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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6年第5期-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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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招人笑话。可伏尔泰的恶作剧等于将国王的诗作公开发表在报纸的头版头条了,而这个版面通常是发表国内外要闻的。腓特烈不高兴了,伏尔泰也不愉快了。伏尔泰只好离去,回到他忍受了几十年的法国。 
  几乎在同时,中国正处大清帝国康雍乾盛世之雍正年间。雍正的宠臣年羹尧文韬武略,为雍正登上皇帝宝座立下过汗马功劳。雍正好像也很有人情味,曾对年羹尧说:自古君臣之交大多因为公事,私交也是有的;但像我俩交情如此长久,从未有过啊!我俩要做君臣的榜样,让千秋万代之后人称赞,让他们羡慕得流口水!听了这席话,年羹尧真是感激涕零,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发誓肝脑涂地,死而后已。雍正对年羹尧自然是累降恩泽。 
  然而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从来就没有改变过。有一年,天显瑞象,五珠连贯,日月同辉。于是举国沸腾,以为吉兆。文武百官竞相进表,颂扬雍正英明盖世,德化八荒,乾坤朗朗,国富民安,盛世太平。年羹尧当然不敢免俗,也进表皇上,自然是好话连篇。他在上表中用了“夕惕朝乾”之句,称颂雍正晚上反躬自省,白天为国事勤勉操劳。此语出自《易经·乾卦第一》,原话是:“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后来化作成语,或说“夕惕朝乾”,或说“朝乾夕惕”,意思完全相同。但人们习惯中多说“朝乾夕惕”。年羹尧的灾祸就出在这地方。他只是把人们说惯了的“朝乾夕惕”说成了“夕惕朝乾”,就惹得雍正龙颜大怒。这位当年发誓要同年羹尧做千古君臣榜样的圣明之君脾气发得令人不可思议:既然年羹尧舍不得把“朝乾夕惕”四个字给我,他立下的那些功劳我也可给可不给! 
  年羹尧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这么容易就把皇帝老子给得罪了。这位中国的大臣远没有同时代西方的伏尔泰那么幸运。伏尔泰也曾被腓特烈二世的爪牙投入监狱,因为他无意间带走了这位国王的法语诗集。这册诗集很可能让腓特烈二世在国际上丢脸。但伏尔泰很快就被放出来了,腓特烈二世还为自己做得过火而内疚。也许因为伏尔泰到底只是国王的客人,而年羹尧却是皇帝的臣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年羹尧被认定九十二项罪状,其中三十二项都是问斩的罪。一个被皇帝视如手足的权臣,一夜之间成了十恶不赦的罪臣。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年羹尧在狱中给雍正写了封信,言辞凄切,恳求皇上留他这犬马之身,慢慢为主子效力。雍正便大发慈悲,法外开恩,赐这位当年的功臣在狱中自尽。凡是皇上赐予的,不论祸福,都是恩典。年羹尧自尽之前,还得伏地长跪,谢主隆恩。毕竟不必杀头,可留下个全尸,自然算得上皇恩浩荡。中国自古的天条是:朝廷永远不会错,皇上永远是对的。臣民在皇帝和朝廷面前永远只有一个姿势:叩首谢恩! 
  伏尔泰事后回顾自己的普鲁士之旅,万份感慨:谁若相信自由、多元价值、宽容和同情,谁就无法呼吸极权主义国家的空气!谜底终于揭开了:原来腓特烈二世因为法语诗的事而生气,不过是借口罢了。年羹尧的冤狱呢?更是让人莫名其妙。中国历代皇帝,除去某些出身草莽的开国之君,都受着良好的教育,皆可谓饱读诗书,学养深厚。难道雍正皇帝真的不明白“夕惕朝乾”原本没有错误?他只是想找个岔儿发作而已。只要他是皇帝,就总有龙威大作的理由。 
   
