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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6年第5期-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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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有些醒悟。 
  她悟到的是﹕他的优柔和散淡原来并非天性﹐只是因了有所依恃﹐无所顾忌罢了。而他时时处处所做的﹐也不过是玩票的性质﹐一如在电影协会的身份﹐只不过是一个票友。而票友﹐总是无所谓责任的。 
  她这样想着﹐突然觉得自己先前的所为竟有了谄媚的性质。她恨恨地对女友说了自己的看法。女友很吃惊了﹐却不是因为她迅速地觉悟。而是因为她与他之间的种种﹐在她自己看来竟是非关男女。 
  她终于点透了她﹐说公司里已经有了一些似是而非的闲话。她却并不恼怒﹐只是说这些话是杯弓蛇影﹐无的之矢﹐听之任之好了。不过对于他﹐她却很失望了﹐觉得好好一份情谊就此夭折﹐能够缅怀的﹐也竟剩些只字词组。 
  女友又是大大的诧异了﹐想她一个小女子﹐举手投足间﹐竟全然是孩子气与丈夫气。难得的是﹐好象都是很真诚的。 
   
  回到家的时候﹐她终究为这件事情所烦恼了。 
  她对女友说了谎﹐却说得坦坦然然。而这谎言的源头﹐只是因为她自己对于他的不确定。 
  她独自一人﹐在这座移民城市打拼。原以为自己是特立独行﹐无所谓知己亲朋。她柔软的性格上﹐其实覆着一层坚硬的膜。然而﹐她知道现在﹐对他是产生了亲近的感情﹐或许只是有些依赖而已。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深吸了口气﹐呼出的时候﹐却觉得有些气短。她旋开了唇膏﹐在镜上画出了一个牵强的笑容﹐这笑是血淋淋的。搭配了她殭硬的眼神﹐无端地恐怖起来。她竟把自己吓住了。 
   
  与人相处﹐有些是习惯﹐有些是瘾。她在心里说﹐习惯与瘾﹐大概都是可以戒除的。 
  她这样想﹐再看到他﹐就尽量摆出一副落落大方的态度。 
  只是﹐她抱歉地说﹐最近琐事缠身﹐她不再和他去电影协会。 
  在一个无人的地方﹐他听到他在耳畔轻轻地说﹐你不用这么紧张的。他说这句话﹐还是举重若轻的口气﹐也许仍旧是安慰的初衷。然而这回﹐她却听出了挑舋。 
  她想﹐她并没有紧张。他未免自作聪明﹐把自己当成了心无城府的人﹐她终究有些不服。不幸的是﹐这话是一个暗示﹐让她心虚起来。同时真的紧张莫名了。 
  这时经过一个同事﹐她热切地跟他打招呼﹐声音竟发着抖。他微笑地看着她﹐脸上是世事洞明的神气。她似乎被看穿了﹐恼羞成怒﹐自己和自己较上了劲儿。 
  你是不是怕我﹖他看她无知觉地抓紧了自己的裙裾。棉布的质地﹐又让她无知觉地松弛了。 
  她没有回答他。她昂然地抬起了脸﹐尽量摆出了不屑置辩的表情。 
  好﹐不怕﹐晚上跟我去吃饭。她沉默了一下﹐松弛地对他笑了﹐算是接收了他的邀请。 
  他想把她的手从裙子取下来﹐她的手神经质地抖动了一下﹐没有松开﹐象钳子一样地扯动了裙幅。他松开了她的手﹐看那手实实在在地垂了下去﹐机械地如同晃动的钟摆﹐柔软地殭硬着。 
  你不用这么紧张的。这回他小心翼翼地说了这句话﹐同时叹了一口气。 
   
