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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了儿子弃了夫-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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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当她恢复前生记忆时就知道,落叶老人就是她的父王幻化而成的,为了助她在人间避劫,他叫闫枫医术,让她在危难之时,能有人相助,他教她摄魂术,能封印住玄飒,上等的轻功能躲劫,这一切都是为了她。

走到她的床边,看着她苍白的脸,他的心里就只有心疼两个字“渺渺啊,你体会了人世间情爱的无奈,就是那般的脆弱,你还想要投胎转世再世为人吗?”他是心疼渺渺的,不想让她受到一丝伤害,却也有着恨铁不成钢的心理,为了人间情爱,她放弃了千年修行就只为了爱,这些年里,有太多的无奈了。

“父王,你以为我不知是你捣的鬼吗,你对他用了摄魂术,是不是?”无力的扬起嘴角,先前,她不敢肯定,可现在她却百分之百的肯定,父王对罗脩用了摄魂术,将他洗脑。

“你在说什么啊, 我怎么有听没有懂啊?”狐王眼底闪过一丝心虚,足以让她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父王,我想罗脩了解我的为人,我的个性,想法,绝对不可能因为他断了一条胳膊,毁了容而不再爱他的,可他却怀疑了,我想是因为父王,用摄魂术在他的性格中添加了些许自卑吧。”她不仅了解罗脩,她还了解父王“你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我彻底对人间的情爱死心,好回到你身边,做一个乖巧懂事的狐族公主,不是吗?”

狐王撇撇嘴“好嘛,我承认是在他的个性中多加了些自卑,火儿,我和你母后,还有你大姐二姐都想着你呢,人世间的情爱有什么好的,我们狐族俊男美女不是凡几,可为何你偏偏要爱上人类呢?”从小到大,三个女儿中他最喜欢的就是小女儿火渺了,她是最贴他心的女儿,虽然有时也因为太了解,而捉弄不到她,也少了不少乐趣。

“父王,你不该这么做的,你可知道,你这样差些害死我了。”那时她确实心灰意冷的想要寻死,她的伤确实差些要了她的命,她很明白无论是闫枫还是仇皓,都没那个能力救治,而她既然活着,那么肯定是父王出手救了她。

也因此对他有了怀疑,是不是他在她和罗脩之间动了手脚,后来当他给她看那条断了的手臂,那张金色面具后残破的半张脸时,他就肯定了一件事,他的自卑是父王给的。

“我也没想到,渺渺你会那么做,我忘记了,你在人间那么久,多少也沾染了些许人类的柔弱,和动不动就自杀的坏习惯。”

“因为我现在是人。”郝莲火一句话就被狐王的话给堵了回去。

“既然你都知道了,为何还要对那个男人那样?”

“这是对他的一种试炼,我已经解除了他身上的摄魂术,我要看他是选择放弃,还是选择重新掳获我的心。”郝莲火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笑,害她难过了那么久,她可不是肯吃亏的人,该给他回敬的,她是一分一毫都不会少的。

“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让他死在崖底,不救起他了。”当然,狐王说的是气话,渺渺这次的举动震撼了他,她的情感太浓,让他再也无法破坏了。

“我很感谢父王救下了他。”

“罢了,当初我救起罗脩之时他的手臂,我只要用一些法术就可以接上去的,可我却不能那么做,因为罗脩的命数就该是如此,希望你能够谅解我。”

郝莲火灿烂的笑着摇头“不,父王,我很感激你,让他活着回到我身边。”




闯荡江湖篇 111 诚意

“火儿,你究竟要我怎么办?”以为上天终于眷顾他了,无论她是不是爱他,终究会嫁给他的,可是到头来,他才是最傻得一个人,他最终什么都没得到。

微微蹙起眉,缓缓的坐起身,将上半身靠在软枕之上,伤口才愈合,动作始终不能太大了,太过用力,就会觉得伤口扯痛了“对不起,我只能说对不起,封冶,我从来都不想伤害任何人,在感情方面,我比别人分的更清楚,这一回,我是做错了,为了和脩赌气,却在不经意间将你扯进了这场闹剧中,伤害到了你,我想,我做错了,一开始就不该给你任何希望的,我希望以后我们还是朋友。”

