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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2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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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家这次的招亲,实际上也存着招揽这批人的打算。自成立以来,东方家坚持血统纯正,绝不与外人做兵器交易以外的往来,但是,倘若今後也这麽坚持着,那麽这批人才必会全数为青楼联盟所吸收,届时相形之下,东方家就没法维持足以与之抗衡的地位了。
  大陆各势力也对这场比武招亲密切注意,哪晓得,才不过第一天而已,就有这麽具震撼力的异事发生,往後的十数日里,还不晓得会有多少令人惊骇的事实出现。
  近五百年内新一代人才,最为众人所推崇者分别是:“武霸”忽必烈、“天刀”王五以及“剑仙”李煜。忽必烈已在槿花之乱时,绝命於鹏奋坡。馀下两人的武功、事迹,则在江湖人口耳言谈中,成为近乎神话的存在。
  槿花之乱距今四十四年,李煜独闯艾尔铁诺皇城距今四年,期待热闹动乱多於和平的江湖人,无不期待有新的神话诞生。
  只是,在成为神话之前,即使是英雄人物也免不了被人斥责这种事。
  “一……一群饭桶!”
  沈家大宅之内,花次郎的愤声怒骂回响在屋内。表现出的盛怒,一半是事实,却也有一半属於习惯。
  “真是丢脸丢到家了,看看你们两个废物,一个打得满身是血,像个踩烂的苦瓜;一个在擂台上昏过去,标准的呆瓜。人家老王卖瓜,会卖到自卖自夸,我今天卖你们两个苦瓜呆瓜,却卖到被人笑哈哈!”
  这样的斥责,已不知在众人间发生多少回了,大家也都慢慢习惯了花次郎的暴躁脾气,就连一向个性火爆的兰斯洛,都觉得和花次郎发脾气,是种没意义的行为,因而尽可能地避免与他冲突。
  “话也不能这麽讲啊!”努力打圆场的,是可怜兮兮的雪特人,“老大以一敌百,气势不凡,那一刀威震全场,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啊!”
  “不过吓着一批杂鱼般……不,简直是浮游生物般的废物,有什麽好得意的。”
  花次郎道:“什麽以一敌百,我单只右手就可以干掉今天出席的所有人!”
  “这麽嚣张?你乾脆说自己放个屁,笑死全暹罗城的人畜猫狗,这样不是更好!”
  兰斯洛压根就不相信,花风流的名气虽大,但也不过与石存忠相仿,能以一敌数百就是极限,何况还有东方玄虎那类高手!
  但说也奇怪,花老二若真是如江湖传闻,与石存忠武功相若,那麽能与石存忠并驾齐驱的自己,为什麽总觉得输这酷爱冷笑的怪物一大截呢?
  源五郎不禁莞尔,在他看来,这时的兰斯洛与花次郎,就像顽童一样在争着肤浅的数目意义。
  这样的争辩没多久就结束,兰斯洛站起身来,往外走去。
  “干什麽?话还没说完,你想逃吗?”
  “我去後院浇花!”
  “去,才讲几句就跑了,真没成就感……喂!你也要跟去浇花吗?”
  “呃!我去前院练剑……”
  兰斯洛与花若鸿先後离去,源五郎瞥向雪特人,後者也识趣离开了。
  “唉!不光是他们,你有空也该多练练字。”源五郎叹道:“人家王右军是当代书法大家,你这几天来笔杆都不碰一下,很容易穿帮的。”
  “我管他去死,我只负责教剑,难道连书法也要我教吗?招亲难道也比书法?”
  “考什麽才学什麽,这是不正确的思想。”源五郎道:“你们白鹿洞的教育真是失败,所以才让你一点识人的眼力都没有。”
  “这话是什麽意思?”
  “不要露出想宰掉我的眼神,这麽容易就受挑拨,你永远也没法再进一步。”源五郎道:“你我两人心里都明白,又何必嘴上不认。老大在武学上是很有天分的,虽然还不及你那般的天纵奇才,但未来也是很有发展性的,没必要否定他现在的成绩啊!”
  这番话让花次郎些微沈默,当他再开口时,声音回复了沈着,并且没有了平时的狂躁。
  “麦第奇家对这野小子有什麽企图吗?”花次郎沈声道:“他的学习力很强,领悟力也不错,但这些应该还不足以引起你们的兴趣。他的一身内力倒是非比寻常,而且是由绝顶高手转赠灌输,足见来历不凡,或者说,这才是你接近他的主因吗?”
