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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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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会不高兴,李广是整天板着一张脸,以前的爱说爱笑早不见了踪影。
    “飞将军,有劳了!”周阳经过李广身边,挥手作别。
    “说好了的,我只管半个月。半个月以后,你别想撂挑子!”李广嘟囔着,大声提醒一句:“莫要忘了,许我打头阵的事!”
    此次大举出兵,目的是为骚扰,时间不能太长。一旦给单于知道了,他肯定会派军队前来厮杀。汉军分散,五百人为一队,滋扰起来很有好处,却也兵力分散,危险也大,不宜在大漠久留。
    “到时再说,到时再说!”程不识策马来到李广身边,笑呵呵的道:“飞将军,这打头阵得视情形而定,眼下说了不一定有用。没准,到时却落在我程不识身上了!”
    为了让李广留守,李广特的提出,在大战之际,要他打头阵,要不然,死活不肯。周阳没法,只得同意了。
    程不识这话无异于火上浇油,李广差点破口大骂,指着程不识,气哼哼的道:“程将军,你要是敢跟我抢,我饶不了你!哼!”
    “哈哈!”程不识大笑而去。
    过了长城,周阳和公孙建、程不识他们作别,带着一支人马,进入了匈奴的地界。
    周阳第一次深入大漠是为了猎杀射雕者,袭击了阿胡部的营地。第二次深入大漠,追得军臣单于无处藏身,吓破了胆。这是周阳第三次深入大漠,会有何等收获?





    正文 第四十二章 一路凯歌,一路血
    更新时间:2010…8…11 19:08:36 本章字数:4075

    “得得!”
    急骤的蹄声打破了大漠的宁静,正是周阳率领的五百建章军在奔驰。
    周阳虽是校尉,却是边关汉军的统帅,安危至关重要,周阳一提出要深入大漠勘察,李广他们先是不同意,一致反对。周阳说服他们后,他们提议,要周阳率领五百建章军,要不然,他们无论如何不同意。
    五百建章军,相当于数千骑兵,周阳的安危不会有问题,李广他们这才放心。
    抹一把脸上的汗水,周阳仰首向天,烈毒的日头挂在天上,真够热的。怪不得性喜寒冷,却怕热的匈奴不愿在这么热的天打仗。不要说匈奴能不能忍受,就是周阳都觉得难受。
    “前面是水草地,有一个湖泊,叫雀儿湖,是有名的水源之地。左边百城处有一座山,虽不大,也有方圆数十里。右边有一处低洼之地,太潮湿。”周阳指着前面的湖泊,给身边的建章军介绍:“要记下来。此处极为重要,是匈奴南下的必经之地。”
    此次出来,带的有文吏,立时图绘起来。
    周阳传令,下马歇息。坐到松软的草地上,好象坐在沙发上舒服。周阳喘着气,随手折下一段草茎叼在嘴里,打量起来,此处风景非常优美,水碧、草青、天蓝,处身其间,仿佛置身在天堂一般。
    要是再有牧民放牛牧羊,挥着马鞭,赶着牛羊,唱着牧歌,会让人乐而忘返,实在是太美了,可以说是人间天堂。
    习习凉气吹来,拂在身上,舒爽异常,比起现代社会的空调更让人舒畅。
    “禀大帅,前方发现匈奴一处营地!”赵破奴飞马赶来禀报:“一共一百零七座帐幕,没军队,是牧民,还有成群结队的牛羊。”他亲自侦察过,了解得非常详细。
    周阳非常满意,飞身上马道:“进入大漠已经两天了,我们还没有杀过一个匈奴,现在,机会来了,就用我们的宝剑砍下匈奴的头颅!”
    “诺!”汉军轰然领命。
    周阳手一挥,五百建章军疾驰而去。赵破奴跟在周阳身边,指点着方向。
    很快,周阳就望见在雀儿湖的另一边,有一百多座帐幕,还有不少牛羊,正在吃草。一个个牧民,骑在马上,挥着鞭子,赶羊牛羊,唱着牧歌。
    牧歌悠扬动听,要不是汉匈世仇,坐下来听他们唱歌,还真是让人享受。
    如雷的蹄声惊动了匈奴,不少人从帐幕里出来观瞧。更有人挥着手,大声吆喝,欢欣鼓舞,好象过年似的。
    周阳听得懂匈奴话,他们说的是:“大单于的军队来了!”
    “是大单于本部兵马!”
    “只有大单于本部兵马才能有如此雄壮的阵势!”
