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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个北宋公务员(完)-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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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嘻嘻地将虫子放回旁边的树干,见她满脸警惕又像个螃蟹似的横移了几步,不禁乐出声来:“你这般胆小,今后可如何是好?”
  “别提了,一提我就不想活,你说我怎么就弄了这么个灾星。凌儿多好呀,又懂事又乖巧又贴心从来都不调皮捣蛋。早知道是这样的小讨债鬼,我才不会生他出来!”
  元昊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对了,那天你说的什么小蝌蚪什么池子,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问陆兄,他还跟我故作神秘。”
  宋小花傻笑两声:“他不是故作神秘,他是害羞~所以我也不能告诉你,因为这样的话,就等于说明我的脸皮比他厚。”
  “……这本来就是事实。”
  “……厚道!”
  “咦?祖爷爷原来在这儿呀!”
  “……好好好,我就给你指条明路。你去问凌儿吧,他一定会给你解惑的。”
  
  后来,元昊真的去请教了陆凌,七岁的小糯米团子用豁了两颗大门牙的漏风腔很认真地答道:“小蝌蚪就是你的儿子,池子就是媳妇肚子里的水塘。你把儿子先放到水塘里,然后过几个月再拿出来,就变成越儿,可以陪我玩了。”
  “……我儿子……越儿……”
  元昊着实晕了一阵子,才总算想明白。顿时发现自己的脸皮居然也很薄,干咳一声:“凌儿,这是你爹爹告诉你的,还是你娘亲告诉你的?”
  “娘亲说的。娘亲还经常让爹爹去她那里放小蝌蚪,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了才只拿出来一个。元叔叔,你说要怎么样才能从娘亲的池子里多拿几个弟弟跟我一起玩呢?”
  “这个……只能靠你爹爹的努力了……”
  元昊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脸,头一次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容易害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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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子期看着满屋乱蠕动的各类软体虫子,还有满墙满地满桌满凳的烂泥,忍了又忍才忍下了把那个臭烘烘的小泥猴给拎着衣领直接丢出去的冲动。
  现在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孩儿他娘暴躁的次数会越来越频繁了。原来,要维持儿子干净可爱粉雕玉琢的模样,是如此的艰辛不易。所以,今晚一定要好好慰劳一下家中的大功臣,好好的,慰劳……
  “越儿,你娘亲呢?”
  “娘,漂漂叔……”陆越揉了揉黑糊糊的小鼻子,然后嘴巴里发出‘咻’的一声:“没了!”
  “……怎么没的?”
  指着外面:“跑,咻!”
  “我知道了,一定是你用这些毛毛虫把娘亲给吓跑了对不对?”
  陆子期点点他的脑门,又吩咐有容赶紧让听弦来给小泥猴洗澡,再叫两个男丁来收拾屋子,便迈步向后院走去。
  遥遥最怕这些软趴趴的虫子,为了彻底逃离小捣蛋鬼的魔爪范围,必然跑得越远越好,断不可能还待在‘念园’内。
  
  入秋了,最后一波热浪的声势已成强弩之末,日头西落,空气中的凉意陡增。
  刚出园子的侧门,便见不远处的树林边正慢慢走着两个人,一前一后,相隔大约有半米的距离。
  宋小花照旧是永远不变的笑呵呵模样,嘴巴开阖不知正在说些什么。
  元昊则弯了眉眼,敛了锋芒,饶有兴致地倾听着。
  至一处开阔草地边沿时,元昊偏首看了看,脚步略停又继续,将步伐和速度调整到与侧前方的宋小花相一致。旋即,虚虚张开双臂,成一个半圆,良久。
  陆子期先是觉得有些诧异莫名,直到视线往下,细细端详,方恍然。
  那片刚刚开始泛黄的草地上,有两个被斜阳所映照的人影,正相拥而行。
  
  他爱她,一直未变。
  同样未变的,还有放弃和成全。
  后退一步,转身,复入园。
  
 
作者有话要说:小元筒子在这段感情里,是个悲催的好筒子……
另,有很多亲预感,结局即将到来。恭喜亲爱的们,答对喽!撒花!
大概也许可能……还有个两三章吧~完全没有计划的某妖怪疑惑望天中……




第七十六章  生个女儿吧

  陆子期推开卧室的房门,便见宋小花正侧身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着熟睡中的陆越,看似慈爱无限。
  放轻了脚步和声音,边将外衫脱下挂起边道:“越儿睡了?”
  没有反应。
  “你也累了一天,早点休息吧!”
  还是没有反应。
  “我把越儿抱回他自己的房间。”
  继续没有反应。
  终于觉得有点不对劲,碰了碰那个‘木头人’:“遥遥,我跟你说话呢!”
  终于有反应了……
  
