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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土匪王-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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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往上攀爬,一边费力地拔开了枝叶,远远望去,他的身影已经逐渐消失在那巨大的树冠之中。

“小乖乖,小亲亲,小宝贝,你的主人来看你了,我们快回家吧”

荆风边肉麻地呼唤着,边小心翼翼地寻枝拔叶,努力寻找着彩凤的身影。

可是,枝叶太密集了,况且,那满世界的金光晃得他耀眼生花,有些晕头转向的,脚下也是一滑一滑的,枝叶摇颤间,他像是在走钢丝,一个弄不好就有可能摔下去。

缓缓地在枝叶间爬着,荆风直着个破锣嗓子轻一声重一声地喊,爬到最后,荆风已经分不出来哪里是哪里了,这树冠在无数枝叶的遮挡下,像是一个巨大的迷宫,他已经完全迷失方向了。

正在晕头转向之际,前方突然间有彩光轻轻一闪,虽然夹杂在满天的金色光芒中是那么的不起眼,可是,荆风眼利,还是迅速捕捉到了。

“嘿嘿,小凤凰,小乖乖,我都已经看见你了,别躲了,跟你老子我回家吧!”

荆风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调转方向,向着彩光发出的左侧爬了过去,边爬边轻声地呼唤着。

眼前的彩色光芒越来越强烈了,同时,一种强大至极的气息也笼罩了过来——那是凤凰的气息。

毕竟是这个世界上力量终端,纵然是初生的彩风,也具有睥睨天下的强者气息,如囊中之椎,无法遮掩。

荆风离那彩色的光晖越来越近了,越往近前,他越有一种目眩神摇的感觉,像是自己忽然间掉进了一团彩色的云彩之中,那种七彩的美丽甚至让他有些窒息了。

他摒住了呼吸,拨开了一丛丛的金色叶片,沿着一条粗大的树干向着那彩光的中心光源处爬去。

那里肯定就是凤凰的栖身地了。

“小乖乖,不要动,让我抓住你,咱们一起回家”

荆风缓缓地拨开了眼前的最后一丝金色的叶片,抬头向前望去,一幕奇景出现在他的面前。

第127章 树上有人?

只见面前有一个硕大至极的彩色光球正在枝叶最茂密的深处缓缓地来回滚动,却是如此轻盈,甚至不曾压折一根枝桠。彩色的光球里,就包裹着那天突然间浴火而生的彩凤,此刻,那头美丽的彩凤仿佛睡着了,睡得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瘦长的颈轻轻搭在两个彩色的翅膀中间,丹冠彩羽,美艳无方。

这便是世界上最强大却又最美丽的智慧生命了。

“天,它好美”

望着睡梦中的彩凤,荆风在远处已经是看得痴了。

这真是上天最神奇的杰作,集世间所有美丽于一身的物种,它的美丽是如此的沁人骨髓、动人心魄,以至于荆风现在都有些不忍心去叫醒这只正在小憩的彩凤。

正当荆风犹豫之间,考虑着该怎样叫醒这头彩凤跟它沟通的时候,忽然间,那头彩凤已经醒了。

只见它对荆风的到来似有感觉,缓缓地抬起了头,徐徐睁开了眼睛。

那眼神是如此地清澈透明,像万年冰山上刚刚融化的一掬最纯净的雪水,又像秋天里静处深山中的一汪石上清泉,浓缩了整个世界的美好与憧憬,真挚与纯洁。

“这眼神,好美”

荆风痴痴地与这头彩凤对望着,深深地沉浸在这纯真清澈的眼神之中,无法自拔。

“嘻嘻,好傻的家伙”

面前的一切忽然变化了,只见彩色的光晖一个旋转,眼前的世界便整个儿地变了样儿,只一瞬间,那个彩色的光球便已经消失不见了,随后,一个身披五彩光霞羽衣的少女便站在了远处,缓缓向空中飞起,还向他笑了笑。

虽然隔得很远,他并没看清楚那少女的模样,但是,凭着感觉他确认,那女孩子有着惊世骇俗的美丽,美丽到无法用思维去想像,用语言去形容。

只是,眼前的一切太过震骇了,荆风实在有些接受不了一头凤凰变成人的现实,而且,人家还向他笑了笑。

美人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倾倒他荆风一个凡人又岂不是跟玩儿似的?