  他和她去了关外的一个火锅城。 
  她想﹐这不算是个浪漫的地方。这么想着﹐心里有些释然。在她看来﹐交际的场所其实是有着性别。就象这里﹐这里挤挤挨挨的都是人﹐嘈杂﹐热闹﹐世俗地亢奋着﹐让人血脉贲张﹐是个微醺的言无不尽的男人。而你自己的秘密﹐也因了他的感染而无所遁形。而那些西餐厅﹐连音乐都带着私情的口气﹐引诱你﹐也是拐弯抹角的。和你吃饭的人﹐也仿佛不磊落了﹐无论是抱着什么样的初衷和你共餐﹐总是受了气氛的影响﹐言谈举止间﹐要和你斗智斗勇的。这样一来﹐多少是带了雌性的含蓄和婉约﹐万水千山总是情了。这里不同﹐吆五喝六的﹐要说情﹐也只能是友情﹐不是两人间的﹐是开开阔阔的大情绪﹐可以拿出来公之于众的。而这样﹐就叫她安心和踏实﹐让她觉得身后总有着其它的人为她作着见证﹐见证什么﹐却是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的。 
  她有些感激他了。这时候﹐他点下一个鸳鸯锅底﹐却说了一句话﹐你们四川人都喜欢吃火锅吧。 
  她愣一愣神﹐下意识地点点头。他这样说﹐却让她之前的思想成了无源之水﹐忽地干涸了。原来他来火锅店﹐只是因为一个简单得不行的理由。她无名地有些失望﹐又心存侥幸﹐或许他只是个借口呢。 
  她看她露出了怅然的样子﹐以为她其实对他的选择不以为然﹐就很抱歉地说﹐其实想去的是蓝磨坊﹐没有订到位。蓝磨坊是中兴路上的一家西餐厅﹐他的话﹐是多此一句了﹐扫除了她留下的侥幸。 
  他七七八八地点了很多﹐有些是她在家乡都很少点的品种﹐什么羊髓﹐牛肠﹐脑花。她看他一径点着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心里有些不安了﹐也有些为家乡人叫屈﹐觉得他是把四川人当成了茹毛饮血的蛮族。她也不纠正他﹐想只是一顿饭而已。 
  他点完了﹐那边先上来的是个五香兔子头﹐这却是她极爱吃的。他让给她吃﹐她就很矜持地接过来﹐用筷子夹着﹐吃相很温婉地一口口地咬。味道倒是很正宗﹐她吃了几口﹐心里却百爪挠心了﹐想这样的吃法﹐也太不过瘾了。原先她在家乡的好吃街和一帮好姐妹吃兔子头﹐是成盆的端上来﹐拿个卡子捉住头上的长发一别﹐撸起袖子﹐流着口水大啖特啖的。 
  他吃了几口﹐却有些受不了﹐哈着嘴巴﹐狠狠地灌下几口啤酒去。这时候﹐他白皙的脸就涨得通红。 
   她终于笑了﹐笑过了就正色道﹐你不用这么紧张的。 
   她心里无端地得意起来﹐觉得自己是报了一仇。他却很敬畏地看着她﹐用七荤八素的四川话说﹐哪个能和你们四川人比哦﹐把辣椒当米饭吃。你是个不怕辣﹐辣不怕﹐还是个怕不辣。
  她就兴头头地说﹐我们四川人﹐是无辣不成席。你们呢﹐你是哪里人﹖ 
  这话是问得顺理成章的﹐问过了她却后悔。她又何必多此一问。 
  他倒是大大方方地接过话来﹐说我是潮州人。我太太也是﹐我们家里就是个潮州帮。 
  她没想到他会在这时候对她谈起她的妻子﹐在这种场合以这种口吻。 
  他却继续对她讲﹐说起潮汕人是中国最团结的一族﹐因为大大小小的商会与姻亲的缘故。他的家庭﹐是这两种形式的合璧﹐所以根深蒂固。 
  他说﹐他和他太太﹐其实是指腹为婚的。指腹的是他父亲所在商会的会长。 
  她看他还算年轻的脸﹐一忽的变得古老起来。嘴里插言﹐原来你们家里还这么封建啊。 
  他好象自顾自地说下去﹐潮州人的聪明﹐就在于所谓的与时俱进。商会现在都是些大大小小的上市公司了﹐却还有着极传统的管理形式﹐是换汤不换药。外面是光鲜的时装﹐内里却穿着土布织成的肚兜和裤衩子。 
  他说﹐他父亲和他丈人﹐当年是商会会长的左右手。他父亲去世了﹐他其实是他丈人抚养大的﹐对他是真的好。他是个遗腹子﹐他丈人六九年逃港的时候他还没生下来﹐就靠他丈人每个月给他和她妈寄钱﹐一直寄到他大学毕业。毕业后他被接去香港﹐在那里见了他丈人第一面。第二年﹐他就和她太太成婚了。 
  她听他说这些﹐觉得挺不可思议了。看他也象个前朝的遗少﹐和自己隔了时代。话就有些说不开。这时候火锅咕嘟咕嘟开得正欢﹐菜在一旁冷冷地摆着﹐她扔下了一块羊肉进去﹐听他又继续说了﹐就把筷子停下来。羊肉熟了﹐卷成一个灰色的卷儿。委委屈屈地浮上来﹐又落下去。再浮上来﹐又落下去。 
  他说他妻子大他三岁﹐然后他总结似的加了一句﹐是个好人。他问她有没有听过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她问他是哪一句。他就说﹐是﹕年长的女人是家中的珍宝。她摇摇头﹐说不过听过类似的﹐是听她妈妈说的﹐女大三﹐抱金砖。 
  他笑了说﹐看来这话是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他知道了这个典故﹐所以在家里他就喊她太太大宝﹐他说他这样喊她﹐她就是施施然的样子﹐好象很享用。 
  她隐隐地觉出了他对妻子的怠慢﹐有些为这个不相干的女人不平起来。连一个昵称都有着这样不真诚的企图。突然间﹐她对他有了防范。 
   
