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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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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交不出房租,准可以又拖又欠,赖个不亦乐乎。房东太太的算盘只会打出,不会打进,一片善心,反而弄得自己时时手头拮据。
院子里有很多孩子,白天各忙各的,到了晚上,都聚在院子中讲故事、数星星。每逢暑假,大人小孩都出来纳凉,这家搬出大西瓜,那家端上绿豆汤,大家围坐共享,好不热闹。
有一年,侧院搬来新邻居,姓熊。熊家有个儿子,年纪较长,脸圆圆,头大大,不爱读书。那年联考考不上中学,只进了夜校。
熊家的儿子沉默寡言,数学不好,听说只热衷于写小说,而且还想写武侠小说。
熊爸爸与熊妈妈时常吵嘴,有时候还拿儿子出气。院子里的邻居心目中认为功课差的就是坏孩子。没有谁喜欢跟熊家的儿子玩。
这熊家的儿子,长大了就是古龙。
从达利想起达利的书,震撼力很强,经久耐看,但是,并不令人喜爱得想据为己有。
喜欢的反而是达利设计的珠宝。
那一年,有幸在巴黎参观达利的回顾展,意外的是竟然看到了许许多多达利设计的精品。
珠宝一到达利的手中,不再是冰冷冷的金属或矿石,全都活了,像赋予了生命似的在眼前展现。
记忆中有一张极具诱惑力的樱唇,用红宝石镶嵌而成,唇中露出贝齿,细看是颗颗光润的珍珠。还有一棵华彩夺目的金树,树上挂满了各色宝石,像是童话王国的产物。
达利的设计,使人明白珠宝的妙用。
珠宝并不是用来挂在颈上或套在手上以炫耀财富的。稀世的奇珍,配上巧匠的心思,方能相得益彰,充分发挥美的极致。
大红衣服配上翡翠项链,彩蓝长袍佩上红宝胸针,首饰再醒目、再贵重,也不济事,徒然显得饰主庸俗不堪而已。
穿金戴银,必须注意美感的效果,否则,与身上贴满钞票无异。
多一只碟子从朋友口中,听到一则轶事:电子学教授陈之藩当年自美国来香港中文大学履新,临行之前,与夫人在家中整理行装。陈教授夫妇有一套精美的茶具,收拾装箱时,一不小心,打破了一只茶杯。
一般人的反应,一定是感到十分心疼,好端端的成套茶具,打破一只杯,如何去配?谁知陈教授的反应却不然,他莞尔一笑,坦然说道:“真不错,又多了一只碟子!”凡事从好处想,这种能耐,在现实生活中,确能使人受益无穷。
陈之藩教授不但是位杰出的科学家,也是位了不起的散文家。他的散文集,如《旅美小简》、《在春风里》、《剑河倒影》等,清新隽永,当年曾使我折服不已。如今回想起来,令我惊叹的,不仅仅是他那优美的文笔,而是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睿智与巧思。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是一句老话,老得几乎令人不想再重复,可是生命的旅程,行行复行行,在漫长的旅途上,的确会遇上一重又一重的挫折。
每当失意时,总觉得别人为什么比自己幸运?别人生意兴隆,仕途平坦,财源广进,名成利就,自己为什么如老牛破车,踽踽独行在暮色四合的郊野上?果真如此吗?杯中只有一半水,有人喜滋滋地说:“好呀!还有半杯。”有人愁眉苦脸:“哎呀!只剩下半杯了。”分别就在这里。
不写回忆录记得有一次,看罗大冈写的《罗曼·罗兰小传》,书中提到在一大堆罗兰的手迹中,发现了一张小字条。
这字条是他十四五岁时写的,答应妈妈要好好用功,努力去投考法国最负盛名的理工学院……看了这段记载,就感到人生实在有趣。一个孩子写的便条,后来都成了墨宝。
哪家孩子没写过这样的条子?人真得出名才行呢!成了名家之后,当年的垃圾都成了宝。后人会千方百计从鸡毛蒜皮的小事中去发掘资料,以便撰文立传,或写研究报告。
可是立传对象当年的感情生活或内心世界,又有多少人可窥透?人心是个无底的洞,探之不尽,人往往连自己都不了解,更何况去了解别人?这世上有多少传记是真实无欺的?实在很难说。
历史是透过长距望远镜观察所得的内容,孰真孰假,难以确定。
传记是运用显微镜放大的图像,难保没有夸张渲染的成份。
除非是传记家贴身追随立传的对象,为他记下详细的起居注,就像“约翰逊博士”的传记一般。即便如此,也不见得一定准确无误。