“一直以来都是我自作了多情,我想,在我心情还未平复前,我不会再见你了。”是该死心了,她从来就没有忘记过罗脩,而他对于她而言,就只是一块破烂的木板,只有在没有船只的时候,他才有那么一丁点用处而已,可她始终不会选择他。

“封冶,你对我的好,我都记住心里,谢谢你。”此刻她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她有错在先的。

“我还不算太失败,能让你记住我。”苦涩的一笑,离开的背影显得很落寞。

她知道,他要面对的是什么,他要面对父母的责难,世人的嘲笑,他承受的要比她多得多。

封冶走了,带着无限落寞离开了,她是需要道歉的,一开始,招亲擂台就众人皆知,如今恐怕就没那么好收场了,而她似乎是过的太舒适了,只负责吃喝拉撒,其他的都交给他们来解决就好了。

狐王走了,带走了仇皓,据他所说,是觉得仇皓很有潜质,他要带回狐族好好培养,要将皓皓养成不下于闫枫的医者。

闫枫走了,他说要去塞外,继续未完的旅途。

赫莲家该干嘛的就干嘛去,赫然赫莲火的房门前,时不时的可以看见一道黑影靠着墙站着,却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虽然不声不响的却让人很难忽视他的存在。

“小姐,今日罗公子还是站在门外,您何时让他进来?”丫鬟小凝是爹娘为了让她好好养伤,特意从娘那里调来的。

在喜堂之上发生的事,让他们在半个月之后的今日,仍然心有余悸,想要责怪,却又要顾虑到她身上的伤,等她的伤好了,他们火气也就没了,只警告她一声,往后不能再这样做了,也就罢了。

赫莲火接过小凝递给她的茶,悠然自得的轻啜一口,缓缓的说着“小凝,做你该做的,小姐我的事,你少管,让他站吧,这是他该做的。”

小姐是个很好相处得主子,甚至比夫人更好相处,因此她听得出那句话并没有特殊的意思,更没有恶意。

“小姐,公子站了好几天了,不声不响的。”

“我知道。”他就这么不声不响的站了半个月,可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他的存在给人很大的压力,有好几次她都想让他进来,可还是狠下了心肠,那段日子,她的心碎,不是他简简单单站几日就能够平息的。

“小姐,罗公子这样,小姐不觉得可怕吗?那伤疤的脸,白日还好,到了晚上还有些恐怖呢。”

“不觉得,其实一个人的相貌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心,他爱我,这就够了。”心漂泊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休憩的港湾。

“看来小姐是相当喜欢罗公子了,只不过为何不允许我们喊他未来姑爷呢?”从前都是这样喊的,可自从她醒来后一切都变了,从前在他和小姐之间感觉很好,让他们这些丫鬟都好羡慕,可如今却不让他们这样喊了。

“女人,总希望自己被人珍视着,不是成为一个男人的附属品,也不是陪衬品,而是相互融合共同发光,他是一个守护型的男子,对于他爱的,他不会掠夺,不会强求,只会在一旁默默守护着,可就因为这样,就以为这样一型的男子不懂如何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也造成了女子丝毫感受不到他们的热情和心意,这也造成了他只会在一边默默等待,患得患失的原因所在了。”她并不认为女人就必须压过男人,或者是男人就要压过女人,在她的意识中男女都是平等的,他的症结就在于,太过被动了,所以她不可以心软,她要他明白,爱情并不是只有守护就可以的,免得日后他那种性格害人害己。

又过了几日,她终于可以走出房间了,伤口有些痒,这是伤口愈合了的证明,当她步出房间的那一刻,在罗脩的眼中,有着终于得见的欣喜,可他得到的确是她冷冷的一瞥,径自向花园走去,简直就是将他这个人给漠视了。

“火儿,你……” 她冷冷的一瞥让他的心就揪起来了,难道这就是那时,她的感受?

