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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第四卷)-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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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差异处    
    他声称根据一种反抗精神和对教廷充满着的鄙视之心(第412页)。我毫不客气地宣称,利玛窦神父的习惯做法应被保留下来;罗马为反对这些准则而对此作出的责贬是不会有结果的,人们可以继续在孔子和先祖的灵牌前上供品,无须铲除常见的题识;“天”和“上帝”仍是基督徒们的Dieu之中文名称,人们不应该撤去教堂中写有“敬天”的题额。


《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 第一部分戈维里神父致某先生的第二封信(2)

    这种非常详尽的陈述的细节于边缘上带有引号,以说服读者坚信这一切逐字逐句都是我的原话,既无增补又无减删。今天,我的话已不再是我的话了,原来记在我的账上的所有细节,都于其答辩中被全部删除了。他仅满足于声称(第15页,他归咎于我的一切亦为一种谎言),我承认“天”和“上帝”就是基督徒们的Dieu(天主)。    
    此外,我有理由对以下事实感到惊奇:这名荒谬的自吹自擂者(第93页)曾经忍受过传教士的疲劳并表现出过布道的热忱,无论他对于《自登基日起》教皇通谕的真义了解得多么不透彻也罢,应该让他说此道教皇谕旨从未讲过这方面的情况。教皇确曾禁止使用“天”和“上帝”等词以表达真正的Dieu(天主),“对于‘天’和‘上帝’等名称的真义难以表示认同”。但同样也很真实的事却是,教皇并未走得更远,特别是他丝毫未触及这个问题:中国人是否懂得以他们语言中的文字出现的“天主”和“上帝”这两个词。    
    据《趣闻轶事》的炮制者来看,他可能比教廷更加高明一些,他能勇敢地决定解决问题。为了使我成为罪人,他丝毫不怯步地将所有中国人都推进无神论者的行列,而又未能发觉他亵渎和辱骂了自己根本不懂的人。他以其权威而不仅仅是对所有修会的一大批传教士们发难,这些传教士们既有过去的人,也有当前的成员,他们对中国书本知识都很熟悉;而且他还向伊吕太罗波利斯的主教先生发难,此人于我们当代仍不顾《自登基日起》通谕,在教廷的众目睽睽之下,也如同传教士们一样认为并与他们共同坚持认为,中国人知道Dieu,并用“天”和“上帝”这两个名称来称呼它。    
    第五条差异处    
    匿名人声称(第413页),一位传教士曾将我的答复之抄件寄往罗马,数年之后,教廷传信部的传教士们又将戈维里神父亲手书写的原件寄往了那里,罗马已经收到了这两种文件。〖=Z(〗018〖=〗直到今天,罗马从没有收到过它们,它们甚至根本就未曾寄到过那里。但他于其答复中却津津乐道地设想出了另一种原件和用中国毛笔抄写的另一副本(正如大家将要看到的那样,这又是两种谎言)。他说,抄件被寄往了罗马,原件已交官并已存入档案馆中,他小心翼翼地注意不公开提到它。《趣闻轶事》中的这些诬词之最明确的证据是什么呢?作者根本不可能为他攻击我而杜撰的事实提供任何一点证据。    
    第六条差异处    
    作者于其《趣闻轶事》中,引证了致耶稣会长的两道不同命令(第431页)。他声称,由教皇发布的第一道通谕是有关所谓我答复咨询的惟一一份抄件的。第二道通谕是有关原件本身的,它由圣部颁布,其命令完全符合前者(第55页)。今天,再不会有同时发布两道不同命令的情况了,而是只会有一道了。他声称,据在广州广泛流行的传言认为,这道想像中的命令完全出于圣部。    
    第七条差异处    
    为了服从教皇(第413页),耶稣会士命令巡按使将其有罪的教士遣返法国。我竟然未能更早地获悉与我有关的会长书简中的内容,于是便大声抱怨诬陷和欺世盗名。今天,《趣闻轶事》的炮制者的答辩文既未将耶稣会长推出来,又未将巡按使请出场。如果说他仍使我大喊诬蔑,那也不再是有关会长的书简问题了,而是我利用发现一种秘密文献的机会而叫冤的,作者声称是由一名官吏向一位遭囚禁的宗教人士通报了该文献(第55页)。    
    第八条差异处    
    为了支持一次对于有损名誉的召回之诬蔑(第413页),他便依靠了教廷传信部传教士们的一种资料,它涉及到了对一次有关中国宗教信仰的咨询,以及一种由我亲手书写并签署的答复之真相。今天,他于答复中声称(第18页),《趣闻轶事》介绍的有关一次咨询和一次答复之真相的报告,是根据几位旅行家的良好信誉而写成的。人们是否曾见过更明显的矛盾之处呢?    
