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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存在。这甚至令人气恼。如果我起身将唱片从托盘上拿开,将它摔成两半,我也触及不到它。它在以外——总是在某个东西以外,在声音以外,在小提琴的某个乐音以外。它通过一层又一层厚厚的存在显露出来,细薄而坚实,可是当你想抓住它时,你会遇见存在物,你只能撞上毫无意义的存在物。它在它们后面,我甚至听不见它,我听见声音,即揭示它的空气振动。它不存在,因为它没有多余的东西。与它相比,其他一切都是多余的。它在。
而我,我也想在,我甚至一心只想这个,这便是事情的底细。我对自己生活中的表面混乱看得一清二楚,因为我在这些似乎毫不相干的企图中找到了藏在深处的同一个欲望:将存在逐出我身外,排除时间里的脂肪,将瞬间拧干,挤干,使我自己纯化、硬化,最后能够发出萨克管那样清晰明确的音。这甚至可以当做一个寓言:一个可怜的家伙走错了世界。他和别人一样存在在有公园、酒吧、商业城市的世界里,但他想让自己相信他生活在别处,生活在画幅后面——和丁托列托丁托列托(1518—1594),意大利画家。的总督们,和戈佐利戈佐利(1420—1497),意大利画家。严肃的佛罗伦萨人在一起;生活在小说后面——和法布里斯·台尔·唐戈及于连·索黑尔分别为司汤达的作品《巴马修道院》与《红与黑》中的男主人公。在一起;生活在唱片后面——和爵士音乐长长的、干巴巴的呜咽在一起。后来,当过傻瓜以后,他明白了,睁开了眼睛。他看出他弄错了,他是在一个小酒馆里,面对一杯温啤酒。他颓丧地坐在长椅上想:我是傻瓜。正在这时,从存在的另一面,在那只能远远看见,永远无法接近的另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旋律开始跳起来,唱起来:“应该像我一样,应该有节奏地痛苦。”
那声音唱道:
Some of these days
youll miss me honey。
唱片上的这个地方大概被擦伤了,因为声音很古怪。还有点什么东西令人难受,唱针在唱片上轻轻擦动,却根本触及不到旋律。旋律在后面,很远很远。这一点我也明白。唱片被擦伤,被磨损。女歌唱家也许死了,我呢,我即将乘火车离去。存在物既无过去也无未来,从一个现在落入另一个现在;声音在日益分解,嘶哑,滑向死亡;而在这个存在物和这个声音后面,旋律仍然不变,年轻而坚实,像无情的见证人。
歌声沉默了。唱片转了一会儿也停住了。咖啡馆摆脱了讨厌的幻影,正在反刍,反复咀嚼存在的乐趣。老板娘脸上充血,朝她那位新男友白胖的脸颊扇几个耳光,但未能使它发红。这是死人的面颊。我呢,我滞留在那里,几乎睡着了。再过一刻钟我就上火车了,但我不想这个。我想到在纽约一座大楼的二十一层有一个美国人指美国作家多斯·帕索斯(1896—1970),他曾写过流行歌曲。——原编者注,他长着浓浓的黑眉,脸刮得光光的,正热得透不过气来。在纽约上空,天空在燃烧,蓝天起火了,黄色的大火舌舔着楼顶,布鲁克林的顽童们穿着游泳裤在浇水管下冲身子。在二十一层,阴暗的房间像被大火烤着。黑眉的美国人在叹息、喘气,汗水流在脸颊上。他只穿着衬衫坐在钢琴前,嘴里有烟味,脑子里隐隐约约、隐隐约约有一个曲调影子,Some of these days。再过一小时汤姆会来,屁股上挂着那个扁平水壶,于是他们两人都将倒在皮椅上,大口喝酒,炙热的阳光将使他们的喉咙燃烧,巨大而酷热的困倦沉沉地压着他们。但是首先得记下这个曲调,Some of these days。湿手抓住钢琴上的铅笔。Some of these days;youll miss me honey。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这样或那样,反正都一样。歌声就是这样诞生的,它挑选了这个眉毛如炭的犹太人精力衰竭的身体来诞生。他有气无力地拿着铅笔,汗珠从戴着戒指的手指上落到纸上。为什么不是我呢?为什么恰恰要通过这个装满了脏啤酒和烧酒的笨伯来完成这个奇迹呢?
