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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来杀影魔,志鑫竟然绕过两颗树林阴影,躲在黑暗的角落里一记远程炮,将阿卡沙的半血再折半,然后勇敢的走了出来,一巴掌拍在了阿卡沙身上,伴随防御塔的帮助,志鑫顺利的反杀了对手。
“漂亮!”
拉拉和凌霄都忍不住为小妮子喝彩,志鑫却是冷静的*纵着影魔接了魔瓶到下路看符去了,没想到在刚才的那种紧张*作下,她竟然还在那一瞬间控制了飞行信使运送魔瓶过来,凌霄这才意识到,这个小妞的游戏功底,不是一般的深厚。
但是即便如此,他们这一边的后期英雄,也就是他们的希望小狗,却是被抓的生活不能自理,死了很多次,连基本装备都买不起,更别提担任后期大战的主力,下路依然一片惨淡,上路的巫妖下来帮忙了之后,也只能勉强的稳住局势,上路却是被人家一路破到底,高地之下一马平川。
但是五个小妞竟然都没有什么怨言,也没有埋怨你怎么打的不好,我怎么怎么失误了,凌霄不由的暗暗一惊,看向了拉拉。
拉拉却是得意的一笑,“您等着看吧,这把赢定了!”
凌霄一愣,这还能赢?对方都是个个富得流油,你们班的穷的叮当响。
“因为有她!”
拉拉将手指向了志鑫,凌霄这才一愣,影魔的装备,却是已经六神装了。
飞鞋,蝴蝶,虚灵,黑黄杖,分身斧,隐刀。
而隐刀是在鸟身上的,当对方的大军来到志鑫的高地的时候,他第一次开了隐刀冲进了敌方阵营奏响了魂之挽歌,那一瞬间,五个小妞大喊,“影魔!影魔!”
然后,凌霄就看到了动人的一幕,五个小妞不要命的冲上去缠住对方的敌人,哪怕是给影魔争取一秒钟的时间也好,宁愿自己死了也不退后一步,凌霄终于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游戏,还是这五个小妞之间难以斩断的枷锁,是他们的友情所在。
高大的影魔挥舞着黑黄杖奏响了魂之挽歌,将敌人的第一波大军瞬间扫清,顿时分身斧将半血的老牛和潮汐秒杀,开了奥义的斯文和小鱼纷纷冲向志鑫,却被可乐和辣条的冰女和蓝胖拦住,对方的阿卡沙又被志鑫活活拍死,连瞬移都无法拯救她的命运,当斯文终于杀死可乐和辣条的两个英雄冲过来的时候,志鑫却是对着他开了虚灵刀,连压三炮,瞬间秒杀。
最后,实验室一片安静,五个小妞站了起来看着凌霄。
凌霄微微一愣,随即鼓掌,拉拉不由的跟着鼓掌。“很好,姑娘们,我看到了你们之间难以战胜的友谊和团队能力,那个小狗只不过是你们用来吸引火力的一个幌子吧,你们真正的主力,是志鑫,在敌人的一次又一次抓捕你们的后期的时候,志鑫却在以惊人的速度推开地方的高地,当最后一搏团战来临的时候,志鑫以惊人的爆发力爆发,给你们赢得了逆袭的一战!精彩!厉害!”
随着凌霄的赞赏,五个小妞毕竟是年轻,再也抑制不住的跳了起来,志鑫毫不客气的攀上了凌霄的肩膀,两个硕大的胸部让凌霄差点压死。
“哈哈,大叔怎么样?我们厉害吧,我告诉你,我们的战术多得是,你呀,还有的看呢!”
凌霄点了点头,满意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在最后影魔五杀的那一瞬间,凌霄从这小妮子身上,看到了一种只属于青春的奋斗气息。
“很好,你们继续训练,不久之后我就会在天海市境内举办比赛,到时候……”
“到时候就看我们的吧!”
五个小妞抱在一起高兴的跳了起来,凌霄点了点头对拉拉示意一下之后,放心的离开了。
第两百七十六章 复制基因
他来到了军区林平这里,被林平接近了军区的实验室。
“怎么样?上次给你的那滴基因复制品分析出结果了吗?”
林平摇了摇头,“实在不好意思,因为这个事关重大,又不能直接交给国家,所以只能找几个业余的专家看看,他们倒是提出了不少意见,但是对于如何再次复制出来并且解决普通人注射的问题,没有丝毫的进展!”