    建章军高大健壮,骑射娴熟,只有单于本部兵马才比得了,由不得他们不异想天开。
    要是在平时,听到这话,建章军会嘲笑。可是,眼下是杀戮时刻,哪会有嘲笑的心情,个个挥着汉剑,直冲而前。
    “汉军的剑!汉军的衣衫!”
    “他们肯定杀了不少汉人!”
    匈奴就是做梦也是想不到,这是真正的汉军,还是汉朝最精锐的建章军,直到建章军的汉剑砍下他们的头颅,他们方才明白过来。可惜,已经晚了。
    一颗接一颗头颅飞起,一篷篷鲜血,一具具尸体,一声声惨叫匈奴在建章军的攻势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整个战斗,只持续了一盏茶时分就结束了。
    吐口气,周阳把手中汉剑在匈奴尸身上一抹,擦掉血迹。
    赵破奴皱着眉头:“大帅,这些老弱妇孺怎么办?”
    营地中,数十名老弱妇孺,人人惊恐不安,打量着围住他们的汉军,好象受惊的兔子。
    要是匈奴杀来,所过之处,必然是鸡犬不留。建章军明知道匈奴的恶行,就是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人有异议,可是,他们对这些妇孺老弱却是下不了手。
    这就是汉军与匈奴的区别。
    周阳策马来到近前,打量着匈奴:“说,你们中有谁没有杀过汉人?”
    十几个老头子惊恐的低下头,根本就不敢看周阳他们,一颗头颅埋得深深的。匈奴打了数十年的汉朝,他们年青时肯定没少杀汉人。
    “拉出去,砍了!”
    不等周阳下令,赵破奴手一挥,建章军上前,把这些老头拉出去。
    “汉人爷爷,饶命!我们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老头子们出声乞饶。
    “不是你们不敢,是你们杀不动了!”周阳冷冷的驳斥,一挥手,剑光闪烁中,十几颗花白头颅滚落在地上。
    “他们怎么办?”赵破奴紧握着手中的汉剑,紧抿着嘴唇,眼里闪烁着嗜血的光芒,却是下不了手。
    匈奴杀来,老弱妇孺必死无疑,决不会有任何一点怜惜之心。周阳很想把他们杀光,却是狠不下心,沉吟了一阵,叹口气道:“留他们一条生路。”
    有匈奴懂得汉话,惊喜莫铭,跪在地上叩头:“谢汉人爷爷饶命!谢汉人爷爷饶命!”
    “你们记住,匈奴杀我大汉百姓,如屠猪羊,此仇不报,誓不为人!血债必要血偿,他们,年青时杀过大汉百姓,如今已经授首!今日饶过你们,是你们没有沾上大汉百姓的鲜血!”周阳挥着滴血的汉剑,指着匈奴,大声喝道:“若你们敢妄杀大汉一个百姓,我们必是鸡犬不留!”
    一拉马缰,冲牛羊驰去:“把牛羊杀光,一头不留!”
    建章军领命,冲上去,一阵砍杀,牛羊死伤无数。
    等到建章军停下来,没有一头活着的牛,没有一只活着的羊,真的是鸡犬不留了。要是周阳能狠下心,把那些老弱杀了的话。
    牛羊是匈奴的生活必需品,杀了牛羊,就是绝了匈奴生路,建章军虽然狠不起心肠杀这些老弱,没有了牛羊,他们失去了生活之资,就是自生自灭,能不能活出来,只有天知道。
    建章军把牛羊肉烤熟,包裹好,放在马背,再找些马**,算是完成了补给,疾驰而去。
    周阳他们,就这般一遇到匈奴的营地,就大肆砍杀,把匈奴的丁壮和曾经杀过汉人的老头全部杀掉。至于妇孺,不忍心杀他们,留了一条生路。
    此时此刻,若是从天空望去,在上千里广阔地域上,到处都是涌动的红色浪潮。这种红色,不仅仅是汉军,还有鲜血,匈奴的鲜血!
    这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复仇行动。不计其数的营地给汉军袭扰,不计其数的匈奴做了汉军刀下鬼。
    凡是汉军经过之处,必是死伤无数,血流遍野。
    一路凯歌,一路血!





