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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果然很了不起呢,真是让我自叹不如啊。”陆致远由衷地赞叹了一声,他觉得这个女人确实值得自己欣赏。
熊筱白摇了摇头。但却无法摆脱徐菲菲充满敌意的目光。应该远离这些人才行,不论是陆致远,还是白灵,尤其是这位陆太太徐菲菲。从见她开始,她就一直在那里大喝干醋,可是啊,熊筱白可没心思陪她玩这种无聊至极的游戏。
“如果大家真的有心看我写的小说,那不如就搜我的笔名吧,很好记,白小熊。”说完,熊筱白笑着向四周看了看,指着远处说道:“我去拿点东西吃,你们先聊着。回见。”
众人笑着点了点头,目送她离开。白灵自然不想这么容易就放熊筱白离开,无奈徐菲菲丝毫不顾忌别人的目光,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让她也不好再强行拘留熊筱白。
离开了人群,熊筱白松了一口气。好累啊,比在家收拾“弃狗”还累。
早知道这么累,或许还真不该来。
昨天一晚上只补出来两万字,因为考虑今天还要去做头发,所以在凌晨一点的时候早早地就睡了。现在想想,还真有点不值得。
明知道自己在大学同学中,真的可以用“格格不入”四个字来形容,是个不受欢迎的存在,又何必还自作多情地来参加什么纪念酒会,现在受尽冷嘲热讽,这还真是自作自受呢。
熊筱白挑了几样合自己胃口的食物放在了盘子里。一看到吃的,她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安维辰。
临出门前,她还为“弃狗”准备好了晚饭,虽然又把米饭做得像米粥,不过,至少熟了。这已经比昨天有所进步了。
“弃狗”回家后,只要把盖浇饭的浇料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因为怕他用错加热工具而爆掉微波炉,熊筱白还非常善解人意把浇料装在专用的盒子里,放进了微波炉里。他回去后只要按几个按钮就可以了。而具体的操作步骤,她也非常清楚地写在了便笺上,贴在了微波炉的门上了。
只是不知道,他今天还会回家吃饭吗?
昨天因为她把米饭生着就盛到了碗里端了出来,搞得“弃狗”一点食欲都没有了,最后只气乎乎地喝了一杯羊奶就可怜兮兮地睡下了,连她后来重新煮的速食面都没吃。
不知不觉,熊筱白又叹了一口气,早知道是这样,她还不如留在家调教“弃狗”呢。
那只“弃狗”昨天晚上非常听话地把前些天从超市买回来之后、就一直扔在门口的食物和生活用品,都分门别类的整理得规规整整。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会因为饿了他一顿,而觉得有一点点内疚吧。
“对不起”陆致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打断了熊筱白的思绪。
熊筱白回过神来,转过身,望向陆致远。对于他前来道歉的理由,她很清楚。
无所谓地摇了摇头,熊筱白坦诚地看着陆致远的眼睛,笑着说道:“不管你是谁道歉、又为何道歉,都没有必要。因为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所以,你也不必再介怀。”
陆致远认真地观察着熊筱白的表情,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她看上去真的一点都不介意。但是,他的心里却有点不安,顿了顿,他还是决定要为徐菲菲做出解释。
轻轻地咳了一声,陆致远窘迫说道:“其实,她平时不是这个样子的刚刚,真的很抱歉。”
“没关系,我真的没有放在心上。”熊筱白连忙摆了摆手,不想让他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
陆致远用力地点了点头,顿了顿,带着几分怀念,几分钦佩,笑着说道:“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独来独往。”
“是吗?我倒不觉得呢。”熊筱白轻笑,虽然心中并不认同,却也没想多作解释。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她和高中、初中甚至是小学同学都相处的非常愉快。只要不是赶稿的非常时期,她偶尔也会和她们出去坐坐,聊聊天。只是在上了大学之后,她才被人孤立了起来,受尽排挤。
