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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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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守一大喜过望,他高兴地谢过蔡师傅回去向成武华组长报告了他的发现。后来的事情就一帆风顺了,毛金贵被抓进来后很快就承认他的犯罪事实。原来毛金贵见姓谭的十分好客,喜欢交朋友,而且又有钱,就经常与姓谭的在一起吃吃喝喝。一次毛金贵在和姓谭的喝酒喝高兴后向姓谭的借了6000元钱,姓谭虽然很爽快地借给了毛金贵钱,但还是很认真地要毛金贵打了一张借条。

    借期到了以后,毛金贵却没有钱还姓谭的,他于是总是以各种理由今天推明天赖着不还钱。终于有一天姓谭的外省人给毛金贵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毛金贵再不还钱他就要到法院去告他了。毛金贵这才急了,但是毛金贵到哪儿去找那么多钱来还人家?他自己是有一点钱就输在牌桌子上了,连娃儿的学费都凑不出来。于是,那天毛金贵约姓谭的晚上在公园的假山见面还钱,还特意嘱咐把借条带上。就在假山上毛金贵趁姓谭的不备,一棒打死了姓谭的,从姓谭的身上搜出那张借条烧掉,然后逃走。但是毛金贵却没有注意到他自己的手表掉在了现场,成了破案的关键证据。

    金守一成了破获此案的最大功臣,他的细心,他的机敏,他对上级机关派来破案的刑警尊敬和虚心好学,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许,特别是得到了刑警大队长成武华的赞赏。在刑警队的人离开派出所的前成武华问金守一:“小伙子,你愿不愿意调到刑警队来?”

    “当然愿意,当然愿意。我特别羡慕刑警,如果真的能干刑警的话,也不枉在世上活了一场。”金守一兴奋地给成武华敬了一个礼。

    “当刑警很艰苦的哦,还危险的很,有时候还要冒生命危险哦。你怕不怕?”成武华笑了笑问道。

    “不怕,不怕。我从小就特别崇拜英雄,我想当英雄。”金守一忙保证。

    不久,在刑警大队长成武华的推荐下金守一调到分局刑警大队当了一名刑警,他的师傅就是大队长成武华。
32。…第三十一章
    金守一调到分局刑警大队后就成了大队长成武华的徒弟。如果那年金守一从一个小学教师变成了一名警察是他人生命运的第一次改变的话,这次他从一名普通的派出所警察变成一名分局的刑事警察就是金守一命运的第二次改变。刑事警察应该说在警察队伍中担负的是最具有挑战性,最危险、最艰苦的警种,是警界中的精英。他们不但需要具备超人的体力、勇气,更需要有超乎常人的智力和广泛的知识,特别是要求具有与时俱进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金守一自到刑警大队之后,不但积极主动地向老同志学习破案需要的各种刑侦知识,还不断努力学习最新的与破案有关的科技知识。没有多久,金守一的综合素质在整个刑警队就名列前茅了。特别是他接连参与破获了好几个大案要案,接受了实战的锻炼,很快就成为分局刑警队的主力。

    金守一命运的第三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转变就发生在他进刑警队的第三年。当时金守一刚满28岁,就在金守一生日的第二天他们辖区发生了一起绑匪劫持人质的案件。绑匪劫持了一个房地产老板的只有13岁的独生子,绑匪打电话向房地产老板勒索100万元人民币,房地产老板在得知儿子被绑架后马上报了案。分局刑警队组成以成武华为首的专案组,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很快查清绑匪的居住地在城乡结合部的一处出租屋内,而那名被绑架的小孩也同绑匪在一起。当警察会同武警一起包围了绑匪的住处时,一名第一次参加这种行动的武警在翻墙的时候不小心碰翻了墙头上的一盆花,惊动了绑匪。绑匪是两个只有20来岁的外地人,其中一个绑匪用一支自制的火药枪抵着人质的脑袋大声叫:“都给老子退出去,退出去!再不退出去老子就要开枪了!”

