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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是和谁啊?”
“一个有钱公子哥呗!相来相去都是这些人,还能有谁?”我翻包找着潇潇给我的照片,“就是他,长的到不错,人模人样的。”我把照片递了过去。
彼特看了眼照片,就像看到鬼一样,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张的都可以塞进个拳头了。
我皱眉,“你不是gay吧?人家长的帅也不会这么夸张吧。”
彼特也皱眉,“依依,你别去了。”
除了工作中,我很难看到彼特这么认真的和我说话,我暗暗吃惊,“为什么?”
他表情古怪,欲言又止,最后低下头叹气,自言自语般说:“也是,没理由啊,算了,我陪你去吧。”没等我问为什么要他陪我去,他又自言自语起来:“不行,他认识我,这样更尴尬。”这下我更吃惊了,他们俩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遇到了怎么会尴尬?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肯定有鬼,彼特有瞒着我的事儿。
“这样吧,反正你也没想这相亲成功,带Benson去吧!就说是你男友,这样一来也省去了不少麻烦,你说呢?”
恩,这主意不错,只是……我看了眼彼特,算了,他肯定是为我好,不想说就不为难他了,等下次我把他灌醉,套出他的话就是了。
彼特转身和混血帅哥说了些什么,混血帅哥面无表情的看了我眼,我撇撇嘴,他肯定以为我对有好感,借机和他套近乎。彼特又叽里咕噜的说了一会儿,那帅哥点了点头,我见彼特松了口气,转身和混血帅哥一起向我走来。
“给你们正式介绍下,林轩浩,书尚出版社总编。林若依,作家。”我挑眉,书尚的总编?林轩浩?那个堪称少女杀手至今没有失手过的情场高手?很多女作家都对书尚又爱又怕,爱的是书尚毕竟是知名出版社,不仅稿酬相当可观,宣传也做的很好,他们的书都是畅销榜上前十名的。
怕的就是这个总编,因为他的‘美名’,女作家总不太敢靠近,虽然帅哥美则美矣,但被他看上得手再甩掉后就永远会背负着‘林轩浩第x任女友,已经抛货出售’。正经的女作家都不想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的。
那为什么他还这么春风得意呢?因为那些风情万种妖娆妩媚眼高于顶的美女就是喜欢啃难啃的骨头,越有挑战她们越喜欢,总以为自己是花花公子终结者,没想到--最后还只是‘林轩浩第x任女友’。而越是这样就有越多的女子投怀送抱,前仆后继,恶性循环。
我又仔细的打量了一番眼前人,则啧啧,心中直摇头,美女终结者啊美女终结者!
混血帅哥也挑眉,呵呵,看来他认识林若依啊。
我伸手,“久仰林总编大名,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
帅哥握住我的手,“今天才知道美女作家竟然是模特,幸会幸会。”他声音很有磁性,果然是人间尤物啊,可惜可惜 ̄ ̄ ̄
“好了,依依我可就交给你了,前面交代的事别忘了。”彼特又在我面前玩了次认真。我就奇了怪了,不就相亲嘛,又不是没相过,干吗搞的这么……像要去刑场一样呢??以前我相亲彼特也没说过什么呀,怎么这次这么反常呢?
而且,把我叫给林轩浩,这个--是不是有点羊入虎口的味道?
我带着狐疑和帅哥走出了摄影棚,越想越觉得这事蹊跷,抬头看了看帅哥,他见我一脸迷惑的看着他,他耸耸肩,一脸的无可奉告。好吧……以后找机会再问吧,今天看来是问不出什么的。
“你有车吗?”帅哥低头问我。
“没车,出了车祸后我爸妈把我车没收了。”我干笑。
“哦,那坐我车吧。”帅哥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哇!这帅哥的车竟然和我以前的一样诶!丰田跑车,银色的。我走过去摸了摸车身,熟悉的感觉从指尖流过。“知道吗?我以前的车和你的一样诶,颜色也一样!”我惊叹出声。
“都姓林。我是总编,你是作家,车也一样。”他勾勾嘴角,魅惑的笑,瞬间我觉得魂被吸去了大半,“是不是很有缘呢?”他替我拉开车门。
我强迫自己镇定,虽然他勾起人来没人挡的住,但林若依!你要镇定啊!我勉强回魂,上车。
“你在哪儿相亲?”