原本熊筱白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今天她总算明白了。如果说今天来参加这个毕业五年纪念酒会唯一的好处,就是解开了困扰她多年的疑惑。
她之所以在大学里没有交到一个要好的同性朋友,完全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因为他曾经喜欢过她。为了这么一个男人,就害得自己做了整整四年的孤家寡人,还真是不值呢。
“其实菲菲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喜欢吃醋。不过,这也是因为她非常爱我的缘故。”陆致远突然笑着说了一句令人意外的话,不过,他的笑容看上去却很幸福。
“看来你们过得很幸福呢,真是太好了。”熊筱白一脸祝福他们二人的表情。
她果然从来都没对我动心过吧?虽然是在提问,但是,陆致远的心里早已经有了答案。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自己在一瞬间放下了对熊筱白的种种感情,五年前的暗恋,五年里的牵挂今天再见她真是太好了,让自己可以为以前的感情做一个了断。
点了点头,陆致远由衷地笑着说道:“嗯,是啊,这样真的太好了呢。”
“嗯”熊筱白轻轻地应了一声。看陆致远此时的表情,似乎,徐菲菲以后不用再因为她而吃醋了。
陆致远这个男人,从今以后,就完全属于徐菲菲一个人了。
第四十三回 居然如此不知检点。
看着熊筱白和一个不知名的男人有说有笑,安维辰的眉头越皱越紧。
她居然如此明目张胆地与别的男人——还是别的女人的老公——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情骂俏。真是太不像话了!
她把那个女人当成什么?又把他安维辰当成什么?
安维辰真想冲上前,把熊筱白从宴会里带走。不过就是个同学聚会而已,她用得着穿得那么那么那么光彩夺目、美丽动人吗?她就那么想吸引所有男人的眼球吗?
不行,我不能再任由她留在这里!一个有男友不对,一个有契约男友的女人,居然还如此不知检点!
安维辰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宴会厅,但是他身上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他立即闪到了一边,躲到熊筱白看不到的地方。
与陆致远聊天的熊筱白突然浅浅地皱了一下眉头,随即望向宴会厅的门口。
怎么刚刚好像听到了“弃狗”的电话铃声呢?那么怪的铃声应该不会有人这么巧地与他有一样的恶趣味吧?难道是自己听错了?
安维辰把手机调成了静音,皱着眉头看着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的名字是杜子丛。到了这时,安维辰才想起来,自己之所以能遇到熊筱白,是因为他在这家酒店的二十一层,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酒会。
怎么办?究竟怎么办?到底哪个酒会才更重要?二十一层?还是十六层?
“少爷,您在哪里?”杜子丛一直替安鹤轩留意着安维辰,他虽然答应参加酒会,而且也确实真的来了。但是,只要他没到宴会厅,就很难保证他不会半路逃走。
出入于酒店的人,不乏一些有身份的名媛、名星以及名模,而安维辰对女人又是来者不拒,杜子丛还真怕他受不了诱惑,搞不好在电梯上与哪个女人对上了眼,还未到二十一层就下了电梯,前往客房。
“在十六层”安维辰就是这点好,只不要是与安父有关,他就是有什么说什么。只有遇到安父的时候,他的性子才会别扭到极点。
十六层?杜子丛虽然想到十六层不是客房而是小一点的宴会厅,但是他还是不敢松一口气。宴会厅里同样有美女,谁知道安维辰是不是在电梯一时兴起,对哪个女人产生了兴趣,就跟着她下了电梯。
“酒会再过八分钟就要开始了。”杜子丛好心地提醒,他是个严谨的人,又是个十分遵守时间的人。他没有对安维辰说差不多或是再过几分钟,就是希望安维辰知道,商务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守时,迟到固然不对,但是,到得再早也比不过准时到达。
“我知道了。”安维辰看了看时间,确实还有八分钟,还来得及。只要他上了电梯,一定会赶在酒会开始之前到达二十一层的宴会厅。
只是他怎么可以让笨熊在这里与别的男人打情骂俏?