  诏书的变迁 
   
  粗读些史书,便知道皇帝金口玉牙之说,大体上只是民间附会。至少在清代以前,并不是皇帝随便说句什么话就是圣旨的。 
  西汉的皇室很自律,所谓休养生息就是汉文帝最先提出来的,后来历朝皇帝多有效法者。汉代有内朝、外朝之分,内朝即皇室,外朝即政府。皇室和政府职权上有划分,即便财政收入也是“分税制”,大司农的收入归政府支配,少府的收入归皇室支配。皇室是不能随便糟蹋纳税人的钱的。这种规矩,后来历代大体沿用。汉初皇帝的私人办公厅只有尚书四人,而且多帮皇帝处理事务性工作,政务职权有限;然而作为政府首脑的宰相,属下却有十三个部门,时称十三曹,机构比皇帝亲自掌管的庞大多了。当时各曹相当于现代各部委办,比方奏曹相当于中央政府办公厅,词曹相当于最高法院,尉曹相当于交通部,兵曹相当于国防部,贼曹相当于公安部,等等。国家有什么大事,皇帝并不可以随便叫身边的尚书起草个圣旨,就诏告天下。诏书不过是以皇帝名义下发的政府文件,具体的技术性操作得由政府首脑宰相负责。皇帝和宰相之间便有制衡,诏书也就不至于胡乱来。当然,也有皇帝独裁的,也有宰相专权的,那多是个人原因或个别现象,并且是有悖制度或法理的。 
  到了唐代,政治制度更加成熟。如果说汉代宰相是首长制,那么唐代宰相则是委员制。当时国家的最高议事机关叫政事堂。政府法令、军国大计,须用皇帝诏书颁行的,通通先由政事堂开会决议,形成正式文书,送皇帝审批。皇帝同意,则划一敕字,再由政事堂加盖中书省、门下省之章下发。倘若没盖政事堂的印章,诏书即是非法的。哪怕是皇帝审定的诏稿,只要中书省或门下省不同意,有权将诏书退回重新起草。 
  宋代仍袭旧制,但较之唐代,则削减了相权。唐代的皇帝诏书是先由宰相负责在政事堂议定诏稿,书面呈送皇帝用印,皇帝行使的只是同意权。而宋代则先由宰相初拟意见,面呈皇帝,退而起草,再呈皇帝终审。程序变了,皇帝事先发言权就扩大了。即便如此,皇帝仍不可独裁。宋太祖二年,三位宰相同时离职了,皇帝要任命赵普当新宰相。但皇帝不能下达没有宰相副署的诏书,还真难煞了赵匡胤。文武百官争吵了好大阵子,才勉强寻了个变通办法,由开封府尹会同一批相当级别的“高级干部”共同在诏书上画了押。不过皇帝越到后来越聪明,知道一点点扩大自己的权力。比方宋代以前,宰相同皇帝商量事情,可以在皇帝身边坐下来。但赵匡胤存了些心机,据说当新任宰相赵普第一次朝见他时,他示意太监把身边的座位搬走了。赵普只好恭恭敬敬站在皇帝身边,伏首贴耳了。现代国际有所谓习惯法,其实中国古人是最懂得执行习惯法的。大臣只能站在皇帝跟前议事,就成了以后历朝继承的习惯法。 
  明代开始,相权更加弱了。朱元璋做了件很有创见的事,就是废除宰相,改用内阁大学士。朱元璋又比赵匡胤会打个人算盘。内阁大学士不算正式的政府机构,只是皇帝的私人办公厅。因此,从制度设计上,皇帝成了真正的政府首脑。但是,也因为习惯法的缘故,随着时间推移,内阁大学士渐渐就像宰相了。而且一如唐宋旧制,皇帝诏书正式颁布之前,先得发给六部尚书,只要他们有异义,可以原封不动退回皇帝诏稿。这也就制约了皇帝的独裁。这种情况发展到另一极端,就是文官集团同皇帝暗中对抗。比方万历皇帝几乎以消极怠工的方式同文武百官毕生周旋。明代皇室家风特殊,大概同朱元璋个人素质有关。作为一个没多少文化的粗人,朱元璋更多的是把大明天下当作自己挣下的私人家业。开国之初,他大杀功臣,冤狱不断,就连皇太子都看不过去,进言劝谏。朱元璋当时只作没听见,次日却把一条棘杖放在地上,叫皇太子捡起来。皇太子面有难色,不知父王用意何在。朱元璋就说:手杖有刺会扎手的,我替你把刺去掉再交给你,这个手杖就好用了。朱氏家族要把这份家业千秋万代传下去,当然要尽量削掉别人的权力。 
