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少爷,你哪位啊-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出来了,虽然你一直坐在那里,可是你的心,却一直在孤单地流浪着你和我是一样的人,寂寞的人,失去活着意义的人,我知道,我看得没错的,每一次,看到你静静地坐在那里喝酒的时候,你的那双眼睛,总是会刺痛我,因为,那是一双和我一样的眼睛,寂寞的眼睛。”
  于是,就有了这一趟云南之旅。
  他们的第一站停在了昆明。
  下机的时候,唐峥鹏稍微休息了下。
  很久没坐飞机了,虽然没有晕机,但身体还是出现了些许不适。楚俏扶他在候机大厅的位置里坐下,又去服务台要了热水,还问他,是否需要服用一些药物,如果身边没带的话,需不需要她帮他去买。由头至尾,她的态度镇定。
  唐峥鹏不得不佩服起她来。
  但还是觉得,有些事必须要提前告知她,他抿了口热水,有气无力地跟她说,“哎——跟你说,我身上有病,路上可能随时会挂掉,要是发生不好的状况,连累你怎么办?”
  她蹲在他面前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起身坐到他边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夹在手里,然后一脸大无畏地对他说,“没事,最多我晚死一两天,先把你好好安葬了再说。”
  他顿时笑了起来。
  现在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他五体投地了。
  鉴于身体原因,他们在昆明停留了两天。
  两天后,他们启程去瑞丽。
  这一趟,他们坐的是长途汽车,先到潞西,再从潞西到瑞丽。
  车程冗长,为了排遣这些颠簸而又无聊的时光,楚俏给唐峥鹏讲了一个故事。
  初恋的
  故事。
  不要笑话我,我也曾是有过真爱的人。
  算是一见钟情吧,就是有一次在学校歌咏比赛的时候认识的,当时我是那场比赛的主持人,而他是参赛者。
  和别的小孩乖乖地唱着民族歌曲或是港台流行歌曲的完全不同,他是背着电吉它上场的,唱的也是英文歌曲,节奏嗨的类,可我怀疑,台底下跟着欢呼的同学大部份都跟我一样根本什么都听不懂。之所以会被他震撼到,应该只是因为他强大的气场而已。
  后来我就主动追求他了。
  他一开始还很害羞呢,不过还是马上答应了跟我交往。
  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大学,离开本地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他走后,我根本无心上学,就三天两头跑去跟他瞎混,想当然,我后来也就没考上大学,反正家里人也不管我,我就干脆跑去他身边,是的,我们同居了,在外面租了一间小屋子,我天天给他煮饭洗衣服还帮他整理曲谱。那段时间,还是挺快活的,虽然身边没什么钱,可两个人就那么腻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就挺开心的。
  大概是他大二的时候吧,有了个机会可以去北京。
  我想他去。可他却有些犹豫,认为不该放弃学业。可我还是认为,他不该浪费他的音乐天赋,而机会总是稍纵即逝的(实际上,当时我没有承认的一点是,我想走,我一直在向往离开,向往着更加遥远而陌生的北京)。为此,我们之间开始有了争吵。
  虽然并不激烈,但毕竟以前从来没有过,还是挺伤人的,我那时年纪小,也任性,一吵我就跑,知道自己一跑他就肯定会来追我,我还故意藏在角落里不让他找到,看到他一副急得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我反而笑得很开心。
  他是因为我年纪小小就一头投奔了他来,感觉自己责任重大。
  而我,却一直在无知地挥霍着他对我的爱。
  终于,还是为了我的私心,他休了学,带着我上了北京。
  在北京呆了两年,混入了当地的摇滚圈,认识了很多朋友,可他的事业却并不顺利,在他日益消沉的期间,我却玩得风生水起。最后,他问我要不要跟他回去,我摇头说了no。
  说到这里,楚俏顿住了。
  唐峥鹏转头看着她,发现她哭了。
  寂静无声的,一串串亮晶晶的泪珠顺腮滚下。
  他叹了口气,伸手握了握她的手。
  分开后,我几乎完全不跟他联系,他偶尔还会打电话给我我也都没接,头一年的春节,他给我发了条短信,写得还挺长的。其实这并不太符合他的风格,他这个人,虽然心思细腻也很会照顾人,但实际上并不怎么会说甜言蜜语,之所以会发那样的短信,我想应该也只是一时兴起吧。后来那条短信被我当时的男朋友看见了,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春节过后,我就跑回家了,也不敢当面去找他,就常常跑到他的家对面蹲着,候着,看看他,看看他的生活。
  结果后来,还是被他的朋友发现了。
  然后两个人就见了一面。可见了面,却什么话也说不上来,就只记得自己一直在忍泪,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就匆匆忙忙地跑掉了。
  他的朋友大多都恨我,见了我一个个就跟见了仇人一样,可就有那么一个女孩子,还是跑来跟我谈心了,问我还打不打算回来,因为他一直没有忘记我,这几年也一直过得很辛苦。
  可我还是觉得,我已经配不上他了。
  有些爱啊,真是过去就过去了,再找回来,也根本不可能是原来的那个味道了。
  因为,人已经变了。
  说完这些,楚俏就再也没有出声了,闭上眼,她将头靠在车座上,仿佛在努力进入沉睡。
  唐峥鹏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他望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陌生风景,不停地在心里问:是真的吗?爱,是可以过去就过去的吗?真的是这样的吗?