人生处处都有“罗生门”,各人眼中看到的事物,必然会因角度不同而有所偏差。
所以有些名人既不让人立传,也不愿意写什么回忆录!书与人有朋友在情场上轰轰烈烈地驰骋了一阵,终于累了,最后,收拾情心,悄悄退回书斋之中,终日与书本为伍。再听不到他唉声叹气,只觉他心情平和,仿佛一切都豁然开朗,天地广阔了许多。
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完全寄托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原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对方喜则自己心花怒放,对方怒则自己心惊胆颤,对方的一笑一颦,完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起落,这又何苦呢?面对书本,则完全没有这种麻烦。
择书比择友简单得多,不擅辞令、厌恶应酬的人,可以自由自在地徜徉于书林之中,游目四顾,俯拾皆友。
看书,可以博览,可以细嚼,没有人会怪你喜新厌旧,也没有人要求你从一而终。你大可以从一本换到另一本,喜爱的书,不妨一读再读;不耐看的书,又可随手抛下,谁也不会因此而伤心失望。人际关系错综复杂,那“书际关系”呢?只要花点时间去了解,再高深的学问也弄得明白。
手持一书,吟哦于四壁之中,神游于四海之外,既可以与老庄谈心,又可以跟柏拉图对话。心情烦闷时,济慈、雪莱在你耳畔喁喁细语,巴尔扎克为你搬演《人间喜剧》,还有李白、杜甫、王尔德、莎士比亚……一大堆才华横溢的朋友等着你呼唤前来。
找不到朋友时,为什么不翻翻书?□  
羞色最美

辽宁青年
相亭
诗人泰戈尔曾经说,“美的东西都是有色彩的。”那末,世界上什么色彩最美呢?
人们可能回答表示热烈、喜悦、勇敢、斗争的红色最美,或回答表示庄重、醒目、光辉、高尚的黄色最美,或回答表示活泼、生气、健康、平和的绿色最美,还有蓝色、青色、橙色、紫色等等最美。其实,在所有的色彩中谁也比不上人的羞赧之色最美。
羞色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产物。任何动物,包括最接近人类的猩猩,是绝对不会害羞的,自然也就没有羞色。德国名画家丢勒所画的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各用一片树叶遮盖着他们的生殖器官,标志着人类最原始羞色的产生。随着由蒙昧向开化的不断进步,人对本身自爱自重意识愈加突出,感到难为情,不好意思的心理活动愈加难免,于是,赧颜羞色也就常常出现在人们的脸上。
羞色是人类最天然、最纯真的感情现象。即使是最高明的艺术表演大师,可以说哭就哭,说笑就笑,甚至可以摆耳朵、转眼珠,但让他(她)脸上立刻露出羞色来则就无能为力了。他(她)只可有羞涩涩姿,却没有羞涩涩色。
羞色是一种女性特色。诚然,男性也会有羞色,然而更多、更频繁、更鲜艳的羞色却总爱挂在女性的脸上;男性羞色上脸往往显得狼狈可笑,而女性羞色盈面却被认为天然合理。一提“红颜”谁都知道指的是女子(特指美貌女子)而不是男子,这“红”字显然不只是面部的青春红润,更重要的是与羞色有直接关系。红色的羞色象征着女性,但它往往稍纵即逝,所以自古女子就学会了使用红色的胭脂,起到了羞色常驻的效果,有助于保持和强调她们的特色。
羞色是爱情的色彩。女性的羞色主要是出现在爱情生活中。它是一种青春的闪光,感情的信号,是被异性拨动了心弦的一种面部感应,是传递情波的一种特殊语言。正如老舍所说:“女子的心在羞耻上运用着一大半。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片话”。人们常把爱情之梦说成是玫瑰色的梦,发生了爱情风波则被称为“桃色新闻”,连办理嫁娶也都叫“办红事”,这些“红”字想必都与羞色不无联系。
羞色朦胧,魅力无穷。康德说:“羞怯是大自然的某种秘密,用来抑制放纵的欲望;它顺乎自然的召唤,但永远同善、德行和谐一致。”伯拉克西特列斯的雕塑名作《克尼德的阿佛罗狄忒》和《梅底奇的阿佛罗狄忒》都是反映女性羞怯美的。
羞怯之色犹如披在女性身上的神秘轻纱,增加了她们的迷离朦胧。这是一种含蓄的美,美的含蓄;是一种蕴藉的柔情,柔情的蕴藉。  