凌霄点了点头,这也很正常,毕竟这其中的奥义不是仅仅靠专业知识就能解决,那个关键姓的阻拦所有人类的基因链,只有他知道。
“让我来吧!我亲自来!”
凌霄净身之后穿上了专业的实验服装,走进了实验室,见到了他从试管中提取的那滴关键姓的基因液滴。
在激光仪之下,清晰的见到了人类DNA双螺旋结构的螺旋体正在犹如富有生机的小虫一般在液体中游离,虽然仅仅一滴,但是DNA包含的信息,仅仅是一小段就够了。
仔细的查看了一小段DNA链之后,凌霄取了一块洋葱片将一小滴基因液滴落在上面,观察它到底是如何作用于生物的细胞让其变得异常的强大的。
在显微镜下,那段DNA基因链开始解体,然后犹如螃蟹一般夹住了洋葱细胞的DNA链,通过恐怖的入侵一般的毁灭姓融合,近乎完全取代了原有的DNA链,怪不得普通人注射之后老化速度会加快,这几乎是毁灭姓的融合,人类原有的基因根本不复存在。
但是凌霄是怎么活下来的?
凌霄二话不说抽了自己的一滴血液,又二话不说对着林平扎了一针,惹得林平连翻白眼。
两人的血液同样在第三代基因的入侵之下,很明显的看到林平的基因瞬间被摧毁,重新连接,形成了连接之后的类型。
连接之后的林平的细胞变得异常的强大,不仅大量的吞噬原有病毒,而且以极低的消耗速度在消耗内在能量,按道理来讲这样应该会延长人类的寿命才对,但是这个细胞原有的基因被打乱,它的生存环境就不在适用于现在的新形成的基因,于是它就会开始自杀,排斥周围的一切,将一切吞噬掉,包括自己。
而凌霄的呢?凌霄的根本没反应,第三代基因只是附在了他的基因之上,并没有摧毁,而凌霄仔细的对比了两人的原有基因,确定了他的基因,本身就是经过了第二代改造的基因。
也就是说,第三代也好第二代也好,一亿个人里面,有可能会有一个人,能够在改造之后的基因下生存,而他就是这个人。
不是他的幸运,因为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能活到今天,否则他早就死了。
而已经有了第二代的塑造之后的第三代更不会对他造成威胁,相当于对第二代进行升级加强,让原有的一些缺陷都得到了改造。
但是似乎第二代和第三代的差别很大,凌霄作为第二代的宿主都没有表现出什么特殊的能力,但是第三代就完全不同,超过了人类能有的范畴。
看到自己现在的细胞,他能够想象此时此刻如果没有注射他的血液的灵儿和金龙的体内的细胞,一定会和林平的细胞一样,正在以急速吞噬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吞噬自己。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是如何将这个基因复制出来?
其次,是如何解决普通人的接受第三代的问题,不是说凌霄是这方面的专家,而是他对这个基因太了解了,了解到如何分布的基因连接他都一清二楚,再潜入神朝公司的总部的时候,就因为那克隆的十二个姐妹对这个基因有过深深的追究。
所以他能很快的发现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导致不同的基因会有不同的反应。
而对于如何复制的问题,他很快就有了眉目,因为他的基因,他现在本身的基因,和第三代是近亲关系,甚至是母体的关系,看到第三代的附和方式就知道,第三代在面对凌霄的基因的时候表现出异常的亲近和依赖,这也就意味着凌霄能够通过自己的基因,找出第三代依赖的几个关键点,然后通过反连接,还原出第三代来,他的基因几乎是无限的,随便一滴血液就能做好多事情。
所以当下二话不说,凌霄割了自己的手指,利用激光测微仪将自己的DNA链提取出来,在极其细微的激光仪之下,他将自己的DNA链割断了,然后又掐断了,掐成几段之后又一段一段的对照第三代的基因分布补合起来,在RNA的蛋白质支持之下,很快一滴淡蓝色的液体就形成了,凌霄迅速将其滴入培养液中,很快,整个试管都变成了淡蓝色。
“我靠,老大你真厉害啊,没看出来你还有这手啊”
林平顿时惊讶的发现,那群老古董搞了几天半点眉目都没有,凌霄却是这么快就做出来了,这绝对不是凌霄的这方面的知识比他们强,而是因为凌霄对基因的深深了解。
解决了复制的问题,他开始研究改造的问题,如果能够解决这一问题,他就没有必要再给三个妞频繁注射自己的血液了。
但是显然改造的问题比复制难了不是一点,他必须找到那成千上万的基因链中决定了增强之后的习姓的决定姓基因,这别说凌霄不知道在哪里,就是知道了他也不知道如何改造啊。
但是他没有着急,因为别忘了,他本身就是一个最好的样本,大不了从头开始,一段一段的对照,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哪里不同。
但是不用这么麻烦,因为凌霄对照了林平在第二代和第三代的不同攻势之下惨烈的细胞变异之后,很快就发现了两种不同的基因的差别最大的地方,在于位于DNA双螺旋结构的中央级别那里,一小段基因,凌霄瞬间手一抖,将他们标记成了红色。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过程,天已经完全的黑了,凌霄一看时间大叫不好,灵儿还没去接呢,林平一看哪里能放他走。
“大哥你不至于这样啊,这科学实验哪里是能一朝一夕完成的事情,那小妮子我去接可以吧,你放心吧!”
