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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大将军平定台湾传奇-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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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成功得知行刺失败后,甚感脸上无光,便将满腔怒火发泄在施大宣和施显身上。据康熙五十四年《浔海施氏族谱》载:在施琅逃脱一个多月后,郑成功搜捕、暗杀施琅均不成,遂于顺治八年(1651年)的七月初八杀了施显,十六日杀了施父施大宣。父、弟被杀之噩耗传来,施琅不禁肝肠寸断,虎目泣血,悲愤难抑。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男儿生于天地之间,如若不能报得此仇,岂不枉活世间!施琅再无牵挂,辞别郑芝豹,最后面向东方的厦门岛望了一眼。他知道,终有一天,他一定会重新踏进厦门,而且是以胜利者的身份。然后,施琅满怀凄凉之情,毅然转过身去,迎着一轮西沉的落日,踏上了西去的道路,夕阳的余晖将施琅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清朝历史上即将迎来它的第一个水师提督。    
    这一次,连郑芝豹也觉得郑成功行事极端,对施琅降清持同情和支持的态度。道光刊本《福建通志•;台湾府二•;杂录》中有载,郑芝豹“察成功终无宥琅意,纵使去,琅后诣官军降。”至此,施琅归降了清廷,也将名字“施郎”改为“施琅”,开始其另一番人生。是年,施琅三十一岁。


亲人遭戮 愤然二次降清亲人遭戮 愤然二次降清(3)

    此时的施、郑二人已陷入不共戴天的对立境地。为报杀父杀弟之仇而降清成为施琅当时的惟一出路。原来的得力部将变成了难于对付的劲敌。施琅再次也是彻底的降清了。据陈万策《施襄壮公家传》记载,郑成功在听说施琅降清之后,不禁仰天长叹:“楚国之患,其在子胥矣!”陶元藻《靖海侯施琅传》记载,郑成功追悔莫及地说:“吾留一患与中原矣!”    
    春秋时期吴国大夫伍子胥是当时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伍子胥原为楚国人,文韬武略,勇而多谋,其祖父伍举、父伍奢、兄伍尚均是楚国的忠臣。楚平王疑太子欲谋乱,迁怒于太子太傅伍奢,将伍奢、伍尚杀害。伍子胥被迫逃亡吴国,发誓必灭楚国,为父兄报仇。伍子胥后来之所以能成为“楚国之祸”,在于其投奔吴国之后,得到了吴王阖闾的信任和重用,并借用吴国的力量灭了楚,报了父兄之仇。郑成功将施琅比作伍子胥,说明他不仅了解施琅的才干,还洞悉施琅事亲至孝、和睦亲属,深知施琅定会为报杀父弟之仇而报复郑氏。盛怒之后,郑成功预感到施琅今后定将为患郑氏,深感杀其亲人失策,为了有所挽回,以及为郑氏家族今后安危计,郑成功网开一面,释放了施琅的其余家眷亲属。然而,仇恨的种子已经种下,而且在施琅的心中扎下了根,再无任何回旋的余地。    
    施琅怀着血海深仇第二次降清,成为其人生重要的转折点,也向着他完成一生中最辉煌的事业迈出了第一步,台湾未来的历史也因此而改写。    
    关于施琅再次投清,史上屡有非议,激烈者甚至视施琅为“叛徒”、“汉奸”,其情可鉴。长期以来史界褒郑贬施,在对待历史人物的评价方面不能不说有失偏颇。这是一定历史时期汉人皇权观念长期影响的结果,同时也是因为郑成功在那个特定时代的特殊身份和历史作用所致。后人在观照历史时,所映出的影像多少有些变形。而往往这些变了形的影像又加大了人们对历史的曲解力度,进而造成或强化了后人之间的误会、隔膜、割裂,甚至族群对立。    
    华夏民族最先形成始于中原地区夏、商、周的立国。到春秋战国时又逐渐形成了华夏居中,称为中国,夷蛮戎狄配以东南西北,五方之民,共称“天下”,号为“四海”的格局,为后世中国发展形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历史文化基础。春秋初叶,诸侯争霸中原,在“尊王攘夷”的旗号下,激发了诸夏(后称华夏)的民族意识和民族优越感,民族矛盾激化。战国时期,在大认同的历史条件下,华夏诸国皆已承认自己为炎黄子孙。秦始皇为秦汉以后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形成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此后汉民族成为统一的多民族中国的主体民族,并使这一基本格局贯穿中国古代历史。    
