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著作有《土生子》(1940),该书开创了反种族歧视的主题,
被称为“黑人文学的里程碑。”此外,还有自传体小说《黑孩
子》(1945),演讲集《白人们,听着!》等。
书的发现
一天早上我去上班,到得比较早。进了银行大厅,看门的黑人正在
拖地板。我站在柜台前拿过孟菲斯出的《商业呼声》信手翻了起来。翻
到社论版,看到一篇谈亨?路?门肯的文章。我曾听人说过门肯是《美
国水星》的编辑,此外便对他一无所知。这篇文章是对门肯的一篇愤怒
的谴责,结尾是一句简短辛辣的话:门肯是个傻瓜。
我不明白门肯究竟干了什么,会弄得南方人那么藐视他。在南方我
只听见过黑人受到谴责,但这个人却不是黑人。还有,门肯持有什么想
法会弄得像《商业呼声》这样的报纸对他公开大张挞伐。他无疑是赞成
了南方不喜欢的主张。那么,除了黑人也还有人批评南方么?我知道内
战期间南方曾经仇恨过北方的白人,但是我一辈子还没见到过这种仇恨
的表现。尽管当时我对门肯一无所知,对他却产生了一种模糊的同情。
把我不当人看的南方对他不也使用了最尖刻的词句么。
那么,关于这个门肯,我能从哪儿知道点什么呢?河边倒是有个大
图书馆,但它的书架也跟公园和运动场一样,是不许黑人光顾的。我给
白人职员取书曾经到图书馆去过几次。他们有谁会帮我借到书呢?我怎
么能在读书的时候不致引起跟我一起工作的白人的注意呢?对他们我一
直是成功的隐蔽了我的思想感情的,但是我相信如果我笨手笨脚地去找
书看,一定会引起他们的敌视。
我估量了一下那些职员们的性格。有一个人叫唐,是犹太人,但我
不相信他。他的地位比我好不了多少。我知道他的心情不安而且没有保
证。他一直对我作出随随便便嘻嘻哈哈的样子,却掩饰不住他对我的轻
蔑。我怕找他帮我借书,他那种向白人表示种族团结共同反对黑人的狂
热愿望,可能使他出卖我。
那么,老板怎么样?也不行,他是个浸礼会教秆,我担心他不能理
解黑孩子想读门肯的书的道理。其他的白人职员的态度也表明他们是三K
党人或三K 党的同情者,当然也是不行的。
只剩下一个人了,他的态度不能算是反黑人的,因为我曾听见白人
称他作“教皇崇拜者”。他是个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受到南方白人的仇
恨。我知道他读书,我曾经为他从图书馆去取过几回书。我觉得他既然
也受到仇视,想必不会出卖我——当然,拒绝我也是可能的。我思前想
后,衡量了许多各种无法衡量的现实情况。
一天早上,我在那天主教徒的桌子前站定了。
“我想请您帮帮忙,”我低声对他说。
“什么事?”
“我想读书,但是从图书馆借不到书。您能把借书证借给我用一用
么?”
他怀疑地打量了我一眼。
“我的借书证平常都是借满了的,”他说。
“我知道,”我说。我站在那儿等待着,一声不响,问题还搁在他
面前。
“你该不是想给我惹麻烦吧,孩子?”他问道,注视着我。“啊,
不会的,先生。”
“你要借什么书?”
“借一本亨?路?门肯写的书。”
“哪一本?”
“不知道。他写的书不只一本么?”
“他写了几本书。”
“这我可不知道。”
“你怎么会想起读门肯的?”
“啊,我不过是在报纸上读到他的名字,”我说。
“你想读书,这是好的,”他说。“但是你应当读该读的书。”我
没说话。他难道想来关心我读书怕事么?
“让我想想看,”他说。“我要研究一下。”
我转过身来正要走,他又叫我回去,不放心地打量起我来。
“理查,对别的白人别提这件事。”他说。
“我懂得,”我说。“我一句话也不讲。”
几天以后,他把我叫了去。
“我用我妻子的名义搞了一张借书证,”他说。“这一张是我的。”
“谢谢你,先生。”
“你认为自己能使用得好么?”
“我一定好好使用,”我说。
“他们如果怀疑你的话,你会惹上麻烦的。”
“我给图书馆写条子、条子的写法跟你让我去取书时的写法一样,”
我告诉他。“我要签上你的名字。”
他笑了。
“去吧。让我看看你借的什么书,”他说。
那天下午,我就忙着伪造起借条来。唔,H。L。门肯写过些什么书呢?
