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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二号的逆袭 作者:锦衣游(晋江2013-04-12完结,近水楼台)-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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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广场又叫告别广场。

    走过深绿的寝宫,是退位厅,一个游客对着签退位协议的小圆桌拍着照。

    顺着路线参观,教堂是整座行宫的最后一站。

    悠扬的钢琴声忽远忽近地传来。我扶着古老的楼梯,白色静谥的少女雕像泛着柔和的反光。

    这是萧邦的E大调第三练习曲,也叫离别曲。

    讲解器里醇厚的男声说道:“拿破仑就此离开了枫丹白露。临别前他感慨地说,这是一个真正的国王的行宫。”

    深邃宏伟的教堂里,三两游客坐在深红色丝绒的跪凳上虔心祷告。

    白岂坐在钢琴前弹奏,几缕阳光透过彩窗照到他身上。

    我坐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他。

    “你喜欢弹萧邦吗?”

    “还好,我没有特别喜欢的曲子。萧邦飘泊在外,一直思念着他的祖国。但对我来说,中国只是模糊的儿时概念,我感受不到这种思乡的情绪。”他站在窗前翻着琴谱,默默地背诵,手指依次虚弹着。

    “我很喜欢萧邦呢,钢琴诗人,多么美好的称呼。”

    白岂抬起头:“你喜欢的话我多练练,弹给你听。”

    “没关系。你弹什么我都喜欢。”

    “第三练习曲喜欢吗?是他弹给心爱的姑娘的,并且说再也写不出这样的曲子了。”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只不过是练习曲,怎么会再也写不出?”

    白岂笑了笑:“练习曲不代表难度,要把这其中的感觉弹出来并不容易。这首曲子是他19岁时告别祖国前往巴黎的时候写的,用充满爱慕又伤感的音乐向他的心上人告别。所以又叫离别曲。我想他会这么说是因为明白那样的情怀不会再有了。”

    我不安地抱紧他,靠在他的胸口:“这样的曲子,你永远也不要弹给我听。”

    他温柔地吻着我的额头:“方侠,你真是个傻姑娘。”

    白岂抚下最后一个尾音,寂寥地坐着。少顷,站起身走过来,道:“来得好早,我们出去走走。”

    我们漫步在枫丹白露的森林绿荫中,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散落。喷泉的水雾中,隐约的彩虹斑斓。彩虹是上帝给人类的誓约。他说这道彩虹代表着淹没世界的大洪水再也不会重来。所以人们总说风雨之后见彩虹。

    我以为我已经经历了太多,我以为任何风雨我都能承受,事到如此,我才发现,我还是做不到。

    “方侠。”白岂停下脚步,琥珀色的眼瞳中倒映着我戚惶的脸:“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所做的是对还是错。如果没有在巴黎遇到你,我想我不会再告诉你。”

    我低声地呼唤着他的名字:“白岂……”

    他的神情有些怔仲,眼中有着犹豫和不忍。风拂过,淡淡的声音在空中飘扬:“我不是他。”

    信仰轰然倒塌。他眼瞳里的我面如死灰。

    恍惚中,他扶住我,身上有着我熟悉的味道。这不可能,我不相信,我不接受。我注视着他,哑声道:“你是白岂。我不会认错的。你只是……只是……”眼泪流了下来,“只是忘了我。”

    他沉默了下,道:“我读了白岂给你的邮件,他没有告诉你,我们是双胞胎。我是他的哥哥,白顷。”

    “我很抱歉,方侠。我不该来找你的。四年前,我读了白岂的邮件,知道你的存在。当时白岂已经在医院躺了两年,一直没有醒来。我想找到你也许他就能醒过来,但是我联系不到你,不久后白岂肺部感染过世了。我就放弃了寻找你。

    直到今年,当年我联系过的白岂的同学让我看《白夏》,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活在你的心里。我很内疚。你是他在这世上最爱的人,关于白岂的事,你是最有知情权的人,我和我的家人却从未给你一个解释。我想也许你解开了心结才能从阴影中走出来,所以我到中国来找你。你把我错认成他,我不知道是该告诉你实情还是让你继续误会……”