我系好安全带,“银河路的星巴克,知道怎么走吧?”
帅哥点点头。
我忍不住好奇,还是开口问道,“彼特和你怎么说的?你为什么会答应?”
他专心开车,头也不转一下,“就说你此去前路凶险,要遇歹人,让我与你同去,铲奸除恶,创造和谐社会。”
我嘴角抽了抽,干笑两声,“呵呵,没想到你还会讲笑话。”
闻言他挑眉,“那你想象中我是什么样的?花花公子难道连笑话都不能讲吗?”
我眼角抽了抽,他还真是直接啊,“只是刚看到你觉得你这人比较冷,不像是会讲笑话的人。”
他转头好笑的看了看我,“我很冷的话怎么勾引女孩子啊??”
我嘴角眼角一起抽,“你也太直接了吧?”
他轻笑,“我这人说话一向直接,不说谎的,林小姐,你真的很漂亮。”
我面瘫了,不知道要抽哪里了,只剩干笑,心里摇头,真不是他对手啊!
“林小姐,你合约快到期了吧?”
额?他思维跳跃的也太快了吧!“恩,快结束了。”和景天的五年合约的确快到期了。
“那你有没有兴趣签我们书尚啊?”眼睛一眯,嘴角一弯,一个完美的笑出现在他脸上。
哎 ̄我在心中叹气,他又乱放电了。算了算了,审美疲劳了就好了。“那要看了你们的合约我才能答复你啊,我的工作我不会乱来的。”
他收起笑,点点头,“那我过两天把合约打出来给你送去。”
我则在心中矛盾的要死,书尚对我来说是致命的诱惑,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能签给他们对我来讲都是没坏处的。只是--我看了眼身边帅气的侧脸,叹息,这也是个要命的诱惑呀 ̄ ̄
04 替人相亲(二)
“我在外面等着,5分钟后给你打电话,然后进去接你,没问题吧?”
“哎……不就相个亲吗,搞的想警匪片一样……”我点点头,打开车门,下车。
走进星巴克,环顾四周,发现那个男人已经到了,叫什么来着的?我偏头一想,哦!何晟俊!优雅的走过去,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专注的看着窗外,没注意到我的走近。
“何先生?”我试图拉回他的视线。
“依依?”他震惊的看着我,又像见到鬼一样。
今天是怎么了?鬼节?怎么一个个都大惊小怪的?还有,他认识我?难道是我粉丝?也不对啊,粉丝见了我都是激动加欣喜若狂,哪像他这样震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坐下,打量着他,挑眉,“你认识我?”
他听了我这句话,整个人顿时像充了气的气球被放气了一样,立刻焉了。苦涩代替了震惊弥漫在眼中,他低下头,苦笑道,“对啊,你不认识我啊,呵呵。”
我听了更是一头雾水,这男人还没喝咖啡呢,怎么苦成这样了?“何先生,我是替潇潇来的,她……她今天脱不了身,真的很抱歉。”
他抬起头,一瞬不瞬的看着我,苦涩、惊艳、惋惜、疼痛在他脸上一一浮过。我的心也没来由的一抽一抽的,当看到他眼中浓的化不开的痛色时,我的心一痛。我皱眉的按着胸口,人家痛你瞎参合什么劲啊,你痛个头啊!
何先生喃喃道,“怎么会,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何先生,你认识我?”我又问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他点点头,又像突然想到什么似得摇摇头。我更纳了闷了,这男人什么意思啊?
“我们是一个大学的,你还记得吗?”他的眼中闪现着某种光芒,太复杂,我读不懂。
我努力回想,一个大学的?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呢?大学给我的印象本来就不是很深刻,特别是车祸后,大学的生活更变得模糊不清,就像是一团幻影,每次回忆,总觉得它很飘渺,记忆也变得雾蒙蒙的。不过大学里的人我还是记得的,以前的几个好姐妹现在也一直有联系。眼前这个……倒是真的一点也不记得了。
我摇摇头,“没印象,何先生怎么认识我的?”