结果,荆风也来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倾倒”,一个没抓住,在万恶的地心引力的作用下,直接掉下去了——这种”倾倒”倒有一大半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惊吓了。

“我滴妈呀”

伴随着一阵呼天抢地的嚎叫声,可怜的荆老板已经从枝繁叶茂的树冠中直接掉落下来,”扑通”一声,砸得地面狂响不休,连那株巨大的金苹果树都摇了两摇,颤了两颤。

“什么人?”

就在荆风还未来得及爬起来的时候,一个人影已经在几个由远及近的点上闪了几闪,不断闪现,不断消失,只几个飘忽的瞬移,便已经来到了荆风的面前。

“嗖嗖嗖”随后外面也有几个人影正拔枝寻叶,迅速向这里赶来。

“啊?神使大人?”

当来到近前的几个人看到竟然是荆风正灰头土脸地一个人形大坑里爬出来时,登时就是大吃一惊,相互间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别喊了,过来扶我一把,他他妈,我的腰都快摔折了。”

荆风哎哟哎哟地往外爬,这一下从几十码高的高空摔下来,就算他的身体像魔兽一样强壮,也禁不住骨头要散架了。

最先赶到的影侍族第一高手恩特赶紧抢过去扶起了荆风,随后,猛玛族的哈曼,人马族的切诺,还有强风族的兰帕德也都迅速赶到,不过,除去恩特之外,速度最快的还是切诺,这家伙人头马身四条腿,跑起来快得像一阵风,比大陆上最快的骏马还快。

“神使大人,你这是怎么了?”

恩特小心翼翼地扶起了荆风,关切地问道。

“没事儿,没事儿,不小心摔了一跤。他他妈,疼死我了”

荆风一迭声地怒骂。

“您没事吧?”

周围的几个人也都赶紧围了过来,脸上关切的神色溢于言表。

“没什么大事,就是浑身痛得要命,跟散了架子似的。咦,你们几个怎么在这里?”

荆风才想起了问题的关键,彩凤不是因为喜静把果园周围守护的人都撵走了吗?怎么这几个家伙还在这里?

“这个”

恩特犹豫了一下,抬起头来向周围的几个人望了一眼,几个人脸上都有着琢磨不定的情绪,连一向心直口快的猛玛大力士哈曼也沉默下来。

“什么这个那个的,说话吞吞吐吐,一点儿都不痛快,跟个娘们儿似的。我知道了,是不是你们看我奔着金苹果园来了,怕我会破坏金苹果树,所以一路跟踪我?”

荆风最烦一个大男人吞吞吐吐的,有意刺激几个家伙,其实他知道这些勇士是根本不会这样想、也更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的。

“不不不,神使大人,您误会了,不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对着神灵发誓,如果我们有半点怀疑您的意思,就让我们几个人死后的灵魂不得超生,永堕地狱。”

几个人吓了一跳,异口同声地举手发誓,态度倒是很虔诚。

“那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跟踪我?”

荆风边揉着腰杆,边鼓着眼睛狠狠地瞪着几个家伙闷吼,心里却笑得要死。看来,流氓手段对付老实人可真是手到擒来。

“不是跟踪您,我们,我们就是想送送您”

猛玛大力士性子最耿直,用响亮的大嗓门回答道。

“送我?”

荆风徐徐转过头去,看到了其它几个人脸上的一丝落寂和伤感,这种忧郁绝对不是假装出来的,而是发自内心,一时间,弄得荆风心里也有些难过。

“是的,送您。不仅仅因为您是神使。”

恩特轻轻叹了气,向着荆风勉强笑笑说道,神情里的伤感和依依不舍越发明显了。

“不仅仅是因为神使?还因为啥?”

荆风挠了挠脑袋,转头问道。

“因为您是个勇士,是个值得我们尊敬的真正的勇士。”

恩特肃容说道,周围的几个人也猛点头,尤其是猛玛大力士,眼中更是射出了毫不加掩饰的崇拜之意。

第128章 跟你混

“那天,就在这里,您为了救自己的兄弟,不惜三刀戮己,烈火焚身,我们,都被感动了”

恩特语声颤抖地说道,时至今日,想起当天那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幕,他还是情难自禁,那种冲天而起的热血豪情不仅感动了他,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也将一个真正的勇士的影子深深地刻进了每一个人的心里,那一刻,所有人都被这种义无所顾的勇义与决然所折服了。

尤其是,向来崇拜勇与义的岗瓦纳人,更是被荆风的这种光棍作风折服得一塌糊涂,甚至有些土著诗人们已经将荆风的种种侠义编成了脍炙人口的歌谣,在民间广为流传起来,而荆风那副叼着雪茄、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更是成为了无数青年人模仿的对象,无形中掀起了一种引领时代的潮流,这倒是始料未及了。

