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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悬念故事全集-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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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玛和鲁斯·泰森正在客厅里等着。泰森显然很不安。他时不时紧张地看一眼我的脸,好像那是温度表一样。 
  诺玛很沉静。我在出让证书上签了字,泰森作为证人也签了字。诺玛递给我一个装满钱的手提包。我没有费神去数钱。 
  泰森拿出一份证券清单,诺玛递给我几张纸,那是我要求的统计单据,我粗略地翻了一下,把它们折起来放进上衣口袋,我花点时间的话、也能搞到这些东西,但我想让他们俩有事做,这样他们就不会猜测我的真实目的了。 
  “现在我要给你们一样东西了,”我说。“你们可以说这是对你们辛勤劳动的回报。” 
  我打开腿上的一个盒子,这是我进屋前从汽车行李箱拿出来的。里面放着那把德国手枪。我托着手枪,冲诺玛说:“诺玛,你一定很乐意重新得到它吧?” 
  “我当然乐意,”她回答说,站起身,第一次露出微笑。 
  我说:“诺玛,你微笑的时候,非常迷人,虽然有些邪恶。” 
  她微笑着向我走来,我掉转枪口,扣动了扳机。我瞄准她开了三枪。她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打中一样,踉跄着向后退去。 
  她刚一倒在地上,我就把枪口对准了泰森。 
  他吓坏了,眼睛瞪得溜圆,像个落水的小狗一样全身发抖。 
  “泰森,”我说,“好好看看她。你不想像她一样死吧?” 
  他的眼睛飞快地低下,瞥了一眼地下的尸体。他连话也说不出,只能拼命地摇头,表示他不想死。 
  我说:“泰森,如果你不照我说的做,你马上就会死去。” 
  “什么事都可以,”他呜咽着说,“你让我干什么事都行。” 
  “真正杀害我父亲的凶手是诺玛,”我安慰他说。“你只是他的工具。她只是利用你而已,对吗?” 
  “对,”他声音颤抖地说。“她利用我,我——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无法抗拒她。” 
  “说得对。为此,我要给你一次机会。我要你写一张便条,承认你杀了我父亲——和诺玛。然后你带上这十万元,夹着尾巴尽快离开这里。如果你被抓住了,那你就完了。我会否认你的指责,便条将证明你是有罪的。但至少你得到一次幸存的机会。公平吗?” 
  他使劲点头。“非常公平。” 
  我带他走向客厅的桌子,让他自己打开抽屉,拿出我父亲的文具用品。我转到桌子的另一边,举起枪,枪口离他的太阳穴只有一英寸。 
  “拿起那支笔,”我命令道。“一字一字照我说的写。” 
  我口述道: 
  “我不得不惩罚诺玛,因为她逼我杀了鲁道夫·克鲁格。她有一种奇怪的力量,控制了我,我无法抵抗。她的声音在我的脑袋里低语,要我去杀人。我不得不终止这一声音——上帝保佑我!” 
  “这个便条很怪。”我说,“但很符合目前的情况。如果你被抓住了,你可以说自己精神不正常。现在签上你的名字!” 
  他一签上名字,我立刻用枪管顶住他的太阳穴,扣动扳机。我擦干净手枪,把他的指纹按在上面。然后,我把一支铅笔插进枪管,挑起手枪,扔到他晃动的右手下。 
  我拿起装着十万元的手提包,那里面现在又放进了出让证书和装手枪的盒子,我走出大门,钻进我的汽车,没有开灯就开走了。 
  我顺利地回到电影院,没有人看到我。散场出去的时候,我又和斯坦墨茨聊了几分钟,谈谈刚看过的两部电影,接受了他对我失去父亲的安慰。 
  最后,我拍拍多丽的背,笑着离开了。 
  这些精心设计的证明我不在场的办法全都白费了。 
  我根本没有受到怀疑。 
  几天后,当我还陶醉在胜利的喜悦中时,接到温斯特罗姆警官的一个电话。 
  “你搞错了,”他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感到背上升起了一丝凉意。 
  “你搜索你父亲房间时,没有发现最让人不可思议的证据。如果你及时发现的话,陪审团毫无犹豫地就会判他们俩有罪。当然,现在这没什么关系了。但我认为你会觉得这非常有趣,克鲁格先生。” 
  “什么证据,警官先生?” 