羞死鸟

《十月》
哲中
只能听到它唱歌,却见不到它的身影。
只能闻到它声息,却看不到它的踪迹。
“羞死了!羞死了!羞死了……”它一天到晚这么叫着。
在冰山,在雪原,在森林,在谷地……一位行者结识一位汉子。这汉子剽悍得如同一头犍牛。他答应陪同行者走到目的地,不使他感到路途孤寂。起初行者很是兴奋,感激他的热情;后又一想,自己”“与他素昧平生,从未有过交情,莫不是他要在路上暗算自己,他是个狡猾的恶人?于是在一个夜间,他悄悄儿离开了那个汉子。谁知就在他逃走时,头顶上空落下一叠鸟鸣:“羞死了!羞死了!羞死了……”他脸儿一红,又走回汉子身边。
一个盗马贼偷牧人的马。当他赶着牧人的马往回走时,天上、地下、身子的前后左右,响起一片“羞死了!羞死了!”的叫声。他催马快跑,这些叫声紧跟着他而且越叫越紧。后来,他丢下了马,羞死鸟的叫声也就没有了。
一位说谎者吹牛:他能叫男人生孩子,骡子生马驹,太阳从西边出,雨从地上往天上喷。左邻右舍的人都去看他是怎么倒转乾坤的,一直等待了三天三夜。谎言不会成为现实,人们被他耍弄了,他却在一边哧哧地笑,满足着自己的说谎欲。没想到就从这事儿以后,他走到哪儿,哪儿就有羞死鸟叫:“羞死了!羞死了!羞死了……”他的谎言再也无处施展,他成了一个疯子。
当然也有这样的事情:一对青年男女一见钟情,走进树林实践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两双明亮的眼睛,两颗狂跳的心,两片火热的嘴唇。就在他们沉浸在爱河里时,树上传来了“羞死了!羞死了!”的鸣啭声,吓得他俩一东一西惊惊慌慌地逃走。他俩是初次见面,从这回分开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见面。羞死鸟多么不应该呀,拆散了一对甜甜蜜蜜的恋人。
……据说羞死鸟还有这样的本领:融入人的身体,注入人的灵魂。
有时它完全是个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个小孩,一个老人。
你瞧,那边走来一位小姐,突然见到陌生人,羞得她脸儿绯红,头儿低低下垂。这是羞死鸟在她胸膛里扑翅膀,使她分外娇羞。
你瞧,这边走过去一个男人,他做了亏心事,走路低着头,眼睛不敢朝别人看。这是羞死鸟在他身体里折磨他,使他感到万分羞愧。
……羞死鸟是什么鸟,谁也说不清。
它来无踪,去无影,处处有它,处处又没有它。
关于它的住处,可以这么肯定:在高山的密林深处。
关于它的出生,可以这样说:“在春天的某一个早晨,朝霞的某一朵红云。
……我见过羞死鸟。那是在帕米尔。那一次我是迷路了,走得很累,躺在小溪边上休息。睡梦中模模糊糊觉着有一只拳头大的鸟儿站在离我不远的一块石头上,向我仔仔细细地打量。不知道它要从我身上发现什么秘密?我猛然睁开眼睛,真有一只鸟儿站在身旁的石头上。它见我看到了它,恐慌得睁大了两颗红豆似的眼珠子,随即垂下了头,翠绿的羽毛上潮水般的泛着红晕,像个姑娘羞涩时候那么动人。它再也没有把头抬起来。它羞死了。
我去请教一位鸟类专家。他告诉我,羞死鸟只在人熟睡时接近人。这只羞死鸟大概是在热恋,不见了它的情人。我又在山里转悠了几日,它怀疑是我把它的情人捉走了,所以趁我睡觉时来察看我。谁知它被我发觉了,它以为它的秘密被我洞悉了,当即羞死了。
听了专家的讲解,我羞愧得脸儿直发烧,我无意中伤害了一个小生命,一个多么羞涩、多么美丽、有着多么美好向往的小生命!  
学做一个人

陶行知
我要讲的题目是:《学做一个人》。要做一个整个的人,别做一个不完全的人国虽然有四万万人,试问有几个是整个的人?诸君,试想一想:“我自己是不是一个整个的人?”《抱朴子》上有几句话:“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又次之;不生为下。”
但是何种人算不是整个的人呢?依我看来,约有五种:(一)残废的——他的身体有了缺欠,他当然不能算是整个的人。
(二)依靠他人的——他的生活不是独立的;他的生活只能算是他人生活的一部分。
(三)为他人当做工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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