    在另一间屋子里的另一名绑匪倒是很快被警察制服,但用枪抵住人质脑袋的那个绑匪却蜷缩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用人质做掩护疯狂的大叫,任警方怎样劝说都不肯投降。眼看那名绑匪的情绪越来越歇斯底里,越来越控制不住,而绑匪所处的位置又十分不利于狙击手瞄准。在这万分危急的关口,成武华决定只有采取强突来尽快解救人质,时间拖的越长可能越不利,人质的安全越得不到保障。成武华安排武警向屋内发射一枚爆震弹,趁绑匪暂时失去意志的短短几秒钟由金守一冲进去解救人质,成功与否就在于爆震弹爆炸后到冲进去制服绑匪的那短短几秒钟之间掌握得好不好,如果冲进去的时间晚了,绑匪就可能从震撼中清醒过来,人质和金守一的安全就会受到威胁,而如果太早了,那金守一也同样会被爆震弹的爆炸震撼,当然也就谈不上解救人质了。

    演练了几次后,实施了强突解救方案。金守一在爆震弹刚一爆炸还不到一秒种就冲了进去,趁那名绑匪被爆震弹震晕的时候成功救出了人质,而那名绑匪在金守一已经把人质救出屋子后才清醒了过来,他绝望地向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由于绑匪用的是自制的霰弹枪,但这一枪不但打死了绑匪,也有几粒霰弹打进了金守一的身体。

    这次成功的解救人质行动使金守一荣获了公安部的二级英模奖章,金守一成了省城警界的大英雄。他不但获得了荣誉,也获得了爱情。当时还是金守一他们那个区的区委书记的女儿看上了这位既年青又英俊,还有文凭,前途无量的新科警界英豪。而区委书记也对女儿的眼光表示赞同,对自己的这位未来的女婿很满意。当然,金守一也十分满意漂亮的书记女儿,他也知道,当了书记的女婿对自己今后的进步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双方一拍即合,不久就举行了盛大的结婚仪式,金守一成了区委书记的乘龙快婿,他的仕途一片光明。

    结婚后不久金守一的老丈人——区委书记就被提拔当上了省城这个副省级城市的副市长,进了常委。而金守一也因工作成绩和能力很快就接了自己师傅的班,当上了分局刑警队的大队长。

    金守一成了人所共知的二级英模,成了舍身解救人质的大英雄,特别是当上刑警队大队长并且成了副市长的女婿以后,他的社会活动比以前多了许多,新交了不少的朋友。这些朋友中不仅有许多政界、警界的领导,更多的是有了许多商界的大老板。那位宝贝儿子被绑架的房地产老板自不必说,还在金守一住在医院疗伤的时候房地产老板就提着一个大花篮到病房来慰问了金守一。房地产老板是不断地千恩万谢,说了许多感激的话,最后在走的时候还悄悄往金守一的枕头下塞了一张存有10万元钱的银行卡。这笔钱是金守一的第一笔外水,他刚开始还是要把银行卡退给房地产老板,但房地产老板的一席话让金守一打消了把钱退回去的念头,并且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笔钱。房地产老板是这样说的:“这笔钱是我个人感谢你的,就像别人送锦旗、送花和请人吃一顿饭一样,就是表示一种感谢的意思,没有什么不妥的。再说了,如果那天不是你舍身救了我的儿子,我的儿子说不定就没有了,没有了儿子,我挣这么多钱有啥子用?你如果看得起我,你就收下这些钱,我们就是朋友,如果你不收,那你就是看不起我。你想嘛,你们警察辛辛苦苦的维护社会治安,每天还有冒着那么大的危险,又只挣那么一点工资,跟我们比起来太不合理了,对不对?所以说,我拿出一点钱来给你是非常合理的,这也算是社会财富的一种再分配吧。你如果嫌少,我还可以给,你想要什么,只有我有,我二话不说。我们是兄弟,今后我的就是你的,我们兄弟之间不要那么生分,好不好?”