不过,岗瓦纳不产烟草,所以,年轻人们也只能闲暇时叼根草棍模仿一下罢了。

确如恩特所说,今天他们来送荆风,绝对不仅仅是因为荆风的身份——这种身份不过是一种尊贵的光环而已,最深入人心的,还是荆风的勇与义,强悍与霸气,这才是最让人折服的深层次原因。

望着四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炽热的、崇拜的眼神,荆风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了。

“嘿嘿,别这么说,为兄弟两胁插刀,这不仅仅是义气,也是做人的原则,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很自然的事情嘛。”

荆风开始忽悠起几个年轻人来。

“越是自然的,越是发自本心的,而这种来源于本心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最能证明您是个勇敢、义气、纯粹的人。”

强风族的兰帕德明亮的眼睛紧紧看着荆风,眼神的崇拜同样无法掩饰,四只手掌紧紧地交握在一起,证明了他内心深处的激动。

“所以,就算您不是神使,今天俺们也一定要来送您,认识您这样的勇士,哪怕是能跟您这样近距离地说话,也是俺一辈子的荣幸。”

人马族的切诺眼神更为炽烈,像两团烧着的火焰。

这家伙长了个健马的下半身,而上半身线条极其流畅健美,块块腱肉怒凸而出,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只在下半身的关键部位套着一条有趣的大裤衩,这家伙雄壮如山,斜背着一柄长弓,身高达到了四米左右,比猛玛大力士还高出一头。一看就知道,绝对是力量、速度还有技巧兼备的强势种族。

从进化角度说,这个种族绝对是完美型的,有力量,有速度,还有搭弓射箭的高难技巧,三者完美结合,近距离观察,更是看得荆风赏心悦目。

“其实,能得到你们这样的勇士们认可,我更感觉到荣幸,这是我的心里话。我为自己能在这山谷中认识一群岗瓦纳勇士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荆风爬了起来,也同样向几位勇士表达了心中的敬意。

“唉,我们不过就是一群永远也出不去的土著而已,眼界狭窄,没见过世面,您的赞誉让我们感到汗颜。”

恩特叹了口气,谦虚的同时那抹感伤却是越来越重。

“唉,禁咒未破,这件事情我也很难过。只是,兄弟们,振作点,这个世界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儿,只要我们不放弃努力,就一定会成的。”

荆风扑打着身上的尘土,随手掏出了几根雪茄,一人一根地扔了过去。

几个家伙受宠若惊,赶紧接住,狠狠地凑在鼻子前面贪婪地闻来闻去,样子很可笑。

“来,点着。”

荆风晃亮了火匣子,四个家伙把脑袋凑了过去,不一会儿,蓝色的烟雾便飘荡而起,美妙而享受的吸气声不停地回荡。

“这玩意太棒了,简直让人飘飘欲仙。”

哈曼用粗得跟胡萝卜似的手指头小心翼翼地夹着雪茄,舒心爽气地赞美道。

“都给你们了,只要出去,这玩意有的是,我供你们放了量的抽。”

荆风嘿嘿笑道,扔过去一个水晶烟盒子,惹得切诺和哈曼一阵疯抢,兰帕德和恩特微笑地看着两个大家伙扭成了一团。

“唉,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出去。好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恩特幽幽地说道,他身上的那股子忧郁的味道特符合诗人的气质。

“放心,我就算想破了脑袋也要想出个办法把你们弄出去。对了,如果你们出去,就一直跟着我混吧,怎么样?”

某人的恶魔小尾巴开始摇啊摇,已经打起了这几个强大的战士的心思。

“混?啥意思啊?”

几个家伙都有些云里雾里的摸不着头脑。岗瓦纳民风淳朴,根本不懂得啥叫“混”。

“这个,哈哈,就是跟着我闯天下的意思,让你们好好地见识一下这个世界,保你们吃香的喝辣的,酒肉管饱,可着劲的吃。”

荆风开始利诱了。虽然这些勇士们现在还出不去,可是,他总得打好提前量吧?!万一要是出去了,那可是天降神兵啊。

几个家伙似懂非懂地点头,明白了大概意思。

“有仗打不?”

生性好战的哈曼撸胳膊挽袖子地问道,猛玛族向来以战斗为天性,这种天性从来都未曾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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