  车到瑞丽。
  边陲小镇,天空很蓝,空气很清新,路上的行人也大多长得跟内陆人不太一样,佶屈聱牙,不同凡响。
  随便找了间客栈住下,老板娘身着民族服饰,操着一口怪腔怪调的普通话热情地带领他们去房间。小镇地处边境,鱼龙混杂,走私什么的干活还是很多的,为此老板娘还特别热心地叮嘱他们上街时要当心些,晚上的话也最好不要在外面逗留得太晚。
  在房间休息了下,洗了个澡,换身衣服下楼吃饭。
  在楼梯间碰到时,唐峥鹏发现楚俏有些不一样了。
  脸上没有了烟熏妆,常穿的黑色长裙也变成了颜色更加缤纷的民族印花样式的,脚上的矮靴则换成了清凉的夹脚凉拖。
  “还蛮会入乡随俗的嘛。”他忍不住要赞一声,因为实在是改变太大了或许,这就是她初恋时的样子么?
  楚俏微笑,什么也没说,挽起他的手臂就往楼下走去。
  吃了饭,他们在街上逛了逛,虽然时值夏末,天气依旧很热,但好在仍有晚风习习,瞎走了一圈,他们找了间小酒吧坐下来,一人要了一只啤酒,一边喝一边看外面的夜景。
  谁也没想到。
  就在这里,楚俏遇上了她的初恋。
  当那个人,以一身酒吧制服的装扮出现在她视野的时候,她整个人就像被鬼上身了一样,完全无法动弹。
  唐峥鹏被她的样子吓到,“怎么了?”
  她张着嘴巴,手里的啤酒瓶铛的一声落地,但紧接着,她就飞快地站起身,往街的另一头,发足狂奔了起来
  后来回到客栈后他才从楚俏的嘴里问出来,那个人,就是她的初恋男友。
  谁能想到,会在这里千里之外的国境线上,重遇了这个原本以为永生永世都不可能再遇上的人。
  那一晚,唐峥鹏一直有听到从楚俏房里传出来的沉闷的哭泣声。
  他就在这样压抑的哭声里默默地想:
  谁说爱过去了就过去了呢?
  真正的爱,是会成为烙印你一生的疤痕,随时会痛,随时会流血,随时会提醒着你,它还存在着,一直存在着。
  第二天,楚俏一大早一个人离开了客栈。唐峥鹏大概知道她会去哪里,也没打电话给她,就一个人吃了饭,到四处逛了逛,下午的时候,他突然就想去那个酒吧看看。
  酒吧通常在傍晚的这个时候就要慢慢热闹起来了,唐峥鹏一边走一边凭记忆寻找那间店。
  陡然间,他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好啦,就放这里吧,谢谢你啦!回头代我向你老板问好哦,好,再见!”
  他全身的血液,瞬间就凝固了。
  安卉。
  是她吗?
  安卉

  【五十六】

  是安卉。
  他没有看错。
  曾经那样深爱过的一个人,曾经日夜相守在一起的人,怎么会看错呢,哪怕是用那句“即使你化成灰也会认得”的话,都不为过啊。
  可是当唐峥鹏满怀惊喜,冲过去抓住她的手臂,难抑颤抖与兴奋正准备要叫出她的名字时,对方却
  “先生你好。”
  一声客气的“先生你好”,将两人隔成了陌生的两岸。
  他一时有些恍惚,“安卉?”