    秦汉时期,汉族封建统治者采取民族歧视压迫政策,以大民族的优越感俯视边疆各民族。后在十六国及北朝时期,汉人曾一度成为被统治和被压迫民族。之后,汉人便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主体民族,直到1279年由元灭掉南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的以游牧民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尽管在这期间其他一些民族在北方也建立过政权,如契丹族建立的辽、女真族建立的金,均因未能入主中原,未成中国的正统。元朝时期,汉民族的优越感丧失殆尽,汉人的地位低下,成为蒙古人与色目人压迫的对象,于是汉族人民以各种形式起来反抗元朝暴虐的统治。朱元璋以“驱除胡虏,恢复中华”为口号,于公元1368年攻陷元大都,在金陵建立明朝,不过百年的元朝寿终正寝。从民族文化发展进程来看,可以说,中国古代历史就是一部在争取大一统的前提下,各民族之间统治与反抗的历史,惟有今天才倡导并基本实现了民族平等。    
    明朝末期朝廷腐败,党争激烈,皇帝昏庸,明朝的江山已成岌岌可危之势,农民起义、满清入关加速了其灭亡。在清王朝建立之初,由于受华夷之别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汉人以狭隘的民族情感来看待明、清政权的更替,将满族视为异邦,不承认入主中原的清政权可以代表中国,甚至将清兵入关视为异族入侵,把满族贵族建立清朝统治视为亡国。特别是在士大夫阶层,对清朝统治尤不能忍,幻想着恢复大汉民族建立的大明王朝,他们纷纷效忠于南明政权,反对入清朝为官,并视做官事清为“汉奸”,鄙夷这些“叛国”行为。同样,在这种民族主义思想的支配下,当时及后来很长一个时期,郑成功作为民族英雄所建立的伟大功绩,不仅是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台湾,主要的是因为他作为明朝孤臣坚持抗清而青史垂名。在当时多数汉人心中,郑成功是明朝忠臣,是匡复汉权的象征,是反抗异族统治、延续汉族历史的民族英雄。到了清朝末年,有志之士为救国救亡,推翻清朝腐朽的封建统治,仍延续了“反清复明”这一口号,用以激发民众情绪。为当时斗争的需要,郑成功抗清的意义被人为地夸大,被奉为极尊崇的地位。于是本着“汉贼不两立”及“为贤者讳,为尊者讳”的传统观念,对历史人物的褒贬,自然而然就用所谓忠与奸、贤与佞等二元观念进行简单的区分,施琅既然背叛郑成功投清,当然就是郑成功的对立面,理当受到谴责和唾弃。    
    任何一个民族都需要英雄。回望历史,这些为民族而勇于献身的英勇精神是应该也一定要去理解何颂扬的。尽管依当今大中华的视角观察,这些英雄的行为对象、行为准则和行为内容难免狭隘甚至迂腐,可这种为理想、为族群敢于献身的精神,无论对汉民族和大中华民族来说,都是重要甚至必需的。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一些人在评价郑成功与施琅时,自然会褒扬效忠明朝的郑成功,而对为清朝统一海疆做出过杰出贡献的施琅不以为然。以今天的社会现状和对历史的反观,没有必要把本没有也不该有的两人的对立继续强化和夸大,形成一褒一贬、非此即彼的状态。否则已经不是出于一种民族精神的弘扬了。部分人现今某种过分的褒郑贬施,除去狭隘的情感因素外,不能不说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一定的政治愿景有着某种程度上的企盼,这一点在今天的台湾岛内表现得较为明显。


亲人遭戮 愤然二次降清亲人遭戮 愤然二次降清(4)

    随着南明的灭亡,直至清朝末年,特别是晚清时期的腐败,使得汉民族主义在中国得以延存并被强化,影响至今。在如此历史文化背景下,对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认识也难免带有较强汉族主体意识。受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明朝最为强调忠君,朝臣中多有忠烈,虽后来不少人降清,却非品质低下、贪图荣华富贵之辈。在明朝将领中,诚然有兵部尚书史可法这样“舍生取义”的烈臣,但降清的经略大臣洪承畴却也不该被视为鄙俗之辈。洪承畴自幼读经,博览群书,从小就树立了治国平天下的宏愿。松锦之战,从崇祯十四年(1641年)九月至第二年三月,洪承畴被困于松山达半年之久,明朝援军因害怕清军不敢前来,城中粮食殆尽,最后城破被俘。开始洪承畴坚拒不降,决心“杀身成仁”,甚至以绝食相抗。但后来他亲身感受到皇太极的礼遇,再联想到明廷的腐败堕落、崇祯帝的残暴乖戾,最终降清。