我一本也不知道。最后写出了一张自己认为不露马脚的条子:
亲爱的夫人:您能否让这个小黑家伙(我用黑家伙这个词,是想让
图书管理员相信条子不是我写的)带回亨?路?门肯的书?我签了那白
人的名。
我跟往常替白人办事时一样走进了图书馆,但是我怕一不小心露出
马脚来。我脱下帽子,跟桌子保持了一个毕恭毕敬的距离,装出完全跟
书籍无缘的样子,等着借书的白人办手续。书桌边已经没人了,我还等
着。白人图书管理员望了望我。
“你要什么,孩子?”
我装作说不出话来,向前走了一步,只是把条子交给他, 没张嘴。
“他要门肯的哪本书?”她问。
“我不知道,夫人,”我说,躲避着她的眼光。
“谁给你这个借书证的?”
“伏克先生,”我说。
“他在哪儿?”
“他在上班,在M——眼镜行。我以前在这儿帮他借过书的。”
“我记得,”那妇女说。“但是他以前从来不这样写条子。”
啊,上帝,她怀疑了。也许她不打算借书给我了?如果她那时转过
身去,我便可能一弯身子跑出门去再也不敢回来。这时我倒想出了一个
大胆的主意。
“你可以打电话问他,”我说,心里怦怦直跳。
“你该不是自己要看这些书吧?”她单刀直入地说。
“啊,不,夫人,我不认识字。”
“我不知道他要借门肯的什么书,”她小声地说。
这时我明白我已经胜利了。她心里想着别的事,再也没注意到种族
问题。她往书架走去,却回头望了我一两次,好像仍然不放心。最后她
拿了两本书回来。
“我给他送两本书去,”她说:“但是请告诉伏克先生下回自己来
一趟,或者,把书名写给我。我不知道他打算读什么书。”
我没出声,她在借书证上盖了章;把书递给了我。我不敢望她,转
身出了图书馆,害怕她会把我叫回去继续追问。到了离图书馆一个街区
的地方,我才打开了一本书看了看书名:《序言集》。我那时已快过十
九岁生日了,但还不知道序言(Preface)这个词该怎么念。我翻了翻书,
看到了许多陌生的字和陌生的名字。我摇了摇头,感到失望。我看了看
另外一本书;那书叫《偏见》。这个词的意思我懂得。我这一辈子都听
见这个词。我立即对门肯的书警惕起来。为什么会有人用《偏见》做书
名。这个词上沾满了我种种回忆中的种族仇恨的脏污,我简直难以想象
竟然会有人拿它做书名,我是不是把门肯误解了?一个有偏见的人当然
是错误的。
我把书给伏克先生看时,他望了我一眼,皱了皱眉头。
“那个图书管理员说不定会给你打电话呢!”我提醒他。
“不错,”他说。“但是我要你在读完这几本书之后跟我谈谈学到
些什么?”
那天晚上,我在租来的屋子里,一面让热水流过我放在水槽里的猪
肉黄豆罐头,一面打开了《序言集》,读了起来。我为那本书的风格,
它那透彻、干脆、大气磅礴的字句所震动,感到骇然。他为什么要那样
写?怎么会有人那样写东西?我想象这人是个大发雷霆的魔鬼,抢着他
的笔大砍大杀,仇恨煎熬得他憔悴了。他谴责美国的一切,赞扬欧洲或
德国的一切,嘲笑人类的弱点,讽刺上帝和权威。这是什么意思?我站
起身来,希望弄明白这些词句后面存在着什么现实? 。的确,这个人是
在战斗,用话句进行着战斗,他用话句作为武器,像使用大棒一样挥舞
冲杀,话句能成为武器么?唔,能,这不就是例子么。那么,我说不定
也可以用它作武器?不,这叫我害怕。我又读了下去,使我惊异的不是
他的内容,而是世界上竟然有人有勇气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不时地抬头望一望,怕有人进屋看见了。门肯那样满怀激情地谈
到的是些什么人呀?阿那托尔?法朗士是谁?约瑟夫?康乔治?莫尔、
福楼拜、莫泊桑、托尔斯泰、法兰克?哈里斯、马克?吐温、托马斯?哈
代、阿诺德?本内特、斯梯凡?克莱因、左拉、诺里斯、高尔基、柏格
森、易卜生、巴尔扎克、萧伯纳、仲马、爱兰?波、托马斯?曼、奥?享
利、德莱塞、H。G。威尔士、果戈里、T。S。艾里奥特、纪德、波德莱尔、
爱德加?李?马斯特斯、斯汤达、屠格涅夫、洪尼克尔、尼采? 。还有
许许多多其他的人是谁?这些都是真实的人么?他们还活着么?他们曾
经活过么?他们的名字怎么念?
