖的吗?人家对我说我长得漂亮,我也就相信了。一些时候以来,我右眼长了角膜翳,后来使我成为独眼龙和斜眼,当时却一点也看不出来。人们给我拍了许许多多的照片,我母亲用彩笔整修着色。在保存下来的一张照片上,我脸色红润,满头金黄的鬈发,面颊滚圆,平和的目光充满了对现存秩序的敬重;鼓鼓的嘴巴装出不可一世的样子:我知道我的价值。    
    光天性善良是不够的,还要未卜先知:小孩口中透天机。孩子儿们刚从自然脱胎,是风和海的表兄弟。他们的牙牙学语,对于知音者来说,富有广泛但是朦胧的启示。我外祖父曾同亨利·柏格森柏格森(1859—1941),法国哲学家,法兰西科学院院士,“非理性主义”的代表人物,一九二七年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横渡日内瓦湖,他说过:“我兴奋得如醉似痴,目不暇接地观赏熠熠闪烁的山峦和波光粼粼的湖水。柏格森却坐在一只箱子上,目不转睛地瞧着两脚之间的那块地方。”他从旅途中这件小事上得出一个结论:诗的沉思胜于哲理。于是他对我沉思起来,在公园里,坐在一张帆布躺椅上,身旁放着一只啤酒杯,他看着我跑来跑去,他想从我含混不清的话语中悟出至理名言。他居然真有所悟。后来我嘲笑过这种痴癫,现在不免后悔,这其实是因为他感到大限将临。夏尔用陶醉来攻克焦虑。他在我身上欣赏着世间奇妙的作品,以便确信一切皆好,甚至连人生可怜的末日也是好的。大自然正准备把他收回自己的怀抱。在山顶树梢上,在海波水浪中,在点点繁星之间,在我幼小生命的发源地,他寻找着归宿。他拥抱大自然,接受大自然的一切,包括为他挖好的坟墓。这可不是真理,而是他的死神通过我的口给他的启示。我幼年平淡无奇的幸福不时夹杂着丧事的气氛,因为我的自由是多亏了一起及时的死亡,我的重要性全靠一起等待已久的丧事。唉,怎么不是呢?阿波罗神殿所有的女祭司都是女死神,这是众所周知的;所有的孩子都是死亡的镜子。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善”产生于我内心的最深处

    我外祖父把自己的儿子看做眼中钉,这个可怕的父亲一生肆意虐待他们。他们踮着脚进屋,出乎意料地发现老人待在一个小孩子的膝旁:真叫他们伤心!在几代人之间的冲突中,孩子和老人往往是携手合作的:孩子传达神谕,老人解释神谕。本性露真情,经验传真知:成年人只有闭嘴的份儿。倘若没有孩子,他们便去找一只鬈毛狗。去年我去过一次狗公墓,在一块块墓碑上的铭文中,我认出外祖父的“至理名言”:狗懂得爱,狗比人更温柔、更忠诚,狗的感情细腻,有一种从不出差错的本能,能知善知美、识别好坏。一个伤心欲绝的人说过:“波洛纽斯波洛纽斯,狗名。,你比我好得多,反倒比我先死,我还苟且活着。”当时有一个美国朋友陪着我,听说此话,他一气之下,朝一条泥铸的狗狠狠踢了一脚,踢碎了一只耳朵。他行之有理,过分喜欢孩子和畜生,其实是厌恶人类。    
    因此,我是前途无量的鬈毛狗;我预卜未来。我说一些孩儿话,人们记住了,并跟着我说,这样我就学会了创造其他的话。我也讲一些大人的话,会使用“超过我年龄”的话语,而且不走样。这些话语就是诗,办法很简单:信鬼神,信运气,信虚无;从大人那里整句整句地借用,把句子拼拼凑凑,然后学舌地说出来,但并不解其义。总之,我口传的是真正的神谕,别人爱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吧。“善”产生于我内心的最深处,“真”出自我“知性”幼稚的蒙昧。我信心十足地自我欣赏着。我的举止和言论有价值,自己并不知道,大人却认为是显而易见的。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毫不吝惜地向他们奉献我自己享受不到的高尚乐趣。我小丑般的言行披着慷慨大度的外衣:可怜的人们曾为没有孩子而伤心,我心一软,便从虚无中跑了出来,很有一点利他主义的气势;孩儿的外表其实是我的乔装打扮,为的是给他们造成有一个儿子的幻觉。母亲和外祖母常常教我排演下凡出世的场面,因为这乃是绝顶仁慈之举。她们投夏尔·施韦泽之所好,知道他的癖性,知道他喜爱戏剧性的变化,有意为他准备一些意想不到的高兴的事情。夫人们把我藏在一件家具的背后。我屏住呼吸,她们离开屋子或假装把我忘记了。我消失了。外祖父进了屋,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看他的表情,好似我根本没有存在过。突然我从小小的藏身处走了出来,承蒙我出世,他感到不胜荣幸,见到我,他立即活跃起来,完全换了一副面孔,向天举起双臂:我的出现使他高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一句话,我献出自身,时时奉送,处处赠与,奉献一切。只要我推开一扇门,我自己也感到显圣似的。我把立方形积木一块一块往上砌,从模子里取出沙人:我大声呼叫,一个人应声而出,我又造出一个幸福的人。安排我吃饭,睡觉,按时令变化为我增减衣衫,都是这些拘泥虚礼的人们生活中的佳时良辰和必尽的义务。我当众吃饭活像一个国王,如果我胃口很好,人们便向我道贺,连外祖母也脱口喊道:“他吃得多乖啊!”    
    我不断地创造自己。我既是赠与人也是赠与物。倘若我父亲活着,我就会知道我的权利和义务;他死了,我一无所知。我没有权利,因为爱浸透了我整个身心;我没有义务,因为我出于爱才慷慨给予。惟一的职责是讨人喜欢;一切都是为了装点门面。在我们家,大度宽宏比比可见:外祖父养活我,而我使他幸福;我母亲对每个人忠心耿耿。今天,回想起来,惟有母亲的忠诚在我看来是真的,当时我们却好像闭口不谈。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生活只是一系列的礼仪,我们把时间消耗在互敬互让、虚礼相待上。我尊敬长辈,条件是他们宠爱我。我耿直,开朗,温柔得像个姑娘。我总往好处想,相信别人,大家都是好人,因为大家都是高高兴兴的。我把社会看做是一种功德和权势的严格等级制度。占据阶梯最高层的人把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给予处在他们之下的人们。我绝对不会占据最高一级,我知道最高一级是留给严厉而慈善的人们的,他们是维持社会等级的人。我栖身在等级之外的一个小小的阶梯上,离他们不远,我的光芒从阶梯的上端倾泻到下端。总之,我小心翼翼地避开世俗的权势,既不屈就低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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