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死囚档案-第5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徐广强对刘振花说:“人都这样了,咱就先不给她治了吧,不如把这女的埋了算了,死与不死我们不管,不然我们自己又花钱给她治病,又负担赔偿……”    
    刘振花是个没有主见的女人,只是问:“这样行吗?咱不能不管人家死活吧?”    
    徐广强这时候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坚定:“是死是活管不了啦,埋了算了。”    
    刘振花无言地点头默许了。    
    这时候,本案的第三被告人杨志刚出现了。只有21岁的杨志刚是刘振花的侄子,平日里能说会道,心眼多,徐广强和刘振花在肇事后由于一拖再拖,失去了抢救伤者最宝贵时间后,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他们的这个侄子,一来给他们壮壮胆,二来也想让杨志刚给他们出出主意。在徐、刘二人拉着伤者于当晚18时许找到杨志刚时。杨志刚的第一个反映是报案。他劝徐广强说:“赶紧通知交警队或公安局呀!”    
    但当徐广强和刘振花提议要把人埋掉后,杨志刚没再坚持报案。他先是上车看了看因失血过多已深度昏迷的伤者张珍,然后提议将张珍掩埋于河北省固安、涿州与北京房山区交界的所谓“三不管地带”的大青河西岸沙地内。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3个罪恶的身影埋掉了无辜的张珍,同时也为自己掘下了坟墓。    
    几乎就在徐广强、刘振花在医院门口掉头的同时,伤者张珍的丈夫,一个二级残废的瘦弱男人赶到了现场。但看到的仅仅是肇事路面上的一滩血迹和妻子的一双皮鞋。其实,案发的当时就有多人目睹、围观记下了徐和刘的特征、肇事车辆的型号。这两人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伤者拉走的。周围目击车祸的群众告诉他,他的妻子被拉走送医院抢救了。于是他立即赶到附近医院去寻找,他当然没有找到,他跑遍了本区所有医院寻找,当然也没有找到。    
    “肇事者跑了!”这是他突然冒出的念头,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房山分局良乡支队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对肇事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向案发时周围目击证人调查了解肇事司机和车辆的特征,于第二日便开始在全区各乡、镇、村对可疑农用车辆进行排查。    
    


第六部分第115节 逃避罪责的丑行

    而就在交通部门在肇事现场勘查在全区各医院找寻被害人时,徐广强他们正在大青河西岸沙地内,上演着杀人灭口以逃避罪责的丑行。    
    其实被害人当时及随后的数时间内并未死亡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和北京积水潭医院外科专家会诊意见:“死者主要创伤为左股骨干及左耻骨骨折,双髋骨翼骨折。无颅脑、脊柱、胸、腹、盆腔脏器损伤,无主要动静脉损伤。股骨干骨折、骨盆骨折的致死原因主要是大量出血造成创伤失血性休克。单纯闭合性骨干骨折出血量大约800…1000毫升,一般不致危及生命。但骨盆骨折如严重则大量出血,有较高的死亡率,从解剖结果看,死者骨盆骨折不甚严重。多发骨折常见致死原因是为脂肪栓塞,但多于伤后24小时后发生。可以认为,一般情况下上述伤情不致造成伤者在短期内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过周密侦查,确认肇事车辆为房山区闫村镇大十三里村农民徐广强所有。经当时现场两名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确认徐广强即是肇事司机。并发现徐广强和刘振花去向不明。    
    作案后,三人在得知公安机关逐村查找肇事农用车辆后,自知罪责难逃,在刘振花提议下,三人一同潜逃至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大黑山采石场,隐姓埋名打工为生,想以此逃避法律的追究。    
    三人畏罪潜逃至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大黑山采石场后,其实一天安生的日子也没有过。他们三个人一说这事就紧张的要命,而且还非常的沮丧。他们都后悔了,把人撞了真不应该不送医院,还把人埋了。这要是让公安局抓住了就得判刑,弄不好要枪毙的。他们整天唠叨的就是这几句话。    
    后经公安机关慎密侦查,2002年4月12日,在案发后的一个月零两天的时候,将三人全部抓获归案。    