    正文 第四十三章 秦朝遗民
    更新时间:2010…8…12 11:29:40 本章字数:4710

    “那里有匈奴营地,准备冲杀!”赵破奴很是兴奋的挥着汉剑,一拍马背,就要朝营地冲去。
    一路杀来,已经有好几个匈奴营地给蹂躏过了,建章军士气正旺,一闻是言,无不是眼里闪着炽热的光芒。
    “慢!”周阳右手一挥,阻止建章军。
    “大帅,有什么好犹豫的,不就一个匈奴营地么?只要我们杀过去,包准他们一个也跑不了。”赵破奴杀机涌现,眼里闪着嗜血的光芒。
    周阳没有说话,打量着眼前的营地。
    这营地不大,只有两百来座帐幕,每座帐幕按五人计,不过一千把人。除去老弱妇孺,丁壮不过三两百。三两百丁壮,对于训练有素的建章军来说,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只需要一个冲锋就能解决掉。
    “大帅,快下令吧!”赵破奴很是焦急的催促起来。
    “你瞧见没,这些帐幕虽然不多,却颇有章法。”周阳并没有下令,而是指着营地,给赵破奴解说:“我们遇到的匈奴营地,都是零乱无序,东一座的西一座。还有,有人执守。”
    赵破奴细看之下,果如周阳所言,营地里有丁壮身着裘衣,正在巡逻,好象一支军队似的。这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情况,赵破奴的好奇心也给提起来了。
    “你看他们的旗帜,全是黑色的,不是匈奴的狼旗,这是为何?”周阳的眉头皱在一起。
    匈奴信奉原始宗教,以狼为旗上图案,不论是军队,还是牧民,都是如此。而眼前的营地,却是黑色旗帜,这实在让人惊讶。
    “传令,围上去,团团围住,待弄明白再说。”周阳下令。
    赵破奴也想弄明白原委,不想一鼓作气杀个精光,传下号令,建章军分散开来,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围上去,把营地团团围住。
    建章军驰突的威力惊人,蹄声如雷,远远就传了开去。要是在以往,每当建章军驰突之时,匈奴必然是惊惶逃蹿,或是高呼尖叫,把建章军当作单于本部兵马。而眼前的营地,却是静静悄悄的,唯一的变化,就是巡逻的人回到帐幕藏了起来。
    这太反常了!建章军不敢有丝毫大意,紧握汉剑,凝神待战。
    “胡虏!你们竟然敢来犯我们营地!”
    一个如炸雷般的声音从营地传来。
    匈奴绝对不会称自己为胡虏,更别说,还是用在建章军身上,周阳有大跌眼镜的感觉,要是戴的有的话。
    好象变戏法似的,营地里出现两百多个身强体壮的汉子,个个一身戎装,头戴铁盔,身着铁甲,腰间佩剑,背上硬弓劲矢。
    要是他们腰间佩的是弯刀,那么就十足十的匈奴了。
    匈奴也有佩剑的,却不多,更不可能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人,周阳更加奇怪了,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什么人,你们胡虏还不知道?是不是以为我们好欺负?来啊,强弩准备!”一个身材异常高大的汉子,手一挥,气势不凡,仿佛在指挥千军万马一般。
    “强弩?胡虏会有强弩?”赵破奴笑了,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然而,他的笑容只在脸上存在极短时间,就僵在脸上了。营地上真的冒出十来架强弩,比起汉军的大黄弩还要大。矢道上一枝枝弩矢,明晃晃的,矢尖好似毒蛇一般,在阳光下闪着光华,很是骇人。
    周阳熟悉汉军所有的弩,就是没有见过这种弩。这弩与大黄弩有些近似,却又有所不同,更大更强劲,别的不说,光是弩矢就比大黄弩的弩矢更粗更长。大黄弩的弩矢近丈长,酒杯粗细,而眼前的弩矢却是超过一丈,还要粗上三分。
    那弯曲的弩臂,就象一只腾空的雄鹰,随时会朝人扑来。
    再一细瞧,周阳发现他们腰间的剑与汉剑有些近似,却又不同,其剑身比起汉剑更长些。
    “我们是大汉的军队,你们是什么人?”周阳太好奇了,冲赵破奴一打眼色。赵破奴明白,要建章军散开,不要给弩矢射中。如此粗大的弩矢,一旦发威,那是无解,射人人死,射马马翻,不得不防。
    “你们是汉军?”
    带头之人的声音响如雷,话声中充满了意外:“汉军怎么可能到这里来?你们真是汉军?”右手一挥,弩手们离开了弩机。
    “我是大汉的军队!”周阳再次肯定。
    “何以为凭?”大汉再次问道。
    周阳拔出汉剑:“这是我们的武器!”
    “胡虏杀了汉军,会夺了他们的武器眩耀。”大汉仍是不信。
    “你瞧好了!”周阳冲赵破奴一挥手:“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的剑法!”
    “弟兄们,拿出真本事!”赵破奴一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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