“玛德莱娜,您能再放一次吗?就一次,然后我就走了。”
第二部分:安托万·罗冈丹的日记黑女人的歌声
玛德莱娜笑了起来,她摇动手柄,于是又开始了。但是我不再想到我,我想到远方的那个人,他在七月的一天,在炎热阴暗的房间里写出了这个乐曲。我试图通过旋律,通过萨克管平直而微带尖酸的声音去想念他。他写了这个。他曾有过烦恼,对他来说,一切并不是应该的那样,他要付账单,某处还有一个女人,她并不如他所希望的那样思念他,此外还有这个可怕的热浪,它使人化成一摊脂肪。这一切谈不上美丽,也谈不上光荣。但是当我听见这支歌,当我想到正是这个人写的,我便觉得他的痛苦和汗水……很动人。他运气好。他大概还意识不到。他大概想:要是有点运气,这东西会给我带来五十美金。多年以来我这是头一次为别人激动。我想知道他的事,我想知道他有过什么样的烦恼,他有妻子还是独身。绝不是出于人道主义,恰恰相反,是因为他写了这个。我不想结识他,何况他也许已经死了。我只是想了解他的情况,以便在听唱片时可以常常想到他。就是这么回事。我猜想,如果有人告诉他,在法国第七大城市的火车站旁有人在想他,他会无动于衷,但是换了我,我会高兴的。我羡慕他。我得走了。我站起来,犹豫地待了一小会儿,我想听那个黑女人的歌声,听最后一次。
她在唱。这两个人获救了:犹太人和黑女人。获救了。他们也许以为自己彻底完了,被淹没在存在里,然而我此刻如此温情地想念他们,谁也不会这样想念我的。谁也不会,连安妮也不会。对我来说,他们有点像死人,像小说人物。他们已经洗去了存在这个罪孽,当然并不彻底,但做到了人所能做到的一切。突然间,这个念头使我不知所措,因为我已对此不抱希望。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在畏畏缩缩地擦过我,我不敢动弹,惟恐它消失。某个我原先不再体会的东西:一种欢乐。
黑女人在唱。那么我们可以证明她存在的价值?稍稍一点?我感到自己出奇地胆怯,不是因为我抱很大的希望。我像一个在雪地行走、完全冻僵的旅行者,突然走进一个暖和的房间。我想他会在门边一动不动地待着,一直发冷,全身轻轻地打着冷战。
Some of these days
Youll miss me honey。
难道我不能试一试……当然不是乐曲,但我不能试试另一种类型吗?……肯定是写书,因为我不会干别的。但不是历史书——历史讲的是已存在过的事,而任何一个存在物都永远不能证明另一个存在物存在的价值。我的错误在于想使德·罗尔邦先生死而复生——而是另一种书。我不太清楚是哪一种,但是,在印刷的文字后面,在书页后面,应该有某个东西,它不存在,它超越存在。比方说一个故事,一个不会发生的故事,一件奇遇。它必须美丽,像钢一样坚硬,使人们为自己的存在而羞愧。
我走了,自觉茫然。我不敢做出决定。如果我确知自己有才能……但是我从来……从来没有写过这类东西;写过历史文章,不错,还有别的。可是一本书,一本小说,从来没有。有人会读我的小说,会说:“这是安托万·罗冈丹写的,就是那个泡咖啡馆的红头发家伙。”于是他们会想到我的生活,就像我想到黑女人的生活一样,仿佛这是一个珍贵的、半传奇性的东西。一本书。首先当然会是令人厌烦的、劳累的工作,它不会阻止我存在,也不会阻止我感觉我存在。但是,到了一定的时间,书将会写成,它将在我后面,它的些微光亮会照着我的过去。那时,通过它,我也许会回忆自己的生活而不感到厌恶。也许有一天,当我想到此时此刻,想到我弓着背等着上火车的这个郁闷时刻,我会感到心跳加速,我会对自己说:“正是那一天,正是在那一刻,一切都开始了。”于是我终于会接受自己——过去时,仅仅是过去时。
黑夜降临。普兰塔尼亚旅馆的两扇窗子刚刚亮了。新车站工地发出湿木头浓浓的气味。明天布维尔会下雨。