  “听着,克鲁格先生,我不想在电话上告诉你。你只有亲眼看到后才敢相信。你有时间过来一下吗?” 
  “当然有,”我马上回答说,虽然警察局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 
  温斯特罗姆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好像随时要大笑起来,他带我来到一问阴森森的审问室,那里只有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窗帘拉着,头顶上的灯光非常刺眼。 
  桌子上是一个黑色的盒子或箱子。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察耐心地站在桌子边。屋里还有一位刑侦科的斯坦伯里警官,我以前见过他。 
  他们都是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温斯特罗姆才慢慢收敛起笑容,开始问有关我父亲职业的一些问题,我告诉他,我父亲是从剪辑师起家、当过摄影师、导演,最后才成为一位制片人的。 
  突然,他转脸大声问我:“你知道你父亲非常嫉妒你继母吗?” 
  “知道。这是千真万确的。” 
  “他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调查她,是吗?” 
  “是的。” 
  他咧嘴笑了。“好,我告诉你实话吧:在你继母的情夫杀害你父亲时,你父亲拍下了这一过程。” 
  “什么!” 
  他笑着点点头。“我们昨天才发现那些隐藏的摄影机,当时我们从客厅的墙上挖一颗子弹出来,偶尔发现旁边隐藏得非常巧妙的镜头。顺藤摸瓜,我们找到了很多镜头。安装这一套设备,他一定花了很多钱。 
  “整个系统是声控的,房间里一定程度的声音、动作等就会启动整个系统。在沉默了三分钟后,系统就会自动关闭。它们是连续工作的,当一个摄影机的胶卷用完后,另一个摄影机就会开始工作。他在屋里到处都安装了声控摄影机。 
  “他被害时,刚从欧洲回来,所以可能他没有来得及关掉摄影机。当泰森杀害他时,摄影机正在运转。啊,我要让你亲眼看看。 
  奈特,放胶卷让这位先生看看!” 
  我转回头,看到盒子已经拿掉,露出一台装好胶卷的放映机。 
  斯坦伯里警官迅速拉起银幕。然后电灯关掉了,机器转动起来,画面出现了。 
  开始我很迷惑。画面上,诺玛和泰森站在一个客厅里。他们似乎在不安地等待。然后我听到诺玛提到我的名字,接着我看到我自己走进房间。 
  “他妈的!”温斯特罗姆警官喊道。“奈特,你放错胶卷了!啊,好吧,那么我们就先看这一卷吧。好吗,克鲁格先生?” 
  我没有回答。他的声音显得非常遥远,好像是从隧道的另一头传来的。我正在看自己打开盒子,然后我的手中托着那把德国手枪。“诺玛,你一定很乐意重新得到它吧?……诺玛,你微笑的时候,非常迷人,虽然有些邪恶。” 
  手枪在我手中跳动,枪声阵阵,诺玛踉跄着后退,倒在地上审问室的电灯亮了,随后是一阵紧张的沉默。 
  “啊,克鲁格先生,你在想什么?”温斯特罗姆的声音响起来。 
  “你有什么话要说吗?”我考虑了很久。“我想我最好打电话找一位律师,”我回答说。“在那之前,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一位律师!”温斯特罗姆嘲笑说。“你们听听他的话!一位律师!省点钱吧,克鲁格先生。有这样的证据,你不需要律师。承认有罪,跪下请求法官的宽恕吧。好好想一下,像这样的案子,法官会怎么判你?你只请向上帝祈祷了。” 
  我说:“我不想冒犯你,警官,但我并不想祈祷——祈祷对我没有用。如果你让我打一个电话,那么我愿意试试我的运气,请麦克斯韦尔·戴维斯为我辩护。” 
《 完 》

最后一搏
  布莱克是个警察。他当警察已经很长时间了。他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的警察身份,所以等于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就像现在这样,今天他休息,于是他坐在电视机前看球赛,身边放着一杯啤酒,照理说他应该放松一下了,可是他下意识中仍然在工作。 
  所以布莱克从电视机屏幕上认出了那个人。 
  布莱克以前因为工作忙,错过了许多场橄榄球比赛,这次他以为自己也会错过的、没想到,职业橄榄球决赛那天,刚好他休息,他觉得自己真是运气太好了。但他没有想到,好事还在后头呢。 