  古时真正的政治黑暗,当属元、清两代外族统治时期。元朝入主中原后,蔑视大汉文明,享国又只有短短八十多年,还没有来得及学会同汉人相处,就回马草原了。元代治国之术大致可用金戈铁马四字概括,政治制度及理念上基本无所建树。皇帝总是一代学一代的,清代皇帝就记取了蒙古人的教训,知道尊重汉人传统政治里面的好东西。而清代皇帝比明代皇帝又聪明了许多,走向了真正的君主独裁。清代把早在明代就没什么权力的内阁大学士也闲起来了,皇帝办公厅改移皇家深宫南书房军机处。国家最高指令往往从南书房发出。这种做法,在明代以前是违法的。但清代皇帝却可为所欲为,手谕、口谕、密诏之类,都是清代的发明。暗箱政治,大概从清代发端。有人统计过,说雍正在位期间批阅奏折多少多少,计多少多少字,把他描绘成弹精竭虑、事必躬亲的圣明君主。须知,雍正恰恰是大权小权都不肯放弃才弄得自己短命的。原来独裁也是有代价的。陈寅恪老先生只恨自己不生在康雍乾盛世,不知何故?清代的皇帝,不仅自比圣人,而且是佛爷,简直万能了。芸芸众生的脑子闲着就行,凡事都有至圣至明的皇帝替他们想着。雍正让全国臣民学习他的《大义觉迷录》,大概也是创举。 
  到了民国,所谓总统手谕、总裁口谕之类,就见怪不怪了。无圣旨之名,有圣旨之实。无他,亦习惯法使然也。 
  现在没有诏书了,人民当家作主人,只有法律、文件和各级官员的批示。明白国情的人都知道,官员批示往往比法律、文件之类更管用。关于批示,其中奥妙不少。求官员写批示的人很多,而可用资源或机会又毕竟有限;但官员通常应是平易近人、关心民漠的。于是,官员批示就有了许多学问。早些年官员们是在措词上动脑筋,比方“着力解决”、“尽力解决”、“按章办理”、“酌情处理”之类都各有深义,下属领命,心领神会,自会相机而行。结果,同样是官员批示,看上去字面上都很漂亮,却是有的人办成了事,有的人办不成事。群众只好发牢骚,说领导都是好的,只是下面办事的人扯蛋。官员做好人,下面做恶人。时间长了,把戏就让百姓看穿了。于是又有了新花样。有的官员同下面私下商量,横着批示的作数,竖着批示的不作数;有的官员暗中嘱咐下面,签名是繁体的你就办,简体签名的你就拖着。有的官员同下面约定,光是我的批示你可以不理,以打电话为准。有的官员面对某些重大事件,他们心里清楚很可能给自己历史留下污点心的,居然用铅笔签字,随时可以擦掉。 
   
  素材与灵感 
   
  我不是个做学问的人,读书仅为写作,真是惭愧。近日便读《清史稿》、《清史编年》之类,想从史书中寻得蛛丝马迹,看能否变出几个文学形象来。毕竟手头正做的活计同历史有关,我不想完全弄得空穴来风。不曾想,还真有些意思。 
  比方,有个叫佛伦的人,就让我很感兴趣。史载:“康熙二十九年六月十六日,山东巡抚佛伦疏言,该省累民之事,首在赋役不均,凡绅衿贡监户下均免杂役,富豪之家田连阡陌而不出差徭,以致全由百姓负担。请以后绅衿等与民人一样,按田亩赋役照例当差,不免役。有旨准其所请,并命其他各省督抚确议具奏。” 
  我想这位佛伦真是位替民做主的好官,不妨记下他的名字,看他还有其他善举与否。倘若更有作为,便可树为清官形象。 
  可是再看此人后面的疏报,我就皱眉头了。“康熙二十九年九月初六日,从山东巡抚佛伦疏奏,该省今年正赋豁免,秋成丰收,绅衿人民愿于每亩收获一石者捐出三合,以备积贮,计全省可得二十五万余石。” 
  我想象不出佛伦是如何知道丰收了的老百姓愿意捐粮给官府的,而且老百姓意见很统一,每亩收获一石者都肯捐出三合。那时候又没有电话,官员下乡也没有汽车坐,怎么就把全省老百姓的爱国热忱摸得那么准确?我想,佛伦此举大为可疑。 
  再往下看,佛伦已擢升川陕总督。“康熙三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川陕总督佛伦疏报,陕西麦豆丰收,秋禾茂盛,流民回籍者已二十余万。”因为前面已对佛伦质疑了,此处又见他报喜,感觉总不是味道。再回头看看,原来康熙三十年陕西大旱,官府赈济不力,且隐情谎报,总督和巡抚都革了职。我没法查阅当年的气象资料,不知道康熙三十二年陕西是否就风调雨顺了。但是按照古今惯行的官场逻辑,既然前任没有把事情干好,上面重新任用能人,工作就应有新的起色才是。如此推断,佛伦走马上任,陕西即获丰收,应在情理之中。只是不知道陕西丰收了,老百姓是否愿意捐献余粮? “受灾自有朝廷关怀,丰收不忘朝廷困难”,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这回佛伦的主意变了。“康熙三十二年七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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