  对方冲他笑着。
  笑容明亮,洁白的八颗牙齿也同以往那样没心没肺地敞露着,可为什么说出来的话,却是这么的莫名其妙,“你好,客人是来喝酒的吗?虽然还没到点营业,不过还是欢迎进来坐哦”
  他糊涂了。
  老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卉?”他几乎吓到说不出话了,一阵心惊肉跳的,上下牙齿就像发了疯似的打战着,好比刚刚才看了一部恐怖片,全身都还处在极度紧绷而又战栗的状态下,但实际上,眼前发生的这一幕,显然要比任何恐怖片还要令人毛骨悚然,“你怎么回事?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我是峥鹏啊。”
  可是对面这双清冽而明亮的眼睛,仍然只是莫名的,一脸不解地在他脸上来来回回地转着,然后,眼睛的主人向他歉然地一笑,“对不起,这位先生”
  他感到越发惊恐起来,手中掌握的力道也在不知不觉间加大了!他的指尖因此深陷进了她的皮肉里,她痛得扭起脸几乎快要嚎叫出来的表情他也视而不见,耳边嗡嗡作响,因此只能断续地听到自己那几乎已算是支离破碎的变调声音,“你居然装作不认识我?安卉!安卉我是峥鹏,唐峥鹏,是你的男朋友!你不记得了?你全都忘了吗?安卉!安卉!!!”
  可是安卉还是没有给他任何回应。
  她只是一脸无奈地看着他,一脸无奈地后退挣扎着。
  一脸无奈。
  胸腔里逐渐带上愤怒!难以理解,为什么这个把他丢在医院里爽了约的女人一去就是两年,如今却还要装做一副完全不认识他的样子对他不理不睬!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简直要疯了!他拼命抓着她摇着她,直到把他自己也摇到快要站立不稳的地步。
  他低了下头,感到眼眶涨痛非常。
  太疯狂了,眼前的这一幕!老天,能不能出来个人给他个解释!这个女人是怎么一回事!他到底,要拿这个女人怎么办
  身边真的开始有人向他围拢过来,却是因为以为他在欺负女生而在拨刀相助,开始有人用他听不懂的当地话对他嚷嚷,也有人向他动起手来,但他坚持不放人。见鬼!她可是我女朋友!是我未婚妻好不好,我还跟她求过婚的凭什么不让我碰她!但终于还是有人拖开了他,那野蛮人的力气还真大,他根本无力抵抗,但好在被推开的同时,身后有个人及时地接住了他,因此他并没有摔倒。
  只是——
  模糊间,他看到站在人群中的‘安卉’向他投来了一道陌生却又惊恐的目光。
  他被这目光击垮了。
  嘶——
  一阵前所未有的激痛电流般贯穿了他的胸口。
  他感到喉头一甜。
  他低下头去,
  立刻呕出了一口血来。
  叭嗒嗒,地上开出了一小朵鲜艳如红罂粟的血花。
  之后的天地,就这样黑掉了。
  他大概还是晕倒了,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客栈,躺在客栈的床上,身上盖着被单,而在窗口那里,坐着楚俏。他想,应该是楚俏送他回来的吧,如果没记错的话,晕倒前扶住他的,正是楚俏。
  头疼极了,像有一千只钻头正在那里奋力工作着似的,简直令人崩溃!他咬着牙啧了一声,楚俏立刻向他转过头来。
  端来一杯温水,喂他喝了一点,然后静静地看着他,问了句,“好些没有?”
  他没回答。
  因为不知该怎么回答。
  无论身心,他此时都可算是千创百孔,奄奄一息了。
  楚俏似乎并不在意他是否回应,马上继续又问,“你怎么会认识安卉?”
  安卉?楚俏又怎么会认识安卉?
  他望向她,眼神有些疑惑。
  楚俏冲他笑了笑。
  “不管你信不信,这特么还真是狗血,安卉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初恋男友,阿光的好朋友。”
  原来如此。
  天地之大,原来也不过尔尔。
  这样说的话,他刚刚就并没有认错人了。
  安卉,那个人就是安卉。
  可她却装做不认识他,把他当成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