我遇到许多我不懂的字,我有时查查字典,有时碰到一些字,还没
有查字典便已从前后文猜出了它的意思。但这是多么陌生的天地呀?我
读完这书时,深深地感到世界上还有一些重要得可怕的东西被我忽视
了。过去我也曾试着写作,曾有过感情上的狂喜、曾让我幼稚的幻想漫
游,然而,经验却把我追求梦想的冲动慢慢地赶走了。现在这种情结又
奔腾起来,我于是渴望读书,渴望学到看待事物、理解事物的新方法。
那不是相信或是不相信的读过的书的问题,而是感到某种新的东西,被
某种东西感染从而使得世界变了样的问题。
到了天亮时,我吃着猪肉黄豆罐头,感到昏昏欲睡。我去上班,但
是那书的情绪却不肯消失,仍然萦绕在我心里,我所看见的、听见的和
所做的,无一不染上了它的色彩。我这时觉得自己懂得了白人的感觉了。
我不过是读了一本谈他们怎样生活的和思想的书,就把自己溶化到了书
里。我心里模糊地有一种犯罪感。我有了这些书本上的想法,我的行为
会不会弄得白人不喜欢我呢?
我又伪造了些借书条,更经常地到图书馆去借书。读书成了我的一
种激情。我所读到的第一本严肃的长篇小说是辛克莱?路易士的《大街》。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我的老板杰拉德先生,我鉴定他是美国人的一种典
型。我看见他挎着高尔夫球袋走进办公室时不禁笑了起来。我过去一直
感到和老板之间有很大的距离,现在却觉得距他近了一些,虽然仍然遥
远。我现在感到懂得他了。我感到了他生活圈子的狭小。这一切不过是
因为我读了一本描写一个神话式人物乔治?F。巴比特的小说。
那些小说的故事情节倒不如它所表现的观点那样引起我的兴趣。我
毫无保留地沉浸在每一本书中。我并不想去评价它;我只要能看到或感
到某种不寻常的东西就满意了。而在我的眼中,每一件事都不寻常。读
书好像成了一种令我沉迷的嗜好。每本小说都要造成我某种情绪,我总
要抱着这种情绪过好几天。然而我却不能克服一种犯罪感。我感到周围
的白人已经看出我对他们有了不同的看法,看出了我在变。
我带着书去上班总要用纸包起来——这个习惯我以后在别的城市别
的环境中还保留了多少年。有些白人当我不在时翻过我的书包。他们盘
问起我来。
“小家伙,你读那些书干什么?”
“不干什么,先生。”
“你读的这些玩艺儿挺深的,小家伙。”
“我不过读着玩,先生。”
“你要是不小心,头脑会弄糊涂的。”
我读德莱塞的《珍妮姑娘》和《嘉丽妹妹》,这两本书叫我想起了
我母亲的痛苦遭遇,使我心里非常难受。我沉默了,对周围的生活感到
迷惘。如果那时要我向人谈一谈我从这些小说中找出了什么道理,我一
定说不出来。因为那只不过是对生活本身的一种感受而已。我一生的遭
遇使我跟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的东西一拍即合,感到永远读不够。
由于我沉浸在新的情绪和思想之中,便也买了一令纸,写起东西来;
但是我却写不出什么;勉强写了,也都十分枯燥。我发现要想写作光有
愿望和感情是不够的,便打消了写作的念头。不过我仍旧茫然,怎么可
能把人理解得那么深,竟然能把他们描写出来呢?我能弄懂关于生命和
人的道理么?我好像感到由于我的严重无知和遭到种族歧视的社会地
位,写作是无法做到的事,这才懂得了当一个黑人的意义。我可以忍受
它带来的饥饿,学会了怀着仇恨生活。但是发现有一些感情没有我的份,
甚至生活的呼吸本身对我也很遥远,却比什么都更叫我难过、委曲。我
感到一种新的饥饿。
读书在使我向上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