    我木然地站着,他还说了什么我没听到。天空有点阴沉,也许是要下雨,四月的风凉得刺骨。

    我忘了我是怎么离开枫丹白露的。直到有双微凉的手拉着我,在我手中放了一杯热饮。温暖的热度透过掌心,我抬起眼,发现坐在车里。

    白岂……白顷俯过身,帮我系上安全带,鼻息掠过我的颈。

    我的意识清醒了点,迟钝地说:“我自己可以回去。你说过晚上还有演出。”

    他发动了车子:“现在还早,送你回去再过来也来得及。”

    他沉默地开着车。进入巴黎城区的主干道很拥堵,车流龟速前进着。

    我问他这里可以调头吗?剩下的路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打开车内的音响,一阵钢琴声流泻出来。他侧头问我:“是不是觉得有点闷?我平时说话不多。”

    我说不是,我撒谎说这里我已经认识了。不想耽误他的演出。

    过了会儿,他说:“我明白现在的你需要一个人的空间,但对我来说,我必须这么做。”

    白顷把我送到酒店门口。我下车后,他没有开走,透过车窗望着我。直到我走进酒店的大堂,那辆车才缓缓发动。

    推开房门,床上放一个精致的礼盒,礼盒上是一支红玫瑰。我退后一步,看了看门牌,确定没有走错。

    礼盒里躺着一条裸紫色Elie Saab的礼服和一双同色的高跟鞋。卡咭上写着:

    “穿上这条裙子,到凯旋门的顶楼来。”

    我打霍郁的电话,无人接听。过了会儿,跳出一条短信:听话,到凯旋门来。

    我怔怔地看着这条美貌惊人的裙子,层叠飘逸的多层裙摆,繁复又空灵的蕾丝刺绣。

    天色渐渐暗下来,我换上礼服,挽起头发,对着镜子细细地化了个妆,将苍白憔悴遮住。对着镜子笑了一下,眼圈却红了。我不敢再看镜子,匆匆关上了门。

    登凯旋门时,工作人员见我一身的礼服,友好地笑着指指电梯,允许我坐只为残障人士而设的电梯。我道谢婉拒了,提着裙子,沿着螺旋式的楼梯盘旋而上。

    站到顶楼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美的风光。一望无垠的天空,延伸至天地尽头的香榭丽舍大道,艾菲尔铁塔在暮色的笼罩中庄严瑰丽。

    霍郁站在我面前,穿着黑色的礼服迎风而立,英俊得无法形容。

    我们视线对接的那一刻,他的眼睛一亮,随即透出幻彩般的颜色。他走过来,吻轻轻地落在我唇上。

    低喃着:“小侠,你真美。”

    我垂着眼:“你不是说明天……”

    他将手指放在我唇上:“嘘,我先说。”

    他拉起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

    “我8岁那年,我妈说等我大长了要娶媳妇。我说我要娶小侠,除了她我谁也不要。18年过去了,我的心意还是和那时一样。你是我想珍爱一生的女孩。如果我能活到七十岁,我已经用了我生命的三分之一来等你。我们还有五十年都不到的时光相守。小侠,你是否愿意将未来的五十年交给我,与我共度此生?”

    他看了看手表,低声数道:“三,二,一。”

    凯旋门顶楼的游客发出一阵欢呼,艾菲尔铁塔瞬间明亮如白昼,无数炽热的光点在它身上跳跃。繁星舞蹈,礼花绽放。

    霍郁在我面前单膝跪下,打开□盒子,取出钻戒。

    “嫁给我,方侠。”

    如涛的风声在耳边萦绕,游客的掌声飘飘渺渺。

    “那你呢?你来这世间一遭,是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太难,我需要点时间来回答。”

    “多久?”

    “五十年吧。”

    我站在巴黎的夜空下,视线凝起水雾,眼泪奔涌而出。

    霍郁惊愕地看着我,站起身,将我温柔地圈地怀里。抚着我的颈,轻声道:“怎么哭成这样是我让你太意外了吗?”

    我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泣不成声。悲痛和愧疚将我一点一点吞噬。

    霍郁握着我的肩,推开一点,他的胸前被我的眼泪浸湿了一大片。他凝重地看着我,低声道:“为什么?是不愿意吗?”