  准确的分析,源五郎不禁感叹,只要认真起来,眼前这男人也是颇富智计的,毕竟在一开始,这人也是一名堪称优秀的军将之才。平时许多事他不提不问,心中却仍是有在留意。
  “是什麽人转赠的,那并不重要,不过来历不凡确是事实。”源五郎道:“大哥他自小生长在深山,与世隔绝,一副好身手源於整日与野兽的搏斗,与我们的学武途径是不同的。”
  花次郎心中一凛,兰斯洛从未向众人提起自己出身,源五郎从何得知?不过,倘若麦第奇家真的对兰斯洛有所图谋,以青楼联盟的调查能力,世上还真没什麽东西查不到。
  “那又怎样?你是想告诉我,一只雄狮会强过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这是没意义的比较法。”
  “这比较是没意义。不过我要强调的,并非是大哥曾经猎杀过多少虎豹,而是他生长居於蛮荒深山,凶猛野兽环伺,每日经历着无数次的生死一瞬,从这过程中所培养出的灵觉。”
  源五郎道:“被世人公认做绝代天才的你,所精心编排的剑诀,大哥能立即吸收、学会,不是靠大脑的思考,而是依靠这种灵觉,一种能让人洞悉、驾驭世间武学的无上智慧,也正是天才如你尚未能拥有的东西。”
  这段话对花次郎的冲击,效果显而易见,面色凝重的他,霍地站起身来,嘴唇微动,似是想问些什麽,却又说不出口。
  “没错。我没法告诉你,那种智慧的真面目是什麽?要是我有这能耐,今天我就是天位高手了。二哥该不至於如此高估小弟吧!”看透了花次郎心思,源五郎摇头笑道:“即使我知道,也一样不能说。天位的铁则之一是,如果不是自身领悟,而是由旁人告知天位之秘,则终生无望晋级天位。倘若二哥希望在一年後的那场决斗中获胜,这个秘密就只能由您自己去领悟。”
  “你、你怎知我一年後……”
  或许是被说中隐密心事的刺激太大吧!向来倨傲的他,一时间什麽也说不了,直过了好半晌,才恢复冷静,淡淡道:“除了多出獠牙和尖尾巴,旭烈兀这厮还真出乎意料是个多嘴的黑心家伙!而他会把这麽多事告诉你,看来那个黑心鬼相当信任你的能力啊!”
  “谬赞了。要面对您这等随时有能力拆台的赌客,庄家自然要先拿一手好牌。”
  源五郎笑道:“我提供了这麽珍贵的资料,是不是也能相对要求一点报酬呢?”
  “你又有什麽鬼主意?”
  “鬼主意不敢当,只不过是一点小小的坏念头。”源五郎道:“大哥今日这刀太过惊人,我估计会让许多事提早摆上台面,这对尚未准备完全的我们很是不利,所以,从今日子时起,每晚子时後两个时辰,我想请二哥悄悄守在暹罗城外西面的出入要道,所有离城送讯的生物都先偷拦下来,肯定无害後放行,要是有什麽不该进城的生物,那就请他们在城外歇歇。很简单的工作吧!”
  “……什麽叫做无害?什麽又叫做不该进?有没有明确一点的目标?”
  “拦截对象以石家为主,至於怎样才算安全范围,我相信聪明的二哥有能力判别的。”源五郎道:“或者,您也可以和我换个更轻松的工作。小弟从今晚开始,每天在暹罗城里当偷窥魔,例如去东方家偷窥东方玄虎他老人家之类的……”
  “不必了。刚好我这两天心情很闷,每晚出城找找靶子也不错。”
  “是吗?那样的话,麻烦您戴上这副大胡子,代大哥假扮柳一刀,这样的话,靶子们只会庆幸自己没有被采花,而不会想到有没有丢什麽其他东西。”
  “……”
  独自踱步到後院,兰斯洛手提水桶、水杓,在池塘边盛满水,沿途洒水浇花。
  “喂!出来,出来啊!你到底在躲什麽啊?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快点出来啊!”
  彼虑到可能惊动远方屋里的人,叫唤的声音不是很大,但是前前後後连续唤了十来声,叫唤的目标依然芳魂杳然,没有在他面前现身。
  搬进屋子是昨天下午的事。打从四人搬进沈家大屋後,自己便设法撇开众人,偷偷溜至屋後梅园,可是,不管自己怎麽叫唤,就是得不到半点回应,风华也没有再现身过。
  “没道理啊……难道是屋里突然多了几个男人,阳刚气重了,所以鬼魅出不来?”
