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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尽处-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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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军在台儿庄遭受重挫之后,举国震动,以之为奇耻大辱。很快,便调集了华中、华北的全部力量前来复仇。中华民国政府在取得台儿庄大捷之后,亦试图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将日军赶出江苏和山东。双方各自纠集重兵,在徐州附近,酝酿起一场新的生死对决。

  与此同时,十八集团军总司令朱德与第二战区副司令长官卫立煌二人默契配合,在五台山一带利用地形优势,多次给与来犯日寇沉重打击。辛亥老将朱德指挥赵寿山的第十七师残部,曾万钟的第三军残部、李家钰第四十七军(川军)以及八路军一百二十九师,都是缺粮少弹的叫花子部队,却先后取得了神头岭、马庄、长乐等多次大捷,将进入山区作战的日寇拖得筋疲力尽,不得不仓促结束扫荡任务,放弃彻底吞并山西的美梦。(注1)

  晋绥地区的其他中**队,见山地战和游击战大有可为,也纷纷派人来朱德处取经。而朱德老将军亦不藏私,将自己戎马半生所得经验,尽数介绍给众人。很快,晋绥各地的寂静的山区中,便重新响起了清脆的枪声。晋绥军、西北军、留守山西南部的中央军,还有各路地方武装,皆奉游击战为圭臬,零敲碎打,象勤奋的蚂蚁一般,夜以继日地啃噬着华北日军的躯干。(注2)

  “乒!”,一声清脆的步枪声在四月的龙泉寨响起。惊得无数鸟雀振翅而飞,越过被硝烟熏黑的娘子关长城,远远地逃向山外。

  一头硕大的雄性马鹿紧跟着从树林中冲了下来,跌跌撞撞跑出二十余米,脑袋顶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气绝而亡。

  老猎户孟山笑呵呵地追上去,按住马鹿的脖子,狠狠捅了一刀。然后取下腰间的两个军用水壶,将鹿血接了满满。

  春天的鹿血乃大补之物,充精髓、壮肾阳、健筋骨,药效仅次于鹿茸。可老人家自己却舍不得喝,放下水壶,坐在马鹿的尸体旁,笑呵呵地向树林中招呼,“赶紧,趁热来几口。这玩意儿,可是最好的补血东西。等凉下来,效果可就差得多了!”

  “嗯!”随着一声沙哑的回应,树林中钻出一个古铜脸小胖子。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衣,额头上却没有半滴汗,两只鼻翼不断开开合合,暴露出他此刻体质的虚弱。

  “今天咱们爷俩收获不错!”老孟山从腰间又解下一只水壶,笑呵呵地丢过去。“喝完了鹿血,再来两口烧酒。然后咱们爷俩做个担架,把鹿抬回村子里去。让小雨用柴禾焖上一晚,明天就可以吃个舒坦!”

  “嗯!”古铜脸胖子大声答应着,接过酒水和鹿血,按照老孟山的吩咐顺序,先将鹿血灌进了自己喉咙。新鲜的鹿血味道极其腥膻,刚一过喉咙,立刻令他的五腑六脏同时翻滚。但是他却强忍着胸口的烦恶,不让自己吐出来。屏住呼吸,三两口将其余的鹿血喝完,然后恶狠狠地举起酒壶,大口狂闷。

  “咳咳咳。。”汾酒的浓烈味道,呛得小胖子鼻涕眼泪齐流。老孟山脸上的笑意却更浓了,伸出衣服袖子在此人脸上抹了一把,笑着安慰:“忍一忍,忍一忍就过去了。这东西味道虽然冲了点儿,总比苦药汤子强!你先坐这儿歇歇,我去砍几根合适的树枝!”

  “谢谢大叔!”古铜脸胖子知道自家身体情况,也不逞能。向老孟山道了声谢,杵着三八大盖儿坐了下去。

  “你这孩子,跟我瞎客气什么!“老孟山笑着拍了胖子肩膀一下,低声嗔怪。然后转身去砍树枝做担架,临走之前,又朝地上的猎物看了看,笑着追加了一句,“这次打得比上次好,几乎正打在眼睛上。你下回把枪口稍稍放低点儿,咱们就不用再想办法做其他假伤口了!”