    2002年10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徐广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被告人刘振花、杨志刚故意杀人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是一起非常简单的案件,之所以引起我们多方关注和思考,是因为抱有这种侥幸心理的司机还非常多。据报载,截止到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84。9万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六个分所平均每天办理机动车牌照逾千个。专家预测,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到2002年底明年初,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有望突破200万辆。    
    与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相适应,机动车驾驶员的人数也激增。仅上半年就新增机动车驾驶员近20万名。目前全市揣“本儿”的驾驶员已达到295万人。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超过300万人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专家认为,机动车数量猛增,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经济发展速度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但也增加了城市的路、车矛盾,对道路建设乃至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过这起案例,提醒所有的机动车驾驶员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要勇于承担责任,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及时报案。如果肇事后逃逸,甚至为逃避责任和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那是罪上加罪,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第二十八章   冷血杀手    
         误打误撞绑架吴若甫    
    装备制式手枪、冲锋枪、手榴弹,冒充警察4次绑架人质,拿到巨额赎金后残忍“撕票”。订购大批武器预谋抢劫国库,扬言要把北京闹翻天。王立华绑架团伙在绑架影星吴若甫后最终落入法网。2004年10月14日,王立华绑架团伙的10名成员分别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到有期徒刑。除绑架罪外,他们还分别被犯有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等罪行。一审判决后,2004年11月1日,王立华及其同伙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王立华在法庭上的冷笑通过媒体的报道让很多人深深记住了,有人认为王立华的冷笑是因为怕死而虚张声势,也有人认为王立华敢作敢当,有点当“老大”的风范,甚至有人认为王立华本人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坏人。王立华从一个孩子成为劣迹斑斑的罪犯,是什么让王立华如此残忍?如此冷血?    
    偷钱笼络人心,9岁开始当“老大”    
    王立华面对记者的时候,脸上仍然带着一副淡漠的冷笑。很显然,他已经不止一次接受记者采访了,他甚至知道记者想问什么。谈起小时候,他自称“从小就很坏”,讲起少年时期的斑斑劣迹,王立华似乎很陶醉,仿佛为自己后来成为犯罪团伙的“老大”找个“根正苗红”的理由。    
    记者试图探询王立华从孩子变成恶魔的轨迹,但遗憾并令人迷惑的是,王立华自称“天生就是个坏孩子”,没有人教他学坏。连王立华自己也没有真正探究他越来越冷血的起因。    
    与同龄人相比,王立华的家庭条件是比较优越的,他小时候从没有缺过零花钱。一是母亲的溺爱给他钱,二是没有钱他就偷。王立华上面有个大他6岁的姐姐,父母34岁的时候才有了他,因为是家的里的老小,家人对他也很宠爱甚至有些放纵,这使他从小缺乏一种自控能力。跟其他孩子比较,除了男孩子固有的调皮,他的性格中多了几分霸道。因为他小时候一直没有遇到过什么难处,有什么问题,父母甚至姐姐就帮他解决了。所以,他的性格中渐渐多了一些“主宰”一切的东西,希望别人围着他转。父母觉得他毕竟是个孩子,没有刻意地约束他。    
    在家里,父母基于感情的因素可以放纵他顺从他,但到了上学的时候,并不特别出色的王立华却无法让同学顺从他,也很少有人跟他一起玩。这使王立华很苦恼,他整天苦思冥想一个问题:用什么办法让别的同学心甘情愿地追随自己呢?    
