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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面包树出走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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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葛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过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他走了,我很孤独。」葛米儿说。

  「你会慢慢习惯的,每个人也是这样。」我忽然想起了她从前说过的话,我问她:「你不是说斐济有一种魔法可以把心爱的男人留在身边的吗?」

  「骗你的!如果有的话,便不会有人失恋了。」

  没有失恋者的世界,是不是会比现在美丽一点呢?也许是不会的吧?如果没有失恋,我们怎会了解爱情,我们又怎会长大?

  「你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喜欢这里。在这里,我可以做许多事情。威威本来说过要和我一起追寻梦想的。」

  「他会永远怀念你的。」我说。

  葛米儿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呜咽。

  一个梦想把这两个人从那个遥远的地方送来,营养着他们的爱情;然而,同一个梦想,也把他们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说的,会永远思念葛米儿吗?还是,回去斐济之后,他会娶一个女人,生一窝孩子,或者再养一窝鹅,过着另一种生活?我们总是宁愿相信,两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分开之后,是仍然有一条绳子连系着的。寂寞或失意的时候,我们会拉紧那条绳子,想念绳子另一端的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他爱着谁呢?离别之后,他会不会为了使我刮目相看而更加努力?他会思念着我吗?还是,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女人一厢情愿?我们总是希望旧情人没法忘记我们,一辈子受尽思念的折磨。多么善良的女人,在这个关节眼上,还是残忍和贪婪的。

  「威威真的会永远怀念我吗?」葛米儿含着泪问我。

  「是的。」我说,「直到你不再怀念他,他仍然不会忘记你。」

  我同时也是说给自己听。 

 
          
 
 
 

第二章 爱随谎言消逝了
 
 
  1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林方文。

  他望着我,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会爱上她?」

  「她可爱呀!」我说。

  「你更可爱!」他用手拍拍我的头。

  「像土著一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吗?」我说。

  「你也是土著!」

  「什么土著?」

  「香港土著!」他说。

  这样问,是因为林方文告诉我,他要去学潜水。

  「是跟葛米儿学吗?」

  「是参加潜水店的课程,学会理论之后,还要在泳池实习,然后才可以出海。那个时候,葛米儿便可以教我了。」

  「会不会很危险?」我担心。

  「每一年,溺毙的人比潜水意外死亡的人多很多。」他说。

  「那是因为游泳的人比潜水的人多很多呀!」我说。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去学潜水,他这个人,可以因为兴之所至而去做任何事情。只是,这一刻,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兴趣还是因为葛米儿的缘故。如果威威没有离开,那该有多好?

  我为什么会担心和怀疑呢?是我对他没有信心,还是这种想法根本是很正常的?对于出现在自己所爱的男人身边的任何一个稍微有条件的女人,我们总是有许多联想的。他会被她吸引吗?他会爱上她吗?一生之中,我们重复着多少次这样的忧虑?这些微小的妒忌,本来就是爱情的本质;可以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2

  沈光蕙终于和比她小三岁的余平志开始交往了。她自己大概也想不到吧?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她爱上了比她大三十六年的体育老师老文康;许多年后,她却爱上了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命运真爱开她的玩笑。

  她说:「很久没有被人追求了,有一个也是好的。」

  沈光蕙好像从来不会很爱一个人。这些年来,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她痴痴地爱着一个男人。每一次谈恋爱,她也是有所保留的。后来,我终于了解她。当一个人曾经被爱情出卖和玩弄,怀抱着恨;那么,她唯一最爱的,只有自己了。

  余平志有一位很爱下厨,也很会做菜的妈妈。她没有一刻可以闲下来,心血来潮的时候,她会做许多美食拿去给朋友品尝,沈光蕙也吃了不少,而且赞不绝口。那天晚上,沈光蕙就捧着一大盘余平志妈妈做的醉鸡,约了朱迪之一起来我家。

  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鸡。

  「味道怎么样?」沈光蕙问我们。

  朱迪之竖起大拇指说:「为了我们的幸福,你千万不要跟余平志分手。你跟他分手了,我们便再吃不到这么美味的菜。」

  「她做的咖哩鸭比这个更好吃呢,那种味道,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沈光蕙说得眉飞色舞,「我怀疑我不是爱上余平志,而是爱上他妈妈做的菜!」

  从前的人不是说,女人想要攻陷男人的心,要首先攻陷他的胃的吗?然而,这些也许过时了。我记得我看过一段新闻,一个女孩子常常被她的厨师男朋友打得脸青鼻肿,终于有一次,她熬不住了,打电话报警,救护车来到,把她送去医院。

  记者问她:

  「他这样打你,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

  那个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的女孩子微笑着说:「他做的菜很好吃,每次打完我之后,他也会做一道美味的菜给我吃,求我原谅他。」

  这就是她爱他的理由。她也许是天底下最会欣赏美食的人。为了吃到最好的,她甚至甘心捱打。肚子的寂寞,比心灵的寂寞更需要抚慰。爱欲和食欲,是可以结合得如此凄美的。

  沈光蕙说:「他妈妈是烹饪神童,她很小的时候已经会做蛋糕。」

  「说起神童,你们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个神童名叫李希明的吗?」朱迪之问。

  我怎会不记得呢?他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是心算神童,他心算的速度比计算机还要快,几个成年人全都败在他手上。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为什么我不是神童呢?我真的希望自己是神童,那么,我的人生便会很不平凡。

  「他现在在我们律师行里当信差!」朱迪之说。

  「不可能吧!他是神童来的!」我说。

  「真的是他!他并没有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而且,他计算的速度也跟我差不多。」朱迪之沾沾自喜的说。

  「难道他的天赋忽然消失了?怎会这样的?」沈光蕙问。

  一个曾经光芒四射的神童,结果成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考不上高中,这个故事不是很传奇吗?我问朱迪之:

  「我可以跟他做访问吗?」

  「我试试看吧。他人很好的,应该没问题。」

  李希明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相约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见面。他来了,神情很羞涩。我对他的容貌,开始有点记忆了。这位当年我既仰慕又妒忌的神童,已经长大了,就坐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会痛苦,然而,对于往事,他似乎并不留恋。

  除了数学,李希明在其他方面的成绩并不好。他的天才,好像是在十一岁那年,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消失的。

  「我爸爸当时带我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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