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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风吹-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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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胖子和阿英说了,两人面色凝重,一时也无他话。
  “大凡梦者,想也,因也,有因便有想,有想便有梦。幽思已极,故此虽在醒时,这点神魂,便入了浑家梦中。此乃两下精神相贯,魂魄感通,浅而易见之事,怎说在下掉谎!”
  “只因别后幽思切,致使精灵暗往回。”
  “阴灵托梦,梦里是真。”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意有所感,梦有所指,之前我摔倒在骨骸之上时做的那个梦,似乎真的是在预示着一些什么。”
  我疑虑重重:“肯定是凶非吉,还要多加小心。”
  胖子不以为然:“梦里的事不必当真,我当初梦见自己身家过亿,妻妾成群,一觉醒来不还是穷光棍一个?”
  “你没做过灵验的梦并不代表别人就没有做过。说真的,我就做过。十八九岁那看我在洒店端盘子,有个漂亮开朗的前厅经理人很好,她很喜欢看我笑,对我很照顾,时间久了,我就很倾慕她。有一段时间她打胎了休养生息,请了长假,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上班,因此非常的想念她,觉得时间太长,世事无常,日子也没什么意思了。就在某个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她带着她那甜美如春风化雨般的笑来上班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却失望已极,因为我发现那竟然是一个梦。然而就在第二天,她真的就出现在了酒店,笑眯眯的跟我打招呼:好久不见。我当时怔住,才发现梦竟是这样的神奇。”
  我说的是我早年间的真实经历,至今为止,我也觉得太过奇异,觉得大概是潜意识或者是心有所感梦有所见的原因吧。而这个亲身经历也跟独孤生归途闹梦相差仿佛。
  我说道:“古人的智慧高深莫测,千万不可小觑,而诸如喻世名言和醒世恒言之类的书籍必将流传千古,永不磨灭,成为千古绝响,有机会的话多看看,保证只有益处,没有坏处。”
  胖子撇嘴道:“胖爷我只读平凡的世界,再就是村上春树的书,别的书看不进去,觉得是浪费时间。”
  阿英不屑道:“王胖子你就喜欢装逼,不这样你会死啊,即然你说只读平凡的世界,那么这本书里面讲了个什么故事,你能不能给咱简要描述一下?”
  我也附和她道:“是啊,胖子,也不用叙述故事的梗概,你只要说一两个出彩的片段就可以了”
  胖子急了,打断我的话说:“在我刚识字那会儿就读过了,到现在也忘光了,你们串联在一起,这不是强人所难嘛。”
  阿英冷然道:“实话实说,别死要面子活受罪,打肿脸充胖子。”
  胖子怒道:“谁说我是打肿脸来充胖子,我本来就很胖子好不好,你这个死女人,实话告诉你,我追求的是意境,比如一看到平凡的世界这五个字,我就感同身受心有所感,冥冥中能够感受到路遥先生所要表述的思想和精髓,隐隐就了然了。这就好像是佛宗所讲述的顿悟,不需要什么厚积薄发,该悟的时候就突然悟了实不相瞒,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天赋,不长得怎么好看,但可能是我与生俱来带有某种气质,因此老天还是眷顾着我,让我有了一个特长:那就是我的感觉很敏锐,换句话说,就是很有灵性。”
  我笑了:“小胖同志又提到你的感觉了,如果这真的是你的特长的话,那么我只能感慨上苍的不公了,造物主他老人家是老糊涂了还是怎么着,怎么就给了你这样一个太不靠谱又显累赘却被你当做宝贝的特长,更加意想不到的是,你的特长在我看来实在是特短,是不是上苍太过于吝啬了一点呢?”
  大概是想起了之前的一些事情,胖子的表情有些尴尬,装瞎扮聋充耳不闻,想装傻充愣避过去,然而阿英也不放过他,她鄙夷道:“与生俱来的屁的个所质,我看是气缸才对。”
  胖子不依了,他说:“我说英子,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处处争对我。”
  英子冷笑说:“你得罪我的地方多了,明人不说暗话,你自己想去。”然后她问我说:“老张,你近来看的什么书?”