“小姐,走慢些,你身上的伤才刚好,别走那么快,若有个万一他……”小凝看都不敢看向罗脩,跟在赫莲火身后大声喊道,小姐走得太快了,一点儿都不像伤才刚好的样子。

赫莲火戏谑一笑“小丫头,你也走的太慢了,蜗牛都走的比你要快的多。”小凝这丫头什么都好,细心,动作也利落,唯一不好的就是太啰嗦,太爱碎碎念了,有时候真让她受不了。

小凝小嘴嘟起,不经意间流露出小女儿家的娇态“小姐,你就爱欺负人家,人家哪有那么慢的,绝对绝对比蜗牛要快的多。”

“是吗,那就勉强一样慢好了。”半个月来,她终于可以走出房间,晒晒太阳听听鸟叫声。这样的悠闲对她来说已经真的很久了。

“小姐真坏,就喜欢欺负我。”

“哈哈哈哈……小凝,你真是个有趣的丫头。”和小红一样有趣。

罗脩跟在她们身后,他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即使他多不愿意被赫莲火就这样忽视,可他仍然不明白该怎么做才能让她能够原谅他,有些怀念从前的如胶似漆,他们明明就要成亲了,为何会变成这样。

在阳光下的她是耀目的,听着她爽朗的笑声,当他看见那抹久违了的灿烂笑靥,他的心被牵扯着。

他不能失去她,在那段日子里,他做了伤害她的事,让她难过了,伤心了,可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不知为何他就这么做了。

“火儿……”站在她的面前想和她说话,她却故意转过头,对他不予理睬,一次是这样,两次是这样,三次还是这样,她根本就是故意的,罗脩捧着她稚气的小脸,让她与他直视,这才问道“火儿,究竟怎样你才肯原谅我?”

“你这是在求我原谅吗?怎么我一点儿都感觉不到呢?罗脩,并不是寸步不离的跟在我身边,那就是诚意,不是守护就是诚意,我感觉不到你的心,这诚意并不是物质,是一种精神,你没有让我感到你的诚意。”面对他时,她灿烂的笑靥瞬间冷了下来。

微微皱眉,他有些不解,不禁出口问道“诚意?我该怎么做?”

“罢了,现在的你我无法原谅,在你知道,我究竟为何而不满的时候,再来找我说话吧。”她已经给了很明显的提示了,若他再想不明白,她真的要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真是一个敲不响的木鱼了。

罗脩不再言语,只是直直的看着她,仿佛想在她的眼中看出些什么,可在她的眼底,他却什么都看不出来,似乎到了这一刻,他还是没有动,用心去看。

他们之间有了缝隙,不是因为两人之间的感情变了,而是因为两人之间的相处模式发生了变化,有些事对罗脩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而对于火儿来说问题就很大,他们都该学习,该如何面对一些两人相处间产生的问题了,不过该先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他太过被动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依然站在她的门前,可更多的时候,他会垂首沉思。

他明白的,那个问题不会是小问题,否则她也不会小题大做了。

而赫莲火本就不是闲得住的主,因此,伤才刚好,她就要求出镖去,虽然众人都不同意,却仍抵不过她的坚持,因此只得随她去了。

罗脩要回锦罗山庄,因此不能随同她一起去,想一想,那么近,只是几天的路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可若是罗脩知道,这一次的出镖,会惹上一个大情敌,他怎么也会跟去了。




闯荡江湖篇 112  偷马

这一次出镖身边少了仇皓,让赫连心里很不自在,习惯了还真是改不了,跟在身边三年多的粘人小子不知何时已经长大了,不再需要她了,她真的没有想过,他已经到了离开她,独自展翅高飞的时刻了,又一声叹息,她这一路上,已经不知叹了多少声了。   

黑沙本就是匹好马,按这个速度不出半天,就可到达盐城,这一次是一个人出门,她比平时更谨慎了些,特地将自己化妆成男子,虽不是帅哥,也算是翩翩少年吧。

俊秀的客貌,配上白皙的肌肤,纤瘦的身姿,令她尽显柔弱,她此刻看上去比较像是个柔弱的书生,腰挂一管萧,勉强算是文人雅士吧。

这次的托物并不是很贵重的物品,因此一路上特别顺畅,没有劫镖。

经过一片树林,她格外小心,这小心的并不是人,而是蛇虫鼠蚁,若非这个树林是去盐城的,必经之路,她绝不会进这村林的,特别是在夜晚,有种阴森森的恐怖,为了防止蛇虫鼠蚁的靠近,她在自己的四周撒了毒,可夜一静下来,似乎什么声音都听得特别清楚,比如说,此刻不知从哪里传出嘈杂的声音,若她没猜错,应该是有人在树林里开打。

她已经当做没听到了,反正她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她就算想管也没有那个能力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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