  接下来的饭﹐就吃得很潦草。他送她到了回了家﹐到了楼底下。她正踌躇着。他并没有下车﹐对她说要趁着酒没上头赶紧回去。她转过身去﹐他叫住了她。问她住在几楼﹐她告诉他是七楼。他说这是个好数字﹐喜欢七的人都是兰心慧质。她站着没动﹐以为他还要说什么﹐然而他却并没有说。 
  她上了楼﹐他看到她的灯亮起来了。这时候﹐她听到了踩动油门的声音。她隔了米色的窗帘﹐看得清清楚楚。这一下好象是踩在了她的心里﹐因为她周身暖起来了。 
  她看到他的车遥遥地去了﹐本田雅阁﹐消失在了茫茫然的夜色里。 
   
  她坐在床上﹐想要检讨自己﹐却又无以为据﹐他与她﹐并没有什么逾矩之处。自己并无差池﹐异地他乡﹐知己难求。她是可以坦荡荡的。 
  她隐隐有些不快﹐觉得他是对她有所保留﹐然而她对他﹐又何尝不是。她这样想着﹐为自己的霸道吃了一惊。 
  她这一觉里满是他了。 
  第二天醒过来﹐眼睛是红的。她对着镜子﹐用毛巾蘸了热水敷着黑眼圈。心里发着堵﹐终于哭了起来。 为这个结了婚的男人。她被自己的念头吓着了。再哭下去﹐就是矫情﹐她觉得自己好没意思。她想﹐为了防微杜渐﹐她还是对他凛然些好。 
   
  接下来的日子﹐她对他不理不睬﹐又不能太刻意。刻意了在旁人看来就是欲盖弥彰了﹐好象没偷斧子的人见了锄头也躲开一样﹐谁都觉得里头有猫腻。她对他还是友好﹐甚至也会当着众人的面和他开无伤大雅的玩笑。她这样做也是为了表示自己的磊落﹐有次她其实玩笑开过了界﹐她提到了他的太太。她说完了﹐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这个女人﹐出没在公司的口耳相传里。大家心照不宣﹐并没有一个人当着他的面说出来。她太急于证明自己了。众人是好心的﹐用笑声帮她掩饰了尴尬。这时候﹐他看到她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她突然对他感到歉疚了﹐然而又心里又发了一下狠﹐想﹐他现在一定认为他是个反复无常的女人。一个男人如果还会喜欢这样的女人﹐那他真的就是有些贱了。而一个贱男人﹐又怎么值得自己喜欢。 
  她决定坚持下去。 
  其实她并不用坚持﹐当她习惯了自己对他的这种姿态﹐她真的就觉得自己和他并无瓜葛了。 
  时间﹐并不只是用来打磨伤痛的。只要是属于情感的范畴﹐都可以。 
   
  这一年﹐她被升为了部门主管。 
  又到了年终的酒会。 
  依旧安排了她的发言﹐她实在是很镇定了。她不再需要那条棉布的裙子﹐举手投足间也看得出底气。她记得她去见一个香港的客户﹐那个男人用了阅人无数的口气﹐当面赞了她﹐说他是个天生的OL﹐OFFICE LADY。这一年﹐她不过二十四岁。 
  她听见自己的温婉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不疾不徐。台下还和一年前一样﹐是含笑的人群﹐或许还有些鼓励的眼神﹐而这些对她已无关紧要﹐她已然是个宠辱不惊的女人。 
  她心里一动﹐突然想起了什么﹐她的眼睛开始在人群里游走﹐很快黯然下去了。她要找的人﹐已经湮没在了人群里。一年前的这个时候﹐ 这个男人﹐打了一个悠长的呵欠。 
   
  她独自一人在角落里﹐啜着一杯柠檬水。这时候﹐有人走近来。她抬起头﹐看到是他她含笑望着他。这半年来﹐她和他很疏远了。 
  他问她﹐可不可以请她跳支舞。她笑着对他说﹐她不会跳。她想﹐他应该是记得的。然而这个借口﹐何时何地﹐总也理直气壮。 
  他对她说﹐我教你。同时优雅地对她伸出了手。 
  她终于站起身来。 
   
  他环住了她的腰。她感到了他的手﹐是小心翼翼的﹐若即若离。他顾忌她的感受。她知道他的用心﹐忽然有些感动﹐索性把手在他肩上放实了。他是瘦的﹐她甚至触到了他的肩胛。这时候﹐她觉得腰上的手紧了一些。 
  舞曲响起来了﹐他对她说﹐这是四步﹐你跟着我就好。他嘴里轻轻地数着拍子﹐数给她听。他顾着她﹐一径地前进﹐后退﹐中规中矩。她看着近旁的人时时旋转一下﹐神采飞扬地。只有他们两个像是牵线的木偶。她觉得自己带累了她﹐她从不是个带累别人的人。而他却夸她跳得好﹐说第一次跳﹐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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