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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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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时空中的“保兴”,乃是著名的荣氏兄弟荣宗敬、荣德生的第一家面粉厂,这也是奠定了荣氏一族“面粉大王”身份的第一步。赵与莒希望,自己能象荣氏兄弟一般,以“保兴”为带动中华工业的第一步。
    “保兴”既是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他现在需要的就是大量收购小麦,这事情有胡福郎操持,用不着他过多关心,因此,他又把注意力转到对孩童的教育上来。
    这些孩童到郁樟山庄已经是二月有余,从最初的不熟悉,到如今的熟门熟路,发生了许多事情。而且,随着他们之间相处的时间长了,各人的性格、优缺,赵与莒已经越发地清楚了。
    “李邺。”在这个名字上用鹅毛笔画了一下,赵与莒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注2:此数据来自《略论宋代民间资本的流向》一文,作者李晓。
    注3:可见于《宋史》卷二一五。





    第一卷、朝为田舍郎 九、顽童(上)
     更新时间:2009…3…4 1:01:29 本章字数:2519


    李邺叼着草茎,趴在溪流边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泉水。
    肚子咕咕地叫着,提醒着他已经有一夜没有进食了,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来仰首向天,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当初在中原的时候,饿上两三日是常有的事情,那时不觉得,可现在,只是一夜没吃东西,就不愿意动弹了。
    之所以挨饿,是因为他从郁樟山庄中逃了出来。
    他是自愿卖身的,原本为的就是图个衣食,却没想到被大老远地从中原送到江南。送到江南便罢,可江南的这位主人也太难侍候了,自古以来,就未曾闻有强逼着僮仆读书习字的!
    他原本就是个浮浪性子,喜欢的是游手好闲,厌恶的是一本正经,因此呆了没多久,便责罚不断,几乎日日都被拉出来,作杀鸡骇猴的那只鸡。不是因为学业不成,便是因为调皮生事,赵勇在他身上,都抽断了三根竹鞭。挨骂挨打倒还罢了,李邺自记事起就没少挨过,最让他难堪的是,每次责罚都是当着全体孩童面前,而且还每次都被小翠姐看到。为了给他求情,小翠也被大少爷斥责过数次了。
    他最初是想哄得年幼的大少爷开心,自己便可以得个轻松的活计,却不料这位年幼的大少年比谁都难侍候。
    肚子再次传来咕咕的叫声,李邺骂了一声,有些怀念郁樟山庄的红烧肉来。
    郁樟山庄不但平时一日三餐,中午晚上都有荦菜,每月更是有一顿管饱的红烧肉,至今他吃过两次,那油汪汪的肉块咬到嘴里,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李邺在中原时也见过那些大户人家,却从未听说有哪家如此供给僮仆衣食的。若是不逼着他读书识数,那这种生活,几乎与仙境没有什么两样了。
    他虽然从庄子里逃出来,却没有逃远,一来是因为人生地不熟,不太敢乱跑,二来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想念庄子里的衣食,特别是想念小翠姐的关照。他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个醉鬼,因此此前从未有人如此关怀过他。
    “若是小翠姐知道我逃了,不知是会伤心,还是会象其余人一般骂我。”
    想到这里,他的肚子越发地饿了。
    不过,他又不愿意厚着脸皮回去,象这般逃出来的逃奴,主家捉住后,十之八九是打了一顿后发卖。与其去受那个罪,倒不如想法子逃了,这江南富庶之地,便是做花子,也总有口饭吃。
    他紧了紧腰带,从石头上爬了起来,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现在要做的是弄点吃的先垫垫。
    李邺看看四周,没见到什么人影,只有远处有个棚子。隔着溪流的那一边,是一片瓜田,瓜田里种着消暑的寒瓜(注1),李邺曾吃过一回,因此见了不觉两颊生津。
    那棚子里应当是看瓜人,只要避开看瓜人的耳目,便可偷一个来。李邺在卖身前也做过小偷小摸的勾当,因此轻车熟入,伏在地上,一寸寸地向瓜田里爬去。
    猎物早已挑好,那是一个大瓜,足有成年人的头颅大小。李邺舔了舔唇,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寒瓜的香甜了,当他的指头碰着那个大瓜的藤蔓时,他把郁樟山庄里的不快全部忘光了。
    就在这时,犬吠声响起。
    “小贼,敢偷我家寒瓜!”