  宋小花像被踩了尾巴的小母猫一样蹭地一下窜起,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双腿箍住他的腰,张嘴对着他的肩头就是一口。
  怕吵醒儿子,只得将痛呼咽下,脚下连移,带着挂在身上的凶悍猫儿一起转到屋子的角落,方压低了声音:“你做什么咬我?”
  “我恨你!”
  “……我才刚回来,什么都没做过啊!”
  “没有你,哪里来的那个小混蛋?”
  “……越儿?”
  “不然难道是凌儿?”
  “他又调皮了?”
  宋小花跳下来,指着自己的额角:“你看你看!”
  昏黄的灯光下,除了她那对仿若喷火的眼睛,什么都看不出……
  陆子期很努力地瞅啊瞅:“莫不成,是有皱纹了么?”
  跳脚怒吼:“……你们父子俩都跟我有仇!”
  连忙捂住她的嘴:“小声点儿,万一吵醒了越儿就又有得麻烦了。”
  把他的手拉下:“你以为还能吵得醒他?现在就算拿一面大铜锣在他耳边使劲敲,他也照样睡得跟头死猪似的!”
  
  话说晚饭后一个不注意,陆越又跑没影了。乱哄哄找了一阵子无果,只好求助于宋无缺那堪比哮天犬的鼻子,结果,狗儿也跟着一起人间蒸发了。
  找啊找啊,宋小花猛然想起了陆老爷子的酒窖。
  宋无缺自从两年多前尝到了酒的滋味后,那酒瘾便一日胜似一日。而陆拓不知是因为找不到拼酒的人呢,还是因为跟人喝够了呢,还是因为其实这位爷压根儿就是个大脑抽风型的人物,居然无比热衷于一人一狗共同把酒问青天的诡异意境。
  宋无缺的酒量越来越大,口味越来越刁钻,到后来,索性隔三岔五便自行晃进陆拓的酒窖里酣畅淋漓灌上几坛醉上个一天半日。可怜陆老爷子珍藏了几十年从不舍得轻易示人的极品佳酿,多数都进了狗肚子……
  
  抱着也许还没有醉得太过离谱的希望,宋小花来到了酒窖。老天开眼,宋无缺居然真的还算是比较清醒,因为它的爪子下面只有一个空坛子……
  而贼老天今日似乎心情格外的好,分外眷顾向来与他不对盘的宋小花,顺便还附送了让那么多人费尽力气也寻不见的陆越。
  只不过,原本活蹦乱跳没有片刻安静的皮猴子,已经变成了不醒人事嘴角直冒泡泡的小醉猫。
  看着那个仰面朝天睡在大酒坛子上的小魔星,宋小花那个泪呀……
  不过,再怎样悲催难耐都好,现在面对这么个小东西也没有发泄的机会,只好深呼吸,蹲下身想将儿子抱起。
  
  陆越自从会说话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之后,就对自己的穿着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而且是唯一的要求——红色。红衣红裤红袜红鞋红帽子,总之里里外外从头到脚只能有一个颜色,而且还要是那种能扎得人眼睛直发晕的深红大红。
  宋小花曾经一度想要改变他的这个喜好,毕竟一个男孩子如此热爱艳丽之色实在不是什么好事。小的时候倒是无所谓,以后长大了可怎么办,成天穿着一身山丹丹花开红艳艳招摇过市咩?可是,在数次努力均被陆越态度强横的宁肯裸 奔也决不妥协给击败后,陆子期的一句话让宋小花终于释然——
  ‘遥遥,无论如何喜欢红色总比绿色好吧?你想啊,帽子……”
  
  眼下,这个红孩儿索性连原本白嫩嫩的小脸也成了红彤彤一片,尤其是小鼻子,那红的,跟熟透了的红樱桃似的。
  宋小花看得又是气又是笑,捏了捏他的鼻尖,又为他擦去嘴角吐出的小泡泡。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感觉到了动静,陆越的眼睛一下子睁开,直愣愣瞪了一会儿,忽然小眉毛一皱一竖,貌似非常的愤怒,扯着嗓子哇呀呀怒吼:“抢酒!走!”。同时使劲一挣扎一推,只听‘啊’‘嘭’‘哎呦’‘汪汪’四声连响,此起彼伏……
  猝不及防立足不稳的宋小花向右侧一个趔趄扑倒,脑门正好重重磕在了宋无缺刚刚挠开的酒坛子边缘。宋无缺见状,连忙在表示了抗议后,就两个爪子抱住坛子向一旁‘滚’开,以便远远离开这对很可能殃及池鱼的冤家母子……
  
