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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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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真的到了好好为自己打算的时间了。 

  不然的话,小林还真会看不起她, 

  元元吁出一口气。 

  姐姐笑说:“你那脑榫,象是忽然生拢了,现在我不必替你担心。” 

  接着一段日子,老王一直找她,她一直避他,她搬了家,他只知道她办公地点,有头有脸,也不方便上来,再送了几天花,不见回音,十分恼怒,也索性冷下来。 

  幸亏没有离婚,他想,这年头这些年轻女孩子,哪里有长心。 

  难得的是,双方都很庆幸。 

  元元不大戴手套了。 

  即使下毛毛雨,呵气成雾,她都没有再戴手套,也不觉得很冷,徒手做事灵敏一点,不论抓笔、翻报纸开车门,都比较方便。 

  周末元元把一只只箱子打开,整理衣物,找出十来廿双手套。 

  林思聪在一旁帮她,蔚为奇观。 

  元元数一数,单单不见那双红的。 

  红手套呢? 

  “它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小林答:“是这个样子的,急看要找,永远找不到,找得心慌意乱,找它一千次,都没有用!嘿!等到不要它了,它偏偏就在眼前。” 

  元元笑,“说那么大篇,你的意思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从不费工夫。” 

  小林忽尔紧张起来,笑说:“我怕它们走到不知道谁的大衣装里去。” 

  不过天气也渐渐暖和了。 

  一日元元走在马路上,看到行人道边有一只孤零零的手套。 

  她没有把它拾起,她只看了它一眼,随即过马路去办正经事。 

  元元连自己的红手套都无暇兼顾。 

  她好象再也没有看见过它们。 

  不过不要紧,冬天再来的时候,她可以握住小林的手取暖。 

  她不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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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孩儿 


 
 

  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 

  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 

  “待你定性再说吧。” 

  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 

  我摇摇头。 

  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 

  “十八。”他们说。 

  什么?大吃一惊,历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 

  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 

  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发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 

  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 

  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 

  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 

  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 

  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 

  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 

  “嗨。”她说。 

  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生采。 

  “美得很。”我说。 

  “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 

  足上仍是红鞋。 

  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 

  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 

  “这么明显。” 

  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 

  我委实好奇,“为什么?” 

  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复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黑吉)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 

  “我没有胆子。” 

  “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她给我一张卡片。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 

  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 

  我自问定力尚够。 

  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 

  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 

  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 

  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 

  谁在供养她? 

  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 

  她斟酒给我。 

  “来,看我的鞋。” 

  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 

  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 

  红舞鞋。 

  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 

  “有什么不好?” 

  “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 

  “我不怕。” 

  “到三十八也不怕?” 

  “别扫兴。” 

  “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爱红鞋。” 

  “我们知道。”我说。 

  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 

  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 

  “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 

  “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 

  “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 

  “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 

  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 

  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 

  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 

  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 

  “可不是。” 

  她替我加酒。 

  “你喜欢红色?” 

  “当然,红色是最美最神气的颜色、艳丽、夺目、耀眼,没有几个人配穿红。” 

  “红色是非常不经用的颜色。” 

  她忽然仰起头哈哈大笑,“你这个人,真有趣。”她说。 

  再说下去也无益,我们平静的吃了饭,便告辞,非常话不投机。 

  我不喜欢她,完全没有头脑,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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