  那场比赛非常激烈,精彩纷呈,布莱克看得津津有味。比分交替上升,现在又打成平局了。电视镜头推向观众席,解说员说:“观众看得如痴如醉,兴奋不已。” 
  就在这时,布莱克看到了他。 
  布莱克身材高大魁伟,他自己在高中时也打过橄榄球,虽然他很想上大学,却没有上成。那时,橄榄球奖学金还很少。他一直想上大学,然后当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希望的那样,相反,他成了一名警察。 
  他是一名出色的警察。他一开始分在交通科。在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前,他都要看看失窃汽车名单——它们的牌子。 
  型号和车牌号,这成了一种习惯。他虽然是个新手,但他发现的失窃汽车比谁都多。 
  他的记忆力非常惊人,名字、号码和面孔,他几乎能过目不忘。 
  他现在还能记得第一个跟他约会的姑娘的电话号码,记得战争中他的一系列编号,记得他逮捕的第一个犯人的面孔。他离开交通科后,经常去局里的照片室,看那些通缉犯的照片。他每年都会发现几个通缉犯——在街上、在人群中、在游艺尝在电梯中,以及在买热狗时。他从没认错过,所以这次他也很自信。 
  布莱克的脸色总是很苍白,他的生活很简单。他一直过着单身生活,从没结过婚。他那神话般的记忆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这一切赢得了他的同事们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职位也逐渐升上去,就他的教育和能力而言,他现在的职务算是已经到顶了。 
  布莱克站起来。他很自然地记住了那个人旁边的出口,这样他就知道他是坐在哪一区的。那是FF区。如果届时比赛还没有结束的话,那么从出口进去,向左拐,他就会坐在那里。 
  现在比赛快结束了。布莱克穿上鞋,把枪套挂到肩膀上,考虑着这一难题。 
  如果比赛按时结束了,那么他就赶不到体育馆。只有出现平局,需要进行加时赛,他才可能赶到那里。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个地区的警察,告诉他们有一个通缉犯在体育馆,让他们封锁体育馆,把他搜出来。 
  他抿紧嘴唇。 
  布莱克了解那个人,了解他的全部历史,虽然他只看过一张望远镜拍的照片。他愿意冒险,把赌注押在加时赛上。这个人是属于布莱克的,不属于警察局。布莱克一向是单枪匹马,这次他也要单枪匹马。如果比赛按时结束,那个人走了……他耸耸肩。他愿意冒这个险,再说,既然那个人在城里,他会注意寻找的。 
  想到这里,他走出自己两居室的公寓,连电视机也没关。他下了楼,钻进汽车,马上打开收音机,收听比赛的实况转播。他把车退到街道上,向橄榄球体育馆驶去。 
  他拼命超车,尽力在比赛结束前赶到那里。他对城市的交通线路了如指掌,知道哪条路最近,哪条路车最少。 
  收音机里,比赛仍在进行,时间快到了,仍然是平局。观众的叫喊声非常大,布莱克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也在跟着喊。也许他感到不安,已经离开赛场了?不会,他只会随着人群一起离开,不会独自一人先走的。另外,他应该是一个狂热的橄榄球迷。 
  布莱克遇到红灯,不得不停下车。 
  他听到观众的吼叫声和解说员兴奋的声音。平局打破了,有一个球队领先一分,但那不是布莱克喜欢的球队。他气得直咬牙,在心里喊道:加把劲,小伙子们,扳回一分,再打成平局,进行加时赛。 
  红灯一变,他马上飞快地开起来,同时倾听着观众的吼叫。他喜爱的球队发起进攻,他默默祈祷他们能扳回一分,但是,这次进攻失败了。布莱克骂了声。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了,他要赶不及了。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喜爱的球队又发起了一次进攻,布莱克紧张得不得了,双手紧握着方向盘。他应该打电话,而不是自己亲自去。他差点闯了红灯。突然,进攻得分了!平局!就在这时,结束的哨声响了。 
  布莱克身体向后一靠,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那个人逃不掉了,是他布莱克的囊中之物了。他虽然只见过一次那个人的照片,但刚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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