    我哭着摇头。不是不愿意,但我不能说,不能说。

    他扶住我的脸:“那是为什么?告诉我。”

    我闭上眼不说话,温热的泪水不断滑落。

    霍郁的手不断擦着我的脸,焦虑而心痛的声音响起:“不要这么对我,方侠,你知道我现在是什么心情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求求你告诉我。”

    我心痛如绞,缓缓睁开眼:“对不起,小郁。”

    他的脸一下子退去血色,苍白如纸。

    我手指哆嗦地去摸他冰凉的脸,怆然道:“我不是不愿意,只是今天不行,我今天……太难过……你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他的双瞳中隐着两簇火焰,燃烧着我的心。一字一句道:“为什么告诉我。今天发生了什么?”

    良久的沉默后,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飘荡在凯旋门顶楼的风声中。

    “白岂死了。他还是死了。我断了联系,所以他找不到我。他在病床上躺了三年,植物人。这三年,我没有见他一面,没有到他耳边叫过一声他的名字,什么都……没有。任凭他孤独地死去,我……什么也没做……”

    霍郁僵硬地站着,突然,手从我肩上滑了下去,像断了线的木偶。他靠着墙闭上眼,脸色灰败颓丧,眼圈下有着深深的疲倦。

    许久,我挪了一下,手指碰到他的手臂。他缓缓睁开眼睛,空洞地望着远处的艾菲尔铁塔。方才的灯光秀早已结束,巴黎铁塔又恢复了沉静。游人散去。舞蹈的灯球仿佛只是幻梦一场。

    “小郁……”“方侠,”

    我和他的声音同时响起。一阵静默,他继续道:“白岂死了,可是……”

    他极慢极慢的抬起头,凝望着我,眸色深得像潭古水。他的嘴唇颤抖着,哽了哽,沙哑地滚出四个字:“我还活着。”

    他迅速地别过头,半晌,才道:“是不是在你眼里,我是没有心的。你有没有想过,哪怕一次……想到过我。”

    我拉住他的手,哀切地摇头。他曾经温暖的手冰凉得没有一丝温度。

    他默默地看着我,桃花眼里有着我从未见过的浓重的悲伤。

    “我曾经答应过,做你的爱人,你的男人。”

    他停了下来,良久,轻轻地抽出手。

    “对不起,我做不到了。”

    霍郁走了。他的背影消失在楼道口。我们用着意志和努力一步步登上284格台阶,才到达凯旋门的顶端,却能在短短的几分钟里重新降落到原来的位置上。

    人说老了就会喜欢回忆。我还未老,却时常在回忆。在我的回忆里,白岂总是男主角,出现在每一个片断中,那段岁月中,我整个人生只有他。我把二十六年的时光浓缩成了一年又七个月。

    我选择性地遗忘了,还有一个少年,也是我青春的组成部分。从3岁到26岁,他从未淡出过我的生命。

    高一那年,我在路上拣了一只黄白相间的流浪猫回家,给它取名小黄蜂。养了三天,我妈不允许,我把它放到上学路上必经的小花园里。每天带些猫粮去喂食。

    有一天小黄蜂不见了,再也没有出现。我想它大概去了别的地方流浪。

    高三的某一天早操,隔壁班的霍粉低声讨论着。

    “霍少今天怎么没来上课?”

    “我听说他养的猫死了,有同学说看见他把那只猫埋在学校后面的小花园,还立个了碑。”

    “呀,那只猫呀!去过他家的人说他可宝贝那只猫了,那他一定很伤心。”

    “嗯,霍粉俱乐部档案上记录过这只猫,叫小黄蜂。”

    霍郁,在我们最没有联系的三年里,用他

    、第 36 章

    自己的方式,执着地将我们的生活连接起来。

    大学四年,我过着与世无争,独来独往的生活。只有霍郁,每周都会过来。每次来都是一大袋的东西,吃的,用的。夏天是蚊不叮,风油精,冬天是手炉,暖宝宝。除了卫生巾,我在超市里见到过的他都买过。

    我如果不接受,他往地上一扔,转身就走。

    室友羡慕我有着世上最好的男朋友。我说他不是男朋友,只是小时候的玩伴。她们诡异地看着我,之后就不太理我了。

    我不在乎,我最好没人来理我。直到有一天,我发烧发得昏昏沉沉。迷糊中,有人抱起我,放到背上,一路颠波。我攀着宽阔温暖的肩膀,抽噎地低喃“爸爸”。

    醒来的时候,看到室友小A坐在病床边打瞌睡。那个宽阔的肩膀果然只是幻觉。

    我告诉小A,以前是我不对,非常感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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