    怒咤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李邺噌地跳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却发现一个少年带着两只大狗,正对他怒目而视。
    “这老爷没偷,你这小厮哪只眼见着老爷偷瓜了?”李邺这不是第一次小偷小摸被人抓住,他早就有了一套应对之策,若抓住他的是个大人,他早就下跪求饶了,但这少年看上去比他还要小些,不过十一二岁左右,与他年纪相当,虽然带着两只大狗,可那有什么好害怕的!
    “小贼!”见他还敢狡辩,那少年立刻急了,他挥动拳头:“你是讨打对不?”
    “你来啊,试试小爷可曾怕你!”对于那两只大狗,李邺还有些担心,可对这个少年,他却一点都不怕。
    少年吼了一声,眼见就要冲来,突然又停住脚步:“抓住这小贼,狠狠地抽了送官!”
    李邺正奇怪,突然间见两个歪戴帽子赤着上身的大汉从瓜棚里冲了出来,他心知不妙,这少爷虽然一个人出头,却不是一个人在这!他转身就跑,逃时还没忘记踹上那大寒瓜一脚,心道我吃不得也要让你吃不得。
    “班定远,霍骠骁,上!”
    那少年在他身后喝道,然后两只大狗便狂吠奔来,它们训练得其实不是很得法,真正的经受训练的猛犬在奔袭的时候应该是不出声的,但它们却一路狂吠,唯恐声势不大。
    不过,这样的大狗吓唬李邺已经足够了,他怪叫着加速,这些日子营养跟上了,加之每日又要晨练,因此他跑的速度极快,那两只狗一时半会倒也追不上。两个赤着膀子的大汉虽然喊得震天响,却未曾真的追来,毕竟这只是偷瓜的小事,值不得为此惹上官司。
    李邺不知自己狂奔了有多久,听得身后犬吠声渐远,他才敢放慢脚步回过头来。那看瓜的少年和两只狗都停下了,没有继续追他,他从地上拾起一块泥巴,用力砸了回去,嘴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若不是腹中饥饿,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坏,至少比起在郁樟山庄里那严厉得近于苛刻的纪律要强。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象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觉得无拘无束,偷瓜不成的不快,倾刻间便被李邺抛到脑后了,他背着手,唱起了曲子。这曲子是夜间学习算数时赵与莒教的,比起上午的识字,李邺更喜欢算数一些,他现在已经能顺利地数到一百,一百以内的加减也能够勉强算出,虽然比不上陈子诚和陈任,却也能与龙十二不相上下,并列男童中倒数第一。
    “大少爷除了教算术,偶尔还教唱曲子,这曲子好,我唱得最好,可大少爷从不让我去唱。”
    注1:即西瓜,原产于非洲,传入我国时间有汉时、五代时等说法,无论哪种说法,宋时中原和江南已经有西瓜,这是无庸置疑的。





    第一卷、朝为田舍郎 九、顽童(下)
     更新时间:2009…3…4 1:01:30 本章字数:2385


    有的时候,赵与莒会给男童展示自己的时间,或是唱他教过的曲,或进说上两句话,这被当作他对孩童们的奖励。陈与诚与陈任是最常得到这奖励的,就连龙十二,因为前日在磨坊里干得专心,也得了一次,可那个聋子,站在被赵与莒称为讲台的地方,半晌也只哼哼了两声。在台下的李邺既是羡慕又是嫉妒,他早就想上去试试,而不是在这唱给竹子和野草听。
    “小翠姐定然喜欢我唱的曲子,大少爷懂的东西真多他是富家之子,自然懂得许多东西,若是我出生在这家里,我懂得会比他更多!”
    对于自己的主人,李邺既是怕,又是敬,还有强烈的嫉妒。虽然在心底他也知道,自己便是生在富家,知道的东西恐怕也是远远比不上这位大少爷的。
    “他整日介愁眉苦脸,坐在书桌前写定画画,哪有老子现在逍遥自在,哼哼,两个月里就未曾见他笑过!”想到这里,李邺心中总算觉得赵与莒有一处比不上自己的,他心中得意,口里唱得便更响亮了。
    如果腹中不是如此饿的话。
    不合时宜的腹中饥鸣让他泄了气,左右看看,却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他定了定神,发觉前方竹林掩映之中有一处庄子,便加快了脚步。在庄子里讨些吃食,应当不成问题吧。
    庄子不大,不过住着二十余户人家,庄子正北是家大户,院落与郁樟山庄一般,都是前后四进的。见到这样的庄子,李邺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亲切,他凝神思忖,好一会儿才明白,自己是把这当作了郁樟山庄了。
    “老爷才不要想那个鬼庄子,老爷如今很是快活,很是快活,比在庄子里快活多了,便是大少爷也没有老爷快活!”