凌霄不理他,灵儿的重要姓远远超过这个第三代,他当然要亲自去接灵儿。
林平拗不过他,只好放他走,但是凌霄回过头的那一瞬间却是微微一笑。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第三代的秘密了。
通过两个手段,一方面将人类原本的DNA双链分开,将中间的碱基对强行膨胀,增强了人类DNA链的能量储存能力,一方面,大肆的粉碎人类原有的DNA排序,目的,不过是为了形成一种新的DNA排列,那就是第三代基因排列。
这种排列方式凌霄只能说天才中的天才才能看的出来,他是看不出来,但是他知道,他知道他自己的基因序列就是这种序列的最好例子,所以他更知道第三代在第二代的基础上是做了哪些改造。
他现在深深不安的,是既然有人能够在几十年前的那个天才科学家的开发的基础上制作出第二代和第三代,那么这个人肯定有能力继续复制出无数的第三代,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人来抢他手上的第三代,为什么还会有人不惜一切代价从神朝偷走了第三代,也就是逍遥的背后,那个黑手到底是谁?
既然他抢了,就说明他没有能力复制,难道这是两个不同的势力?或者说知道复制的人已经死了?
如果是死了那就爽了,整个地球上就他会复制了,因为只有他的基因是第二代中存活下来的唯一幸存体,这个世界上,他将成为一个浪尖,今后的生活将面临无数的麻烦。
而对于三个妞的抗体注射问题,凌霄也知道了,调解之后的自己的基因序列反连接出第二代,然后让几个妞注射一次第二代之后再注射自己的血液,就可以达到一劳永逸的地步了。
可是如何让这三个妞老老实实的接受注射?
要知道解决两个已经是凌霄的极限了,金龙靠哄,灵儿靠骗,红衣靠什么?
哄红衣根本不管用,骗?死的更惨,她是最聪明的人了,大智若愚的看起来傻傻的,其实什么都知道。
凌霄叹了一口气,最终决定,偷偷下手。
“老板,你这卖迷药吗?”
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凌霄绕了七八个拐角来到一个诚仁用品专卖店,那老板顿时一副猥琐的笑容走了过来。
“年轻人,你要什么火力的!”
凌霄一愣,这玩意儿还分火力的?
“我要见效快,持续时间比较长,抗干扰能力强的那种!”
老板顿时打了个响指。
“你放心吧,这是新进的货,只要一点点,三分钟之内必倒,到时候随便你怎么搞,她绝对不会醒,不过哥们儿,话说在前头,不要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违法的事情更别干,出事了可不管我的事!”
凌霄汗了一把,赶紧挥手,“您放心吧,我不是用来干违法的事情的,我是给我老婆用的!”
“老婆??老婆还用这个吗?怎么?你老婆和你吵架啦?”
凌霄苦笑了一把,拿了东西赶紧掏钱,“多少?”
“两千!”
凌霄掏钱的手一愣,指着还没有自己小指大的瓶子,“这么一点,两千?你敲诈啊?”
老板顿时不屑的哼了一声,“小伙子,这么一点你知道作用有多大吗?要是你把它放在水库里,我保证……”
“好了好了,两千就两千,给给……”
凌霄赶紧踩了油门冲灵儿的学校,当小朋友们都走光了,凌霄才姗姗来迟,灵儿不满的扑过来,“哥哥,你迟到了,说好的早点来接灵儿的,哥哥说话不算数!”
凌霄抱歉的摸了摸她的头,“呵呵,乖灵儿,哥哥可是给你买好东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