    第九条差异处    
    戈维里神父曾大声抗议诬蔑(第412页),其结论是他将继续留在中国,以等待教皇颁布有利于他的教谕。人们影射说,根据我的陈述,把我召回欧洲的命令被巡按使暂时中止了。今天,作者于其答复中,既不讲我的陈述,也不讲执行被巡按使中止的会长命令。为了反对一项我根本不可能知道的命令,我能够作些什么样的陈述呢?因为这道命令从未存在过,也绝不会交于耶稣会长;既不会是由耶稣会长写于罗马,也未曾由巡按使送达于中国。    
    第十条差异之处    
    我所收到的命令是让我乘第一批船舶离开中国而去,不得有任何延期耽搁(第413页)。由于我违令不行,共延期数年。只是经过长时间的犹豫不决之后,这道命令才得以执行。今天,他既不提为执行这道命令而犹豫不决,也未提到出发的期限。    
    这该有多么显而易见的矛盾啊!他在《趣闻轶事》中,竟厚颜无耻地提出多少令人发指的事端啊!如果作者内心也承认这件事那荒谬绝伦的特征,那就应该收回前言,如果他具有最起码的一点良好信誉,那就应该这样做。难道人们能这样玩弄公众的轻信吗?那些注意倾听这类作家的人,当他们大发雷霆地反对耶稣会士们时,如果他们不注意提防其诽谤性短文的恶意和欺诈行为,那么他们在上帝和人类面前,是否会得到原谅呢?


《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 第一部分戈维里神父致某先生的第二封信(3)

    人们感到惊讶和难以理解的地方,正是继如此之多的谎言之后,而且《趣闻轶事》的炮制者也坚信不疑,认为它们会使他感到很狼狈,但他却仍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讲话。他以同样也充斥着谎言的第二篇著作取代了第一篇,居然还厚着脸皮说道:有关戈维里神父的事实真相(第5页),已由该传教士的声明得以恢复并获得了更好的解释,此人在发生事件期间,于广州看到了一切,知道了一切和听到了一切。这就是说,根据他本人的言论,他掌握了恢复事实真相的秘诀,但却以新的诬蔑而使事实真相越来越含糊不清了,越来越歪曲了事实真相,正如我即将让大家看到的那样。但这一切对于他来说,却无关紧要。根据他的道德原则判断,一名耶稣会士根本没有名誉权。当有人极力诋毁和诽谤一名耶稣会士时,那便是“为了教会的利益”(第5和96页),完全是“为了教化信徒和为国家服务”。将大罪比作一个从脚到头都坏疽的躯体(第68页),这就会使其教团变得令人称道了(第61页),既取得会长的信任,而且也博得了整个社会的尊重。其次,在嘲弄中再加上诅咒,那就会使之倍加增光(第621页)。他又继续说,对于其绝不背离自己耶稣会的观念之坚定性,应该给予正确的评价。难道人们还会将凌辱比赛发挥得更远吗?我让公正的读者去判断,一名能够从事这类极其不公正和恐怖行为的作家,到底是受什么思想蛊惑。至于我个人,则很乐意原谅他的所有这些行为,衷心地祝愿能为遭到如此不公正攻击的无辜者申冤雪耻的上帝,也能开恩忘记这一切。    
    《趣闻轶事》的作者被证实于其答复中犯有新的诬陷罪    
    我们不应遗漏这名作家所讲的任何话,它们值得我们认真地掂量一番。下面就看一下他是怎样自我辩解的吧!    