  陆子期一边听宋小花的血泪控诉一边不由得想要乐呵:“没想到这小子成天笑眯眯的,居然这么有脾气,到现在还没醒么?”
  “大夫来看过了,说是虽然只喝了一口没什么大碍,但因为年纪太小,又是首次饮酒,所以大概要到明日午时才能完全复原,已经按照方子给小坏蛋灌了醒酒汤,睡一觉就该没事了。”
  “哦……”点点头,忍了又忍,还是非常不厚道地笑出了声来:“其实,这也不能怪越儿,他喝醉了嘛,所作所为都是无意识的。再说,谁让你自己没有蹲稳呢?否则,一个这么大点的小娃娃如何能将你推倒?”
  宋小花气急败坏,连蹦带跳掐住他的脖子露出獠牙就要效仿吸血鬼,陆子期笑着躲开,手指轻轻掠起她额上的碎发,柔声道:“好了好了,先别急着闹,让我再看看你的伤处,还疼不疼?”
  他的温柔就是她的死穴,屡试不爽历久弥坚……
  于是凶悍吸血鬼瞬间变身为娇羞小媳妇,扭着身子哼啊哼:“疼呢,可疼可疼了……”
  借着灯光仔细瞧,光洁白皙的额头上果然有铜钱大小的一块淡淡青紫,摸上去,稍有凸起感,看来当时的确撞得不轻。
  “擦了药酒没?”
  “没,又要揉又要捏的多疼啊,不擦。”
  “这样才能好的快啊!”
  “我不管,我就不擦。”
  “那你现在就不要嚷嚷。”
  “你个没良心的,都是你儿子害我的,你要负责!”
  “越儿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儿子。”
  “谁让他跟你姓来着?再说了,我是那么一个温良恭俭让的贤德女人,所以他的那些恶行一定都是遗传于你!”
  以指尖轻触青紫:“你还可以更加厚颜无耻一点。”
  龇牙咧嘴耍无赖:“你要负责你要补偿我!”
  暧昧一笑:“没问题,把越儿先送回房。”
  心花怒放:“好嘞!”
  
  宋小花把陆越交给照顾他的嬷嬷安顿好后,立马屁颠颠飞奔回来,却见陆子期正提笔而书。
  凑近一看,宣纸上已有四个大字——
  酒色财气。
  长叹:“看来,我到底还是低估了我的宝贝儿子呀!”
  搁笔:“何出此言呢?”
  “本以为只是个色鬼加财迷,没想到其实是个酒鬼色狼财迷外加暴躁火药桶。”
  陆子期摇头朗朗一笑:“其实我倒认为,人的身上就是要同时具有这四样习性才对。须知,自古以来,无酒不成礼,多少千古绝句多少倾心之交都离不开这杯中物。人的样貌虽只是表象只是过眼云烟,然而倘若世上无美色,则未免少了许多赏心悦目的乐趣,一见钟情的佳话。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追逐利益乃是人生来具有的本性,也正因如此,人们才有了奋发拼搏的目标,只有小家富裕了,国家才能富饶强盛。而只有人人心中都藏着一股昂然之气,遇事敢于面对不逃避,遇侮敢于抗争不后退,才能凝结成一个国家不灭的魂魄。只要能做到,饮酒不误事,好色能自持,贪财有门路,意气不乱发,那么便是真男儿!”
  
  他的人,正如他的字,有一种凛然风骨。让宋小花喜欢得要死要活,却不知为何又有些莫名的害怕和担忧。
  “反正你儿子无论做什么你都能给他找到合理的解释,然后再夸得他天上有地下无的。人家都说慈母多败儿,依我看,咱们家正好掉了个个儿。”坐到他的膝上,拿起笔心不在焉地随手划着:“冬青,今天元昊问了我一个问题。”
  像是看不下去她杀气四溢一塌糊涂的字迹,陆子期握住她执笔的手,一笔一画稳稳地在纸面书写着:“什么?”
  
  当时,她在前,他在后,旁边的那块草地让空气里带了好闻的清香。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来自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
  漫不经心的话语却让她猛然一惊,停下脚步,转身对上那张笑意依旧的容颜,然后决定死不认帐装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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