  回想起来,这颇有可能。风华除了自己之外,从没与任何男性近距离接触,以她腼腆怕羞的个性,屋里忽然添了那麽多男人,说不定吓得缩在地底,怎也不肯出来了。
  “呃!而且……上次分开时,又是那种状况!”
  最後一次与风华见面时,自己本着送件小礼物讨她欢喜的心理,买了柄木梳给她;哪晓得甫入梅园,见着她在池畔缓缓沾水梳头的丽容,一时间心旌摇荡,给那绝世风姿惊艳得浑然大忘,待得清醒,已经捧着她的唇,鲁莽地吻了下去。
  呃!平心而论,这辈子初次和幽灵接吻的经验,事後回想实在记忆不深,因为还来不及去品尝那滋味是苦是甜,一股骤起大力便蓦地将己推得老远,跟着依稀瞥见风华一张雪颜,红得像是要烧起来,脸上神情似悲似怨,又像是要哭了出来,最後缓缓消失在虚空中。
  自己方自发愣,又是一股无形大力托起身子,硬生生将他给摔出墙外。就算是蠢蛋,也晓得这是主人在下逐客令,尽避遗憾,但也唯有摸摸鼻子走路。
  想起昨日情境,兰斯洛一方面责怪自己莽撞,问也不问便吻了下去;一方面却也暗叹这女鬼心眼狭小,亲一下又不会掉块肉,干什麽要发这麽大脾气,真是匪夷所思。
  但是,要道歉或是要做什麽补过,也都得当面才能讲清楚,如果一直这样不现身,那又该怎麽办呢?这种要慢慢哄女孩子的手段,实在不合自己的急性子啊!
  “快点出来啦……喂!这是本大爷最後警告,你再不出来的话,我就把这座烂井一脚踢垮,再一把火烧光这些臭花臭树!”
  站在风华平素栖身的古井旁,耐心濒临破产的兰斯洛,高声威胁着,但周围仍静悄悄地没啥反应。自己毕竟是道歉一方,又不好意思真的照威胁去做,硬的不成,只好来软的。
  “上次的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是我太鲁莽了……不过,我不道歉,因为这是正常男女交往的一部份,看到那麽美丽的女人,只要是男人没有不心动的。”
  以坦荡荡的态度,兰斯洛简单表示自己的想法。姑且不论其他,听在一般人耳里,以一个对女性了解只停留在上妓院解放的野蛮人,居然能对正常男女交往侃侃而谈,这实在是件可笑的事。
  不过,大概是因为说话对象非但不是一般人,甚至连人都算不上的关系吧!当他把话说完,从背後急遽升起的寒意,兰斯洛知道自己要找的目标已经现身了。
  “你……你上次怎麽可以那样子……”轻柔细语从後方传来,“那……那种动作是不对的……”
  豪丽倩影出现在井畔,苍白雪颜浮现灼热的绯红,像只害羞的天鹅,动作优雅地低垂着头。
  悦目的景观,却因为风华的话而大打折扣,兰斯洛心中更凉了半截,尽避在男女相处上,他习惯照本能行动而多於听从理智,但起码他还晓得“尊重对方意愿”和“不把不要当作要”,既然对方已经表示态度,那自己也该识相一点。
  呃!其实这样想来十分奇怪,会因为遭到拒绝而沮丧,那岂不是代表自己对风华动了追求之心?自己是人,风华是鬼,那日源五郎说得明明白白,人鬼长期相处,是违反自然,会让人倒大楣的,怎麽自己就这样超级劣根性,人也好,鬼也好,看到漂亮妞就动心,真是要不得。
  为了往後相处,兰斯洛只得绞尽脑汁,解释那个吻的意思是单纯对美的赞叹,仅是种交往礼节,无涉其他。
  风华感到纳闷,因为在她所学过的亲吻礼仪中,仅有手背与面颊,并没有直接吻在唇上的赞美礼仪,不过,讨论到最後,也只是证明了这各类知识极为渊博的聪慧女子,在世俗的男女交往上比兰斯洛还要单纯得厉害。
  好不容易哄住女方,兰斯洛先为自己一行人贸然进住的打扰道歉,跟着,兴高采烈地叙述今日自己在比武擂台上,威慑全场的风光事迹。然而,风华的反应却和预期中不同。
  “你劈裂了整座擂台?”秀雅的眉目间露出忧色,风华问道:“那……有没有伤到人?”
  兰斯洛顿感莫名其妙。能在群雄面前镇慑八方,迫退所有同台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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