    


第六部分第116节 “跟班儿”

    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学校门口有个卖糖葫芦的老头。王立华手头不缺零花钱,他经常去买糖葫芦吃。有一天下课的时候,王立华非常大方地给一个同学买了一支,这个同学非常高兴,后来王立华还给他买了贴画等玩具,这个同学就像“跟班儿”一样整天围着王立华转。几毛钱就能换来“权威”,王立华见这一招很管用,就用同样的方法网络了很多同学。    
    被前呼后拥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多同学为了一支糖葫芦都学着当时港台电影的口气叫王立华“大哥”,这大大满足了王立华小小的虚荣心。    
    但是,要满足这种虚荣心,需要金钱的支持。王立华觉得钱真是一个好东西,但他不过是一个小学生,没有来钱的渠道,平时攒下的零花钱和压岁钱花光之后,王立华开始寻找借口从父母那里骗钱,等骗来的钱很快花光之后,父母就不再多给了。    
    小小的王立华明白,没有钱就没有前呼后拥当“大哥”的风光,搞到钱是当务之急。他把目光锁定在了父母的钱包上,父母不给他就悄悄地偷。很快,父母发现钱包里的钱经常莫名其妙地少了,叫来儿子一问,王立华坦然承认是自己偷的。当然,承认之后免不了一顿暴打。    
    在王立华的童年,他最怕他的爸爸。他的爸爸是一个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人,但是他的妈妈却一直非常溺爱王立华,每一次爸爸的管教都会引得父母之间的争吵。有一次妈妈甚至对爸爸说:“你要是怕他拿钱,就别往家拿。”一番话气得爸爸一边喝酒一边抽闷烟。而爸爸的管教,也加剧了王立华对父亲的仇恨。    
    妈妈的溺爱纵容了王立华,他从9岁开始就明目张胆地偷家里的钱。有一次,为偷亲戚寄存在他家的钱,他谎称自己去上学,但出门后在楼道中一直躲藏着,直到看着父母离开后,他用斧子劈开了家里的橱柜,拿走了里边的钱。    
    不到一年,家里几乎不敢放钱了,父母把家里的钱都放在单位。全家人防贼一样防着他,夏天王立华妈妈穿着裙子,没有兜,她做饭的时候钱包都要拿在手里,要不然就拿皮筋勒胳膊上,以防被王立华偷走。    
    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需要金钱的支持,王立华控制不住自己偷钱,所以,他总有机会偷到一点钱,父母总是防不胜防。王立华偷钱的欲望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从家里偷不出钱来的时候,他的目光盯上了老师的钱包。    
    老师们的钱频频失窃,引起了学校的注意,经过排查,发现是王立华所为。学校找到王立华的父母,才知道王立华连父母的钱也不放过。当然,这一次王立华免不了爸爸的一顿拳脚。    
    学校以宽容的态度容留了王立华这个“害群之马”,但他并没有因为学校不开除他而收敛,反而认为学校也像父母一样拿他没有办法,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他经常带着一群同学逃课、打闹,老师没有别的办法治他,就不许别的孩子理他,以此孤立他。但是,老师的话没起多大作用,因为王立华有钱而且很“慷慨”,他天天给同学们买小玩艺儿,买贴画和玩具。因为利益的驱动,天天围着王立华的孩子依然很多,这大大满足了王立华小小的虚荣心。在只有9岁的王立华的意识里,已经明白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能当“大哥”,有钱就可以控制一切。    
    逼迫父母离婚,从小偷变成抢劫犯    
    王立华用他从家里和老师那里偷来的钱,满足了他所谓的虚荣心。但父母即使再溺爱孩子,对于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都不会容忍。爸爸把棍棒打折了、皮带抽断了,也改变不了王立华的“贼性”,而且每一次爸爸的管教都会引得父母之间的争吵。    
    12岁的那年,因为王立华再次偷钱,爸爸再次举起了棍棒。已经被气得发疯的爸爸一边打一边喊着:“我今天打死你,也不要家里出个贼。”而王立华挨打时眼睛毫无表情地盯着爸爸,流着血的嘴角还不时发出一阵冷笑。    
    爸爸气急败坏地问:“你怎么那么坏,跟谁学的,你周围也没有坏人啊?!”    
    王立华回答得很干脆:“我心里也觉得挺奇怪的,也没人教我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