第三部分:墙第一次审判
我们被推进一个白晃晃的大厅,光线刺眼,叫人难受,我不得不把眼睛眯了起来。这样,我就看清了厅里有张桌子,在它后面坐着四个家伙,他们都是文职人员,正在看阅文件材料。另一些囚犯都已被集中在大厅深处,我们得穿过大厅去与他们会合在一起。他们之中有几个是我认识的,其余的大概都是外国人。排在我前面的两个,都是圆圆的脑袋上长着金黄色的头发,颇为相像,我猜想他们都是法国人。矮小的那一个,不停地把自己的裤子往上提,他显然很焦躁紧张。
就这样耗了将近三个小时之久;我被搞得昏昏沉沉,脑子里一片麻木,空白;不过,大厅里很暖和,使我感到很舒服,因为一天二十四个钟头以来,我们一直冷得在打哆嗦。看守们领着囚犯一个个来到那张桌子面前。那四个家伙就讯问囚徒的姓名与职业。对大多数人的提问仅止于这两点,有时,他们也东问一句,西问一句,如:“你是否参加过破坏军需品的活动?”“九日那天上午你在干什么?”他们并不听回答,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他们不时一言不发,眼睛直瞪着前方,然而又开始写写画画。他们问汤姆他是否确实在国际卫队里服役过;汤姆不能否认,因为曾经从他上衣里搜出过有关的证件。对余安,他们什么也没有问,但是,他说出了自己的姓名之后,他们在纸上写写画画了好久。
“我的兄弟若塞才是无政府主义者,”余安这样对他们说,“你们知道他已经跑了,至于我,我不属于任何党派,我从来都不过问政治。”
那几个家伙不作回答。余安又说:
“我没有犯任何事,我不愿意代替别人受罚。”
他的嘴唇哆嗦起来,一个看守制止他说下去,把他带走了。于是,轮到了我:
“你名叫马普罗·伊比埃达?”
我回答说:“是的。”
其中一个家伙瞧了瞧卷宗,向我发问:
“拉蒙·格里躲在哪里?”
“我不知道。”
“从六日到十九日,你一直把他藏在你的家里。”
“没有的事。”
他们写了记了一阵,看守们叫我出去。在走廊里,汤姆与余安在等着我,他们两旁各站有一名看守。我们一起往前走,汤姆问其中的一个看守: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看守反问他。
“这是一次讯问还是一次审判?”
“这是审判。”看守回答说。
“是吗?他们会把我们怎么办?”
看守冷冷地回答他:
“判决会在你们的牢房向你们宣布。”
用来当牢房关押我们的,实际上是医院的一间地下室。由于穿堂风,那里面冷得很厉害。整个夜里,我们都冷得发抖,在白天,也好不了多少。前五天,我是在总主教府的一间牢房里度过的,那是一个地牢,大概是在中世纪时期造的,由于囚犯很多,关押的地方太少,他们就把犯人随处安置,顾不得是什么地方。离开那个地牢,我并不觉得可惜,因为我在那虽未受冷挨冻,但单独囚禁时间长了,简直就叫人精神上难以忍受。关在医院的地下室里,我毕竟有同伴。余安沉默寡言,因为他一直陷于恐惧之中,何况,他年纪太轻,没有多少话可说。汤姆倒是一个健谈的人,而且,他精通西班牙语。
在地下室里,有一条长凳,四只草垫。看守们一把我们带回来,我们就坐下来,一言不发地干等着。过了一会儿,汤姆开口了:
“我们完蛋了。”
“我也这么想,但我认为他们对小家伙是不会怎么的。”我说。
“他们没有任何东西可向小家伙问罪,他只不过有一个当了战士的兄弟,仅此而已。”汤姆说。
我瞧了余安一眼,他那样子就像没有听见我们的谈话。汤姆继续说下去:
“你知道他们在萨拉哥斯是怎么干的吗?叫犯人躺在公路上,用卡车在犯人身上开过去。这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