他的眼神黯淡了,苦涩再一次在英俊的脸上蔓延。
我低头看了看表,五分钟也差不多了,Benson应该快打电话了。不知为什么,我一刻也不想多待,这个何先生给我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如同掉进了沼泽中,眼看着自己慢慢沉沦,呼吸越来越困难,却无能为力,这种无力感让我很不适应。
“我……”何先生刚想说话,我手机响了起来,我暗自舒口气。总算结束了。
“喂。”这是我走进这里说的最放松的一个字。
“恩,好。我等你,拜”我笑着合上手机。我看了看对面的男人,他已经恢复了正常。“我男朋友过来接我了,我先走了。今天真是不好意思。”我把手机放进包里,起身准备走人。余光扫到何先生,原本恢复清澈的眼中又有了抹痛楚。
“你可以留个电话给我嘛?”何先生问的小心翼翼。
我皱眉,我和他压根不认识,再说,我不喜欢他给我的感觉,微笑,“我看不必了吧,今天的见面本来就只是我来替潇潇道歉的,再说……”
“依依。”还没等我“再说”完,一只手已经攀上了我的腰,自然而亲昵,我抬头,与Benson的目光撞在了一起,我们同时勾起了嘴角。
“再说,我男友不准我到处散布我的电话。”我发现何先生的目光一直停留在Benson放在我腰上的手上,不禁在心里皱眉,这人真的让我很不舒服啊。脸上还是挂着笑,“何先生,今天真的很抱歉,那么,我先走了。”
说完抬脚就走,这鬼地方,下次再也不来这个星巴克了,后遗症啊后遗症。
坐上车,做了个深呼吸,幸好有Benson,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更坚定了我要把彼特灌醉的想法。
“你真的不知道那男人是谁?彼特没讲?”我提不起劲的问,经过刚刚五分钟,我觉得经历了一场大战,筋疲力尽啊!虽然我们没说过几句话,但就是觉得累。
“没有。”是真没有还是假没有?虽然我很想继续问,但转念一想便作罢。
是谁与我何关呢?只是转身就走的奇怪的陌生人罢了。
我听着车里流淌的音乐,静静的闭上了眼睛。
还记得吗 窗外那被月光染亮的海洋
你还记得吗 是爱让彼此把夜点亮
为何后来我们 用沉默取代依赖
曾经朗朗星空 渐渐阴霾
心碎离开 转身回到最初荒凉里等待
为了寂寞 是否找个人填心中空白
我们变成了世上 最熟悉的陌生人
今后各自曲折 各自悲哀
只怪我们爱得那么汹涌 爱得那么深
于是梦醒了 搁浅了 沉默了 挥手了
却回不了神
如果当初在交会时能忍住了 激动的灵魂
也许今夜我不会让自己在思念里 沉沦
05 听墙角
“依依,我失恋了,出来陪我,老地方,我等你。”还没等我说话潇潇就挂了电话。
我无奈的看着手机,不知该笑还是哭。一大早把我吵醒,一个字也不让我说就命令我去做我不想做的事。我起身,看了眼镜中的自己,现在好像是我比较像失恋的那个吧,黑眼圈和眼睛一样大,眼睛水肿,皮肤干燥,头发乱糟糟的。手抚上脸叹气,为什么要在我熬夜的早上失恋啊潇潇,我和你有仇啊?啊!抓狂……
戴了副眼镜出门,打车到和潇潇约的地方。慢腾腾的挪进去,慢腾腾的坐下。打着哈欠看了眼对面的小妮子,黑眼圈没我大,眼睛没我肿,恩,看来不严重啊。
潇潇看着我,撇撇嘴,“你倒比我像失恋的人。”说完拿起奶茶喝了口。
“你知道就好,我可是为了你觉都不睡哦。你也知道,我创作期是最缺觉的。所以,这次如果不给点新鲜的素材看我不拔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先杀后奸,奸完了扔海里去。”
潇潇小心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诉她和贫穷艺术家的来龙去脉。我刚听了个开头,就知道个大概了。哎……老套,这情节我几百年前就不写了,没想到这丫头还经历了一次。我无语的看着她。潇潇长的属于火辣型,有一双猫眼,挺巧的鼻子,嘴唇偏厚,但配上她的猫眼却恰到好处的演绎出了性感。潇潇的个子不高,只有158,所以她是高跟鞋控,出门不穿高跟鞋会要了她的命。但正是高跟鞋又给她的性感加了分,加上潇潇偏爱红色,衣服大多数都是红色的,所以她给人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