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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马佐夫兄弟-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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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弯着腰,尤其在演讲开始的时候更是这样,并不是在鞠躬,却好象是
竭力向前冲着身子想要朝听众扑过去似的,而且几乎就象把他那长长的
脊背的一半弯了下来,在他的细长的腰上安装了一个铰链,使它简直差
不多可以弯成九十度的直角。他开始说得仿佛有点散,似乎不大有系统,
分别一件件地就事论事,但最后却联成了一个整体。他的演说可以分成
两部:前半部是对于公诉的批评和辩驳,有时带着恶毒和嘲弄的口气。
讲到后半部,他仿佛突然改变了语调,甚至连说话方式也变了,一下子
变得慷慨激昂。会场的听众似乎正等候着这个,高兴得战栗起来。他一
开始就直接进入正题,起头先说他虽在彼得堡履行律师职务,但到俄国
各城市为被告辩护已不是初次,但他所辩护的总是那种他自己深信他们
无罪,或预感到他们是无罪的人。“这一次我所遇到的情况也是如此。”
他解释说。“从读最初报上的通讯,我就异常吃惊地觉察到了一点对被
告有利的情况。简单地说,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某种法律事实,这样的
事实在司法的实例中虽然累见不鲜,但我觉得从来没有象在本案中那样
完整而且富有特色。这事实我本来应该等我快要说完话的时候,在结尾
部分再加以概括的,但现在我却想一开始就先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因为
我有一个弱点,就是喜欢开门见山,不想故弄玄虚,拖延不说,以求制
造效果和惊人的印象。这在我来说也许是缺乏计算,但也恰恰说明,这
是诚恳的。我的想法、我的论点是这样的:尽管大量事实的总和确实于
被告不利,但如果一件件单独地加以分析,却没有一桩事实可以经得住
批评!我越往下注意报纸的记载和各项传闻,就对于我的意见越加确信。
这时,我忽然从被告的亲属方面接到了替他辩护的邀请。我连忙立即赶
到了这里,而来到这里以后,我就更加完全地确信了。我现在承担为这
个案件辩护,就是为了要击破这个可怕的事实的总和,证明据以指控的
每个单独的事实是多么没有根据,而且荒诞不经。”
律师这样开了个头,然后突然宣布道:
“诸位陪审员,我在这里是新来的人。我获得一切印象都丝毫不带
成见。性格暴躁、放浪不羁的被告并没有在事前冒犯过我,象他也许曾
经冒犯过成百个住在本城的人那样,——就为了这个原因有许多人预先
对他怀有成见。自然我也承认,此地社会上激起了道德义愤是理所应当
的,因为被告生性确实暴躁而又放浪。但尽管如此,此地的社会却仍旧
接待他,甚至在才干卓越的公诉人的家里,他也受到了优渥的招待。(Nota
bene①:他说出这句话来时,听众中发出了两三声笑声,虽然连忙收住,
但是大家都听到了。我们大家都知道检察官接待米卡并不是出于自愿,
完全是因为检察官太太不知为什么把他当作是十分有趣的人。她是一位
极有道德的、可尊敬的太太,但是好发幻想,性格执拗,喜欢在某种情
况下,特别在琐碎的事情上和他的丈夫作对。不过米卡并不常到他们家
里去。)但话虽如此,”律师继续讲下去,“我敢斗胆地说,即使象我
的对手那样具有独立头脑和正直性格的人,也会对我的不幸的委托人抱
有一些错误的成见。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按这个不幸的人所作所为,人