    “在详细回答戈维里神父所讲述的一切之前,我的神父们,请接受对于与这一事实有关的一种具体诠释吧!它是由一名传教士口授、书写并亲自确认的。此人亲眼看到了这一切和亲耳听到了这一切。他找到了神父的秘密著作,并将此通报了罗马。这位传教士正是这场戏的主角演员,特别值得信任,他是这一切的目击者,下面就看一下他在巴黎、罗马和其他地方是如何表述的。如果我们未揭示名字,那是为了不使他暴露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恶劣情绪中,它习惯于让任何不幸变得不快的人,尝尽人间的苦辣辛酸。”(第15页)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这首先值得人们作某些思考。    
    1。他提到了一名传教士。但正如大家即将看到的那样,此人却是一名囚徒。这是一个被囚禁于监牢中的人物,丧失了对其自由权利的运用,他怎能“亲眼看到了这一切和亲耳听到了这一切”呢?    
    2.他声称,这名囚徒,也是“目击者,特别值得信任”。但如果他明显是不公正的话,如果属于敌对阵营,如果他恰恰是不可相信的人,即使全神贯注地倾听,难道他的表述值得让人倾听吗?更谈不到值得信任了。    
    3.这位囚徒——目击者,无论如何也仅仅是一名见证人。然而,这惟一的一位见证人,尤其是诸多原因使其证据变得疑窦丛生了,当然只能在《趣闻轶事》炮制者的朋友中才会表现出来。当涉及到耶稣会士们时,他们始终都倾向于将最为轻如鸿毛的怀疑作为论证,将一个敌人的指控作为罪证,将偏袒的表面现象作为实际情况。他们习惯于匆忙地捕风捉影,并在大庭广众之中广泛传播最荒谬的无稽之谈,甚至某些无知的或少有文化修养的来去匆匆的过客们那不可靠的流言蜚语。他们因已使一切都变得可信而自鸣得意,极力为反对耶稣会而四处游说,他们多年来就不顾一切地使该修会变得令人讨厌。    
    但我不会仅仅停留在形式上,让我们从更深层上来讲一下吧。这名“主要的囚犯”,或者更应该说是这位“舞台上的惟一演员”到底是谁呢?《趣闻轶事》中的人并不想“掩饰其名字”,而是要让相当多的人知道他。他对此所作的介绍只适宜穆天尺(Guigue)在康熙皇帝生前,在广州只有两名被囚的教士,即毕天祥(Appiani)和穆天尺(Guigue Mullener),而布尔盖西(Bourgyhesi)却不是司铎。该囚徒(毕氏)于1732年8月死于澳门。第二位回到了法国,现在正生活于罗马。——原注先生。这位教士不再是外方传教会神学院的成员了,当他因康熙皇帝的敕令而先后在北京和广州遭囚禁时,其处境依然如此。他利用新皇帝雍正恩赐而对多位囚徒大赦的机会才出狱。但他既由外方传教会神学院,又由教廷圣部一再重复的命令,而被从中国召回,最终在数年前回到了法国。在广州和北京将他下狱的原因、造成他被召回法国的原因、他自返法后便退出外方传教会神学院的原因,完全不是我论述的内容,我自作主张地将它删去了。    
    在对有关我即将介绍的记述作者作出这种澄清之后,我们应该知道该记述是否果真出自穆天尺之手了。因为《趣闻轶事》的这位炮制者将某些伪作归罪于我,并且还在页边加上了引号;他也完全可以依法炮制,将一种根本不是出于穆天尺先生之手的记述强加于此人。我认为,经过这种澄清之后,我们便不再害怕出现这位自以为是的菲力士人本指塞浦路斯和克雷特岛上的古代居民,后引申指没有艺术修养的人,粗俗和庸俗的人。——中译注(Philistin)了,此人曾辱骂以色列军队,他不是手持长矛或刀剑,而是手执一种《秘密宣言》。他以一次彻底和即将降临的失败来威胁耶稣会士们的整个教团。完全如同大卫(David)一样,在上帝保佑的支持下,在惟一的一块真理盾牌的保护下,我不难战胜其仇恨及其疯狂。为此只要研究这份《秘密宣言》就够了。下面就是匿名人于其答复中转载的《秘密宣言》。    
    “N(即穆天尺)先生(第5页之下)被囚于广州监狱(但他实际上不在广州监狱,而是被囚于一座宽敞而漂亮的佛寺中),一名喜欢他的官吏劝他承认‘天’、‘上帝’正是基督徒们的“Dieu”。他可以通过一项秘密宣言而这样做,正如戈维里神父曾经做过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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