  “嗯!我下次注意!”古铜脸胖子非常谦虚的表示接受,然后低下头去研究猎物的伤口。子弹是从马鹿的左眼稍稍偏下半寸左右的位置打进去的,借助惯性射穿了整个头颅。所以,马鹿在被射中之后,还能继续跑出二十几米远。如果刚才瞄准时注意补偿山势,将枪口再稍稍抬高一些的话,就能直接打穿马鹿的两只眼睛。那是孟山老汉的拿手绝活,已经教了他整整一个月,可是他还没有完全掌握。

  “如果当日在核桃园,我有这么好的枪法”古铜脸胖子举起三八大盖,冲着远处的树梢瞄准。标尺已经被他推到最远刻度上了,如果还能打中的话,便是四百米外狙杀。他幻想着,迟疑着,迟疑着,幻想着,眯缝起眼睛,缓缓扣动了扳机。

  “乒!”子弹飞出枪膛,擦着目标的边缘掠了过去,带落几片新发的绿叶。

  “这小子,又开始糟蹋子弹了!”老孟山在与目标相反方向,轻轻摇头。“不行,得尽快把小雨跟他的事情给办了。否则,等这小子身体一恢复,肯定会悄悄溜走。那样的话,老子这半年多可是白伺候他了!”

  无论如何,也要把女儿嫁给小胖子。因为他读过书,因为他待人礼貌,因为他前途远大。因为他是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六路军特务团几个活下来的军官之一,归队之后,肯定要平步青云。

  这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准女婿,姓张,名松龄。

  注1:非虚构,朱德当时兼任第二战区东路军总指挥。麾下有**的四个师和八路军的三个师。在指挥作战时,他总让自己的嫡系部队打正面,其他友军负责侧翼支援。因此受到几位**将领的一致推崇。每次战斗,都能尽全力配合。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阎锡山本人负责的第二战区西路军,却因为派系倾轧严重,彼此拆台,被日寇打得落荒而逃。

  注2:卫立煌曾经召集第二战区众将,到朱德处取经。朱德则带着徐向前部,亲自拿日军一个运送大队做示范。当着观摩者的面,将日军全歼。

  第一章 山居 (一 下)

  没错,这个身体虚弱的小胖子就是张松龄。在足够的野味支撑下,他的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基本上已经痊愈,标志性的小肥肉也全长了回来,唯一与以前大相径庭的是,原本白皙的面孔,如今已经被山风给硬生生吹成了古铜色,看上去男子汉气概十足,完全没有了先前的那股书卷气和稚嫩味道。

  为了从阎王爷那里把这小子给拉回来,老孟山可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在养伤的五个多月时间,光是山鸡、野鹿和狍子,就消耗了足足上百只。其他什么党参、黄芪、鹿茸之类的贵重药材,更是成斤成斤往张松龄肚子里头填。亏得老孟山打得一手好猎枪,又在核桃园营地附近的山谷里,零散捡到了近千颗没有殉爆的子弹,这才没被张松龄吃成穷光蛋。可即便如此,当初为特务团带路所获得的那笔赏钱,也消耗得七七八八了,再也做不起买地盖新房的美梦!

  然而,付出了这么大代价,能不能打动准女婿的心,孟老汉却是一点儿把握都没有。张小胖子是军官,老孟家从曾祖那代开始算,最大才出过一个村长;张小胖子读过很多书,一笔字写得龙飞凤舞,老孟家的女儿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更甭说提那支几千斤重的毛笔了。张小胖子长得英俊,与山前山后那些吃橡子面儿长大的年青人们相比,简直就是王母娘娘帐下的金童,而老孟家的女儿呢,除了个高腿长,脸盘子稍圆之外,几乎没有半分过人之处。

  上述这些都不算什么障碍,更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张小胖子留在娘子关附近,不是他本人的意思。而是孟氏父女趁着他昏迷的时候,将他给“偷”回了家中。当时因为老苟团长自杀,整个前线指挥部乱成了一锅粥,根本没人还有心思再顾及到张松龄这个半死不活的小连长。而孟山和孟小雨父女,也觉得继续跟着眼前这支连苟团长都能生生被逼死的队伍,实在不靠谱。就互相使了个颜色,抬着半死不活的张小胖子,悄悄地离开了村子。

  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正确无比。娘子关前线指挥部的其他人才离开村子没多远,就遭到了日军先头部队的偷袭。黄副司令官在二十六路骑兵营的保护下杀开一条血路,逃出生天。其他随军文职官员、记者、还有强征了一辆卡车的伤兵们,却大多都落在了日本鬼子手里,被小鬼子绑在路边的大树上,一个接一个练了刺刀。

  但张小胖子对孟氏父女却未必领情。尽管在他能下地走动的第二个礼拜,老孟山就用毛驴驮着他,去看了树上的斑斑血迹。可张小胖子只是搓土为香,冲着袍泽的血迹拜几拜,就转身离开了。从始至终,没流一滴眼泪,也没对孟氏父女的救命之恩说一个“谢”字!