家即使对他抱成见也是太罪有应得了。受了侮辱的道德感,尤其是受了
侮辱的审美感,有时是残酷地渴望报复的。自然,在检察官的才气横溢
的演词里,对于被告的性格和行为有严格的分析,对于案件也抱着严格
的、批判的态度,而主要的是在说明案件要点时表现了难得的心理深度,
一个人如果对于被告的态度具有多少故意的、恶毒的成见,是不会达到
这样的深度的。但是要知道,在某种情况下,有些东西是会比最恶意、
最抱有成见的态度还要更加糟糕、更加坏事的。比方说,如果我们醉心
于某种所谓艺术游戏,产生了诸如编写小说之类艺术创作的兴趣,尤其
是在上帝赋与我们丰富的心理研究的才能的时候。我在彼得堡临动身到
这里以前,有人警告我,——就是没有警告,我自己也知道,——我在
这里将遇到一位堪称是深刻精明的心理学家的对手,这位对手凭他的这
种特长,早已在我们年轻的法律界里博得了一种特别的声誉。可是诸位,
心理学虽然是很深刻的东西,却到底象是一根能两头伤人的大棒(听众
里发出了笑声)。啊,当然啦,你们是会原谅我作这粗俗的比喻的;我
不是十分巧言善辩的能手。但我可以从检察官的演说里,随便引用一段
作为例子。被告深夜在园中跳墙潜逃,用铜杵把拉住他腿的仆人打倒。
然后又立刻跳回园中,在被打倒的人跟前忙碌了整整五分钟,竭力想弄
清楚他是不是被打死了?检察官怎么也不肯相信被告所供的话是实在
的,不相信他的跳下来看格里戈里是出于怜悯。‘不,在这种时刻,还
会有这样多情善感的心理么。这是不自然的。他所以跳下来,就为了想
弄明白:他的罪行的唯一的证人是还活着,还是已被杀死。他这种行动
恰巧可以证明,他确已犯下了罪行,因为决不会为了别的理由、别的动
机或情感而再跳进花园里去的。’这就是心理学。但如果我们就把这同
样的心理学拿来,应用到案件上去,只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结果也同
样是言之成理的。凶手跳下墙来,是出于小心警惕的意思,想弄明白证
人是否还活着,而同时根据检察官自己的证明,凶手却竟把一个极大的
物证遗留在被他杀死的父亲的书房里,那就是被撕破的信封,上面注明
内有三千卢布。‘只要把这信封拿走,全世界就没有人会知道有这个信
封,里面还有钱,那笔钱一定是被告劫走的。’这是检察官自己的话。
现在瞧吧,一个人对于一桩事情毫无戒备,又慌张又害怕,匆忙地逃走,
把物证遗留在地板上,而过了两分钟,打死了另一个人以后,却正如我
们心愿似的,立刻产生了全无心肝、极有计算的戒备心。可是管它哩,
心理学的奥妙处就在于在前一种情势下,我象高加索的兀鹰一般,嗜血
成性,目光如剑,而在随后的一分钟里,却又麻木不仁,胆小如鼠。但
① 拉丁文:按。
既然我这样杀人不眨眼,既残忍又精明,杀人以后,还要跳下来,看证
人活着没有,那么为什么还要在我的新的牺牲品旁边忙碌五分钟之久,
何况还冒着可能会引出新证人来的危险呢?为什么要用手帕去擦被打倒
的人头上的血,弄污手帕,以后使它成为不利于我的有力证据呢?不,
既然我具有这样的计算心和硬心肠,那么跳下来以后,何不干脆就用原
来的铜杵,一连再朝仆人的头上狠砸它几下,索性把他完全杀死,以便
消灭证人,去掉自己的一切心病呢?再说,要说我跳下来,是为了查明
证人是不是还活着,为什么同时又在小径上遗留下另一个证人,就是那
根铜杵?要知道,这是我从两个女人那里抢来的,以后她们两人永远会
辨认出这铜杵是自己的东西,并且可以证明是我从她们那里抢来的。而
且我还并不是把铜杆遗失在路旁,由于心慌意乱而无心掉在那里的。不,
我恰恰是有意扔掉我的武器的,因为它被发现时,是在离格里戈里被打
倒处的十五步以外。试问: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我这样做,是因为我
杀了一个人,杀了老仆而感到痛苦,因此在懊恼中,怀着诅咒把作为杀
人武器的铜杵扔掉,只能是这样,要不然为什么把它那么使劲扔出去呢?