  “新华字典。”我开玩笑道:“小学没毕业,斗大的字不识两个,所以就只好抱本字典进行深入钻研和学习了。”随即正色道:“不多,网络文学读得挺多的,其中有许多喜欢的作家,我很敬佩他们。若说到实体的话,近两年给我感触最深的要数余华的第七天和蜘蛛的十宗罪系列了。”
  我很倾慕余华,也很敬慕蜘蛛。
  这是在目前时代背景下两个不多见的作家。
  他们描写平民百姓,描写生活琐事,从中透出光,发出亮,照明前方的路。
  蜘蛛很文青,太愤青。
  他还很重口味。
  因为这个社会需要重口味和博眼球的事物来满足他们的欲望。
  蜘蛛先生说,从上帝的角度来说,自己笔下的人也是我们的兄弟、组妹、夫妻、儿女。
  我要将他们拢入怀中,如同簇拥的仙人球收拢花苞,然后将手中的黑暗呈现在世人面前。
  我使用血迹斑斑的语言和锈迹斑斑的文字,从被人遗忘的天天踩着的铺路石下汲取营养,来完成在地狱和天堂畅销的书。
  对于黑暗的探索,从未放弃。为了学习飞翔,我拜鱼为师。我写作的时候,头顶没有太阳,所以我坐在黑暗之中,点燃了自己。借着这点卑微之光,走进地狱深处。正如我在罪全书的序言里所说的那样:尝尝天堂里的苹果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要尝尝地狱里的苹果。黑暗里有黑色的为焰,只有目光敏锐的人才可以捕捉到。有时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宇宙,却看不见社会底层最悲惨的世界。
  多少个无眠的夜晚,一个巨人,站在街头,牵着木马,等它开花。
  我写作,我就是上帝,我赦免一切人,一切罪。
  这个从天涯社区起家的作家的这番话,我每每想起,就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阿英说:“我也读过十宗罪,觉得作者是一个很有情怀的人。”
  我点头表示赞同,事实上,在天国,这样的作家真的太少了。
  胖子这时候就说:“盗个墓你们俩就聊到文艺上的事了,还杞人忧天怀古伤今,我看你们是休息的差不多了,咱这就去和老蒲打个招呼吧诶,怎么回事,哪里来的雾。”
  经胖子这么一说,我和阿英也发现,不知何时,整个洞穴墓室里笼罩在了一片淡淡的薄雾之中,雾气越来越浓,不消片刻,便笼罩了整个洞厅。
  起雾了。<a

  ☆、第一百章 忧昙婆罗

  雾气来的好快,只一会儿,就彻底笼罩了整个洞穴墓室。
  手中的强光电灯只能照见面前一两米的范围,根本就无法穿透浓浓的厚雾。
  我们三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茫然四顾,相顾骇然。
  这阵鬼雾起的好不突然,难免不会让众人产生疑虑。
  前些年我很喜欢看的香港鬼片上经常会有这样的场景:雾蒙蒙的夜里,骑自行车归家的汉子背后载着一个女鬼,而他还完全不知情,回到家中云雨一番之后,就被吸干了精髓和阳气。或者是在一片鬼雾中,鬼影时隐时现,猝不及防下出来要人性命。
  我一时有些无滋无味,皱眉说:“也不知缘何会生起这鬼雾,让人心里有些莫名不安,但也无所谓什么了,已行得此间,只要运气好的话,我们还是可以凯旋而归的。”
  阿英说道:“运气这种东西还真是太过难以捉摸。”
  胖子在旁听了一阵,认为这事远没有那么复杂,他不怎么相信气运这回事,也从不信命,就对我说:“你那也是想得左了,运气这东西拿得着吗?是方的还是圆的?公的还是母的?多少钱一斤?谁见过呀?咱们盗墓的人,脑袋掉了当球踢,能信这个?”