杜子丛是个处变不惊的人,若非如此,恐怕他早已经皱起了眉头。
安维辰只回答“我知道了”,并不是“我马上过去”。这就是说,安维辰的并没有立即乘上电梯赶往二十一层的意思。或许,自己真的猜中了,安大少爷确实是被哪个擦肩而过的女人迷上了,不但跟着人家去了十六层,还想留在那里,找机会想要接近她。
杜子丛的猜测虽然有少许的偏差,但是和实际情况却也相差无几。安维辰虽然不是为了一个陌生的女人,而是因为相熟的熊筱白才跟着她到了十六层,但是他现在的的确确是赖在这里不想走。
“少爷?”杜子丛担心安维辰不去参加酒会,这样会让原来还有所期待的安鹤轩再次失望。
安鹤轩虽然看上去精神抖擞,但是他毕竟已经是年近六十的老人家,上了年纪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老人病,所以,他的身体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健康。
所以,安鹤轩才真的开始着急了,他想让安维辰能尽早地独挡一面,毕竟安氏早晚还是要交给这个不孝子去管理。而管理一家公司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容易,所以,不论有多少时间用来学习都是不够的,更别提那个臭小子到现在还没有承担起这份责任的自觉。
“啊,我知道了,我会尽快上去。”安维辰听出杜子丛的语气有催促之意,立即给了他一个明确的回复。
安维辰结束了与杜子丛的通话,又考虑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作出决定。
还是应该先去二十一层看看那边的情况,哪怕只是走个过场也可以。用最短的时间,做好他该做的事,然后再回来看住笨熊。反正在众目睽睽之下,她和那个男人也做不出来什么事。更何况还有个醋婆子在替自己盯着他们。
想罢,安维辰立即向电梯口走去。
路过吸烟区休息室,安维辰看到有人在那里面聊天,就是刚刚和笨熊说话的那几个女人。
从她们几个人的态度中,安维辰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几个人一定是在谈论笨熊,因为她们每个人虽然流露出不屑的神情,但是眼睛里的羡慕和嫉妒却是无法掩饰的。
看着休息室里的那几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安维辰突然不放心留笨熊一个人在这里了。这些个不吸烟的女人聚到了无人的吸烟室,又鬼头鬼脑地交头接耳,不是在设计使坏还能是什么?
而且,安维辰几乎可以确认,她们所针对的对象一定是笨熊。
她们想要对笨熊做什么?
电梯来了,安维辰却仍然站在原地不动,直到里面的人出声询问,他才向里面的人抱歉的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可以关上门了。
在重要的项目与熊筱白之间,安维辰的选择已经很明确了。
我要留下来保护笨熊!既要保护她不被那些居心叵测的女人们欺负,更要保护她不被那些好色之徒纠缠。
好!就这么决定了。
向宴会厅走回了几步,安维辰又站住了。
我留下来真的可以吗?要是被笨熊知道我跟踪她,搞不好我又要被她狠狠地收拾一顿了。这么一想,安维辰顿时打了个冷战。
我果然还是应该去二十一层吧。安维辰退后了几步。
那笨熊即使一个人在这里,想必也不会受欺负。以她的个性,这些女人要敢对她出手,她一定会狠狠予以还击。连我都被收拾得服服帖帖,更不要说那些女人了,她们怎么可能会是笨熊的对手。她们现在所做的一切,绝对是在自找苦吃。
至于那些男人除了刚刚与笨熊有说有笑的那只以外,其他苍蝇估计也算不得什么。
就算他们想粘着笨熊,搞不好还会换来笨熊的一记锅铲。啊,纵然这里没有锅铲,但是杯子、盘子、叉子、刀子可是随处可见。笨熊的手抄起凶器来总是那么顺手。
就算是那只与众不同的苍蝇,就算他是笨熊的初恋还是什么的,也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更何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怎么看,本大少爷也比他强过不止百倍吧。虽然隔得有些远,但是,我这堪比火眼金睛的一双大眼睛可看得是真真切切,那个男人不论是相貌、穿着还是品位,那真是没法与我相提并论啊。再看看他选的那个太太,一个庸脂俗粉啧、啧,真是难为笨熊了,她当初怎么会喜欢上这样的男人呢。
综上,结论可想而知。笨熊是绝对不会因为那个过去时的苍蝇,而舍弃我这个绝色契约男友吧。
所以,我还是该干嘛干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