    带着这样的心思,李邺开始寻找目标,乞讨并不让他觉得羞愧,卖身之前这种事情他也没有少做。可是如今正是农忙时节,庄子里静悄悄的,便是小孩也未曾见着一个。
    “要不着老爷就自己拿!”李邺如此想。他见那大庄子院墙不高,便起了心思,找了棵靠着墙的柳树爬了上去。
    院墙里种着两棵枣树,此时正是枣子红时,望着树上的大枣,李邺再次觉得口齿生津,他左右瞧瞧,见没有人影,便顺着树枝向院墙攀去。
    “小贼,你竟跑到这儿来了!”
    眼见就要攀上院墙,突然传来一声断喝,李邺凝神望去,发觉那带着狗的少年从一间厢房里出来,叉着腰瞪着他。
    心中大叫倒楣,李邺松开手从柳树上落了下来,撒腿就往庄外跑去。显然这庄子便是那带狗少年的家,他在路上绕来绕去,却被那少年抄近路赶在了前头。
    “小贼,你逃不掉的!”那少年在院墙内愤怒地吼着。
    “来捉老爷我呀!”李邺一边跑一边叫嚷,回头望了两眼,见那少年没有追出来,脚步便慢了些。
    拐过前面那棵树,便可以出了这庄子,到时往田里一钻,便是几十个大人,也未必能捉住自己,这些里子被大少爷逼着绕山跑,可真没有白跑!
    “砰!”
    拐过树时,李邺觉得自己象是撞到了一堵墙,不但眼冒金星,而且鼻梁处传来的酸痛让他涕泪横溢。他捂着鼻子好不容易才站直身子:“该死的,谁撞了老爷啊?”
    透过模糊的视线,他看到撞着他的是一个黑壮的汉子,这汉子赤着上身,脸上带着狞笑,那模样打扮,正是跟着看瓜少年的仆役。
    “小贼,却是自投罗网了!”
    汉子一把揪住李邺的脖领,李邺伸头就想咬他,那汉子眼明手快,一记巴掌抡了起来,李邺的耳边顿时开了个水陆道场,锣儿磬儿鼓儿什么的,都嗡嗡响个不停。
    “捉住了还不老实,小贼,你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家的庄子!”
    李邺只觉得鼻子边上温漉漉的,这种感觉虽然有几个月不曾出现,但他还是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流鼻血了。他“呜呜”地哭了起来,无论他有多顽皮,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小贼,你不是挺能跑的么?”没一会儿,他又听到那看瓜少年的声音。
    这次跟随在看瓜少年身边的除了两个光着膀子的庄丁,还有四条狗,虽然被庄丁拉住了脖套上的绳索,可那四条狗仍是狺狺狂吠,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
    “别咬我,别咬我!饶命!”
    曾经被恶狗咬过的李邺可是知道其中滋味的,他现在无比想念起郁樟山庄的竹鞭了,那玩意儿虽然打在身上更疼,但不会有什么后患,更不会有生命危险,若是遇到赵勇心情好,抽下的鞭子还不会很重。而这狗则不然,咬上一口,便要伤筋动骨,没个几十天别想养好。
    想到郁樟山庄,他心中一动,至少先混过眼前这关,因此又大声嚷嚷道:“我家主人是郁樟山庄的赵大少爷,他可是皇亲,皇亲!”
    他人小,不懂得皇亲与宗室的区别,只道抬出这个来,便可以护住他。果然,听到这话之后,那个拎着他的庄丁脸色呆了一下,然后又看向看瓜少年。
    看瓜少年撇了一下嘴:“什么郁樟山庄,少爷我没听说过咦,你说的莫非是那边的庄子?”
    这个时候李邺为了逃脱皮肉之苦,也不管他指的是哪个方向,只是胡乱点头。看瓜少年见了嘿嘿一乐:“早听说那边庄子卖了,却不想是卖给你家主人,少爷我听欧老根说,你家主人养了一帮子僮仆,在教他们读书识字和什么算术!你这小贼,定然是从庄中逃出的,要不怎么不是在读书识字?哈哈,原来我抓到的不是一个小贼,而是一个逃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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