  阿英却对胖子的话格外认同:“谁不相信运气?世人烧香求菩萨、拜祖师、供宅仙、佩挂护身符,求的不都是运气吗?凡是要做签子活,从来都是‘十分准备,九分应变,一分运气’,倘若少了那一分运气,不论你事先准备得如何充分,又有怎样出众的手段,到头来终究难以成功,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我说:“你们的话都在理,毕竟运气这种东西,太过虚无缥缈了,我相信它肯定是客观存在,可也不能将希望全系于此,是我过于优虑了。”
  这时阿英又对我说:“我听说,泰国人最喜欢养小鬼供邪神,拿尸油做文章,而在缅甸与柬埔寨边界附近,也常有些放蛊养鬼的邪术,这些邪术看似上不了台面,是到深山里挖掘尸骨罐,然后悄悄背回家中供养,以此转运,唤作背鬼,据说很灵验,所以那些运气好的人身后都是有鬼跟着,想要什么就来什么,谁也动不了他”
  胖子抱怨道:“英子,不可否认有些秘术的存在,但这也太扯淡了些吧,要是连你也相信这一套,我可真就没指望了。”
  我见他俩又要争论,就让胖子先沉住气,说比起视觉无法穿透的黑暗,心理上存在的盲区更为可怕,如果不设法找出答案,即便四周一片通明,也难以摸清被重重迷雾包裹的地下洞穴。
  胖子说:“反正这睁眼瞎的滋味不好受。这雾不知何时会退?要是没戏了,咱们趁早再想别的招”
  他说着话,就摸出了冷烟火,想利用它来取亮,但忙乱中却失手掉落在了地上,眼前又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只得伸手在身前摸索。谁知刚把手探出去,就触到冷冰冰一片皮肉似的东西,再仔细一摸那轮廓和形状,滑滑腻腻的,玲珑有致,好像人体的肌肤,却没有半分活气,可能是个死人。
  胖子说了他的猜测,我和阿英都是大吃一惊,阿英举着手电,将光源靠近了胖子摸到如死人皮肉的地方,让众人透过浓雾仔细打量那里,我们定睛细瞧,原来并非是什么死人,也不是死人的肌肤,而是一层滑腻柔软的植物。不知从何时起,砖石缝隙间渗透出薄薄一层绒藜状的植物,在距离地面很深的地下,就连杆物的根茎都不看不见了,而在毫无生机的地下墓穴中,竟然会出现生命的迹象,不禁使人惊得张大了嘴,好半天也没合拢。
  这种植物是生长在放置巨棺的这个平台范围之内的,在之前尸骸密集的地方我们并没有发现丝毫端倪。
  沉睡在地下长达数百年年之久的砖石,虽然早已被时间抚摸得苍老,并且让丝丝缕缕的绒藜状植物拥抱缠绕,使砖石缝隙间剥落得裂痕斑斓,但是却依旧沉静安详,坚韧不拔,古朴圆融,默然无声地述说着早已过去了的辉煌。它所传达出的无穷信息和无尽的岁月,就仿佛是一本厚重离奇的古籍,我们一众人只是无意间浅浅翻阅了残破不全的扉页,又哪里能够望透岁月的迷雾,猜出历史的真相。
  我的心中打鼓,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轻挪几步,在附近又仔细看了看,发现周围的地砖上的缝隙里和表面上,也都生着了一层绒藜。我面色沉重,不知道这是本来就有的植物,还是在我们刚一踏上这里才出现的东西。我知道,原始森林里常有千年老树枯死之后,其躯干死而复生,再次生出花木的现象。可在兴龙山蒲阴阳的墓穴深处,这个永远不见天日的地下洞穴里,在一定的范围内大量出现这种奇怪的植物,这种情况实属反常。
  我的疑惑很快便得到了解答,在手电光近距离的照射下,状似绒藜的植物生长速度惊人,完全违背了生物常识,不一会儿眼看着就结成甸子形,大如海碗,里面裹着密集的触须,显得妖艳奇异,仿佛是个有血有肉的生物一般。
  我们一行人看得稀奇,心里难免不犯嘀咕,觉得太过妖异和离奇,这比爱丽丝梦游仙境都来得稀奇。我忍不住好奇,试探着用手一碰,指间便有缕缕白雾流淌,怎么看都不像是地底生长的菌类孢子,又凑近嗅了嗅气息,心中惊诧之状难以言喻:“毫无疑问,这就是浓雾的起因,难道我们身边的时间,都凝固不动了?”
  胖子和阿英看我好像是识得这些特殊植物,就出言询问,让我说明情况。
  “老张你这是什么意思,究竟看出了什么名堂,赶紧给咱唠唠,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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