  大恩不言谢,那是文人们的清高。孟山老汉可没那么迂腐,比起被张小胖子当作恩人记一辈子,他更希望张小胖子能直接表个态,愿意对自家女儿以身相许。不过这种话他不能直接地说出来,毕竟女儿的脸面还是要顾及的。更何况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张小胖子无论如何都看不上孟家小雨的话,总不能看着他们两个成亲后天天从早晨打到晚上。

  硬的不能来,软刀子却绝对不能丢。孟山老汉坚信“男求女如隔山,女求男如隔纸”,只要自家女儿能天天在小胖子眼前晃,端茶倒水,叠被喂饭,将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相信张小胖子也不是那铁石心肠的人,早晚会被女儿的柔情所打动。

  只是,自家女儿的性子里,温柔这东西实在太稀缺了些。而张小胖子的心肠,又实在有些硬得离奇。从他吐血昏迷后第一次睁开眼睛到现在,已经整整五个半月过去了。可女儿跟小胖子之间,却依旧未能找到任何共同话题。往往是一个兴致勃勃地说着山间奇闻趣事,另外一个已经神游万里。一个已经听得昏昏欲睡,另外一个却在大谈特谈国家民族,慷慨激昂。

  眼瞅着小胖子的腿脚越来越利索,身子骨越来越结实,孟老汉就一天比一天心急。他带着小胖子上山打猎,手把手指点小胖子射击要领,不仅仅是为了让小胖子身体恢复得更快,而且还想让小胖子迷上这片群山,迷上山中天不收地不管的猎户生活。他想让小胖子念自己的好,即便毫不留恋地日后返回军中,立功杀敌的时候,也会想起几百米外将猎物两眼打个对穿的本事是跟谁学的,从而对自己的女儿小雨更珍惜些许。

  当然,如果小胖子返回军队时,把自己和女儿两个全带上就更美了。孟老汉自问做不了军官,但给张小胖子管管粮饷,探查一下敌情什么的,还是能做好的。上阵父子兵么!到时候小胖子当团长,小雨当团长夫人兼医务营长,自己这个老丈人就当大总管,一家人边打鬼子边享受天伦之乐,便是给个神仙去做,也不肯换了。

  想到一家人的未来,老孟山的手脚就愈发地利落。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树枝,砍下,去皮,用野草做了绳子捆着走了回来。见到还在端枪瞄准的张松龄,笑着走上前,拍了拍对方肩膀,“别急,心急吃不上热豆腐。你身体刚刚好了点儿,可不能过于劳神。走,咱们爷俩拖着鹿下山。回去后趁着天亮把皮子一剥,放在外边风干了。后天关内盘石村那有个大集,刚好和冬天时攒的那些皮货一并卖出去!”

  “嗯!”张松龄放下步枪,跟孟老汉一起去整理猎物。成年马鹿体形庞大,重量通常能长到四百多斤。张松龄今天打到的这只个头稍小些,但分量也在三百斤之上。为了节省体力,他们将鹿茸割下放入背包,然后沿着鹿的嘴巴剥开一小段皮肤,将整个鹿头扒出来切掉。接着又从鹿脖颈处沿肌肉下切,掏出大部分内脏,与鹿头一并丢弃。最后才将内部已经掏空,表面还保持完整的马鹿放在担架上,用草绳拖着往山下走。

  去了头和内脏的马鹿,大概还有二百七十多斤。虽然是下山,爷两个也累了个满头大汗。待回到村子里,孟小雨早已将晚饭准备停当。手脚麻利地递上陶盆和湿布巾,伺候爷两个洗脸换衣服。然后从柜子里取出一瓶子泡了鹿茸的苞谷酒,给父亲和死胖子张松龄各自斟上一大碗,帮助二人夹菜添饭。

  张松龄酒量还是没什么长进,一碗下肚,古铜色的脸就变成了红铜色。孟老汉却非常善饮,示意女儿将自己和张松龄的酒碗再度填满,然后将碗举起来,笑呵呵地劝道:“再喝一碗吧,你今天出力气太多了,得用酒把体力给补回来!”

  “鹿茸是补血的,你多喝一点儿没坏处!”孟小雨自己也端着饭碗上桌,笑呵呵地向张松龄介绍药酒的妙用。

  类似的话,张松龄其实已经听过了无数遍,早就不觉得有什么新奇。笑了笑,端起酒碗,小口慢品,“您老自己多喝点儿,我慢慢抿着陪您老。这东西味道太冲,我喝急了,就会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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