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李敖快意恩仇录-第6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完呢,谁要去拥抱李焕?也许有人以拥抱国民党大员为荣,我却深以这种不实报道为辱。
《自由时报》实在太乱来了,因此我请来郭鑫生律师,把它告到法院,可是没告成。但我没
完没了,又逮到它诬指我开车闯红灯,就凭这么一句话,我又请郭律师告到法院,地方法院
法官谢碧莉判林荣三赔我十万元,我嫌少,上诉以后,高等法院法官吴欲君、王立杰、陈博
享在我的依法纠缠下,判他再加四十万,今年七月六日支票开过来,连同利息一共赔我五十
四万九千七百九十五元,可见我如何快意思仇!原因简单极了,就是“林荣三,大土蛋。讨
厌你,跟你干。逮到你,法院见”。如此而已。
  美国绰号“黑色轰炸机”(Brown Bomber)的重量级拳王乔·路易斯(Joe Louis),
从一九三七年到一九四九年,独霸拳坛十二年。他临退出江湖前,到台湾做过一次表演赛,
美中不足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没有可堪一击的对手能配他一战,他在台上,表情只
是一片索寞。一个不量力的美国军官颇有拳名,上台跟乔·路易斯比划,可是拳未伸出,人
已被撂倒,乔·路易斯表情继续索寞——他索寞,因为在这个岛上,没有真正可堪一击的
“敌人”。乔·路易斯来时,我正念中学,看到报上对他的描写,我茫然一直难忘;可是多
年以后,当我在文坛上独霸之余,我想到乔·路易斯,却又恍然若有所悟。乔·路易斯在美
国,有一次与朋友们外出,途遇有眼不识泰山的小子们寻衅,小子们打过来,朋友们打过
去,但是大家交手,乔·路易斯本人,只是闪躲而已。朋友们大叫老乔你怎么不打,乔·路
易斯说:“我这一拳多值钱啊!
  怎么可以用来打这些小子们。”乔·路易斯说这话的时候,也可想到他的索寞。——上
台的“敌人”固然不堪一击;台下的小子们,他也不屑一揍啊!我在台湾文海称雄,有一点
对乔·路易斯自愧不如的是,我有时要在对方太不入流的时候,为了开道过路,也会挥拳施
教,“打这些小子们”。并且,总是擒贼擒王,是狗就找主人,是和尚就找庙。做主人的、
做庙的,别想藏在身后,我一定把他们揪出来打。有人问,你李敖不是也说过:“我不该向
那些时代渣滓们消耗我的精力”
  吗?为什么你还一再做这样的事?我的答复是狗咬着你不放,你怎么办?只有先把狗弄
开再说。就像孙悟空对上二郎神,孙悟空跟二郎神打好了,可是二郎神带了一条狗,先放狗
来咬他,怎么力、?总得先解决狗的问题才行啊!可是解决狗的问题又不够,最后只好打成
一团了。一九九一年,潘君密(大风)写《美丑与得失》就有这样两段:“昨(四月十六
日)晚看了美国国家电视台(ABC)采访新近自大陆逃出的暴乱分子柴玲女士的节目后,使
我立即想到……李敖先生的名言:
  ‘我的一切努力,都随着台湾的微不足道而小化了!’同样道理,柴玲之所以受到美国
传播媒体的重视与利用,正说明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分量;套李敖说的话,那就是:‘柴玲的
一切,都因为中国的强大而大化了!,李敖反国民党,著作等身,英勇盖世,积三十年之努
力,竟不如柴玲小姐拿着小扩音器面对洋记者一夜之间的哭哭叫叫。其间道理是很明显的:
那就是李先生选错了对象,好比唐·吉河德去斗风车;而柴女士风云际会,正好当了中、美
两强政争中的一个码子,所以一夜成名。台湾太渺小,小得死活都没人理;中国太伟大,大
得掉一根毫毛都被人拾起来当活宝,这一点对搞反对的人而言,是非常之重要!尤其对柴玲
而言,更应该对她所反对的强大的祖国,深怀感激。”柴玲到外国后,写信给我、打电话给
我,我也以在大陆、台湾的努力与收获悬殊为言……(略——编者狗屎编者-文岭)台湾太
小了!国民党太小了!