洪承畴在清朝为官20多年,佐理机务,招抚江南,经略五省,提出诸多建议和举措,比如建议清朝满族官员也须“习汉文,晓汉语”,倡导儒家学说,淡化满汉隔阂;为了缓和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他主张对抗清武装采取以抚为主、以剿为辅的策略,及一系列减轻百姓负担、刺激经济发展的措施,尽量避免过多的武装冲突和流血等等,为促使清廷迅速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和安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当然在那些坚持满清民族主义的王公贵族眼中,汉臣依然是“贰臣”。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明朝的忠臣们,还深陷于腐败朝廷的党争之中,他们的忠诚并没能减缓日益堕落腐化的明王朝覆没的速度,反使百姓深受战祸之害。所幸的是,时下中华民族各族一视同仁的观念成为学界的基调,对洪承畴予以了客观公正的评价,认为其所做所为某种意义上说顺应时代大势,对中华民族的安定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对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评价,不仅要客观地分析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以及历史人物的思想、认识、性格等因素,还必须要分析事件的演化、人物的行为是否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是否是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对其行为做出公正的评判。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都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早在其入关之前就与中原地区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甚至皇太极也是清朝的地方官吏。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其间,形成了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疆土概念,创立了各民族和睦共荣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明、清政权更替,是中华民族内部矛盾冲突的结果,清朝以朝气蓬勃的姿态取代了明朝的腐朽黑暗统治,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不论是什么人,只要他的所作所为有利于缓和民族矛盾,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国家统一,并促进社会的安定,都应该得到肯定和赞扬。施琅降清后,力主收复台湾、建设台湾,在客观上既维护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又实现了台湾的发展,善莫大焉。    
    施琅降清后又反清,反清后再降清,有人认为他是个反复无常的利益小人,据此断定施琅的品质恶劣、道德低下。这种评价既脱离了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对人情人性的理性分析,又缺乏对施琅个人性格、思想形成的了解,显然有失公允。施琅之首次降清,乃是奉郑芝龙之命,并无太多自己的主观愿望,也无所谓为贪图个人功利之念,与其品德高尚与否无涉。施琅再次降清,则是因为郑成功完全断绝了与施琅和解的可能,杀其父弟已使施琅与郑成功成为不共戴天之仇敌。为报仇雪恨,他降清也属人之常情,因而施琅的第二次降清属于被逼上梁山,与个人品德问题无涉。更何况施琅出身卑微,自幼饱受战乱之苦,除去建功立业、封侯拜相这些正常追求以外,他最高尚的追求无非就是希望百姓早日结束离乱之苦。倘若认为施琅在明知郑成功必杀之的情况下,仍须为忠主而不降清,坐待屠戮,那更是不切实际且不人道的看法。而以此认定施琅的品德低下,当然是苛责。    
    郑成功自起兵竖旗抗清以来,经大小战役百余次。在艰苦的征战中,郑成功虽然每每以褒奖来鼓舞斗志,但其执法严峻,“果于诛杀”,常以杀立威。被郑成功诛杀的部将,单单在《先王实录》中记有姓名的就多达七十余员,有的还祸及妻儿并全家。被诛杀者,除了有几起定为贪污罪外,其他多是战场上“怕死不前”的,有的的确该杀,但像杀施琅之父弟这样的冤案、错案并非绝无仅有。据阮旻锡《海上见闻录》记载,郑成功“用法严峻,果于诛杀。府尹杨朝栋以小斗散粮,杀其一家;又杀万年县知县祝敬,家属发配。”这种轻率的祸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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