    金守一想想也是:“自己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地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体现自己在社会上的价值吗?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努力获得了社会的认可,除了那些奖章,那些荣誉以外,还有老百姓和社会各界,包括这些老板们他们个人对我的夸奖、赞许和奖励不一样是社会对我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的一种认可吗?老板说的对,我们这些警察的付出与收入相比确实是太不合理了,我们要每天不分上下班,只要有案件发生就要随叫随到,还随时有生命危险,却只拿那么少的一点钱。而他们这些大老板沾了改革开放的光,成了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但他们的收入比起我们来简直就是太容易了,他们的钱难道不应该进行再分配吗?他自己愿意给谁难道不是他自己的权利吗?何况我并不是收了他的钱才去救他的儿子呀。这当然不应该算作是受贿吧。”

    后来这位房地产老板又陆续介绍金守一认识了很多的大老板,这些大老板都以能认识金守一这样一个年青英俊,又是区委书记的乘龙快婿,前途无量的警界英豪而感到荣幸。从此,金守一进入了一个他从前从未涉足的交际圈,一个富人和上层人物的交际圈。

    金守一开始经常出入省城各大高档酒楼,他是天天有人请吃饭局,晚上也经常有人请到那些高级的娱乐场所,什么夜总会、休闲会所、保龄球、高尔夫他基本上都去潇洒过了,那些近几年才引进的新颖的消费,如桑拿呀、浴足呀、各种按摩呀也都去体验了。金守一潇洒过后,体验过后这才知道原来人还可以这样活着,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在冒着夏日蚊虫的叮咬,冬日的寒风整夜整夜地蹲坑监视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在舍命与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搏斗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些人在这些高档的场所享受着美女的按摩,喝着琼浆玉液,享受着锦衣玉食,享受这种自己从来也没有享受过的生活。自己原来真他妈的太冤了,我为什么不该这样享受?我为什么不能这样享受?

    人们常说,如果让一个过惯了苦日子的人一下子过上了好日子,他是很容易适应的,但如果过惯了好日子再让他去过苦日子,他就会很久都适应不了。金守一也是这样,他一旦见识了富人们、上层人物过的日子以后就再也过不惯从前那种虽然并不穷,但却并不富裕的普通警察的生活。如果有一两天没有人来请,他就会觉得生活中少了什么似的不自在。他已经习惯了那种天天吃锦食,夜夜有笙歌的日子。就是在与区委书记的千金结婚以后不久,金守一仍然还是忘不了那些风情万种的娱乐场所里的女郎,还是照常出去与那些女郎鬼混。当然,金守一也十分清楚自己要守住一个底线,那就是永远也不能让家里的那位会影响到自己仕途的醋坛子晓得自己在外面的所作所为,一定不能让家里红旗倒下,只有家里的红旗不倒,外面的彩旗才能飘飘。

    金守一就这样过着那种双重人格的生活,在家里他扮演着一位忠实的丈夫和听话的女婿,在单位他仍然还是像以前那样兢兢业业,继续为警徽增着辉,添着彩,继续破着大案要案。不过,晚上他却是那些高档酒楼、高档娱乐场所的常客,与那些美女们左拥右抱,过着花天酒的生活。他的富人朋友是越来越多,这些朋友有什么要求,他是有求必应,当然,这些朋友也不会让他白帮忙,他的银行存款也是越来越多。

    金守一明白了用合法的方法是挣不来更多的钱的,而能挣大钱的都是用的不合法的手段,这是一大社会法则。
33。…第三十二章
    人们常说有千年的衙门,没有千年的官。官们当然是不可能在一个地方或者一个部门长期的干下去,官们要想自己在某一个地方或者某一个部门获得长期甚至永久的利益或者影响,那他一定会趁他在这个地区或者部门任职或者还有影响的时候就培植自己的亲信,或者编织自己的关系网。这样,就是在自己离开这个地区或者部门以后自己的利益也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他们的利益甚至会增加和稳固。所以,一些官们就喜欢趁自己在位的时候培养自己的接班人,其实,名曰是培养接班人,实际上就是培植亲信,培植自己以后离开现任岗位以后还可以继续施加影响的代理人。这些接班人往往是听命于提拔自己的那位领导,他们往往在提到某领导的时候会说“我是某某领导的人”。这种现象在官场里不说是普遍存在,也可以说是见惯不惊,一点也不奇怪。

    就像金守一是成武华推荐起来的,培养起来的一样,朱建国就是金守一发现、提拔、培养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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