  虽然如此,我仍;日自勉我自己一段话:“当它变得什么也不是,你跟它同在一起,你
也变得什么也不是。你不必对殒石做什么,如果你不与殒石同碎,你还是做你自己的世界性
普遍性永恒性生命性的工作吧。”这就是我一生的计划,也是我余生的方向。我一生的计划
是整理所有的人类的观念与行为,作出结论。人类的观念与行为种类大多了、太复杂了,我
想一个个归纳出细目,然后把一个个细目理清、研究、解释、结论,找出来龙去脉。这不像
是一个人做得了做得好的大工作,可是我却一个人完成它。这是我一生留给人类留给中国人
的最大礼物,因为自有人类有中国人以来,还没有过一个人,能够穷一生之力,专心整理所
有的人类的观念与行为的每一问题。人类的观念与行为经过这样的一番大清算,会变得清
楚、清醒,对前途有大帮助。也许有人说:“你做的,好像是最后审判?”其实不一样,最
后审判是人类的愚昧已经大功告成、已经无可挽回,只是最后由上帝判决而已。我做的,却
是一种期中结账。结账以后,人类变得清楚、清醒,可以调整未来的做法和方向。所以我做
的,跟上帝做的不一·样,我们只是分工合作。上帝从最初造人类开场、到最后审判落幕,
他只管首尾两头;而我却管中间,要清清场,检讨一下上半场的一切。所以,上帝最后可以
审判我,但在最后没到以前,我要检讨一切,包括上帝先生在内。
  十二年前,当刘会云去了美国,我想起龚定盦“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的
句子,感而有诗,写了一首《残棋》:

  不必有惊天号角,
  不必有动地鼓鼙。
  无声中,我们作战,
  在泥里,一片春泥。
  哪怕是好花堕水,
  哪怕是落红成离。
  只相信此心一念,
  一念里多少凄迷。
  明知你…你将远走,
  明知我…我志不移,
  明知他…灰飞烟灭,
  也要下这盘残棋。

  如今,残棋已毕,我这“国手”也虽胜犹辱,势将以垂老之年,做台风转向。我决定把
我自己期中结账,写回忆录和炔意恩仇录,双双以告苍生。当年司马光曾自豪:“平生所
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我写回忆录和快意恩仇录,也庶几近之。有些看似私事细
事,且事涉他人或第三者,但我以“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的坦白,都给写出来了。此司
马“光”之心,路人皆知也,甚至我觉得,我比司马光还司马光。
  因为司马光还恤人言,为了有人说他迟迟不把《资治通鉴》完稿是为了图利,他乃匆匆
写完,以致五代部分写得草率;我呢,绝不怕人说话,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才真正是“君
子坦荡荡,,的作风。正因为我相信司马光的自豪标准,因此我写出了任何中国人都不敢坦
荡为之的一面,若有人大惊小怪,我倒建议不妨看看英国文学家哈里斯(Frank Harris)的
自传-《我的生活与爱情》(My Life and Loves)。比起他那“西洋金瓶梅”式的记录,
我写出的,不但只是大巫面前的小巫,并且简直不够看了。
  我从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登陆台湾,一天也没离开,转眼已满五十年。一个外省人,
五十年在孤岛上,一夭也没离开过,还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外省人,“残山剩水我独
行”,在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统治下,挺身与国民党当权派斗争,一往直前、二入牢狱、三头
六臂、四面树敌;又挺身与台湾人当权派斗争,五花八门、六亲不认、七步成章、八面威
风。
  在所有斗争中,总是以人不可及的大人格、大节操、大头胁、大才华、大手笔、大刀
斧、大有为和大不敬,去斩将搴旗,外加踹走狗、小卒一脚。——李敖的敌人是不分大小
的,从外省人民族救星到台湾人民间乩童,只要看不惯,都可成为我嫉恶如仇的敌人,然后
动用大量的资料与黑资料,笔力万钧,把死人鞭尸、把活人打倒。在这种得理不饶人的作业
中,我是独行侠,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外,又“时髦不能动”。
画饼楼主在《台北日记》中说:“对整个知识界、思想界来讲,李敖才当得起真正的孤星,
因为他耐得住寂寥,忍得住高处不胜寒。”正因为有这种气魄,所以我不为“时髦”所动,
“虽千万人,吾往矣”,在往矣以后,口头以先知姿态,作弄别人。别人永远跟不上我。别
人是羊的时候,我是老虎;别人变成了老虎,我又是武松。这样的外省人,在这样的孤岛
上,岂不是怪事么?
  亚历山大大帝见到思想家狄阿杰尼斯,自负他说:“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我是狄
阿杰尼斯。”而我的自负是:
  “如果我不是李敖,我愿我是李敖第二。”五十年在台湾,我自负得不做第二人想,虽
然如此,作为一个来自白山黑水的人、作为一个午夜神驰于人类忧患的人、作为一个思想才
情独迈千古的人,我实在生不逢时,又生不逢地。严格他说,我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这个
地方,就好像耶稣不属于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一样。我本该是五十年后才降世于大陆的人,
因为我的境界,在这个岛上,至少超出五十年。我同许多敌友,不是“相见恨晚”,而是
“相见恨早”。今天的窘局,只是他们妈妈小产和我妈妈早生的误差。这一误差,凑合了许
多根本不该碰面的人碰在一起。也许,只有从这个谑画的角度来看我难以见容于这个岛,大
家才舒服一点、开展一点,才少一点怒容、多一点苦笑。
  耶稣说没有先知在自己乡土上被接受,大陆是李敖的乡土,但我不在其内;台湾是李敖
的乡土,但我被见于外,不过,对我说来,在内与见外,皆属过眼烟云,总归中国是我的乡
土,在这乡土上,大陆也好,台湾也罢,对我都是一样,我的终极是在无何有之乡、在广漠
之野、在中国与人类的历史上定位。在那定位深处,我英灵不泯,也会蓦然回首、回首“向
来萧瑟处”的台湾、回首“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台湾,而有以浑然一笑。——我会自语:
“那个孤岛吗?我曾经住过五十年,从青春到老去,我都在那儿.那是一个奇怪的岛,不论
我住多久、不论我多少快意恩仇,总觉得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虽然如此枯寂,我还是忘不
了它!”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清早,在中回台湾写(最后附告:我已跟台大医学院骨科主任韩毅
雄医师、法医学科主任陈耀昌医师初步谈好,我死以后,将捐出遗体,做“大体解剖”,然
后做成完整骨骼标本,永远悬挂子台大骨科,除嘉惠医学教学及研究外,恨我入骨者亦可髑
髅相见也。)
[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