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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扑朔迷离的悬案,将永远没有答案,不得不说,无论对死者还是对普通民众,都是极其不公和残酷的。我对胖子他们说,这个案件有政。治因素存在可能性较大,这也是传的最多的一种说法。
在别无它果的情况下,似乎也就只能推到政。治原因上,据说有些人知道真相但是就是保持沉默,凶手可能有着极其强大的势力。甚至还有人认为那个人可能去做国产00发了,也就是情报部门的工作人员,即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也就是俗称的特工。还有人认为这个凶手是一位位高权重社会地位很高的人,这在周浩辉的小说中是很到认同的,他将凶手描述成了校领导,最后自杀了,大概是想要从这个角度给死者或者是关注此案的民众一个交待吧。也有人说那个凶手最后去移民北美了,也就是去了国外,当然这个法说过于扯淡了,如果真是普通的寻常人,不管去了哪里,只要掌握了真正的证据的话,还是可以将其绳之以法的,问题就在这里,这个人可能不是普通人,甚至可能不是人。反正亦真亦假似是而非的重大黑幕也有人曾经说过,但都是一些推测和设想,并不能真正说明事情的真相,只在科学和人们所认知的即定实事上得出了一个合理的结论。似乎没有人想过,或许这件事根本就不是人为的呢?
我叹口气说:“或许这样猜测对死者并不尊重,但是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鬼的话,并不能完全否定这种假设的可能性。忘了是哪位推理大师说过的话了,他说一旦你排除了的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在各种可能性都存在的情况下,我往这方面想,可能是鬼小说看多了,但刁这个人并不是一个多美的女子,如果说是见惯了各种大场面的特权阶层的某个人看上了她的话,那么这和某个恶鬼看中了她的概率也差不到哪里去,可能是她招惹了某个恶鬼,被鬼附身了,也可能是某个人被鬼附身了,从而杀了她。还有,不排除有人偏偏就喜欢不漂亮的女生这个可能,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除非这个人是个变。态,当然,犯下这件案子的凶手确实是很变。态。”
我对两人说,有人被鬼上身然后杀了刁的这个说法还真不是凭空捏造,因为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这里就发生过,甚至这个人我们还不陌生,是我和胖子同在的村子里的一个人,这个人是个小贩,前些年捞偏门,觉得做法事看风水这个行当来钱快,于是跟着某位所谓的大师学过一段驱鬼念经算命看相的手段,觉得自己牛得不行,然后到处做法事,骗钱财,在一次做法事的时候,就出了事,据说事主家的人被鬼上身上了,然后将其师父给杀死了,他侥幸逃了出来,也差点丢了性命。这件事曾轰动一时,在全县上下都成了人们的谈资。
我说我的这个推测不怎么靠谱,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一个念头,并当不得真,充其量只是提出了另一种可能,这在这件案子发生后的十几年里大概都不会有人提出,我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第一人,但并不代表就没有人这么想过,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或者说上不得台面而没有在公众场合出现过。但是我尊重亡者,不能误导他人,这里只是随景起意,听听就好,做不得真。
对于这个案子还有更悬的说法,比如说是潜藏在中国军队里的脑控组织出于某种目的或者是实验性随机杀死了南京大学的女学生,不仅留下了这么一件悬案,还很可能制造了非典疫情,使许多人家破人亡。SARS病毒来无影去无踪,不是天灾,就是人祸。有人高度怀疑是中国军队里的脑控组织和美国潜藏在CIA里的的脑控组织合作制造了SARS病毒。因为只有世界上最邪恶的脑控组织才既有动机、也有能力制造SARS病毒,还称甲流、禽流感可能也是脑控组织制造的。《反出CIA:一封来自海外的神秘电邮足本》的作者说SARS来自美国CIA的实验室。“俄罗斯医学科学院院士卡雷辛柯夫前天断言:非典型肺炎是一种生物武器,极可能是从实验室里流出来,由于非典型肺炎是麻疹病毒与流行腮腺炎两种病毒的混合种,而这种混合病毒只有在实验室里才可以做出来,在天然环境中根本不可能发生,所以他认定非典型肺炎是从实验室流出来的一种生物武器。”。WHO的专家在结束中国之行后明确肯定,在华所发现的SARS绝对不是可以在自然界及人畜身上或所能发现的病毒,而是人工合成的。俄国生化武器专家几天前就指出,前苏联的研究可以证明许多SARS患者的病症和死者的状态几乎与感染某种美军生化武器的症状完全吻合。
当然这种说法同样站不住脚,就算是特殊组织想要拿人体做实验,随机选择了一个实验目标,也不可将尸体肢。解成碎片,然后抛尸造成民众的恐慌,这就和说外星人杀害了这位姑娘一样不靠谱。
然而依然还是有很多现点看起来能够接近事实的真相。有个叫黑弥撒的网友曾一度被怀疑成此案的凶手,这个人发过这么一个帖子,名叫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他是这么叙述的: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