但既然会因为杀了人而感到痛苦和悯,那么自然我并不曾杀死父亲。因
为如果已杀了父亲,就决不会由于怜悯的心情而跳到另一个被打倒的人
身旁去,那时便会有另一种情感,那时就会顾不得怜悯,只顾到自救,
那是毫无疑义的。恰恰相反,我要再重说一句,我一定会完全砸破他的
脑袋,而不会去在他身上花费五分钟之久。所以能有怜悯和善良情感容
身的余地,就因为他本来是问心无愧的。因此,这又是另一种心理学。
诸位陪审员,我自己现在故意也来援用心理学,就为的是要明白地指出,
从这里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推出任何结论来的。问题全在于它落在什么人
手里。心理学甚至可以诱使最严肃的人也去想入非非,而且会完全身不
由己。我说的是过分迷恋心理学,诸位陪审员,我说的是对于心理学的
某种滥用。”
这时观众里又传出赞成的笑声,全是针对检察官而发的。我不打算
详尽引述这位律师的全部演说,只想择出其中主要的几段,几个最主要
的论点来说一说。
十一 既没有钱。
也没有抢劫的事
律师的演说中有一个论点,使大家都大吃一惊,那就是完全否认这
倒楣的三千卢布的存在,因此也就没有抢劫的可能。
“诸位陪审员,”律师开始说,“在这个案子里有一个极为突出的
特点最使一切刚来的、没有成见的人觉得惊愕,那就是控诉抢劫,同时
却完全不能在事实上指出:所劫的是什么?据说,所劫的是钱,就是那
三千卢布,但是谁也不知道,这笔钱究竟是否实际存在。你们想一想:
第一,我们怎么知道有这三千卢布,谁看见的?只有仆人斯麦尔佳科夫
一个人看见过,而且指出这钱是放在信封里,还注有几行字。也是他,
在灾难发生以前,就把这事告诉了被告和他的兄弟伊凡?费多罗维奇,
也曾通知过斯维特洛娃小姐。但是这三个人自己都并没有看见过这笔
钱,看见过的还是只有斯麦尔佳科夫一个人。这里自然而然产生了一个
问题:假使果真有这笔钱,斯麦尔佳科夫果真看到过,那么他最后一次
是在什么时候看到的?如果主人把这笔钱从床上拿走,又放在小箱里,
没有对他说,又怎样呢?你们要注意,据斯麦尔佳科夫说,钱放在床上
被褥底下;被告应该从被褥底下摸出来,但是床铺一点也没有弄皱,对
于这层,笔录里记载得清清楚楚。被告怎么会一点也不弄皱床铺?还有
他的染满了血的手,怎么竟没有弄脏特地铺上的干净而细致的床单?有
人会说:地板上那个信封怎么说呢?关于这信封,倒正值得我们好好谈
一下。我刚才甚至感觉有点惊讶:才智高超的检察官在提到信封以后,
就在他指出关于斯麦尔佳科夫杀人的这种怀疑十分荒诞的时候,曾突然
自己说明,——诸位听清楚,他是自己声明的:‘假如没有这个信封,
要是它不留在地板上成为一个物证,要是抢劫的人把它带走了,那么全
世界没有人会知道有这个信封,信封里面有钱,从而知道那钱是被告抢
走了。’因此,甚至检察官自己也承认,只有这一块上面写着字的破纸,
是控告被告抢劫的根据,‘要不然,谁也不知道抢去了钱,也许根本就
不知道有这笔钱。’但是难道仅仅因为有一块破纸留在地板上就能算做
里面曾放过钱,而且这钱已被抢走的证据么?有人会回答:‘可是斯麦
尔佳科夫看见过这信封里有钱的。’但是他在什么时候,最后一次是在
什么时候看见的?我现在要问的就是这句话。我同斯麦尔佳科夫谈过,
他对我说,他在灾祸发生的前两天看见过这笔钱!但是为什么,比方说,
我不能作以下的设想呢,那就是费多尔?巴夫洛维奇这老头子独自关在
屋里,在不耐烦地、歇斯底里地期待着他的情人来到时,由于无事可做,
突然把信封拿出来,拆开封口说:‘要信封干吗,也许她还不会相信哩,
如果把三十张一百卢布的钞票摆在一堆给她看,也许会印象更强烈,引
得她流出口水来。’于是他撕破信封掏出钞票以后,作为主人,自然有
权把信封随手扔在地板上,不会担心什么物证不物证。诸位陪审员,请
问,还有比这种设想,这种情况可能性更大的么?这有什么不可能呢?
但要是类似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的话,那么关于抢劫的指控就不攻自破
了:既没有钱,自然也不会有抢劫的事,如果那个信封留在地板上,就
是里面有钱的证据,那为什么我不能提出相反的说法,就说信封所以落
在地板上,正是因为里面已经没有钱,那笔钱已由他的主人事先取了出
来呢?‘不错,照这样说,这笔钱在费多尔?巴夫洛维奇自己从信封里
取了出来以后,既然家里进行搜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那么它究竟到哪
里去了呢?’第一,在他的小钱箱里发现了一部分钱,第二,他在早晨
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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